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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标卡尺开题报告(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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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标卡尺开题报告【第一篇】

年级(班):

学 号:

姓名:

指导教师: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三网融合”彻底打破了电视的垄断局面,电视业务及其发展模式将面临较大的冲击。多年的积累使电视产业拥有了丰富的内容资源、相对低廉的服务资源、一大批专业的制作团队,以及相关牌照的发放权。在融合发展的环境下,电视媒体要想有所作为,就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扬长避短,积极制定一系列应对政策,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综上所述,研究电视产业面临的生存现状,探究其寻求发展的路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由于“三网融合”对我国电视产业有重大影响,所以相关的研究比较多,综合起来主要是对“三网融合”背景下我国电视产业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应对策略进行了论述。一、对“三网融合”背景下电视产业所面临挑战的研究在“三网融合”环境下,掌握业务优势和渠道优势的电信运营商逐步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向媒体行业渗透,这必将打破现有的媒体竞争格局,将给电视媒体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把此项内容作为研究对象的人也比较多。舒芳的《机遇与挑战——论三网融合对电视发展的影响》一文中指出:由于电信的业务能力大大增强,电视用户资源将受到较大冲击,同时电视业的广告市场会受到很大挑战,传统传输渠道的价值和地位降低,传统电视业务必将受到影响。张海军在《谈三网融合给电视带来的影响》一文中说:各部门之间的竞争不仅有体制上的竞争,还有巨大的商业利益上的竞争,原本在传统媒体格局中处于较为有利地位的电视媒体不得不思考如何在激烈的新媒体竞争中站稳脚跟,赢得新的增长点。崔杰在《解读三网融合下电视业运行体制》中指出:“三网融合”直接威胁广电企业的核心电视业务,使其在三网融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其次,电视传媒缺少相应的市场化运作经验,绝大多数企业仍处于转型过程中。此外,电视网络的整和程度较低,这增添了电视在三网融合后市场化运营体制改革的障碍。二、对“三网融合”背景下电视产业所面临机遇及对策研究“三网融合”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电视业需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扬长避短,积极制定一系列应对政策,来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且以此作为研究对象的人也很多。梁小兵在《三网融合系列举措推出将引发电视系统变动》中认为,电视业可借势完成全网整合,在巨大的存量用户的基础上,各地的电视运营商将有可能在统一的平台上运营数字电视增值业务,乃至开展基础电信业务。其次,电视行业投资力度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带来机会。再次,电视将有机会在电信业务上大展手脚。值三网融合之际,电视系统企业除可以继续做互联网接入外,还有可能提供idc业务、网元出租业务以及voip业务,电视业有机会在电信业务上大展手脚。黄升民在《三网融合下电视产业的发展》中说:我国电视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加快自身网络整合,并转变运营模式,高度重视媒体内容集成和运营,建立完善电视媒体内容集成、分发和运营平台,努力打造数字媒体内容基地,建立内容合作运营机制,逐步从网络管理向媒体内容业务管理过渡,向综合内容提供商的方向发展。吴铮悦在《三网融合下电视产业的生存之道》中指出:目前电视的一项紧迫任务是大力发展新媒体,积极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大力加强媒体性质的功能和业务建设,采取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促进新媒体又好又快的发展。吴升高在《三网融合下电视传媒体制创新走势》中指出了电视产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即事业企业并轨,逐步实行企业体制;打破地域界限,建立全国性的网络体制;加快重组并购,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超越分业管理,确立全覆盖的监管体制和手段。从以上研究材料可以看出,大力发展“三网融合”提高我国信息产业整体实力这一重大举措对电视业的影响,成了传媒、业界和各方面专家研究的热点。“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这是由多种原因所决定的,但是,电视业在以此为契机面对挑战的具体实践过程中的诸多困难很少有人提及,我将试图着力对此加以探究,为之前研究的不足做必要的补充。

3.选题研究的内容:

该论题研究的内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产业所面临挑战的研究

(一)广电产业运营模式的转变

(二)员工配置和技术能力的提高

(三)广电网络业务能力的提升

二、对“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产业所面临机遇及对策研究

(一)机遇

1、拓展电视传播的新渠道

2、增强电视传播的互动性

3、扩大电视传播受众群体

(二)对策

1、加快广电网络的改造

2、开办内容新颖的节目

3、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4.选题研究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技术路线:首先,了解本论题的研究状况,形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其次,进一步搜集阅读资料并研读文本,做好相关的记录,形成论题提纲。第三,深入研究,写成初稿。最后,反复修改,完成定稿。研究方法:运用文献分析法、文本细读法、比较法、综合分析法等进行研究。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把自己的关键问题用两句话写下即可)

5.研究与写作计划:

20xx年3月8日——4月15日确定选题、收集相关资料

6、参考文献:

7.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8.开题审查小组意见:

教研室主任或组长签名:

**年**月**日

游标卡尺开题报告【第二篇】

选题的目的、意义(理论意义、现实意义):

海拔差异就是利用海拔差,针对要进行参加比赛、参加体育的考生进行的赛前和考前的集训。本课题研究的是世居高原的体育考生(冷环境的刺激)、通过短时间的训练。下达到比世居海拔要低的高海拔进行考试。丽江相对于昆明来说、就相当于高原、丽江体育考生在每年的三月份都统一上昆明参加体育专业分考试(云南省统一举行)。然而高原训练是当前运动训练中的一个热点。与相对低的高原相比,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难度,作为一种特殊的训练方法,对竞技体育的发展和体育考生的成绩将起到巨大的作用,但还有许多方面值得进一步探讨,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掌握它的规律性才能运用成功。

针对海拔差异对丽江体育考生成绩的影响。能够让丽江带训体育考生的教练有一定的帮助。让前人的经验来更进一步的提醒和引导。让丽江体育考生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而努力。海拔高度让我们占据了重要地理位置,还有就是天气也给我们创造了有力条件。让云南体育重新审视我们丽江体育考生的成绩;让中国乃至世界认识丽江海拔高度创造的运动成绩;让我们的体育考生考出更好的成绩。然而当高原世居者从高原到达次高原,即脱离低气压、低氧环境,进入到正常大气压,正常氧含量的环境时,适应了高原环境的生理机能需要作重新的调整以适应新的环境。此间可出现心率减慢,心搏量增加,过度通气消失等,这种改变称为低原反应或脱适应。

这种“脱适应”反应,可能出现疲倦、无力、嗜睡、胸闷、头昏、腹泻等症状,还会出现血红蛋白含量降低、心率缓慢、心排血量和血容量增加、肺动脉高压逆转等症状,对身体造成不良后果。对于世居高原体育考生来说,专业考试在次高原举行,机体从习惯的低压、低氧环境到相对的高压、高氧环境,这种外环境的改变必然对运动员的运动能力产生影响。次高原的高压、高氧环境对运动员的身体机能是否会出现次高原反应(脱适应反应),如何影响世居高原体育考生的运动水平;如何根据次高原考试时间和运动员下高原后身体机能的变化而确定下高原的时间等,这些都是高原教练员所关注的问题。

从而了解宁蒗的体育考生的成绩状况(短跑。中长跑。耐力性项目等)…更好的利用海拔高度、天气等条件;使丽江(宁蒗)体育考生的成绩提高的基础上。在考前提前两星期以上的适应时间上昆明。致使世居高海拔的体育考生在高住高训转化适应低住低训;使丽江体育考生的成绩在原成绩上得到一定提高。

昆明位于中国西南云贵高原中部。海拔1895米;丽江市位于云南省西北部云贵高原与青藏高原的连接部位。市区中心海拔高度为2418米;宁蒗彝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县城在海拔2240米的大兴镇。

选题的研究现状(理论渊源及演化、国外相关研究综述、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丽江相对于昆明来说,就相当于高原。然而高原训练是当前运动训练中的一个热点。与相对低的高原相比,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难度,作为一种特殊的训练方法,对竞技体育的发展和体育考生的成绩将起到巨大的作用,但还有许多方面值得进一步探讨,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掌握它的规律性才能运用成功。高原训练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伴随世居非洲高原的中长跑选手的崛起,国际上已经注意到高原环境对运动能力的影响,并开始有意识地开展高原训练以及对它进行研究。

高原训练在国际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1963年前后(1963年国际奥运会在海拔2240m的墨西城举办),世界各国纷纷开展了高原训练,纵观这50年的发展历史,可将高原训练概括为4个阶段:萌芽阶段(50年代);第一个高潮阶段(60年代);争议中的探索阶段(70~80年代);快速发展阶段(90年代以后),高原训练方法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西方一些国家在重大的赛前对竞技运动员进行高原训练已形成体系。

一、高原训练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现状中国是开展高原训练较早的国家之一,早在1961年春,国家体科所陈宝庆等对八一队36名中长跑运动员在昆明冬训四个月期间的生理机能进行测试,至此开创了中国高原训练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先河。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都同良好的政治环境有关,也受到经济、社会文化和人们思想的约束。在竞技体育运动中,尤其在耐力项目中,居住在高原和高山地区的运动员对我国耐力性项目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并有着重要的地位。对于高原运动员来说,由于世居或长期生活在高原,通过一系列代偿反应,已基本对所居住海拔高度低氧环境产生钝化,如何更好地提高高原运动员的运动能力是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目前、全世界约5亿多人口居住在高原、高山地区,约占世界人口的十分之一。在竞技体育运动中,尤其在耐力项目中,居住在高原和高山地区的运动员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并处于领先地位。早在1960年罗马奥运会上,地处海拔2500—3000m的埃塞俄比亚优秀运动员阿贝基拉获得马拉松冠军,之后,他又多次获得该项目的金牌。处于非洲同样地理条件的肯尼亚、坦桑尼亚和摩洛哥的长跑运动员相继也获得了国际长跑冠军。

在我国,地处高原的云南、内蒙古、青海、甘肃的运动员,对我国耐力性项目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并有着重要的地位。世居高原人的生理特点:人在高原生活,血液中的红细胞和血红蛋白的增高与神经系统、体液调节有关。世居高原的人,由于机体长期受缺氧刺激,促使红细胞生成素增多,红细胞生成增加,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增高。世居中等高度地区的人群,由于长期受轻度或中度缺氧刺激,产生了代偿性反应,从而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的机能都较低海拔地区人群强,对于从事耐力性运动极为有利。(nextpage)

对于海拔差异对体育考生影响这片领域研究的既有代表性的文章目前作者未查到。在我所查阅的文献资料中,前人对高原训练的研究是比较全面:人类自逐渐揭开高原环境的奥秘,认识其对人体内环境的影响以来,约有100多年历史,但有目的地对运动员进行高原训练,其时间不过半个多世纪。国际高原训练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1963年前后、尤其西方一些国家在重大的赛前对竞技运动员进行高原训练已形成体系。

中国是开展高原训练较早的国家之一,早在1961年春,国家体科所陈宝庆等对八一队36名中长跑运动员在昆明冬训四个月期间的生理机能进行测试,至此开创了中国高原训练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先河。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原训练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高原训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原训练的实践经验和基础理论的研究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完善;训练方法也在不断改进;科学化训练程度不断提高;并建立了一些新的训练手段及模拟训练方法;高原训练的成效明显增加。但是由于高原训练在刺激机体产生潜能的同时,也给机体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如血液浓缩造成循环阻力加大、对肌肉代谢的不利影响等。据报道,采用高原训练的项目已经发展到了几乎所有的奥运会项目。

我所查阅的文献资料有:1:陈文聪。浙江省体育科学研究所(高原训练的起源、现状及发展方向)2:山本正嘉。高原对人体运动的影响。体育科学(日本),1990。3:安彦(1984—),女,山西太原人,助教,研究方向:运动生理学。久居或世居高原运动员的高原训练4:海拔差异影响大学生达标成绩的研究马小明1,任中海2(1?青海民族学院,青海西宁810007;2?青海大学,青海西宁810004)5:张冰中国体育博士xx。3高原训练的理论与实践——模拟不同时程高原训练对大鼠心肌影响的机制研究等等。莱文最初的成功实验是将9名长跑运动员分为两组:低地组3人,居住训练在1300m训练4周,用心率、血乳酸和摄氧量监测训练。高原组(6人)与低地组相比:摄氧量高5%;5km计时快30s;血容量高原训练后,高原组增加500ml,低地组下降150ml。该作者认为对高原的适应是提高运动能力的最重要因素。1994年冈德森(stray—gundersen)和莱文再次作高住低练试验,6名长跑运动员先在平原(海拔150m)进行4周训练,接着高住低练4周(高住2500m,低练1250m)之后,又在平原减量训练2周,前后共10周,4次测试,内容有:5km计时跑,亚极量跑台运动员时间,最大摄氧量,无氧能力,经高原训练4周末运动员在平原运动的能力最佳,无氧能力也出现较高值。马尔丁(martin,1994)利用高原缺氧效应结合短时间下山(每周2—3次)完成速度训练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在加利福尼亚基地,利用莱克—塔霍(1990m)和奥兰治韦尔(120m)进行(中间距离132km)交替训练;在亚利桑那基地,利用弗拉格斯塔夫(2134m)和菲尼克斯(332m)进行(中间距离22km)交替训练。目前,高住低练法已得到国际上的认可,并已用于高原训练中。

1982年日本泳联进行了两次高原训练,第一次是在美国科罗拉高原(海拔1800米)停留21天,在此期间反复多次到海拔4400米处进行跑步训练,其结果是女运动员的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都增加,且多数人的运动成绩都得到提高,德国著名教练居?兰根(现澳大利亚执教。以前曾执教于中国)建议高原训练安排3一5次,且海拔高度逐渐升高。例如:第一次,800一2300米;第二次,2300一3400米;第三次,一800米(中跑)和2300米(长跑),每次高原持续时间不断变化(如4一6一3周)较为有益,夏天,他常把队伍拉到墨西哥的托卢卡绿荫覆盖的丘陵(海拔2300米),长满树木道路宽阔的山地(海拔3200米)处训练,这些作法,打破了1974年墨尔本国际运动医学学会第20届运动医学会议所规定的界限,即超过2286米高度的训练要给予密切的注意,并禁止在3048米以上高度举行比赛,在实践中,高原地区运动员的训练高度也超出了这一规定。李福田先生剖析我国男子中长跑成绩落后的原因时指出:目前我国地处高原的省、区长年在高原训练,赛前下平原比赛,运动成绩也取得了一定的提高,但忽视了高原与平原交叉的系统训练,尚未充分利用高原效应的作用。高原训练;高原。平原和低海拔的交替训练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较理想的成绩。

提出相应的对策或建议,综合国内外对此课题(高原训练)的研究。接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有利于本地区的独特见解和创新之处。致使丽江体育考生的成绩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和让带训教师在总结上次经验;来更好的带好下一届的体育考生。

论文(设计)主要内容(提纲)

一:前言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昆明—丽江海拔差异;丽江体育考生(宁蒗民族中学、丽江市一中)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2。2。2访谈法(调查法)

2。2。3实证法

三:昆明、丽江两地海拔差以及气候环境的比较。

3。1昆明市中心的海拔高度和气候环境

3。2丽江市海拔高度以及气候环境

3。2。1丽江市城区的海拔高度以及气候环境

3。2。2宁蒗县县城的海拔高度以及气候环境

3。3昆明、丽江两地海拔差异以及气候环境的比较

3。3。1昆明、宁蒗县县城两地海拔差异以及气候环境的比较

3。3。2昆明、丽江市城区两地海拔差异以及气候环境的比较

3。3。3两地海拔差异、气候环境比较总结(nextpage)

四:总结丽江部分中学体育考生自xx—xx年两地考试成绩比较

4。1丽江部分中学赴昆明前所测成绩

4。1。1宁蒗县民族中学

4。1。2丽江市第一中学

4。2丽江体育考生上昆明考试的成绩

4。2。1宁蒗县民族中学

4。2。2丽江市第一中学

4。3两地考试成绩比较

五:带训老师为何提前两星期带体育考生上考试地

六:归纳两地海拔差异对丽江体育考生的影响

6。1低压低氧对体育考生训练的影响

6。2训练方法和手段对体育考生的影响

6。3上考试地对体育考生生理的影响

6。4考试前、考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分析

6。5上昆明为何会出现这一系列问题

6。6针对出现的问题分析解决方案

七:建议和相对应的措施

八:参考文献

拟研究的主要问题、重点和难点:

主要问题:根据自己的实践以及经过访谈、调查丽江体育考生基本情况进行片面性的了解。依据了解的内容以及结合自己对丽江部分中学体育训练情况的了解。进行总的构思,融会贯穿。阐述丽江与昆明两地海拔差异、气候环境的偏差、以及在此基础上归纳其影响的原因和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及相对应的措施。调查、访谈、查阅资料时所得到的资料不尽全面。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相应的访谈。相对所用的时间和精力就多也比较困难。

重点:研究利用本地区的海拔、气候等优势如何更好的提高体育考生的成绩;两地海拔差异所造成的影响。

难点:调查、访谈的全面性;资料的准确性;相关资料的的难查性。

研究目标:

1:了解两地海拔差异以及气候环境的基本情况。

2:归纳xx—xx丽江部分中学体育考生两地的成绩。

3:阐述海拔差异(高原)对世居高原体育考生的有关影响。

4:提出与实际相符合的建议及改进措施。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可行性分析:

研究方法:文献法、调查法、访谈法、实证法。

技术路线:1。08。04—06查阅大量相关的文献资料,得到有力的数据。

2。08。06—07整理文献资料,让自己更进一步的了解丽江体育考生,心中明确那里的体育考生的训练方法和手段。

3。08。07—09依据路线:古城区——宁蒗县的部分中学进行调查、访谈。得到有力的数据、较准确的信息。为本课题的研究更具有说服力和真实感。

实验方案:通过对宁蒗民族中学xx——xx届30个学生和丽江一中8个学生进行调查、分析;访谈带训体育老师、讨论训练中出现和影响训练的因素、下达考试地所要注意事项及考试地对考生的相关影响;笔者参与实践(笔者属xx届高考体育考生)、访谈、实证法验证其真实准确性。

可行性分析:训练方面: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所占有利条件。采用与世居高原的体育考生相符的训练方法(高原训练)与考虑时间而制定训练计划。在短时间内提高考生的运动成绩。从调查、实践等中得出这是可能的。

影响方面:海拔差对体育考生的影响(训练过程中相关影响、下达昆明的生理适应以及考试环境的相对适应等的影响)这些问题将在本课题中谈论到及作者提出对这些问题的个人见解。

研究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海拔差异(冷环境)和有效的训练方法、手段影响体育考生成绩已成为事实。引领云南其它地区的体育考生走进丽江的训练基地;将海拔差异训练影响体育考生成绩得到进一步证实;提出相对适应世居高原的体育考生的训练方法与手段。

进度安排及预期结果:

进度安排:

xx。12。20—xx。01。30进行论文相关资料分析总结阶段:调查、访谈以及文献资料的分析。

xx。02。10—xx。03。01论文设计阶段:论文内容设计分析;论文设计规划。

xx。03。01—xx。03。15论文初稿的完成。

xx。03。15—xx。03。30对初稿进行修改、听取指导老师的相关建议。

xx。04。01—xx。04。20再次对初稿的修改。

xx。04。20—xx。05。25论文答辩准备。

预期结果:

结合宁蒗体育考生的实际情况及其占据的有利地理位置(气候环境)和自己所了解到的训练方法、手段等。进行分析、总结、探讨海拔差异对体育考生的相关影响。还有下达次高原考试所注意的问题。提出本人的建议。希望对带训老师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昆明、丽江市海拔数据资料。

2:体育学院通用教材,运动生理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

游标卡尺开题报告【第三篇】

古典文学中常见论文这个词,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为论文。以下就是由编为您提供的开题报告本科。

一,题目,

二,选题依据(包括国内外背景,动态,2.理论及实际意义);。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可能的创新点。

四,完成研究内容的技术路线或研究方法:工作流程,时间安排,

五,进度安排及各阶段主要任务:

一般开题报告是一星期写完交给老师修改的,论文或者毕业设计都要经过n多次修改才能最终定稿,好好写吧,没有思路可以去找找指导老师,听听他的意见。

开题报告格式大体上都差不多,但是每个学校还是都会有自己的风格,找几份上一届的论文整套的(开题报告,论文,文献综述,答辩ppt等)参考下,就容易多了。

游标卡尺开题报告【第四篇】

在初中阶段,地理学科经常被称为“小三门”、“次科”而不被重视。学生在学习地理的过程中出现热情不够、积极性不高、课堂纪律不好等问题,这种现象在初二下学期尤为突出。另外,初中学生学习任务繁重,升学压力大。鉴于这些现状,要实现初中地理的高效课堂,充分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以及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主动参与到地理学习中就显得格外重要。

同时初二学生对地理知识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具备了初步的读图、分析、判断的能力。对世界概况和中国地理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因此,针对目前的教学现状,我们迫切需要有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应用于实际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他们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以便提高我校初中地理教学的有效性。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

学案教学法作为一种崭新的教学模式,正在被广泛而成功的应用于各种教学活动之中。

三、 课题研究内容

宜川县西郊初级中学初一、初二部分班级学生。

湘教版地理七年级、八年级

四、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学案教学法,作为一种崭新的教学模式,正在被广泛而成功的应用于各种教学活动之中,地理学科同样有着适合于学案教学法生存的土壤,并且初中地理新课程力倡探究性学习,而学案教学法的主体部分便是探究性学习,所以借助新课程理念及学校高效课堂的推进,加强学案教学法在地理学科教学应用中的研究,对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合作精神和积极表达的欲望,主动思考,主动参与讨论分析的能力,强化科学探究意识,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以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地理科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克服传统教学低效的弊端,适应新课程的要求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相信成功的学案教学法的应用,必将更加有利于初中地理新课标教学目标的实现。

五.课题研究方法

2、个案分析法:广泛听取初一、初二各班级和不同年龄段教师的课,观察评估课堂教学效果及学生反应或反馈情况,总结培养或激发学生探究性学习的方法和能力。

3、问卷调查法:在学生中进行问卷调查,总结学生在学案教学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功的经验,并结合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归纳出新课程背景下如何更有效的培养高中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参与讨论分析的能力和科学探究意识。

4.观察法:抽取样本,兼顾不同年级不同班级,观察和分析学生对学案教学法的不同表现,对比分析,不断更新完善。

六、课题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6月-7月,确定课题,组建课题小组,制订课题研究方案,完成申报工作。确定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确定研究方法,如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对学案教学法认识情况(调查法、文献资料法等。)

于我们学生的实际水平;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的予以纠正。

9月—10月,阶段性小结(撰写报告或论文)分组研究第一阶段的研究成果,在集中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研究方案,修订后期实施方案并撰写报告或论文。

10月—11月,研究实施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基础上调整实施方案,是研究能得以顺利进行,为课题顺利结题奠定良好的基础。

3、结题鉴定阶段:11月—12月,课题总结。对各种培养效果进行问卷调查,分类汇总,分析总结。撰写课题结题报告,并申请结题,使研究成果得到认可,并能在全校得到应用和推广。

七、 课题参与人员

西郊中学七、八年级地理教师

八、 完成研究课题的条件分析:

1、本课题的研究能得到县教研室及校领导和有经验的老师的关注、指导。

2、宜川县西郊中学作为宜川县第二所初级中学,其校生源普遍较差,但是学校有一群积极向上、善于探索、研究的领导和老师,所以比较具有代表性。

3、西郊中学从20xx年开始已经开始使用“导学案”进行授课,有良好的研究基础。

4、研究者本人长期担任地理教育教学工作并担任备课组长,对研究的效果可以适时跟踪,并且曾承担过学校校本研修工作,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游标卡尺开题报告【第五篇】

新中国成立的初期,我国的法治实践曾有过一段辉煌的成就,但是十年,使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都陷入了低谷。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也都走上了正轨,尤其是我国已经建成了自上而下的法律体系。这表明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种形式合理性的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中国已在根本上实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但同时中国的法治建设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之争的过程中。首先,由于中国的法律体系是自上而下建构而成。在法治建设过程中重点受到关注的是法律体系的逻辑合理性,而社会事实以及规则与事实之间的关系则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使得很多法律规范要么因其与百姓的现实生活无关而被无视,要么因其与社会风俗、生活惯例不同而没有得到人们的自觉有效的遵守。其次,西方权利话语的力量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被人为放大,而传统的道德因素却被排斥在法院门外,导致了像《秋菊打官司》中主人公秋菊那一类人的彷徨和无助,而原本为传统道德所不容的“恶人”却能逍遥法外。形式法治在法治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凡此种种,不再一一列举。

针对法治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也是指导我国法学实践的基础理论面临的难题。目前中国的改革进程已步入深水区,面对着快速发展和变化着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如何能够保证我们的立法既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妥善解决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又能够保持法律的稳定性给百姓合理的预期;如何能够在司法实践中既排除了其它干扰,保持形式法治的纯洁性实现程序正义,而又不以牺牲传统道德、社会习俗为代价。面对诸多难题,笔者认为仅仅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对法律的逻辑分析的研究方法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必须结合法社会学的实证调查、自然法学的价值研究等研究方法和理论成果才能摆脱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面临的困境。而作为分析实证主义的一种新的修正形式的制度法学在法学领域能很好的融合道德和事实,通过制度事实理论,能够综合的运用分析实证的研究方法、社会实证的研究方法以及解释学的方法。因此,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如果能被我国法学理论界认真研究、借鉴和吸收,或许能很好的指导我国的法治实践。除此之外,本人因在读书、上课,参加学术沙龙、读书会的过程中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启发,带着深刻的问题意识认真阅读了麦考密克和魏因贝格尔的《制度*》,并对制度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而也广泛收集了一些有关制度*的材料。这也是选择本题的背景原因之一。

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以实践哲学为基础的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吸收西方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精华的同时,对法学展开解释学的、社会实证的研究,并把这几种研究方法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对法学更加深刻的理解。这也对中国的法学理论界自觉的开启一个研究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学的新时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现实意义:在中国面临社会转型的今天,如何更好的实现从人治向法治,传统之治向规则之治的转变,是时代给我们提出的挑战。而在向法治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现代精神与地方传统、法律的程序正义与国人的实质正义之间的关系则是问题的关键。而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坚持法律实证主义立场的同时,实现了道德、规则和事实三者之间的沟通。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文献综述。

笔者在将近一年的论文写作过程中,针对本文的论题做了长时间的资料搜集工作,资料搜集的范围也广泛的涉及到了中外着作、网络期刊等各种形式的资料。仅就本人能力范围之内搜集到的资料而言,目前中外法学界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研究还相当的薄弱。而对于制度法学的理论,学界的普遍态度还是认为其是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从我目前接触到的资料来看,有关制度法学的理论,以麦考密克本人的作品居多。而爱丁堡大学也曾专门针对麦考密克的制度法学理论召开过研讨会,会后还曾以一本书的形式发表了研讨会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本人能力所限,不能得到这手宝贵资料,对于研究制度法学的理论来说实为憾事。

就国内发表过的有关制度法学理论的文章数量来看,也只有几篇,研究者较少。笔者收集到的制度法学的学术期刊论文共7篇,但是只有唐仲清的《对‘制度事实’的法哲学思考》、陈金钊的《法律事实的定位与制度性事实--评制度*》、温博的《事实与价值的调和--制度法学的方*》3篇期刊文章谈到了制度法学中的制度事实理论。其中发表在南京大学法学评论上的陈金钊的文章还专门谈到了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陈金钊教授把有关法律事实的学说大体上分为三类,一类是前提说,一类是对象说,还有一类是本体说。陈教授认为关于法律事实本体说的提出者就是制度法学的作者们,它认为,在这一意义上法律事实其实就是一种制度事实。同时,在他的这篇文章中,他还明智的指出了我国法学理论在法律事实领域研究的薄弱现象。因为我国深受大陆法系的有关法律的制定、解释、适用技术的影响,使得我国的法学研究主要片面的强调对法律体系的逻辑结构的研究,而忽略了对法律事实的研究。而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的理论无疑会增加中国法学研究的深度以及回应司法实践的能力。

在上述期刊文章中对制度法学的本体论和方*进行过全面的阐述的当属张文显所写的《超越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理论--制度法理学的认识论方*和本体论》。文章指出,制度法学的理论之所以能够实现对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的超越,其主要原因在于提出了一种新的法律本体论观,即把法律视为一种制度性事实,并在方*上对传统法学流派(主要指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的法学研究方法实现了突破和重组。其余几篇文章的内容大同小异,对制度法学的功过是非做了客观性的评价。而对制度法学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实践理性”以及实践理性与制度事实的关系做出独到而深刻的探讨的是梁晓俭教授所着的《实践理性:一种方*意义上的探究》一文。在文中,作者精到的指出制度法学的作者们提出的关于“法律是一种制度事实”的理论体现了制度法学的作者们希望在法学的研究中结合分析法学和社会学法学的用心。法律作为一种制度事实,既有规则和规范在思想客体意义上的存在也有社会现实意义上的存在。因此,对法学的研究,要综合分析实证的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证的研究方法。除此之外,制度事实的存在依靠的是规则对客观事件的解释,而法律规则的背后体现的必然是制定规则的立法者的意志和目的,体现了他们的道德和价值观,所以要想知道规范具有何种性质,就必须首先弄清楚理性行为的性质,而这里的理性行为便是实践理性。通过实践理性,制度法学把解释学的方法运用到了法学研究之中。最终实现了制度事实和实践理性的完美结合。

除了上述所列的学术期刊之外,笔者目前没有搜集到任何有关制度法学研究的专着性文章,此外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在博士或者硕士论文中进行专门研究的也较少。在笔者搜集到的有限的资料中,山东大学的博士生杨建军在他的博士论文《论法律事实》中的第一章“法律事实的概念”里曾有一小节来专门讨论法律事实与制度事实的关系。他认为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不同,制度事实是立法者为了实现对复杂的社会生活进行调整,而经过理性的抽象所概括出来的事实。因此,制度事实是立法者通过对复杂的具体事实进行抽象的概括而形成的抽象事实。所以当具体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法官就能依据法律规定的抽象事实对具体的纠纷做出裁决。一个法律规范一般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而他认为制度事实就相当于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而且他还认为,法官能够对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则规定的疑难案件做出格式化的分类和处理,主要原因就是在于制度事实不仅概括在法律规则之中而且它还概括在法律原则之中,因此在面对复杂的案情变化时,法官可以依据原则中的制度事实对案件进行格式化的裁决。而法律事实与制度事实完全不同,是一种具体意义上的事实。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所有能够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因此,他认为制度事实与法律事实的根本区别在于,制度事实是一种立法角度上的事实,而法律事实是司法角度上的事实。

在笔者搜集到的有关制度法学研究的5篇硕士论文中,其中有3篇论文的作者是出自同一个学校,西南政法大学。他们分别是论文《法律和道德的制度性结合--制度法基本理论研究》的作者席琳,论文《制度法学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修正》的作者夏菲以及论文《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制度法学基本理论研究》的作者徐海同。还有另外两篇,分别是华东政法大学的赵建兵写的《浅议麦考密克的制度法理论》和重庆大学贾哲写的《制度*创制规则问题研究》。总体上,这些论文把研究的重点都放在了对制度法学思想的梳理介绍方面,包括制度法学产生的哲学背景、制度法学的内涵以及制度法学的理论价值等等,鲜有文章讨论过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对制度法学的意义。

综上所述,笔者结合收集到的关于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有限材料,认为各个学者大部分的讨论都是集中在有关制度法学产生的理论背景、哲学基础以及制度法学与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法社会学的内在联系。而对于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的来源、特征,以及它是如何解决以往法学流派的困境从而成就了制度法学,及其对中国法治的建设意义等方面却鲜有论述。本文的写作目的和可能的创新之处便在于此。制度法学体现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的本体论和多元的方*上的开放性,能够很好的融合和超越三*学流派的分歧,也能够为中国走出目前法治建设的困境提供很好的理论指导。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研究思路。

从改革开放至今,在短短的3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便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体系,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都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这种在立法方面取得成绩,并没有掩盖司法现实方面所遭遇的困境。如反映法律与道德之争的“泸州*继承案”、反映法律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张力的“吴英集资案”、(虽然案例并不新颖,但是如果我们不做改变的话,谁能保证日后就不再发生了呢?)以及法院遇到的一系列的执行难的问题等,这种种问题处处都在暗示着一种没有道德支撑的、与社会现实相脱离的只依赖强力而存在的法律规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的软弱无力。但是,我并不是在否认离开强力的法治是可行的。恰恰相反,我的观点是我们需要一种建立在形式法治合理性的基础之上的强力。而我国在形式法治的建设方面,付出的努力虽然可圈可点,但取得的成效,却不尽人意。因为大量的不符合程序正义的案例已经发生而且正在发生。如最近改判的发生在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故意*、流氓罪一案,以及各种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问题。

我国目前的法治困境促使我不断的思考,如何才能够在坚持形式法治的同时,借鉴和吸收实质法治的理想成分;如何能够在坚持程序正义的同时,也满足实质正义的要求;如何能够将国家颁布的法律转变为人们心中的法律?我国的法学理论研究是否已经解决了这些问题,如果没有,那问题又出在哪?我带着这一系列的疑问,最终,在魏因贝格尔和麦考密克的《制度*》中找到了答案。

在西方,20世纪以来,尤其是二战结束以后,以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为理论基础而建构起来的形式法治的大厦不断的受到来自新自然法学派、社会学法学派甚至是现实主义法学派的攻击。自然法学派以新自然法学的面貌重新出现,并再次强调法律的道德基础;经济法学派则更重视法律背后的成本收益分析;社会法学派注重对影响法律的社会现实因素的考察,甚至提出“活法”的理论。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强力挑战。它们的产生本身便说明了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旨在建立一种能够融合道德、法律、事实的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应运而生,并很好的满足了实践的需求。

而目前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如何能够把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进行很好的结合,并处理好形式法治理念与百姓心中传统的价值观念相冲突的矛盾。这是时代给我们的任务。而这一情形又与制度法学在西方产生的历史背景颇为相似。因此笔者认为,制度法学体现在“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的本体论和多元的方*上的开放性特征,能够很好的融合和超越三*学流派的分歧,也能够为中国走出目前法治建设的困境提供很好的理论指导。

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考察、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通过搜集和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为自己的学术研究积累丰富的素材。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自己收集到的文献认真的阅读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完成自己的学位论文。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本文旨在通过对制度法学制度事实理论的解读,指出制度事实对制度法学的本体论和研究方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制度法*用制度事实理论实现的对以往法学流派瓶颈的突破。最后论述了制度事实理论对中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本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论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前人有关的研究成果等内容;第二部分是制度事实范畴研究;第三部分是制度事实对法律本体论的贡献;第四部分是制度事实对于法学方*的贡献;第五部分是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理论对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

创新点。

本文写作的创新之处是,笔者从制度事实的概念和历史发展脉络两个方面对制度法学的制度事实范畴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制度事实是制度法学的核心概念,为制度法学提出新的法律本体论观点以及综合运用分析的、实证的和解释学的方法提供了理论基础。制度法学通过制度事实的理论得以将价值、规范、事实的因素融合进法律的概念之中,实现了对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的超越和突破。同时也揭示出了法律的制度事实理论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法治建设所具有的重要指导意义。

游标卡尺开题报告【第六篇】

当前,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失地农民随之越来越多,农民就业问题更是重中之重,研究和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补充和丰富我国社会保障理论体系,完善我国目前的就业保障制度,更可以探讨出解决我国湿地农民就业保障的有效对策。同时,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可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添砖加瓦。完善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也有利于减小我国的城乡差别,更大一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2、意义

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之路,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是能够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城镇化和市场建设。充分就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才能正真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1、国内研究综述

我们有以下几种建议来为失地农民提供保障:第一种,国土资源部相关文件这样要求“我们要对那些失地的农民提供长期稳定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而且要积极的配合各地方找出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安置途径。”(梁世盛,20xx 年);第二种,杨盛海、曹金波 (20xx)指出,政府或社会保障部门应该建立一些特殊的社会保障政策,主要是面对失业农民的,根据不同年龄,建立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第三种,马驰、张荣(20xx)这样建议,有三个重要方面是解决失地农民的途径:补偿、保障、就业。其中就业尤为重要;第四种,梁世盛(20xx)指出我们要有区别有重点的实施社会保障,保障的范围应该包括养老保障、教育培训、促进就业、土地征用资金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增值等方面,根据主次,有重点的要加紧实施。

2、国外研究综述

同西方国家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相适应,也出现了多种理论解释,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型、拉尼斯一费景汉模型、托达罗模型等。刘易斯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实质就是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向工业部门无限供给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了寻求更多的经济机会而采取的流动行为。拉尼斯、费景汉等人修正了刘易斯模型,认为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剩余产品的增加是农业劳动力转入现代工业部门的前提条件。托达罗的人口迁移模型认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根据“预期”收入最大化目标做出的。这些理论从不同角度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做出了解释,在一定意义上对做好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具有启发意义。

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一些解决措施。

1、访谈法

2、文献法

通过上校园网、图书馆、百度等网站搜集国内外有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相关的文献资料,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归纳、分析、研究。

本文研究目标:介绍袁州区湖田乡樟树村失地农民的基本状况,分析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在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解决办法以改善。主要特色:实地调查,准确清晰的反映农民失去土地后就业情况,更真实的呈现在读者的脑海里,引起读者的共鸣。工作进度:20xx年11月选题,20xx年12月完成开题报告,20xx年3月和4月完成初稿,20xx年5月完成二稿,20xx年5月20定稿。

[4]郭庆松等著.中国城乡就业发展战略研究(20xx-2010)[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xx.

[5]梁亚荣.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补偿——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征用补偿的影响[j].中国土地,20xx(4):21.

[8]潘光辉.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研究[m].浙江:暨南大学出版社,20xx.

[10]吴婷.城郊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以呼和浩特市巧报镇为例[d].内蒙古大学,20xx.

游标卡尺开题报告【第七篇】

我们生活的世界犹如一个五颜六色的万花筒,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色彩属性,我们经常会使用各种颜色词来形象地描绘我们所观察到的一切,甚至运用颜色来表达我们的喜怒哀乐,但是由于中西方文化的不同,对颜色的理解也会不同,颜色词汇隐含着许多深层意思,暗示着不同种族对颜色的感受。如果我们不深入了解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我们很难了解每种颜色在不同国家的含义。因此,通过对英汉颜色词汇文化差异的学习,了解英语国家和我们汉语国家对不同颜色的理解和应用,进一步深化对中外文化差异的理解,使我们能够改善我们的语言能力,避免与西方文化相冲突,从而让跨文化传播收获更大的成功。

各个民族的语言虽然是不同的,但是我们生活中出现的很多现象却是相似的,比如说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充满各种色彩的世界,因此各个民族的学者们都会对这些现象加以关注并进行研究。国外对颜色词的研究起步较早,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颜色词进行了探讨,其中有两种观点对中国颜色词的研究产生了较大影响,为中国的颜色词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种是柏林和凯恩的观点,1969年美国民族学家柏林(brentberlin)和语言学家凯恩(pualkay),考察了世界上98种语言中的颜色词,发表了《基本色彩词语:普遍性与进化论研究》一书,经研究表明,在各种语言的颜色词系统中,有11个基本颜色:白、黑、红、绿、黄、蓝、棕、紫、粉红、橙、灰。这本论著在颜色词研究领域有很大影响力,之后的很多学者在对颜色词进行研究时都以此作为基础理论。比如英国语言学家利奇就对这一论点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他认为应该把基本颜色范畴看做一种弱普遍现象而不是强普遍现象。凯恩在之后的研究中也不断补充和更新这一论点,在1978年,凯恩和迈克丹尼尔两位学者合作发表文章,对基本颜色词的普遍发生顺序作出了调整,他们认为语言中有六种主要的颜色,分别是红、黄、绿、蓝、黑和白,其他颜色都是在这六种主要颜色的基础上复合、派生出来的。

还有一种观点是以“语言相对主义”(又称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作为理论基础对颜色词进行研究。“语言相对主义”的主要观点是认为语言形式决定着语言使用者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因为世界上的语言是不同的,所以各个民族对世界的认识也是截然不同的。涉及到颜色词而言,赞同“语言相对主义”的人们认为光谱上的颜色并没有自然的分类,颜色词的语义编码在不同的语言中是任意的,所以在各种语言的颜色词系统中并不存在共同的基本颜色范畴,如康克林、格里森这两位学者就持这种观点。这种观点与柏林和凯恩认为的在各种语言中有基本颜色范畴的存在是相对的。

国内对颜色词的研究起步较晚,主要借鉴西方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柏林和凯恩的观点。虽然在理论上没有独树一帜,但是对颜色词研究的切入点是相当丰富的,角度是多维的。目前,对汉语颜色词的研究大致都是从颜色词翻译和文化对比的研究来展开的。

国内学者对颜色词的研究最初并不是去探讨颜色词的来源、范畴,而是比较关注颜色词的翻译以及中外颜色词的对比研究等方面,这方面的论述成果颇为丰富。如:肖金龙《中德语言颜色象征意义对比》,万昌盛《色彩的困惑:翻译札记》,欧光莲《试谈英语实物颜色词在翻译中的应用》,陈红《英语中含“颜色”词语的理解与翻译》,王育伦《俄汉语色彩词研究》,李兴华《有关颜色的词和短语的英汉翻译问题》,张社列《“颜”外之意》,王磊《英语中“颜色”的表达方式》,张培基《英语声色词与翻译》,张德福《翻译研究的跨文化交际视角---以颜色词的翻译策略为例》等论文。

这方面的研究一直持续到现在,相关的研究成果非常繁多。赵钰《英语颜色词种种》,苑逸飞、季明平《英语颜色词的社会文化意义分析》,吴玲英、黄文命《汉英语言中“红色”

的文化内涵及翻译》,李庆祥《中日颜色词语及其文化象征意义》,蒋林《谈谈英汉语颜色词---红色的语用意义》,陶谦《浅谈英、汉颜色词翻译中的“变色”现象》,黎东良《德语和汉语的颜色词汇比较》,郭春燕《俄汉颜色词的文化伴随意义》,潘章仙《漫谈汉英颜色词的文化内涵》,谭爱平《跨文化交际中颜色词的比较》,李闻海《漫谈英汉语色彩词的文化内涵》,罗东梅《五色词及色彩象征意义的中英异同》,潘晓东《汉英颜色词语文化内涵差异的探讨》等等。由于语言的多样性及发展的迅速性,因此有关颜色词翻译和文化对比的研究一直是颜色词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研究成果也在不断丰富、更新。

1.课题研究的内容。

颜色词是极富表现力的语言,丰富多彩的颜色词的中文及英文的内涵既有相同点,又有差异,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颜色词的联想意义也将具有新的内涵。本篇论文将以英汉两种语言中一些常见颜色词进行对比研究,从跨文化的视角将英汉基本颜色词的异同进行对比分析,随后,由于英汉民族不同的文化心理和审美情趣,本篇论文还将从翻译方法的角度对中英文颜色词进行探讨,以期达到在跨文化交际中更好的把握和运用英汉颜色词的目的。

本文的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是对全文进行简要介绍。第一章介绍颜色、颜色词、基本颜色词的定义;国内外对颜色词的研究成果;分析文化和基本颜色词汇的关系。第二章是全文重点,详细分析中英文基本颜色词(黑、白、红、黄、绿、蓝、灰和紫)文化内涵的相同点和差异点。第三章分析产生汉语和英语基本颜色词文化内涵不同的原因,以及怎样处理文化不同的方法。最后总结全文,说明本文的写作对解释语言和文化的发展以及思维方式的转变都会产生一定的借鉴作用。

2.研究课题的方法。

从跨文化角度入手,用对比的方法研究中西方文化的不同从而使颜色词的内涵不同。并以其他学者的研究为基础,通过一些留学生对颜色词的看法,举例说明汉语基本颜色词与英语基本颜色词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3.预期目标。

使英语学习者能更好的理解中西方对颜色词内涵的不同,进一步深化对中外文化差异的理解,使我们能够改善我们的语言能力,避免与西方文化相冲突,从而让跨文化传播收获更大的成功。

1、利用图书馆、网络广泛收集各种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加工、提炼,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2、与同学就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并向老师请教。

游标卡尺开题报告【第八篇】

1、本课题以缓刑制度的内容为核心,通过收集资料,了解缓刑制度的基本理论及立法、司法状况,分析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其原因。

2、以中外学者对缓刑制度的研究为背景,探求我国缓刑制度的新趋势,结合所学的知识,总结经验,根据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需要,不断予以丰富和发展。提出司法改革建议,以突显该制度的的现实意义及存在的价值。

(二)选题意义

1、缓刑是指对于判处某种刑罚的犯罪分子,在遵守一定条件下,不执行原判的刑罪制度。我国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现代缓刑制度构建过于原则和抽象,加强缓刑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对完善我国缓刑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2、缓刑制度的立法、司法建设相辅相成,立法为司法提供依据,司法为立法提供理论基础,因此完善缓刑制度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本课题在缓刑适用和执行方面提出完善意见,对提高我国缓刑适用的质量,充分发挥缓刑能动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3、缓刑制度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深受世界各国的重视,在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中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各国司法改革,我国缓刑制度的诸多问题日益突出,发展举步维艰,为把握缓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值得且有必要对该制度加以研究。

(一)国外发展现状

1、英美法系

正式的缓刑制度是近代才发展起来,但是它的早期萌芽可以追溯到古老的时期。而“教士恩赦”、“司法暂缓”和“具结释放”三项制度则被认为是现代缓刑制度的先声。

英美现代缓刑制度的诞生有赖于一批先驱者的热心和努力。其中首推被尊为“现代缓刑之父”的奥古斯塔斯。奥古斯塔斯对法院为“延缓判决”或“暂停判决”处分的是类犯人,多能提供保释机会。在保释期间,奥古斯塔斯运用个案工作及辅导功能,并改善其适应环境的困难。奥古斯塔斯对于缓刑事业的贡献是巨大的。这不仅体现在他所矫正的人数,而且体现在他所创造的一些社区矫正方法--例如调查与筛选、监督、教育和就业服务、提供帮助等等--至今仍被使用。更重要的是他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缓刑事业所持有的坚定信念。直到柯克由波士顿的萨福克县组成“儿童援助协会”支付薪金地从事犯罪人救助活动,才有了正式的缓刑事业之雏形。英美缓刑事业的发展是自下而上的。在诸多人道主义者的实践和推动下,政府开始制定相关的缓刑法律。英国1879年制定了《简易裁判法案》,规定对轻罪犯可以适用缓刑,这是英国关于缓刑的最早法律规定。1887年英国制定《初犯者缓刑法案》,将缓刑适用范围扩大到2年以下轻罪之盗窃以及伪证等初犯者,并可以适用于简易裁判法院以外的上级法院。1907年英国制定《犯罪人缓刑法案》,该法案最值得注意之处在于“将联合王国各州刑事法院的处置置于一项新机构的管理之下”。1948年《刑事司法法案》颁布之后,《犯罪人缓刑法案》被废止。美国的缓刑制度法律化与英国在时间上大体并行。1878年4月28日,马萨诸赛州议会通过了美国的第一部缓刑法案,1891年又制定第二部缓刑法案,将适用缓刑的权力由行政部门移至司法部门。1898年,“马萨诸赛州扩大了本州所有法院雇用缓刑官的权力。根据法官的意志,缓刑可适用于所有的罪犯。随后,美国诸州也纷纷制定了类似的缓刑法案。直到到1925年,所有地区都规定了少年犯的缓刑,到1956年,所有地区都规定了成年犯的缓刑。1925年4月,联邦缓刑局成立,通过了“联邦缓刑法案”,建立了联邦缓刑制度。在20世纪,缓刑制度中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缓刑越来越多地用于重罪犯、缓刑人数的增多,导致缓刑官难以保证对每个缓刑犯的管理质量。“缓刑是美国最基本的社区矫正项目,也是刑事司法实践中使用最广泛的非监禁措施。在整个世纪中,缓刑一直被认为是社会拥有的代替监禁刑的最好方法,但到了70年代,严惩路线的倡导者在缓刑对犯罪行为适用上提出了质疑。

2、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暂缓执行主义,一般选择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有的选择附条件赦免主义。

法国是采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的代表。法国刑法典把缓刑规定在第二章刑罚制度中的第二节刑罚个人化方式中,区别适用不同的犯罪处遇。日本也是采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主要国家之一,日本刑法有一历史发展的过程,在1908年前日本采附条件赦免主义,而逾1908年后转而采用了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相比于法国缓刑制度,日本规定的较为简单,只有六个条文,法国则较详细,用了29个条文规定缓刑制度。我国台湾地区刑法亦采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意大利刑法典将缓刑制度规定为“消除犯罪”的原因之一,如缓刑在考验期内没被撤销,就产生消除犯罪的效果,但犯罪的消除产生阻却执行主刑和附加刑的法律后果,但不消除有罪判决的其他刑事法律后果,因犯罪而产生的民事债务当然有效。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现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

德国是采附条件赦免主义的代表。德国的缓刑制度的最初形式是“附条件的赦免”制度。1923年,《青少年法院法》正式确立了德国的缓刑制度。针对罚金刑,德国刑法典也规定了保留刑罚的警告这一制度。另外德国还将类似于我国的假释制度规定为“有期自由刑余刑的缓刑”和“终身自由刑余刑的缓刑”,并相应地采用缓刑制度的有关规定。可见德国刑法典不但在采附条件赦免主义,还规定了对罚金刑的附条件有罪判决主义,并在这一保留刑罚的警告制度中创立了一些新规则,适应了刑罚功能的需要,增强了刑罚的社会调整效果。另一个采附条件赦免主义的重要国家是挪威,我国澳门地区也采用附条件赦免主义,但纵观世界上大陆国家,采用附条件赦免主义的并不多。

(二)国内发展现状

一般而言,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本课题主要论述一般缓刑。相对一般缓刑,战时缓刑不仅在适用对象,条件和方法上有所不同,而且法律后果昂也不尽相同。一般缓刑属于执行犹豫刑,而战时缓刑则属于附条件赦免刑,是我国刑法中一种宽大处理的方式。我国缓刑措施源于西周,缓刑制度见于《大清新刑律》,经过不断完善直至1919年第一部刑法典首次较全面的对其作出规定,总结多年来的司法实践总的缓刑经验,并借鉴世界各国缓刑制度的立法概况。1979年正式通过《刑法》设专章节对缓刑制度作了具体规定,从而使我国缓刑立法司法进入新阶段,1997年《刑法》再次对缓刑规定做出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使我国刑法中的缓刑制度的规定更加系统、科学、合理。为了应对新时期社会发展新情况、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xx年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完善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的规定看,进一步明确缓刑的适用条件,增强其实践可操作性,同时完善了缓刑的执行方式。然而我国的缓刑适用率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和日本,这意味着其他国家被判处短期自由刑的大多数犯罪分子都使用缓刑,融入社会接受考察监督,而我国对于被判处短期自由刑的犯罪分子采取社区矫正的形式进行教育,接受执行机关的监督。

(三)发展趋势

2、缓刑适用的广泛性。基于各国的立法和司法改革,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限制死刑的立法背景下,广泛适用缓刑成为必然的选择。

3、缓刑类型的多样化。各国在保留传统的缓刑类型的基础上,又创制了不同类型的缓刑方式。

(一)主攻方向

1、了解缓刑制度的发展状况

2、探究缓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及其完善

(二)主要内容

1、我国缓刑制度的起源(古代至现代的重大变迁)

2、缓刑的类型。

1)暂缓宣告缓刑

2)暂缓执行缓刑

3)不执行余刑的缓刑

3、缓刑的适用

1)缓刑适用的条件

形式条件

实质条件

2)缓刑适用的法律后果

4、缓刑的考验期限及监督考察

1)缓刑的考验期

2)缓刑的考察

3)缓刑的撤销

5、缓刑的发展趋势及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1)缓刑的发展趋势

2)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三)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方法。通过分享的“游标卡尺开题报告(优推8篇)”,汇总,分析,对缓刑制度的历史渊源,法律价值,具体适用,进行理论界定和定性研究。

2、比较研究方法。探究我国缓刑制度相关理论知识,对比分析国外学者对缓刑制度的研究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司法建议。

20xx年8月20日----20xx年9月20日:收集、整理资料,完成开题报告

20xx年10月12日---20xx年11月20日:提交初稿

20xx年4月2日----20xx年4月20日:加工、修改论文,最终定稿

[1]苏惠渔主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20xx年3月第一期,第四十五页

[2]肖扬主编:《中国新刑法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3]翟中东:《论缓刑的四大价值》20xx年第一期

[4]左坚卫:《缓刑制度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20xx年

[5]张明楷:《刑法学》中国法律出版社第四版第541页

[6]张慎佑:《关于完善我国缓刑考验制度的法律思考》载于青少年犯罪的问题1995年第1期。

[7]梅振中:“中国缓刑制度研究,《新学术》”,20xx年第一期

[8]房清侠:“缓刑制度的理性思考”《中州学刊》,20xx年第四期

[9]刘守芬、丁鹏:《现代缓刑类型与中国的选择》,载现代法学20xx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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