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督查督办工作总结范文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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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近期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毅力,狠抓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下旬到6月中旬。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和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省各委办厅局和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检查;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分别对省级机关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进行检查;省纪委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抽查、督查。
1、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重点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尤其是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
2、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办理信访举报,检查单位财务和报销凭证,以及查处、曝光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一)集中检查。
1、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商务、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重点检查辖区内的商场、宾馆、酒店等商贸企业违规销售商业预付卡情况。尤其要重视检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隐蔽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卡)的行为。
2、抽查党政机关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
3、暗访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等。
(二)信访核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穿上隐身衣、更为隐蔽的“四风”行为,要快查速结,回应社会关切。
(三)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抽查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通报曝光。省和各地各部门要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认真履职,严格执纪。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横下一条心,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克服懈怠情绪,在“常、细、长”上狠下功夫,抓住五一和端午节这个重要节点,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正风肃纪。
2、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节假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合理调配人员力量,重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3、加强研究,创新方法。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要总结新鲜经验,顺应形势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力,建立长效机制。
国税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第二篇】
5月份,县工作督查局围绕大干二季度,实现双过半,对30项重点工程、23项“三看三比”项目及县城东线污水管网工程进行了督查;同时,就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网友留言办理等进行了督办复核。共出督查现场80次,编发《督查快报》5期,《全椒督查》6期,提出工作建议26条,办理中安在线网友留言11件,办xx县委书记、县长信箱留言26件;在县电视台制作“聚焦”专栏2期;在《全椒报》上编发“聚焦督查”专栏4期。
一、重点督办,加快推进重点工程。
5月份以来,县督查局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30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截至5月底,22项工程类项目中,7项进展较快。城东三角花园(三期)改造工程拆迁户已搬家85%;襄河穿城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征地拆迁基本完成,土方工程已全面开工;山湖景观大道道路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10%;开发区标准化厂房、职工公寓、科技创业中心的选址和规划设计方案已确定,经四路正在进行路基工程建设,经一、纬五等4条道路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成;联华合成车间、办公等主体工程和电、水等配套工程已基本结束,部分设备已安装;瑞祥大酒店、盛大装饰城正按序时快速推进。
5月份,县督查局对“五月招商突击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县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招商引资“夏季鏖战”的行动方案》,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落地,迅速开工。
5月8日,总投资15亿元的全椒海螺水泥项目一期工程5000吨熟料线、两台磨机竣工点火;总投资2亿元的博爵服饰正式开工。10日,总投资亿元的圣雷科技正式投产运行。截止5月底,全县已梳理出县领导重点帮办项目19个、重点跟踪项目38个;全县已签约项目10个,总投资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个;开工项目18个,总投资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3个;投产项目13个,总投资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个。
5月份,县督查局对民生工程工程类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市民生工程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今年,我县共实施省市民生工程36项,计划投资20xx3万元,已到位资金9644万元。5月8日,市民生工程督查组对我县民生工程建设、培训类共18个项目进行了综合督查,民政、水利、卫生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截止5月底,市督查组指出的2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7个,正在整改10个。新型农民工技能培训已超额完成序时进度任务;17个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已落实,其中15所已开工;大墅镇敬老院扩建已竣工,襄河、二郎口镇敬老院主体已完成;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服务网点已选定,户用沼气池已开工148口;53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中,44个已完成古河、二郎口镇农村清洁工程“一书四图”编制设计已规范到位,垃圾中转站选址、设计、征地已完成。
5月份,县督查局派员驻点工程拆迁现场,连续对东线污水管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5。2公里的城市东线污水配套管网敷设工程,南起站前路,途经站东路、s206和港口路延伸段,直至排涝站,征地450亩。为全力保障工程拆迁和建设进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城市东线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指挥部,下设征地组、拆迁组、建设组和办公室。自5月20日起,24个县直单位以及襄河、十字两镇的200余名机关干部,组成26个工作组进驻拆迁现场,全力开展拆迁工作。
截至5月26日,涉及城市东线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的179户拆迁户,60%已签订了协议,77%已完成了搬家选房。23日,县招标局工作组率先完成拆迁安置任务。
二、跟进督查,力推阶段性工作落到实处。
5月下旬,县督查局对仍在推进的21个“三看三比”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上半年13个拟定项目中,10个进展较快。瑞祥大酒店211根桩式基础混凝土已浇灌;奥康步行街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5%;盛大装饰城7幢楼房主体已封顶,5幢二层混凝土浇灌已完毕;南屏农贸市场主体工程已结顶,高层已建至七层;莲花山庄一期主体完工,二期10幢已建至四层;墅龙新村一期安置房内外墙粉刷、水电管网及给排水工程已完成,农民文化广场正在安装健身器材;兴城花园一期门面房一至四层已建成,七栋商住楼基础全部结束。博爵大酒店、污水处理厂等10个项目已确定为上半年“三看三比”项目。下半年8个拟定项目中,6个进展较快。华龙畜牧二期土建即将结束;福润禽业厂区道路已浇筑70%,;华明科技总装、涂装车间已完成钢构吊梁;联华材料设备安装已近尾声;天和机械主、辅厂房和道路、管网等配套设施已完工,各类设备正在安装。
5月份,县督查局xx县农委、农机局对小麦赤霉病防治和“生态粮仓”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县农委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镇,及时监控小麦田间长势和赤霉病发生情况,并利用信息平台将防治要求及时向各镇传达。各镇通过以会代训、深入农户等形式加强宣传,组织开展小麦赤霉病防治工作。全县共落实水稻核心示范区万亩,其中高产攻关田20xx亩;各镇都落实了500亩以上的机插秧示范片,并提前完成插秧机购置任务;马厂、十字、六镇落实了万亩优质水稻核心示范区,建立了200亩高产攻关田;武岗、石沛等镇充分发挥本地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积极引导农户与企业签订粮食购销合同。
5月上旬,县督查局会同计生委,对全县计划生育“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大会与形势分析会议之后,各镇针对计生工作薄弱环节,特别是孕检漏检、四项手术、“两非”案件的案源摸排等工作,迅速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督查督办组,加大落实力度。“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全县摸排未参检对象3290人,四项手术欠账85例,“两非”案源52例,已突破“两非”案件10起、20例,全县信息化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面完成。
国税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第三篇】
(一)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xx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20xx年xx月xx日。
国税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第四篇】
(一)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xx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20xx年xx月xx日。
国税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第五篇】
按照省局鄂高管xx26号《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速公路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武黄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武黄公司积极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阶段性总结如下:
结合省厅、省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通知精神,武黄公司于xx年5月中旬拟定了《武黄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方案中明确了督查范围及重点、督查内容、组织领导及督查方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并对机关各部门、下属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工作。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xx年5月下旬,根据《武黄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和安排,武黄公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依照《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个别环节、规范流程督查小组通过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我们认真重新部署,使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
在此项活动中,检查专班主要以查看各单位安全生产流程、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各方面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制度、安全岗位职责、安全物资使用与监管、安全巡查(日常)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实地查看和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环节和流程,特别是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开展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检查专班领导立即提出了整改措施,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求各单位在自身全面自查自改的同时,在内部多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扩大宣传范围和力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工作措施和制度政策落到实处,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二)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6月初,公司就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检查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各相关单位、部门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了汇报,认真总结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此次会议上,公司领导根据检查实际,对今后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题会议的召开,对公司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开展好安全大检查,加大力度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积极开展安全整改。
在今后工作中,按照上级有关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及武黄公司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的督查力度,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做到整治不留后患。二是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深入到每个单位、部门、每个工作环节、每个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做到排查不留死角,确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收到实效。
国税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第六篇】
2xx年,府督查室在各位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各科室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创新督查工作方式,积极有效地开展督查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全年督查工作有效开展。积极开展区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在区府和区“两会”闭幕后,督查室及时掌握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并定期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府决策有人管、有人干、有结果。
二是开展区府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工作。先后参与了上通三期、区全民健身中心、区养老院、二十八中学、区医院、龙之梦等多项重点工作和大型活动的督办及全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督办等工作;对绿化、防汛、供暖、除运雪等工作进行了跟踪督办;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创建文明城、老旧弃管住宅区、东中街商业区等各项专项综合整治工作。
四是不断加强科室建设。为做好督查工作,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以诚待人,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诚实敬业。细心学习其他科室的长处,弥补自己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使自己有所提高。一年来府督查室工作人员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严谨、扎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工作,积极维护府办的良好形象。
**年,督查室将在完成日常督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督查范围,创新督查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一是紧紧围绕区府中心工作,不断扩大督查工作内容。重点围绕区府会议决定重要事项,以及汽车城建设、民生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等,进一步扩大督查工作内容,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以《督查专报》、《督查情况专送》等载体报区府领导审阅,为区府领导决策部署出谋划策。在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同时,对区领导所召开的各类会议,都尽可能明确专人参加,随时记录领导讲话中的要求、布置的任务,并及时整理交办。
二是深入开展多种督查形式,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手段。
督查室将采取两办(区委督查室、区府督查室)联合督办、下发督办通知单、电话通知督办、实地督办等多种形式,将督办事项及时准确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限期反馈办理结果。督查室对承办单位反馈的办理结果,认真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后再报。督查室将定期召开督查工作业务会议,总结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报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督查工作效率。督查工作涉及区内各项工作,要求具备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掌握区情、领导分工、部门工作职责等等。督查室将以业务工作培训为主线,自觉学习区内各类文字综合资料和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使科室人员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此外,督查室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摸实情,公正地反映基层工作的实绩。并了解各相关单位在督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办理程序、工作方式、工作方法等方面给予业务指导,进而提升全区督查工作水平。
国税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第七篇】
(一)建立了领导责任制。我局领导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信访格局。我局专门设立了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建立了信访制度和渠道。
(二)完善了工作制度。我局将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到了科室,落实到个人,并将各项举措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先进个人评比相结合。一是制订和出台了《湘东区国税局信访工作制度》,保证信访工作有章可循,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并依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归类统计,并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定期报送局领导和区综治办,同时,实行了“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三是建立了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信访工作报告,特别是典型、重大的信访信息,力求做到不过夜,使领导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四是加强队伍培训,强化信访维稳意识。我局定期组织培训工作,强化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确保全局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截止xxxx年6月24日,我局未发生群众来信来访事件。
2、xxxx年5月收到区^v^转来信访件1件,内容为湘东区部分福利企业要求减免福利企业先征后返所得税的请示,该件已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
3、我局不存在历年来未解决问题和未息访事件。
4、我局未发生赴昌、进京上访事件。
三、下一步信访工作安排。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成立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小组,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包括税收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信访突出问题、重点信访对象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局领导。
二是深入基层,排查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隐患排查制度、信访联系制度,领导亲自带头下访、与普通税干谈心交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排摸梳理,争取及早发现信访隐患和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对苗头性问题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对一般性的问题及时现场协调解决,对重大隐患问题,及时上报集体研究解决,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早发现、早处理、处理到位;另一方面确立专门人员加强与纳税人以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促使信访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是严肃纪律,加强考核。将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部门年终考核,对发现的事项处理不及时或推诿塞责的,对出现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严格兑现奖惩,杜绝久拖不办,久拖不决问题,确保将发现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力将上访案件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当地,力争上访不扩大,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做好信访工作。
国税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第八篇】
第一条为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执行力建设,确保开发区工(管)委各项决策和工作任务真正落实到位,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开发区督查科承办区工(管)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督查,负责分解立项、通知交办、跟踪落实和综合反馈等工作。区直各部门是区工(管)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事项的承办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情况报告。
第三条开发区督查工作遵循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按时高效、重在落实的原则,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第四条督查事项。
(一)上级党委、*领导及区工(管)委主要领导批示交办或督办的事项;。
(二)开发区工(管)委会议及扩大会议、重要文件决策部署的各类重要事项;。
(四)市级及以上部门督办的工作事项;。
(五)市党代表、*建议和*提案等需要区直部门落实的事项;。
(六)需要督促落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基本程序。
(一)分解立项。对督查事项逐项梳理、分类编号、量化指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目标、办理时限等,制定立项督查事项交办单,经工(管)委相关领导审定后,进行立项督查。
(二)通知交办。对确定立项督查的事项,将交办单印发至责任单位及领导;紧急督查事项,先电话或当面通知,随后以书面形式交办。部门在接到交办单两个工作日内,将交办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报督查科备案。
(三)跟踪落实。对已交办事项,定期调度推进进度、所遇困难、存在问题等。特别重要和紧急事项随时调度,随时掌握进展情况,确保一抓到底。
(四)情况反馈。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工作标准,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书面回复办理情况。督查科对承办单位的书面回复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责任部门进一步研究办理,重新报告;对符合要求的督查事项,由督查科汇总、整理,形成督查报告,将督查结果反馈给有关领导。
(五)销号存档。督查事项办结后,督查科和责任部门对完成达到标准要求的予以销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登记存档。
第六条督查方式。
(一)日常督查。对研究确定的督查事项,分别建立工(管)委例会交办事项台账、项目责任台账、重点项目台账、重点工作台账等,通过电话督促、实地督导等方式随时进行调度,跟踪了解事项落实情况。
(二)重点督查。对市级及以上督办事项;关系重大、特别敏感或工(管)委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由督查科专项进行督查。
(三)联合督查。对涉及部门广泛、内容复杂、时限较长的事项,由工(管)办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实地开展全面督查或重点督查,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四)调研督查。对督查事项贯彻落实中存在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开展实地调研,多方面了解,深入分析,找准症结,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建议对策上报领导。
(五)通报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成效较差、推诿扯皮、未按时限要求上报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中措施得力、工作力度大、完成质量高、落实到位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第七条办理时限。
(一)有明确时间要求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要严格按限办时间及时反馈,对紧急事项,督查科要立即交办,承办部门要从速反馈。
(二)没有明确限办时限的,按照交办单规定的反馈周期进行反馈。
(三)涉及2个以上部门的督办事项,由牵头部门汇总整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反馈。
(四)督查事项的落实存在较大困难和问题的,不能如期办结,责任部门应在规定办结时限前向分管副*书面说明理由,经签字同意可适当延期,并报督查科备案。
(五)对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可以办结但行动迟缓的,督查科及时通过电话或下发《督办通知单》等方式进行催办。
第八条组织领导。
(一)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对承办事项快部署、快行动、快落实。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岗位目标考核,凡被区督查科以督办单形式督办的,按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规定扣除责任人相应考核分数。
(二)开发区党工委副*统管此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牵头抓总,分管督查科副主任具体实施落实。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所承办督查事项第一责任人,对于本部门上报的督查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同时要各部门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督查员,按规定时间主动向督查科书面报送本部门所承办督查事项的责任人员名单和工作进展情况。逾期不报由督查科下发督办单催办,每次扣除督导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数1分。
(三)各部门在接到交办单后,如认为交办事项确实不在本部门和单位职责范围之内,需经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署明确理由和意见后报区主要领导。
(四)加强保密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严格程序、严密操作,确保不出问题。
第九条本制度由经济开发区工(管)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