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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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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成果成效:任城区在全市率先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现已经建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51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三级实体平台每年接待群众20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4000余件,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016年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确定公共法律服务5年计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之后,通过“法治村(社区)主任”派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

二、创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成果成效:工作开展以来,任城区司法局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开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新局面,助力全区法治乡村建设。一是精准施策,双向选择。任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遵循镇街设置管区、服务区的理念,将距离相近的村居统一“打包”,将518个村居分成31个包,然后以双向选择方式实现打包村居与律所、法律服务所的对接。二是科学推进,全面铺开。释放考核权限,采取量化考核办法,村(社区)占50%的权重;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考评占20%的权重;司法局考评占30%的权重。对于新成立的社区,第一时间纳入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体系中。三是资金到位,差异补贴。任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发放补贴万元。为将优质法律资源引流到偏远村居,我区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按距离主城区远近等因素分为3500元、3000元、2500元、2000元四个档次,增加对偏远村居法律顾问的补贴倾斜。四是评先树优,实现可持续。任城区将结余补贴纳入奖励基金,开展“金牌法律顾问团队”和“星级法律顾问”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调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这项工作的可持续推进。

三、丰富“七五”普法形式

成果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启动“七五”普法。高规格召开了“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对“七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动员部署。强化经费保障,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区政府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每年足额拨付到位,做到普法经费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做到重大活动另拨付专项经费。二是深化重点工作抓普法,筑牢根基促实效。坚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 2016年至今,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上百余次,扎实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在全区组织参与全省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赛人数达到了116000余人,在全市取得先进名次。以开展“法律进校园”等为载体,致力构建“三位一体”青少年普法联动机制与法治教育网络。全区所有中小学均开设法治课,并聘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各学校上法治教育课,举办“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报告会、法治宣传员选拔赛、法治教育展览等一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16年以来,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4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1万余份,制作普法宣传用品2万余件,解答法律咨询万余人次,以街镇为单位举行大型法治辅导报告会7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6万人次。邀请济宁市普法文艺宣传团开展普法文艺巡演160余场次。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自2017年9月份实现全覆盖以来,我区律师共计服务124320小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2160件(含现场、电话、微信解答),开展法律宣传1856次、讲座537场,制定修改村规民约1132余件,化解矛盾纠纷2700余件。三是以弘扬法治文化为重点,措施更加有力。“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仙营街道宪法主题公园(济宁市首个)、古槐街道吉祥社区法德文化广场、唐口街道韭菜姜村法治文化广场、安居街道唐庄村普法一条街等相继投入使用,南池法治文化广场、南张街道艾平村法治文化大院等多个法治文化阵地进行了提档升级。我区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7个;省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30个,省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31个。四是细化清单责任抓普法,齐抓共管力量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台了《关于“七五”普法期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形成普法合力。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公安分局拍摄了题为“信仰的力量”法治微电影,任城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建成“任城区森林公园禁毒文化广场”,成为任城区禁毒宣传的重要基地。我区还建立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定期更新“法治任城”微信公众号、微博和“任城普法”今日头条,推送法律知识,开展普法宣传。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区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全省‘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先进区”等荣誉称号。古槐街道铁塔寺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普法办创作的公益广告《让法治为中国梦护航》在全省首届“平安山东”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暨“法治山东”电视公益广告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四、打造“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省试点)

成果成效:2019年,山东省司法厅将我局列为“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建设单位,“智慧矫正”建设试点主要任务是建设“1224智慧矫正”工程,即构建“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两大支撑体系,四个智慧化融合”的“智慧矫正”体系架构,总体搭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整体框架,形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建设新模式,实现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的建设目标。现在“智慧矫正”指挥中心已经建设完毕,打造了集报到登记、日常监管、视频监察、远程会见和跟踪定位一体化的区级智慧社区矫正中心,2020年将迎接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单位建设验收,努力为全省“智慧矫正”建设贡献“任城样板”。同时,实现“智慧民调”全覆盖。实现调解工作由线下面对面,变为线上屏对屏,切实推进“群众少跑腿、便民提速度”。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成果成效:2018年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成立,成为全市第一家、全省首家市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区两级60个部门1134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真正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仅 2019年受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 47832件,网上申报 44603件,网上申报率为 %。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等清单规范录入全市简政放权清单公示平台,在网上进行统一公示,并及时更新调整各类清单信息。公布“一次办好”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16个部门保留证明事项89项,4个部门取消证明事项12项。全面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招聘805名专职社区网格员和431名“村级警务助理”,开展治安防范、矛盾调解、信息采集等工作。

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省试点)

成果成效: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以全程规范、流程提速、全面监督为着力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聚焦全过程规范,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和网上运行要素等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组织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谁梳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系统内的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裁量基准等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检查,及时修订完善、查遗补漏,确保执法权力运行严谨规范。二是聚焦全流程提速,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涉密的除外)全部纳入网上运行,实现执法监管信息网上记载、法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文书档案和工作台帐网上生成。依托“山东省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探索建立和应用跨层级共享数据的“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移动执法APP+执法终端”三位一体智能化系统。现已确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和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分局为试点单位先行先试,推行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推动执法事项的公开和执法案件网上运行,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现移动执法终端与PC端办案系统同步,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和处罚执行程序的“零距离”呈报和审批,对执法现场的调查取证和全过程音视频留痕,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不断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三是聚焦全方位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实效。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生健康等重点执法领域,采取召开座谈会、抽查行政执法案卷、随同执法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七、开展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省试点)

成果成效:1.建立“四项制度”,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制度建设。积极对上争取,把“构建非诉与诉讼一体解决纠纷工作体系”纳入全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区级年度综合考核指标,成立区级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出台《关于建立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压实各相关行政机关职责,切实加大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力度;制定《关于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列入区司法行政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纳入区政府重点任务和改革项目,整体筹划、全面推进;制定印发《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清单》,根据群众纠纷化解服务需求,围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基本项目清单,明确工作规范。2.织密“三纵四横”,构建非诉讼纠纷解决网络体系。探索建立区乡村“三纵”实体平台。注重实体运行,构建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区级“非诉讼服务中心”。聚合“四横”资源力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律师化解矛盾纠纷作用。3.着眼“三个加强”,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效率体系。加强“互联网+”思维,探索开发“非诉讼纠纷解决网络平台”,将非诉纠纷解决由“线下”延伸到“线上”。加强网格化建设,充分利用区、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体系,将非诉讼解决机制全面融入网格化体系之中。加强队伍建设,高质量的非诉讼服务队伍是非诉讼服务质量的保证。除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实战水平外,还要不断充实非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强纠纷化解队伍。4.打造“三项机制”,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全流程闭环。建立非诉纠纷快速处置机制。成立区非诉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协同相关部门处置专员第一时间会商、响应,确保处置工作快速、专业、有效。建立非诉纠纷联动协调机制。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进一步强化劳资、环保、医患、交通、自然资源等专业纠纷联动调处、联动研判机制。建立非诉纠纷跟踪回访机制。5.突出“四项宣传”,营造非诉讼纠纷化解良好氛围。突出群众宣传,要通过宣传让老百姓厘清多种争议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概念区别,并通过各种渠道让解决机制贴近老百姓的需求。突出立体宣传,要将非诉讼服务纳入全区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村居宣传,协同政法委、法院、信访等部门在全区开展“无讼村居”“无访村居”创建活动。最后,突出法律顾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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