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河长2024年履行河长制工作总结范文
某河长2023年履行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全力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区、街道(镇)、村(居)三级河长组织体系。二是加强河长办力量建设和资金保障。分别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河湖保护中心、区级流域河长;区级财政匹配了河长制工作经费匹配42万元。三是完成2022年度区级河长制考核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今年以来,下发工作提示5件,河长令2起,整改完成2起,河长制工作交办单11件,整改完成10件,整改完成率90.9%,剩余1件正在有序整改中,确保各类水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加强问题督办整改。办结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河湖案件2件。今年收到市级河长令3起,河长制工作交办单5件,市级交办其他事项3件,均已全部完成。三是强化“一河一策”目标任务落实。我区市级河流涉及整改问题共11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任务完成率100%。四是落实河湖日常管护。今年以来区河长办开展河道巡查159次,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及时处置。区河长办与*区河长办共同建立了跨界河湖管理保护联防联控机制。五是加强河长制宣传培训。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生态日河长大巡河活动等多形式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进行宣传;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参加阿哈水库饮用水源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7月,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全区73所中小学开展了防溺水宣传活动,受益学生10余万人,同时,联合辖区水库管理单位开展防溺水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并向小关湖库、黔灵湖水库周边游玩市民发放防溺水宣传相关资料,以提高市民预防溺水、珍爱生命的高度意识。
(三)强化河长履职尽责,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区副总河长、副区长组织召开2023年河长会暨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对2022年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结,对2023年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在区级层面实行河长会议制度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河湖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区政府组织召开涉河专题会6次,专题研究解决河道管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相关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区级河长带头深入一线加大巡查力度,累计巡河20次,示范带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街道级河长累计巡河180余人次,村居级河长累计巡河1500余人次,对发现的水环境问题及时报告处置,2023年辖区河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四)加强执法监管。一是今年区水政监察大队开展了“防汛保安”、“打非治违”、河湖“清四乱”等多次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次,及时制止处理河湖“四乱”问题8起。二是加大水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下达处罚决定书1份,对1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处罚金额共计20万元。三是强化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检察监督、司法介入、公益诉讼等职能,“河长+检察长”开展联合巡河6次,移交线索2起,区检察院下达涉河《检察建议书》2份。
二、全力完成高质量任务
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涉及2项,分别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指数。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市级指标。地下水管控、水量分配等水资源刚性约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方面。一是实行用水统计工作。全面监督名录库内5家取用水单位按照季度完成取用水数据填报,及时完成县级审核,前三季度行业重点取用水户填报审核完成率100%,且未出现超计划、超许可情况。二是市级分解区2023年总用水量考核目标值为1.51亿m3,根据用水统计调查系统结果,2023年前三季度各行业合计用水量为11332.61万m3,未超总量限值。三是严格执行用水计划管理,开展辖区自备水源单位计划用水年度审核与下达。四是实施关停自备水源,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按照《市城乡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取水工程关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恒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打渔寨电灌站3户取水工程关停任务,注销取水许可证,注销地下水取水许可量112万m3、地表水取水许可量70万m3。五是规范取水许可日常管理,开展取用水户落实用水台账记录、计量设施运行、用户日常维护等方面取水许可监督检查9次,征收入库污水处理费2.74万元,水资源费2.1万元。
三、问题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是爱河护河意识仍需加强。目前,乡村两级河长占河长总数的多半,是河流保护治理的“主力军”和“末梢神经”。但一些基层河长对肩负的责任认识还不足,管河护河主体意识和履职能力不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够,河长制“最后一公里”还没有真正打通。一些群众参与河流管理主人翁意识还不够强,全民共管共治共享的河流保护局面尚未形成。
二是河流管理保护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河道采砂管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中小河流偷采盗采现象时有发生,遏制“四乱”反弹的任务还很艰巨,部分河道依然存在采砂弃坑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污水管网缺乏系统科学的设计与规划,构架不成熟,衔接不顺畅,污水管网建设不能满足需求。一些街道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面小,配套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难以落实,污水收集率低,处置废水功效不明显。
四是河流监管方式需进一步拓展。我区河流线长面广,涉河项目较多,日常巡查管护工作量大,部门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河流治理保护还没有做到全覆盖,特别是乡村河段、小支流和支沟治理保护仍然存在盲区和漏洞。同时,我区目前仍以人工巡河为主,监管手段比较单一,影响了监督效能。
原因分析:一是主观重视不够。对A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会不深入、不到位,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是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在理论联系实际、具体践行上还有差距。
二是担当意识不够强。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上缺乏亲力亲为的担当意识,往往是开会安排部署的时候多,亲临一线指挥的时候少,跟踪问效的力度不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够坚决和到位。对发展中的环保短板、生态弱项,缺乏善作善成的工作态度,缺乏造福于民的责任担当,致使工作措施不精准、预警调度不到位、督查检查不到位,未形成闭环管理。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实。面对严峻形势,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较真精神和扭住不放的劲头,更多是依靠上级要求、布置分解任务和检查督办,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充分,导致有些工作落实速度迟缓。对河长制工作的关联性、衍生性、短期性和长远性研判不到位,缺乏对河长制工作的科学统筹,工作传导压力不够,未能形成科学完备的上下同欲、同频共振、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健全科学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河湖问题大排查,对区级以上河流及全区所有水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每月梳理汇总各类问题并督促各级河长、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积极与毗邻县(市、区)签订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常态化开展河长制联防联控活动,实现跨界河湖的共建共治共享。
二是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推动水岸协同治理。持续落实好联系包抓、工作通报、有奖举报、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制度机制,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明确河流管护责任和执法主体,强力推进岸线项目专项整治。
三是坚持机制先行、协调联动,形成常态长效管理。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等措施和办法,细化实化河长职责,强化部门联动,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探索推行温馨提示机制,为每位区级河长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当前河流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将问题整改不到位、超时限等情况及时提示区级河长,由区级河长督办“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