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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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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4月23日,县政协主席鲁晓芳带领部分县政协委员深入西岔河村、谭家河村、十亩地村、五四村、郭家坝村和龙寺村,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办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使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乡容村貌明显改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组织部、住建局、环保局等23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先后制定印发了《佛坪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佛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同时各镇办及各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县、镇、村三级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多措并举、抓点示范,充分发挥样板作用。各镇办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筹推进”的原则,均选择1—2个条件相对较好的村作为整治工作推进示范村,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如,袁家庄街道办成立了检查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责令限期整改;西岔河镇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月检查、月评比制度,实行流动红旗管理制度;陈家坝镇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制度,明确了村民的责任义务;大河坝镇、石墩河镇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实行“红黑榜”动态管理。通过抓点示范,为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加大环保项目建设投入力度。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整合力量,累计投资7278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热解气化站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67个,积极为各镇村配备垃圾车、垃圾箱,为各户配发垃圾桶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基本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办转运、县处理模式。二是不断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积极探索制定卫生保洁等制度,各村均配备了2—3名保洁员,建立了日常保洁机制,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镇办紧盯农村集镇、移民小区、交通要道和人口集居区域,通过扎实抓好“八清一改”、切实做到“八不八保”,利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积极组织开展“村庄清洁攻坚战”“生活垃圾歼灭战”“庭院卫生保洁战”“乱贴乱画乱搭乱建清理战”等特色活动。同时,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通过通报曝光、建立红黑榜、下发督办单等方式,定期对全县7个镇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激发了各镇办、各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通过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四)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办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44个行政村累计悬挂张贴标语98条,召开群众会议53场次,通过移动公司群发短信10万余条,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法和工作亮点先后被《陕西农村报》《汉中日报》省市媒体刊载,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向好,但与新农村建设及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渠道单一。一方面,由于自然条件制约,我县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点多面广,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范围广、所需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且仅仅来源于财政资金的投入,难以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镇村受制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环境整治难度较大,目前全县各村不同程度存在主导产业弱、村集体经济积累不足等问题,致使各村自筹资金整治环境卫生的能力不足。

(二)工作推进不均衡,环境整治不彻底。一是部门、镇村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个别部门和镇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没有从巩固脱贫成果、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高度去认识和站位,存在等待、观望心态,整治工作仅停留在应付性、临时性的层面。二是部分镇村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现象仍比较严重。三是部分移民集中安置点绿化率低,质量不高,环境美化不够。

(三)协调配合不紧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环保、住建、水利、林业、旅游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形成“一盘棋”的思想。二是缺乏有效考评奖惩机制。目前,各镇村还缺乏长效管理、监督和奖罚机制,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三是大部分村聘用的保洁员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相对松散,缺少考核、监督、激励等一整套机制。

(四)宣传教育氛围不浓,群众积极性不高。由于受传统习惯和落后观念的影响,部分农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差;加之宣传教育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对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认识不足,配合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识不强,等、靠、思想严重,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影响了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统筹资金、拓宽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类相关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使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得到充分显现。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争跑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垃圾处理、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硬件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探索通过村企协作共建、金融资本参与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并积极探索政府直接购买服务的模式,委托专业公司参与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通过“一事一议”和以免代奖的办法,向村民适当收取垃圾污水治理费用,由村级集中管理使用。四是正确处理发展和治理的关系,充分认识农村环境改善和产业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栽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通过良好的生态环境、整洁的村容村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积极发展养老养生、休闲观光等产业,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改善的良性发展。

(二)明确重点、厘清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一是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规划,重点围绕整治环境污染、完善基础建设、提升村容村貌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划,并综合考虑各村地域分布、基础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设定整治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要进一步细化各镇办、各职能部门及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重点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扎实开展“八清一改”,做到“八不八保”,着力解决全县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二是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制定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切实解决农村环保设施重建轻管的问题,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加快农业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提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促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资源持续利用。四是严格按照《陕西省异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县委、政府要求,积极推进旧房拆除、旧宅腾退、土地复垦工作,拆除闲置破旧房屋,进一步提升村庄整体面貌。同时加强对群众集中居住点公共绿化的建设力度及农户庭院绿化美化的指导,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三)强化协作、严督实查,健全完善整治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整治领导小组协调交流会议,互相交流工作,畅通信息,取长补短,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对涉关部门和镇办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并提升考核实效,奖优罚劣,激发各部门、镇村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和曝光机制。由牵头部门定期对各镇办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排名靠后的镇办,采取在县电视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报和曝光,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四是探索建立镇、村、组三级卫生保洁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各级具体责任人和片区责任保洁员,切实加强对各责任辖区的环境卫生日常化监管。

(四)强化宣传、提升认识,切实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一是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共治共建共享。要深入推进“一约一团五会”和“弘六德·展六美·建设静美佛坪”公民道德建设,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卫生文明村镇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革除陈规陋习,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清洁的美丽乡村。二是集中力量创建一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示范村,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的方式,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探索采取积分兑换等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实施的激励措施,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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