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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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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18年的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县委政法委部署,我局就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司法局坚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激活力、提效能,强素质、树形象”的思路,以教育、管理、监督为着力点,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为载体,大力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使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为促进全县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围绕提高队伍政治思想素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为载体,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认真开展了正风肃纪、干部作风整顿、微腐败专项整治等活动,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抓好考勤纪律、警车管理、工作效率、窗口文明服务等规章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健全了执法司法办案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行政行为,使全体干警坚持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事,强化干部队伍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有力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三)完善制度措施,提高履职能力。1、建立了班子成员分包司法所制度,制定了《关于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基层所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班子成员加强指导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司法所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水平。2、强化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对业务工作进行了量化细化,制订了《司法局各股室、司法所工作考核标准》,在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等部门中全面建立考核问责激励制度。并重新修订了局各项工作制度,制订了《县司法局制度汇编》,形成了靠制度管理人、靠制度约束人、靠制度促工作落实的新局面。3、强化经常性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我局把强化业务培训教育作为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除了及时参加业务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外,还不断教育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坚持经常性业务学习,鼓励大家在重点学习自身工作业务方面的法律知识的同时,要认真、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修养和理论水平,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通过组织大家开展业务理论、法律案例交流等形式,有效激发全系统的学习热情,提高综合业务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业人才缺乏,专业水平还有待提高。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司法鉴定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知识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我县司法行政队伍长期以来存在法律专业知识人才缺乏的问题。目前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在编人员29人,本科学历16名,大专及以下15名,政法类专业的3名,具有法律专业职称的仅有1名。队伍专业人才缺乏,总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与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加强人才引进、搞好业务能力素质培训急不可待。

2、人员年龄趋向老化,没有形成梯次结构。40岁及以上的21名,约占68%;30岁以下的仅4名,占13%。在人员年龄结构上趋向老化,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并且由于年龄大,文化层次也相对较低,有的干部职工对法律、政策掌握得不全、不深、不细、不透,一知半解,对电脑等高科技知识了解得更少,不能熟练操作现代化办公设备。这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3、创新意识不够,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少数干部职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对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缺乏研究和探索,开展工作还习惯于老思维、老经验、老办法,缺乏开拓创新。有的干警认为司法行政队伍在整个政法队伍中地位低、职能软,所以缺乏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工作中存在应付的现象,影响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4、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职能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至今达不到司法部每所至少3人、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的标准,司法所多为1人所,司法所长均为股级。司法所工作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少、任务重、待遇差、职能保障不顺的突出问题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18年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路和建议。

1、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增强队伍活力。

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建议上级适当降低在编的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门槛,提高在编人员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法律业务水平提供一个平台。

2、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等教育,使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奉献意识,服务为民意识,树立激情创业、勇于担当,创新进取精神,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各自岗位的要求,立足于工作实际,忠诚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认认真真办好实事。

3、加强机制保障建设,推进队伍规范化。

通过积极争取地方编制和招录公务员,完善补充政法专项编制等措施,进一步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力量,改善人员不足困境,**基层司法所“一人所”瓶颈。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解决落实基层司法所人员职级待遇。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来促进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讲业务、讲团结、讲争先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2

2016年以来,**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基层基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紧贴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基层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大提升

一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与人社、编办、财政等沟通,尽力争取各方面配合和支持,通过招录、聘用等方式,为全县9个乡(镇)司法所配备了28名工作人员。县域内各乡(镇)司法所人员配备均达到3人以上,实现了政法专项编制至少1人、专兼职或聘用人员不少于2人的目标,司法所力量得到全面充实和壮大。

二是加强司法所硬件建设。充分整合和利用上级关于两所一庭建设的政策支持,落实了7个乡(镇)司法所的独立办公用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拥有独立办公用房的司法所达到%.5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在100平米以上,占全县司法所总量的%;司法所的外观标识基本达到统一规范,每个司法所均配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打印机、桌椅、档案柜等必要办公设施,确保了司法所基础办公设施设备齐全、完备。

三是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在县局基层股的`指导下,各乡(镇)司法所严格按照自身职责职能,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制度,做到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责任到位,依照法律法规完善了各项工作流程,并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宣传调研。充分把电视等传统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介宣传相结合,深入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宣传,提升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增强相互支持和互动,扩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认真协助做好2016年省、市两级关于基层司法所调研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基础调查表及调研报告的上报。向市司法局报送反映基层工作实践的各类信息、简报6篇。

二、以人民调解全面发展为着力点,推进人民调解服务大成效

一是抓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按照《**省人民调解规范建设办法》要求,着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切实完善了79个人民调解组织(乡镇9个、村社区57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3个)建设,规范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主体、组织形式、名称印章、纠纷受理和调解程序,做到名称规范、场所固定,调解员专兼结合、持证上岗,调解程序符合规范,文书格式统一。以"随手调"、"三三制"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

二是抓好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疗、交通等已建专业性调解组织,切实做到有标牌、有场所、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积极与妇联沟通,协调,完成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筹备工作。

三是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结合换届工作,对乡(镇)、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人员进行适时调整,将一批有能力、有水平、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纳入调解员队伍,推进调解员队伍发展壮大。制定调解员培训制度,将调解员培训纳入重点工作予以安排、部署和落实,上半年共计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911人次。

四是抓好调解文化进村(区)工作。持续推进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建立完善了7个新村(区)调解文化阵地。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中耳熟能详的宣传标语、民间谚语、经典故事、法律条文等内容以漫画、写实等形式予以展现,切近群众生活,方便群众理解,不断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及友好协商解决矛盾的意识和能力。

五是抓好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结合我县灾后重建工作实际情况,继续推进"法律进重建,调解进项目"活动,整合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员、法制宣传员三支力量,组建集政策宣讲、法律援助、上门办证、就地调解为一体的"三员"专业服务队伍,巡回各乡(镇)、各项目工地就地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公证和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

三、亮点工作

1、按省厅规范化标准在**建设司法行政毓秀工作室,目前已经完成主体装修和部分设施设备采购。

2、制作了5000余张人民调解连心卡,发放到群众手中,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便捷、贴心的调解服务。

3、指导建立了3个(1个镇、2个村)规范化人民调解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3

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把“依法治国”作为大会议题,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由此可见,“依法治国”将成为今后国家治理的主要课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我们要把行政司法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根据省政法委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对我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全局司法行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目前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12人;乡镇司法所9人;律师事务所8个,执业律师6人;公证处5个,执业公证员2人。

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4人,占12%;30-40岁的有5人,占15%;40-50岁的有16人,占47%;50岁以上的有9人,占26%。从文化程度上看,大学本科学历18人,大专学历15人。

近几年来,我局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专业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正规化。区司法局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把手定期与干部谈心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先后建立了《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警车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我局每年都在年初结合行风评议,着力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近几年来,我局司法所、公证处等部门以及10多名个人受到了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的多次表彰和奖励,为司法行政队伍争得了荣誉,赢得了社会地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行政司法队伍专业性不强,通过司法考试人数不多。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管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必须是一支精通法律应用的队伍。由于多种原因,现队伍中存在着法律水平不够高的问题,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因此,要坚持业务强警,业务培训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要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队伍,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基层司法所警力不足。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除了普法、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日常工作,还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承担着社区矫正工作,不仅如此还承担着大量非监禁刑罚适用的审前调查工作。现在我区司法所基本上至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而且多数同时在乡镇街道工作,身兼多职,部分人员不太熟悉业务,这客观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及时加强业务培训,其次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人员管理体制、经费理顺,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三)办公硬件设施不完善。与政法其他几家相比,客观上存在着硬件条件差,没有统一的服装和证件,一些工作社设备跟进不上,办公场所不够。这些问题导致司法工作机动性不强,工作难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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