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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活动总结简报(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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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活动总结简报【第一篇】

为培育青少年爱国主义情操和中华传统美德,x街道x社区于20xx年7月27日上午9:30联合广惠社工在社区二楼未成年人活动室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向国旗敬礼”、“传承好家风好家训”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广惠社工、辖区50多名小朋友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

为弘扬家庭美德,提高家庭成员的道德水准,倡导团结和睦、文明礼貌、积极进取的良好家风,解读了家风家训的`深刻内含,并带领小朋友们观看“家风家训”宣传视频。在活动中小朋友们积极发言,湛家诺小朋友说:“我的爸爸妈妈要求我一定要做个诚实守信的人,多做好事,终有好事”;李鑫雨同学说“我们家一直是孝敬老人,相互包容,家和万事兴”刘嘉熙小朋友也说:“爸爸告诉我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要珍惜当下。”

未成年活动总结简报【第二篇】

为不断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基础。8月2日,区民政局在马安镇人民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上,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陶祉霖律师从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角度讲解各地有关未成年人的案例以及案例涉及的有关法律条文,生动形象地为我们阐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条文的具体含义,并通过现场答疑的`形式,解决现场听众遇到的困惑,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基础。

活动结束后,在场听众纷纷表示,今后会更加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助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活动总结简报【第三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国家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培养和教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在全社会更加形成了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我社区不断加强对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的指导和引导,竭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社区特点利用有限资源,利用节假日等时间,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在社区活动室开展讲座等活动,学生们利用闲暇时间丰富了课余生活。

2、充分发挥图书馆、阅览室等公共文体设施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对各类基础设施积极创造条件,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的'文化生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未成年人的文化生活。

(二)认真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措施。做好公共文。

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各项工作,努力从内容、形式、服务等方面加以改进,以适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和需要,把免费开放工作好事做好,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管。规范管理制度,禁止危害未成年人的读物和视听产品进入社区。有选择性地向未成年人推荐课外读物,防止有害文化的侵袭。

总之,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作为我们工作的重要任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大力发展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未成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

未成年活动总结简报【第四篇】

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7月23日上午,米兰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向未成年人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结合了现实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随后,对暑期安全教育进行了要求,告知大家,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严格做到“十防”和防溺水“六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自身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活动结束后,社区通过微信群、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学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基本常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

本次活动,广泛宣传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知识,使未成年人从小养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未成年活动总结简报【第五篇】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增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中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发〔20xx〕23号)要求,我中心结合学习党史教育活动,以“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政策宣传、专题学习、主题活动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我中心结合救助宣传月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人心。一是通过制作版面、宣传手册、手提袋、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单行本、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市城区火车站、公园、广场等地开展街面宣传活动,向来访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结合学习党史教育活动,制作了《党性在救助阵地锤炼人生在未保一线出彩》纪实宣传片,在学习强国平台和顺城街心公园led大屏幕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宣传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展示救助工作者按需施救、精准帮助,以爱心为纽带,用自己的大爱托举起每一个受助对象的生命尊严,让党心与民心贴得更近。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中心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展了多次专题学习培训。一是形成长效宣传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站内led屏等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课件、解读视频等,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和传播度。二是每周一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全力提升全站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推进全社会齐心协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中心还开展了“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主题宣讲活动、“救助开放日”街面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等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开展晋中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活动。

我站与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山西省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全市11个县(区、市)巡回开展了“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宣讲政策传递党恩”培训宣讲活动。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帮助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人员更精准地了解把握未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制度等,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二是结合学习党史教育开展了“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主题宣讲活动。6月11日下午,市“百业百人讲百年宣讲团”成员、我支部组织委员孔令丽同志,为我们进行了《用党的阳光照进城市角落》主题宣讲,通过党的关怀托举民生之底、爱心之光照亮回家之路、赤诚之心筑起未保之家三个篇章讲述了救助工作中许多感人的故事,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三是结合“救助开放日”活动,6月18日上午,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在晋中工人文化宫北广场举办了以“携手相助让爱团聚”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暨第九个全国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并邀请了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锦纶街派出所、晋中市儿童福利院、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山西中都律师事务所、晋中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共同参与。通过版面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更多的人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答题竞赛让广大干部职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特别是与民政业务直接相关的条文,以及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职责等内容熟记于心。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结合学习党史教育,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让祖国的花朵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茁壮成长。

未成年活动总结简报【第六篇】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拓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帮助和服务他们在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xx县的儿童社会福利扎实稳步推进工作,紧紧围绕儿童福利工作目标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孤儿助学和关爱困境和留守儿童政策宣讲等工作。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群体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也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孤儿和事实儿童救助管理工作中我们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和补助资金的发放标准,使符合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上半年为51名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73600元,24名集中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94400元。为14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614600元为9名孤儿在校生发放孤儿助学金45000元。

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三级网络建设,发挥基层儿童福利主任、儿童之家在儿童福利工作和组织儿童活动中的作用。对全县各乡镇、村级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进行了重新排查,督促各乡镇完成了儿童主任信息录入工作。利用网络对儿童福利主任进行学习、引导,儿童之家在正常开放的同时多次开展主题活动,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防溺水宣传以及新冠防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是我县民政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表现,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切实维护儿童权益的具体行动。我们积极联合社会组织和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的政策宣讲活动。通过宣讲活动,培训和引导广大村居儿童主任提升了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指导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站在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政治高度,扎实解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问题,努力探索促进他们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拥有健康的心态健全的人格,使他们能够健康健康的成长。

文档为doc格式。

未成年活动总结简报【第七篇】

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知识普及,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近日,琉璃庙镇司法所、派出所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活动,到琉璃庙镇中心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知识讲座,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本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活动中,镇派出所副所长为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志愿者们也结合实际生活中青少年容易遇到的侵害事件举例说明,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学生们更深入地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后,志愿者还对学生的提问给予耐心、详细地解答。同时,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和宣传品,鼓励他们爱祖国、爱学习,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此次法律讲座,有效地强化了本镇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活动总结简报【第八篇】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县职教中心近期采取多项措施开展了以“阳光心理,健康人生”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一是集中宣讲。学校主管领导作专题宣讲,强调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教育学生认识情绪的丰富多样性与易变性,掌握控制、表达、发泄情绪的适当方式与合理途径,学会保持阳光健康心态的方法;二是召开主题班会。班主任向学生介绍心理健康标准和常见的心理疾病及其处理,培养坚持不懈、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和自我控制力,引导学生正确应对挫折与困难;三是观看心理健康教育视频。学校精编视频内容,班级利用星期三第二节晚自习在教室多媒体上播放,学生重点观看视频中的案例分析,并结合自身实际讨论交流,谈体会、查问题、定措施,科学应对心理障碍;四是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报告。星期四晚,学校在培训厅举办“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专题报告,报告结合心理问题案例,阐述了心理健康标准和心理调适方法,面对面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引导学生关注心理健康,提高心理调适能力,学会正确认识自己,学会正确认识性别差异,学会正常人际交往,培养健全人格;五是充分利用班级板报做好宣传。安排各班充分利用班级板报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并结合班级特点选取案例,进行简要分析,对常识性问题利用板报进行解答,让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随时保持正常的心态;六是开展心理问题排查。学校印发《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表》,要求每位班主任根据自己对本班学生的了解,排查心理或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并认真填写调查表,完善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档案。同时,要求班主任采取较为委婉的方式加强与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交流,使其放下心结,配合做好心理疏导,从而帮助他们顺利走出阴霾,度过心理难关。

此次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学生了解了心理健康知识,强化了心理健康意识,营造了一种关注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心理健康工作的校园氛围,进一步促使和谐校园建设再上新台阶。

未成年活动总结简报【第九篇】

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近日,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部分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会组织、公益组织、社区志愿者、爱心企业共同开展“未”爱守护,相伴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主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由呼和浩特市爱心天使亲子公益协会,内蒙古馨悦科教,呼和浩特市爱博艺术团,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工作站,新城区星火巷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协办。来自40多个家庭的家长和小朋友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播放了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制作的视频短片,并以“监护人监护不力”“校园欺凌”“网络欺凌”等事件为切入点,详细解读了新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亮点和重点内容,强调家庭、学校、社会等不同主体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要做好未成年人的自护教育,让孩子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展板宣传区,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现场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新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与关爱。

活动中,来自内蒙古馨悦科教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钱宁渝为家长带来了心理健康讲座《教你如何依法带娃》,用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和故事,让家长们掌握与孩子更好相处的技巧。

未成年活动总结简报【第十篇】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太原市小店区小店街道大村小学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落实制度,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实效。

为促进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教师的法治意识,推动自觉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利用显示屏播放法律条文,增强宣传力度。积极构建学校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动员师生积极参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征文和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对表现优异的师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各班积极开展“未保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演讲比赛、主题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有效提升了在校生的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聚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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