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总结报告 >

法制工作总结参考最新3篇

文秘发表时间 3623618

法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法律意识普遍提升,社会秩序更加稳定,法治环境持续优化,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法制工作总结参考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法制工作总结参考

法制工作总结精彩 篇1

20xx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市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有关服务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专题研修班。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为契机,印发《关于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举办行政诉讼培训班、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网络在线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等形式,在全市开展大规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完成《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展《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行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的研究审查工作。完成《国家安全法(草案)》、《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等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办理工作。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1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6件、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3件。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梳理汇总上报文件943件,其中60余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或决定废止,260余件已实施“三统一”,其余610余件需要按规定进行“三统一”,清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对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要求。配合市编委办开展法定机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事项等相关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做好向西海岸新区赋权、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相关工作。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周活动。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研究制定20x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指标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程序进行备案审查。依托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依托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网上大厅,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完成1000余名工商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工作,办理发放4837个行政执法证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组织启用新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研究起草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办法。参与做好胶州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五)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实现复议管辖集中化、案件审理专业化和案件办理透明化。在市、区(市)两级,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依法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创新办案方式,加大实地调查、公开审理力度,实行“阳光复议”。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1件,受理174件,有效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5件、被复议案件1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复和答辩意见。完善与司法机关沟通机制,通过共同培训、法律研讨等方式,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六)努力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履行政府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从合法性方面进行审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参与研究制订《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严格遴选条件、细化服务范围、明确解聘情形及规范使用管理等内容。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制度建设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人员状况和专业化水平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考核,通过考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事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持。认真梳理政府法制机构面临的新职责新任务,努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二)要以更新的理念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推进政府立法工作,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做好《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深入征求基层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要以更严的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扎实做好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及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三统一”管理。

(四)要以更实的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做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着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执法实际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考试和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办理发放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处罚案件实时监督和处罚信息公开工作。

(五)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深化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全面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行立审分离、现场调查、公开审理、听证审理、集体研究等制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复议场所,加强硬件建设,为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健全行政应诉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依法行政,接受司法监督。

(六)要以更优的服务做好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由承办单位进行合法性论证后,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制度。认真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法律事务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法制工作总结精彩 篇2

xx年,罗江县妇联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司法局的业务指导和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题,以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深化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不断提高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建设“幸福家园”和实现发展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把普法维权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县妇联坚持把普法维权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普法维权领导小组,由县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坚持定期研究、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各镇妇联成立了普法维权协调小组, 村、社区根据实际分别建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建立普法维权骨干队伍和基层维权阵地工作网络

建立了县镇两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和各级调解员制度,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大案要案的督查等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立体维权格局,真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县、镇都建立健全了信访部门,配齐了专兼职普法维权人员,规范了接待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站(点),建立健全了基层维权阵地网络,建立反家庭暴力机构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化普法维权组织15个,开通了维权咨询热线12338。

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妇女普法维权干部经常深入镇村、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

1、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三下乡”、“五进”和“三八”妇女节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与县司法局等单位一道依托法律援助机构,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援助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八”维权周活动。大力的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罗江妇女发展纲要(—)》、《罗江儿童发展纲要(—)》、《土地承包法》等重点内容。

2、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严打”、“禁毒”、“民间纠纷”等专项治理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防群治和安置帮教失足妇女工作,切实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3、充分发挥妇联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以家庭为特色的传统优势,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寻求新突破。一是以文艺活动为载体,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各级巾帼文艺队自编自演小品、舞蹈、快板等,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文艺演出之中,增强宣传教育的群众参与性,取得明显效果。二是以学习型家庭创建为契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散发法律法规学习资料,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共发放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读本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送法律上门服务,鼓励家庭成员互帮互学,使法律知识深入千家万户。三是以培训为手段,加强妇女干部及妇女群众的法律知识培训。7月12日,邀请了经济学博士,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副校长,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吴兆华博士和县司法局的普法员易礼全老师授课,吴博士就“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幸福家庭”进行了形象生动的讲解;易礼全老师就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案例的形式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述。各镇、村妇女干部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妇委会主任、妇代小组长以及各镇、各部门的分管领导近200人聆听了讲座。通过培训,建立了一支思想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的干部队伍,增强妇女干部法律素质和普法能力。

法制工作总结精彩 篇3

一、认真学习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局全体人员、乡镇统计员,特别是统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并就新《统计法》的特点、亮点进行了讲解,使全局干部对新《统计法》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

二、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按照《乐山市统计局XX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统计法》颁布实施,开展了XX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工业园新增企业的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力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律培训,提高了全体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全面安排部署了3月份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并在县门街和工业园区设立了宣传点,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查询力度,制定了XX年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对41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数据质量问题的2家企业和4家聘请、任用无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单位进行了调查处理,确保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质量。

四、做好统计"六五"普法启动和巩固"五五"普法成果

今年是统计"六五"普法第一年,我局借鉴"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局加强了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制定了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开展了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五五"普法成果宣传。

五、加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我局扎实开展了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结合市统计专项执法要求,实施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拥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清理中发现的无证统计人员要求必须参加今年的'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对取得资格证已满两年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县级培训。由于我局今年加大了统计从业资格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强调了统计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六有",组织新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58人,继续教育学习62人,所有乡镇统计人员全部报名参加学习,三上企业取得从业资格人员达到95%以上,从业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印发了《犍为县加强统计工作意见》,明确了乡镇统计站人员配置、硬件建设、工作制度等,县委、县政府将统计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评比。

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基础工作督查。为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我局认真开展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通过乡镇自查、政府复查,总体看,我县30个乡镇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人员、经费、办公地点落实到位;调查方法均按上级规定执行,数据来源可靠,能够反映各地客观实际,无违反《统计法》情况;建立了统计台帐,统计资料按规定进行了整理归档。

组织统计人员的在职教育。根据省、市统计部门的要求,我局在全县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和职称的学习培训及考试,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开展统计执法依据清理工作。7月份,根据全县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工作的要求,我们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反复进行了清理、归纳,经逐一审查确认出行政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35 362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