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范文汇聚【优质10篇】
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第一篇】
一是实体平台持续夯实。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为群众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有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今年各站、点提供了50余件导引服务,作用日益凸显。
二是宣传氛围持续升温。抓住《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契机,结合重要节点,创新宣传方式,形成空中有声音、地面有图像、流动的有覆盖城乡的公交车载电视、静止的有法援宣传栏、宣传横幅、掌上有信息推送的“立体式”、“全覆盖”法律援助宣传网,并结合“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反电诈等中心工作,开展“点对点”送法上门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自行制作了法律援助宣传抖音短视频1部,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6场次,搭台宣传“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3场次,进企入户宣传面达1400余人次,结合反电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6场次,参与县民生办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1场次;利用舒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法律援助宣传短信20余条。
三是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案件申请零等待,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设置“无障碍通道”,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受理门槛,简化办理程序;设置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用通道;推出延伸、延展、延时、延续等“四延”服务,全方位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将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做深做实,截止5月底,为受援人申请强制执行提供援助16件次,4月份上门为桃溪镇受援人王某开展会见,并月4月14日,陪同人民法院法官一同入户宣判。
四是智慧法援持续升级。中心大厅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受援人可以通过触屏一站式查询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申请所需材料及和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内网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与“皖事通”平台互联互通,群众直接通过网上就可以进行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成功入驻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群众通过微信在掌上即可享受到专职律师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也可以通过掌上申请法律援助,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路,数据替代跑”,今年内网受理申请3件,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受理、解答咨询27人次。
五是质量监管持续加强。落实“首问负责制”,中心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案件办理全程实时跟踪监督;按照不低于5%比例开展案件旁听庭审;对已办结案件实行卷宗、网上、回访“三审”归档制度,推行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根据案件办理质量差别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案件满意度电话回访全覆盖,对个别有意见的受援人,入户进一步回访释疑,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满意度,2月28日,舒城县组织政法系统70余名干警在舒城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对一起涉嫌职务犯罪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反响良好。
一是案件进度相对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受疫情影响,这是全市普遍现象,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成效明显,往年农民工讨薪案件比例最大,今年的讨薪案件比例明显下降。
二是案例和信息质量不高。案例入库暂时还没有突破,信息被省厅采用的也相对较少。
三是卷宗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法援中心工作量大,人员明显不足。
一是抓重点,以保证“三率”为根本,紧紧围绕《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绩效评价指标》,盯紧得分点,争取案例入库、卷宗质量提升、提高信息采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出亮点,继续讲好“法援故事”一方面由法律援助人员通过通过亲身经历的办案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并通过分享办案过程中的感人画面,凝聚法援力量,传播社会正能量,另一方面通过受援人之口,讲述接受援助服务过程中的真实感受和体验,表达对政府和民生实事的感恩,用身边的人讲述身边的事;分期以抖音短视频的形式把《法律援助法》做一个宣传系列通过舒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扩大民生实事的影响力;继续做好“四延”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见实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开展,努力做到法律援助在群众心目中有信任,在上级心目中有位置,在考评中有位次,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的篇章。
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第二篇】
20xx年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件,截止到目前,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其中刑事151件,民事257件,劳动仲3件。
一是积极筹备,全面启动。4月18日联合县财政局印发《枞阳县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后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议,做到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确保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二是重视宣传,扩大影响。枞阳县司法局编印20xx年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手册(含法律援助法、一封信及各类维权手册等)共计一万份。今年以来,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5月13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义津镇牛集村街道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并邀请枞阳大鼓书传承人吴福东现场演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民政策。活动形式多样,包括街头设点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进企业宣传、大鼓书宣传等。活动现场共发放《枞阳县人民政府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摘录》以及其他各类维权宣传材料共计500余份,宣传品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5月20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枞阳县城区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现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务工人员维权须知并发放维权手册。5月24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者进入县城金誉金属工厂宣讲法律援助政策,进车间、到厂房,向生产一线职工宣讲法律知识,列举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三是开展培训,提升业务。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我县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基层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来,共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5人次。
四是分类管理,提升服务。分析研究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法律援助需求,根据重点群体的不同特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维权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全力维护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联合工青妇老残、人社、信访等部门以及媒体,共同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提高特定群体法律援助的质量和社会效果。今年来,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47起,案件类别主要有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雇员受害责任纠纷等。
五是加强沟通,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县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从源头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县中心共办理刑事法援案件151件,基本达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六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经县局研究决定,分别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每周二、周三分别安排一名社会律师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轮流值班,确保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需求。县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工作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县司法局每月向县检察院提供值班律师的值班表,方便县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工作。县局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如何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上半年以来,值班律师共解答法律咨询125件,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15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120件,社会成效显著。
七是积极报送工作、案例信息。今年以来,向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16篇,基层话民生9篇,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报送工作信息23篇,案例库案例6篇。中安在线采用工作信息及案例信息共4篇,人民网安徽频道采用工作信息1篇,安徽新闻网采用工作信息2篇,省厅内网采用信息2篇,市司法局外网采用工作信息7篇,市民生工程网采用基层话民生2篇,枞阳民生工程采用信息及基层话民生共计8篇。
八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力求做到对已结案归档案件进行100%电话回访和10%的上门入户回访。今年以来,枞阳法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能做到100%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共15户次;及时跟踪法援案件质量监督。2、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3、档案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坚持法援助案卷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截止到目前,已结案件315件,结案率达%;归档案件320件,归档率为%。
九是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枞阳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和其他经费支出都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20xx年度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60万元。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60万元,完成率为%;经费支出总额为万元,占已投入经费总额的%。
十是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评查工作。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并对评查结果以县局文件形式通报至各被查单位,努力让法援案件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
十一是实现法援案件全案全流程实时录入。按照法援案件全案全员全流程及实时应用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法援案件受理、指派、接收、结案、归档等工作及时在系统内同步完成。受理案件和结案时附件上传完整,截止到目前,共受理、指派案件411件,系统结案315件,归档320件,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考核标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今年上半年,我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5月13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义津镇牛集村街道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并邀请枞阳大鼓书传承人吴福东现场演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民政策。5月20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枞阳县城区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现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务工人员维权须知并发放维权手册。5月24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者进入县城金誉金属工厂宣讲法律援助政策,进车间、到厂房,向生产一线职工宣讲法律知识,列举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二)积极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充分发挥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进一步完善多部门之间多元化信息沟通,畅通联系协作渠道,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提供机制保障。派驻值班律师坚守岗位,采取固定值班和预约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程序选择建议、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为维护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共指派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0件,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刑事诉讼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落实上门惠民服务。对老、弱、残疾及行动不便的人群采取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今年来,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9次。
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第三篇】
20xx年,我局始终坚持党的十九大以及各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州委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实战水平,奋力助推榕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更上新台阶。
1.牢牢把握基层工作中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建立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县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22个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261个村(居)建立法律服务室。今年以来,县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44件(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7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壮大律师队伍,实现社会律师事务所从无到有的突破和从有到多的发展,目前全县有3家律师事务所(分所)和1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共有16名社会执业律师、6名公职律师和3名法律援助律师,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
3.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结合当前法律人才状况,我局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持续做好“法律顾问”全覆盖各项工作,为全县7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乡镇(街道、社区)、261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动县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905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257次。办理公证17件。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明确责任,“七五”普法全面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同频共振、齐声合唱”的“大普法”格局。整合资源,各级联动,在“”、“”等重大节点及扫黑除恶、法治扶贫、《民法典》宣讲、宪法宣传学习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参与23000余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传标牌标识,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物品、村村广播响、抖音、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分类实施,“法律八进”深入开展。落实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干部法纪知识考试、由政府购买引进法律顾问团,261个村居落实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以案说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一百余次余次,两万余人受到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印发了《榕江县关于深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县70个单位涉及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梳理和明确,实现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60余场次、印制4万份倡导孝老敬老、文明婚育的法治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群众家中,并以普通话及苗、侗、水等少数民族语言制作法治广播在各村(居)滚动播放,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2.丰富律师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为我县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知识活动,我县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我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由法治副校长、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组成法治小分队送法进校园。三是选派有经验的律师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为各贫困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一百余件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余起,开展法治宣传五十余场次。
1.摸清底数,实现矛盾调处机制全。一是建立矛盾调处摸排机制。全县各级各类组织围绕不同时间节点的热点问题、群众来信来访诉求、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摸排,分门别类建立好摸排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82件,调处成功267件,调解成功率%,涉及金额万元;调解医疗事故纠纷1件,涉及金额万元。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摸排机制。建立了以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矛盾调处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摸排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判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落实调处责任,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坚决做到防患未然、化隐为显。
2.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调处前瞻性,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之预。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业务能力。通过请进来教与派出去学,先后培训人民调解员两百余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3万册,有效提生了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中1名调解员被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儿童先进个人,1名调解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调解员。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预防工作。采取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增强矛盾调处前瞻性。成立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通过法治文艺小分队深入社区(村组、移民搬迁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律熏陶、法治教育,提高知法守法意识。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公证员3月份下沉脱贫攻坚一线后,一直没有具有公证资质的人员补充,导致目前公证业务出现断档,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公证业务需求。律师和从事法律服务专项工作人员由于兼顾多项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出现无人接待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2.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不足。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还停留于框架式阶段,建立完善和规范化的调解机制,配齐配强高水平、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力量不足,调解激励和处罚双向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没有真正运行起来,特别是新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多停留与表面。
1.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体制机制,持续加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和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认真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科学谋划和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n”基层服务管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革命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统计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
2.深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好“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深挖新时期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创新发展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统筹发展。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有效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第四篇】
20xx年我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数5736件,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审批案件6415件,完成率达%,办结案件5760件,结案率达%。全年经费投入计划数万元,已投入万,经费投入率%,已支出万元,其中,办案补贴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万元,经费使用率达%,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
1.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
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上半年我们相继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系列品牌宣传和实践活动。市法援中心通过联合律师事务所和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走上街头,深入乡村进行广泛宣传。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全市累计宣传30余场次,截止11月底全市共受理农民工案件1613件、妇女维权案件1076件、儿童维权案件254件、残疾人维权案件152件、军人军属案件14件。
2.出台文件指导全市法援工作。
一是发布《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实施内容、资金保障、实施程序、项目管理、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要求。
二是发布《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春季统一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服务活动,要求深入宣传,筑牢农民工维权意识,是畅通渠道,方便农民工寻求法援,认真梳理,提供延伸法律援助。
三是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通知》,以纠正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存在的参差不齐、标准不一等现象,要求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四是推出《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承诺》,引领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坚持“三个继续”,即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为普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继续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继续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出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为一线抗疫医务人员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
五是发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的通知》,
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进一步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知晓率,进一步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制订《六安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以推进我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面和高质量实施,使年终对各县区的考评有章可循。
3.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举措。
一是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可就近到所在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所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立即将相关资料或情况转交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立案受理,在2日内指派到承办律师,并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情况跟踪监督。
二是对有关劳动权益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劳动者畅通绿色通道(即当事人免交《经济困难证明》)。对此类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全程监督案件办理情况,案件办结后及时对当事人的满意度进行回访,对当事人不满意或不尽满意的,查明原因,补差不缺,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结果。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在判决或仲裁后,注重提供延伸法律服务,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实现。
三是对赡养抚养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畅通绿色通道,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经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根据案情需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必要时全权代理,并随时与当事人保持沟通。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办理结果认真审查,保证案件办理取得实效。
4.对法援工作督查培训和调度。
网络信息化应用情况、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目前已进入现场抽查阶段,督查结束市中心将对结果进行通报。
为更好的开展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案例写作水平,6月22日上午,召开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暨信息案例写作培训会,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及信息员、市法援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通报了2020年度及20xx年1-5月份各县区信息、案例报送及采用情况,对各县区的下一步信息案例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叶集区从信息写作需注意的八个方面分享了信息写作经验;金安区以《如何在优秀法援案例海洋中做好拾珠人角色》为题,探讨了法律援助案例写作需要注意的具体细节,市民生办负责民生工程信息编写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专题培训。6月下旬,市法援中心牵头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了调度,对于目前完成任务比较困难和任务已经接近完成的县区实施了对接。
11月下旬,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注入了高能量与新活力。
5.加强与公检法衔接,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我市上下均已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座谈和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工作。市局于12月3日组织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了今年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情况,学习了《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重点解读了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法律帮助工作程序、值班律师工作保障等内容,同时公、检、法、司参会人员分别就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交流了各自的意见,对律师值班及今后如何推进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办理刑事案件2719件,占受理总数的%。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皖司发20xx40号)规定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动态调整《刑事辩护律师名册》、《值班律师名册》,建立值班律师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值班律师到岗情况、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作为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补贴和评优评先的依据,有力地调动律师值班和办案积极性。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依法受理公检法通知辩护和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有效落实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1.思想松懈,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目前就全市而言,法律援助中心的编制基本用完,但部分县区任务数与人员配备极不合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机构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普遍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
2.客观原因,目标任务完成不均。主要表现在部分县区担忧如何按时完成案件数量,个别县区却已早早超额完成任务而不敢再接收案件。一方面基层司法所不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部分县区案件数量短缺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基数、辖区律师人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范围扩大、截留上一年度案件违反序时进度等因素造成了“案件过剩”。
3.法律援助信息案例质量不高。我市被省厅采用的信息以及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案例与部分地市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创作积极性不高,应付差事的较多;二是写作水平不高,采用率低;三是平时不注重观察和积累,缺乏好的素材。
下半年通常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阶段,要集中对标对表完成规定动作,将法律援助经费合理完全支出,完成对各县区的考评,接受省厅对我市以及市民生办对市本级的考评。具体如下: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将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下一步中心工作将积极开展宣传,推动《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
2.常规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品牌宣传实践工作,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3.深入贯彻落实值班律师工作制度。依照《安徽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加强法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法援中心管理人员首先要学习吃透《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熟练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要求承办律师认真完成规则要求的各项工作,案件报结时严格审查材料是否完备。年度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时严格按照两项规则进行评估,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同时要探索和借鉴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使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得到普遍提升。
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第五篇】
20xx年上半年已经过去,社区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直接领导下,本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完成了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法律顾问在“法治社区”“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现将20xx年上半年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1、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律顾问在服务过程中遇到涉及居民集体诉讼、上访的案件,涉及社区群众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执法问题,涉及社区居民违法行为,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涉及社区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众的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综治办、司法所。
2、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法律顾问对服务对象社区、企业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普法讲座。
3、实行一事一记制度。法律顾问要将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结果详细记载到登记簿和法律顾问工作系统中,做到一社区一卷、一事一记。
4、实行每月工作汇报制度。在每月底将总结该月工作的具体情况,交由社区主任审查盖章,再上交司法所汇报情况。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社区将法律顾问工作与、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1、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制意识。
本社区利用广播、画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婚姻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居民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们在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比如宣传力度有待提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室公示不够,有部分群众对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还不了解。
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将定期专项走访社区,并并认真收集社区现阶段的突出矛盾,集中对该项矛盾开展业务培训,做到专项问题专业解决。二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公示,让群众能更好的能获悉有关“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信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第六篇】
xx年(今年)以来,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处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处共办理各类公证6071件(办证数占全市办证总数一半以上),其中国内经济公证3859件,国内民事公证959件,涉外民事公证1093件,涉港、澳、台公证80件,提存公证3件,出具执行证书77件;收费180多万元;共涉及标的近亿元,避免和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一是一言一行代表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公证处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窗口单位,公证人员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公证质量等都影响着公证的公信力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强烈的职业责任感,爱岗敬业、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二是一举一动体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公证工作从接待咨询、审查受理、到询问出证等每个环节都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也就是法律宣传、预防纠纷、调处矛盾的过程,通过我们的公证工作,可以体现司法行政的主要职能作用。所以,我们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公证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上半年我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在工作中做到热情、耐心、严谨、公正,确保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三是在工作中感受职业自豪感。每当我们看到接待大厅和办公室挤满办证的人群时,看到的也是群众与社会的需求,就深感自己工作的责任;每当看到当事人拿到公证书时满意的笑容,在辛苦忙碌的同时也感受职业的自豪感,我们坚信:“给别人一个微笑,就是给自己一缕阳光,给别人一点帮助,就是给自己一份愉悦。”。
公证质量的好坏,是取信于民,取信社会的根本。我们始终将公证质量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一是制定高标准,确保程序规范。今年来,我们规范办证程序。对办证涉及的申请、受理、告知、询问等事项进行完善,制定统一的高标准,同时加强了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目的、用途及真实性的审查。二是严把审批关,强化监督约束。今年,我处制订了公证员、处主任双重审批制。一般类型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但对出具《执行证书》、外出办证以及重大公证事项除公证员审批外,还需经处务会讨论确定,由主任审核方能出证。三是明确责任制,提高风险意识。强化质量检查。每月10日前将办结卷宗及时归档,组织公证员对卷宗进行检查(数量不少于10%),逐卷进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承办公证员终身负责制,并与年度考核挂钩,提高公证人员风险意识。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为我市重大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参与园区建设、土地拍卖、企业融资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今年3月,我们全过程参与了“洋河?梦之蓝封藏大典”活动。在办理中,我们与洋河集团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对活动程序、公证监督提出法律意见,我处委派公证员先后五次往返洋河股份公司,深入车间、酒厂窑池、实验室等进行实地拍照、收集证据材料,保证了公证的真实性和公信力。大典活动当日,两名公证员在全国各地众多媒体和嘉宾的关注下现场致公证词,彰显了封藏大典活动的庄重与公正,也展现了公证的良好形象。二是参与社会综治管理,稳妥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介入征地拆迁、不动产处置、选房入学摇号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宿迁嶂山森林公园扩建提质房屋征收工作中,我们及时与当地政府、房屋评估机构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对产权不明的大面积房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以法律形式固定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等,有效维护了房屋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半年以来,我们已办理涉及房屋征收公证事项10多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公证3125件。三是关注基层民生,公证服务温暖当事人。公证工作中最多的是面对基层群众,服务群众的需求。今年,我们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公证服务承诺,建立周末固定值班、上门办证、快速出证等工作制度;强化对“老、弱、病、残”人的服务力度。今年6月,宿城区仓集镇的李某到我处申请办理捐肾救子相关声明书公证,虽然相关当事人有2名在仓集且行走不便,还有2人在南京某医院中照顾病重的孩子,但我处还是急当事人所急,当即受理,并委派公证员前往仓集与南京上门加班办理,鉴于当事人因治疗儿子花费巨大,我处报局领导批准,免去当事人所有公证费用,承办公证员当场捐赠500元。当事人深受感动,连声说,还是政府机关好,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楚风夜话进行了全程报道)。类似这样的为人民群众着想的事情还有许多,今年我处启用绿色通道,加班加点为残疾人员、家庭贫困人员、军人军属等办理公证超过百件,为弱势群体减免公证费用近十万元,切实履行了公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教育实践活动的宗旨。
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第七篇】
20xx年谢家集区法律援助工作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人民政府及业务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正义,落实政府责任,提高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xx年,谢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0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11%。其中,民事案件212件,刑事案件165件,办结350件,结案率为%。计划全年投入经费万元,截止目前中央省级已投入29万元,地方投入21万元,合计50万元。经费使用万元,其中发放案件补贴万元,补贴占比80%。
(二)认真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及《淮南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管理。
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淮南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法律援助经费做到了单列科目核算,补贴流程发放规范。今年我区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38万元,截止12月份实际投入50余万元,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同级财政法律援助经费全部已经到位。其中中央、省投入29万元,市级财政投入万元,区级投入万元。1-12月份共支出经费万元,其中办案补贴万元,占比80%,宣传费等费用万元。法律援助经费由专业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实行单列科目,专项支出,严禁挪用和占用。案件补贴严格按照流程执行,实行一案一审批,由经办人签字,法援中心主任审核,局长审批,层层把关,最后再汇总到财务统一报账,对于大项的经费使用,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每月都有案件补贴经费支出。
(三)加强法律援助宣传。
一是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年头岁尾是农民工讨薪比较集中的时期,为了帮助农民工依法有效的讨薪,维护社会稳定,区法援中心于1月中旬组织律师、法援志愿者深入街头,通过散发宣传单、律师解答咨询等方式开展农民工维权法治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开展农民工欠薪案件摸排工作,主动联系,不等不靠,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三是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为推动乡村普法,夯实法治基础,弘扬法律权威,助力乡村振兴,20xx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开展了多起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公益授课、培养法律明白人等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前往望峰岗镇靠山社区和唐山镇平山村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工作人员送达了《宪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书籍,听取了社区工作人员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参与区直部门与杨公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以“巾帼欢歌庆丰收乡村振兴在行动”为主题的庆祝农民“丰收节”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涉农法律,与农民群众们亲切交流,了解其法律需求,现场解答农民朋友的法律咨询。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享受丰收喜悦的同时学法、懂法,提高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公益授课、培养法律明白人。让广大乡村干部特别是人民调解员、法治带头人学习了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调解的经验和技巧,对促进乡村稳定和振兴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四是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开展送法进家庭。统筹防疫宣传,送法进家庭,对于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当场审查,做到应援尽援。
(四)加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
在法院、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固定值班、预约值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值班律师工作开展稳步、有序推进。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为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10月下旬,区司法局牵头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召开了20xx年全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法律援助法》,各参会人员就我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发表了意见和看法,并就如何提升办案质量和法律帮助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
(五)强化案件办理质量。
综合运用市局组织的各县区案件互评和本中心组织专家对案件自评及旁听庭审、委托第三方对受援人进行回访等方式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和管理。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打造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中心于10月下旬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20余名律师参加,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20xx年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报道偏少,案件质量还不够好。20xx年谢区法律援助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的`实施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案件监督力度,运用司法部印发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同行评估规则严格对每件归档卷宗进行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对律师网上结案进行监督指导,确保网上结案的类型与实际办结情况相符。
四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节点和宣传媒介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尤其是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
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第八篇】
20xx年xx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有序、适度发展”为原则,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着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现将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5月初,根据《xx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xx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等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的管理,我县将基层法律服务推向市场化,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xx县城关法律服务所、插旗法律服务所、三封寺法律服务所暂缓年检注册。目前,通过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全县仅保留了华民、东山、北景港3个法律服务所3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了“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统一”(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工作纪律上墙、服务承诺一律面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严格建档、存档、清档,杜绝案卷内容不全、丢失等现象的发生。三是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全部录入xx省基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一是严格执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用制度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合法执业,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律行为。二是对基层法律进行执法状况考评,避免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两者职能混淆,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和以司法所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3个法律服务所、31名执业人员的案卷进行二次检查,禁止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也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不得以律师名义进行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根据市局安排,4月23日,我县组织1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赴市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参会的基层法律服务者纷纷表示学有所获、受益匪浅。
一是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质量、业务水平、收费标准、财务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更好地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服务于当地党委、政府,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二是实行投诉倒查制度。对群众投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做到违法必究。同时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投诉查处方面的相关要求,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0余次,日常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是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润三xx”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单位进行法律宣传,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一年来,我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以党的xxx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诚信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同时,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移民迁建。社会民生等全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由于我始终坚持以正确的思想为指导,一年来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收到了较好成效,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法律知识包罗万象,浩瀚无边。为了有效提高自身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我始终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认真及时地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自己法律知识的不断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去年我获得了全国司法考试证,但我仍然坚持以考促学之策略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力争取得全国司法考试a证,使自己的法律服务知识及法律服务水平达到国家更高标准。除此之外,我还加强了法律服务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工作方面的学习尽最大可能地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以适应社会新形式下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法律服务工作对象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通过一年的艰苦努力,我圆满完成了法律服务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共办理诉讼代理案件4件。代书服务3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件。参加各种法律宣传活动3次。协助本地党委。政府调解民间纠纷17件。为本发党委。政府提出法律意见1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年来,法律服务工作虽然收到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如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仍然不够;法律执业技能依然较差;法律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服务领域较窄;法律服务整体效益较差等。在以后的法律服务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力改不足,使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
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总结【第十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5号)及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太和县司法局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力、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太和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提升工作,迅速组织相关业务负责人学习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二是抓紧行动,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各项部署要求。太和县司法局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把握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全面公开。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公开决策情况不断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紧跟工作进展公开执行情况及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围绕社会关切公开服务情况规范做好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开。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查询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进行细化、分类、整合,实现政务公开事项全面上线,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公开层级、公开对象等要素。
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太和县司法局及时在网站、两微一端及传统媒体渠道公开法律法规资讯、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积极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太和县司法局通过安徽法律服务网、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中心等渠道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办理及相关服务。
太和县司法局更新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信息并通过本级信息公开网站对外公开发布;同时完成安徽法网太和县实体平台信息更新完善和补缺补差,确保实体平台全面入驻法网融合发展。
三是完善措施,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太和县司法局不定期通过网络检索以及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太和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调度推进。
四是认识不足,抓紧整改。对照政务公开要求,太和县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优化等问题。太和县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完善,一是多渠道发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二是将进一步优化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运行服务管理,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使用率、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