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
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反映问题逐步减少。下一步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确保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相关范例,供您参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一是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坚持精准施策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建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件,处理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挂账督办未整改问题个。持续深入推进民生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聚焦区域总支,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办结问题。二是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情况。以“六清”行动为抓手,持续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上取得突破性成果。落实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和“一案三查”,实行“一案四查”,既查案件本身问题,又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做到问责处置精准到位。共立案侦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件,已判决处罚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人,诫勉谈话人,警示约谈人,责令书面检查人,立案审查调查人。三是整治城乡社保低保问题情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保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靠前排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通过入户走访、数据核查、系统比对等方式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低保问题底数。共发现违规享受城乡低保问题x个,追回冒领补助资金x万元。查处违反相关规定人员x人,责令道歉人,行政处罚人,移送司法机关人,收缴罚没款x万元。四是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情况。坚持稳妥有序推进“民心守护”工程,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共发现具体问题个,立案处办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期起。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班子成员联点包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开展“净网”“猎狐”等专项行动战,办理上级转办问题线索条。
(二)深化认识,精心组织推动部署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通知》要求,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准正确方向导向,增强抓好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即知即改。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中央《通知》指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没有摆在突出位置的个性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项,明确整改时限。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六带头、六严禁”要求,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查摆问题、整改问题。针对日常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立行立改,加大处置力度;对属于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的及时立案查处。三是强化统筹引领,提升工作合力。坚持把专项整治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努力把正风肃纪反腐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难点问题。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边实践边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基层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原则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聚焦重点,强力整治突出问题。一是坚持精准施策,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围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共查处问题件,处理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收缴罚没款万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重点问题。聚焦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或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村级“三资”台账管理等制度规范体系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共查处问题件,处理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收缴罚没款万元。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把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始终着力破除深层次障碍和体制机制痼疾。针对日常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立行立改加大处置力度;对属于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的及时立案查处;修改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四)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抓实督导检查。市级层面成立三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县(市)级层面成立若干个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辖区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乡级层面由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牵头对联系村(社区)及其所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同时联合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相互监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基层见到实效。二是贯通融合监督。把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起来整合监督力量协同开展监督提质增效;把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评同时引入派驻机构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发挥“探头”作用;坚持室与室之间联合配合县以下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交叉检查、滚动排查方式按照“片区协作+提级监督”模式分片组建专项检查组推动人员流动、“三定”方案调整后的专项整治持续发力向基层延伸不断拓宽渠道和深度发现问题提升监督质量成色。三是践行“四种形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十项措施》,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纪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迁就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在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打击腐败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有一些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责任传导不够充分,压力在层层传递中逐渐减弱。一些乡镇和职能部门对待专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推诿责任,敷衍了事,存在一种“过关”心态。
(二)成果巩固不够坚实,部分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有所松懈,担当精神有所退化。在一些地方,搞亲疏有别、优亲厚友的“小圈子”观念仍然存在,明哲保身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制度建设尚不完善,部分单位的制度建设尚未健全,执行力度不足,缺乏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范指标,导致制度往往形同虚设。
(四)权力运行不够规范,一些部门负责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等方面谋取私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党中央制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我们将持续深化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更加注重系统观念,实施精准施策,体现标本兼治的原则,致力于构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纪委监委。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好引领保障作用。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定地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同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跟进、精准、全程监督,以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职责、落实到位,从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此外,必须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引导他们铭记初心和使命,勇于承担责任,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倡导和弘扬新风尚。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保护那些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以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创业精神和工作热情。
(二)坚持标本兼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为提升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整治群众身边问题的必要性,我们必须树立严格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责任。应聚焦关键领域,如教育、医疗等,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服务管理,加强村级管理规范体系,深化乡村治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强化系统思维,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标准化,优化监管平台功能,加强对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以案促改走深做实。实施精准策略,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并积极回应关切;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规定,聚焦解决领导干部最关心的问题;密切关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加强监督和管理,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成长;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净化社交圈;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工作方案,通过民主生活会、批评自我批评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细致评判案件,精准把握政策,恰当运用宽严相济政策;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常态化建设,从源头解决问题,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