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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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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的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增强基层便民服务能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今年,围绕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省委主要领导蹲点调研时得到充分肯定。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筹布局,全面重构便民服务体系。改革前,我县便民服务体系由6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104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构成。改革后,由33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30个便民服务站、46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580个便民服务点构成,平均每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力量由4.5人增加到9.2人,增长104%,便民服务网点数量没有减少,服务工作持续稳定。

(二)统一规划,稳步推进便民服务工作。今年5月,由县委组织部、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乡)便民服务中心(站、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乡镇便民服务场所建设、服务行为、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印章管理提出了“五个规范”的要求,推动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

(三)扩权赋能,提升镇(乡)便民服务能力。按照“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和“应放尽放”的原则,通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委托乡镇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6项、公共服务事项46项,初审转报类公共服务事项34项,村(社区)代办服务高频事项12项。许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在乡镇即可办理,乡镇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兑现了“乡镇撤并、服务不减”的承诺。芦溪镇自改革以来,办理行政审批业务614件,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共2万余件,办理初审转报类公共服务事项共1万余件。

(四)积极探索,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聚焦村级便民服务短板,在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室,在被撤并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点,探索建立民事帮办、代办制度,通过“定时办”“预约办”“上门办”“在线办”等多种形式,着力解决空巢老人、孤寡残疾等特殊人群办事难问题。如西平镇建林驿村五里便民服务点运行一个多月来,代办土坯房拆改补助申请10件、代办外出务工证明20人次、上门采集退役军人信息40余人次,日均接受群众政策咨询5次以上。

(五)与时俱进,努力创新便民服务方式。针对乡镇便民服务人员调整多、变动大的特点,组织开展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专项培训,扩大政务服务平台使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以信息化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如建平镇前锋便民服务站建立的“建平镇前锋社保专号”通过各村(社区)微信矩阵群,帮助外出务工、在外居住人群办理变更档次、卡号、生存认证、业务咨询等业务,现有微信好友331人,开展社保业务咨询等228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信息孤岛问题尚需尽快解决。一是信息整合不力。各部门均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甚至同一部门的不同处室也有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存在“信息壁垒”,同时国家数据共享平台尚未完全建成,省、市、县数据平台之间并未互联互通,导致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且严重影响办事效率。二是证明事项亟待统一。有的事项仍需在原业务主管部门的专网中运行,有的事项前置证明要求不一,部分许可证照的纸质版与电子证照库生成的电子版格式不完全相符,同一证明事项互不认可,使得优化服务、便捷高效难以实现。建议:完善一体化省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大数据中心,尽快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清理“僵尸”信息系统,推动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尽快整合形成“大系统”,建立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归集,统筹整合政务信息,推动各级各部门审批服务系统向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开放端口、权限,加快各级数据平台对接,统一数据清洗技术标准,统一审批身份认证, 明确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文件(含证照)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并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构建功能完善的省政务服务“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实现优化审批服务。

(二)集中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县级机构改革以来,围绕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的推进,全省在县(区)均设立了行政审批局,但省、市没有设立相应的主管机构,导致县级行政审批部门业务统筹有所缺失,而此项工作是改革的攻坚课题,顶层设计的引领尤为需要,加之用于指导地方行政审批业务的上位法没有配套,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审批事项法律责任主体明确为原部门,这些事项集中审批后缺乏上位法支撑,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会导致审批行为的法律责任主体与实际审批机构不相统一,容易产生权责矛盾和部门推诿等问题,这些因素对乡镇便民审批的推行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建议:构建顺畅的审批运行机制。加快推动省级层面的立法,依法保证集中行政审批的法定主体地位,在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前,完善统一构架省、市、县上下贯通的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机制,确保行政审批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权威性,通过试行和过渡,为顶层设计的配套完善提供支撑,纵深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行逐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更好便企利民,释放市场发展活力。

三、下步工作

(一)分类实施被撤并乡镇便民服务站建设。以“60分钟服务圈”为半径,距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超过一定距离,且交通不便的,如我县菊河、双胜、广利、黎曙、幸福等地,应在进驻事项、人员力量、场地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做实被撤并乡镇便民服务站,避免群众办事难。对于交通便利、便民服务中心能够实现全域“60分钟服务圈”的,如我县花园、双乐等地,当地党委、政府应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被撤并乡镇辖区村(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被撤并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调整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确保“点位减少、服务不减”,预计。

(二)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按照市上要求,开展“四减一优”(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和优化服务),按照事项标准化“四同”要求(即事项名称相同、办理材料相同、办理条件相同、办理流程相同)规范统一办事流程,规范全县所有乡镇办理事项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审批环节、审批标准、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围绕代办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三)推行数据共享,搭建网上平台。在精简办事材料、推行数据共享的基础上,重点对群众办事的高频服务事建立统一的共享数据库,对办事数据进行打通、归集、共享、对接,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办事通办、即办和秒办。推广绵阳市“一网通办”平台和天府通绵阳站点,发动广大基层群众下载、注册、使用,提高网上办理率。通过建立微信群、QQQ等方式,提高在线咨询、指导、帮助等多种服务,响应群众需求,辅导线上办事。

(四)精准下放审批事项,提升乡镇服务能力。一是梳理委托事项清单。按照“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的原则,再次梳理出“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便民审批事项36项,编制《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二是完善审批服务机构。设立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办,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审批服务专窗,负责行使县政府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的行政审批权力。三是统一审批服务印章。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专窗启用“审批专用章”,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便民审批服务不再加盖其他印章,减轻群众多头跑路盖章的负担,解决乡镇“万能章”的问题。

(五)加强日常监管,促进服务质量提升。落实“七个”管理制度(即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代办服务制、信息公开制),做好“四个公开”(即办事程序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对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立意见簿、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方便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便民服务监督检查,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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