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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急救工作总结范文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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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急救工作总结【第一篇】

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管理、实施。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

第四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和实施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急救网络医院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共同实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第七条急救中心(站)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设区的市设立一个急救中心。因地域或者交通原因,设区的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县级市),可以依托县级医院或者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站)。

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县级急救中心(站)并提供业务指导。

第九条急救中心(站)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医院专科情况等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急救网络医院名单向社会公告。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其承担任务达到急救中心(站)基本要求。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十条急救中心(站)负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指挥和调度,按照院前医疗急救需求配备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急救网络医院按照急救中心(站)指挥和调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救护车。

救护车应当符合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急救中心(站)、急救网络医院救护车以及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着装应当统一标识,统一标注急救中心(站)名称和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

第十三条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

急救中心(站)设置“120”呼叫受理系统和指挥中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

第十四条急救中心(站)通讯系统应当具备系统集成、救护车定位追踪、呼叫号码和位置显示、计算机辅助指挥、移动数据传输、无线集群语音通讯等功能。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开展演练,推广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与水平。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地域范围、经济条件等因素,加强急救中心(站)的应急储备工作。

第三章执业管理。

第十七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

第十八条急救中心(站)应当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服务和迅速处置。

第十九条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

医师和护士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医疗救护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培训考核合格。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聘任等方面应当对上述人员给予倾斜。

第二十条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

(一)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

(二)对患者进行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初步救治;。

(三)搬运、护送患者;。

(四)现场心肺复苏;。

(五)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

第二十一条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专人每天24小时受理“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培训合格。

第二十二条急救中心(站)应当在接到“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后,根据院前医疗急救需要迅速派出或者从急救网络医院派出救护车和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不得因指挥调度原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第二十三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第二十四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做好“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指挥调度等记录及保管工作,并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做好现场抢救、监护运送、途中救治和医院接收等记录及保管工作。

第二十五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第二十六条急救中心(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现场救援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十八条急救中心(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作好应急储备物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向公众提供急救知识和技能的科普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急救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设置管理工作,对其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现本辖区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未经批准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或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同级公安机关通报情况。

第三十三条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履行职责的,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直接予以纠正。

第三十四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对本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处理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

(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救护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新职业情况说明所定义,运用救护知识和技能,对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施行现场初步紧急救护的人员。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所称救护车,是指符合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用于院前医疗急救的特种车辆。

第四十条在突发事件中,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开展的卫生救护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护士急救工作总结【第二篇】

导语:手指被割伤流血,孩子摔倒时流鼻血,烧开水时被烫伤……在家里,难免遇到这些小意外,你的第一反应如何应对?立马慌乱地往医院赶,还是冷静地在家中进行初步处理?家庭急救知识的提升和普及,可以帮到我们很多忙,同时也能合理节约急救与医疗资源。

前几天,市民周女士洗碗时被摔裂的碎片割伤了手指,伤口很深很长,长度有1厘米多,正好在右手中指关节处,血流不止。“很可能割到小动脉了!”周女士的一位医生朋友在电话中给她提示。得知这一消息时,很多朋友都建议立即去医院包扎。但周女士认为,晚上急诊医生都忙,需要救护更多危重病人,手指受伤是小事,没必要大惊小怪。而且,她丈夫曾是一名特警,了解一些基本的急救知识。夫妻俩一致决定自行在家处理。先用水流将伤口做了冲洗,然后用酒精棉将伤口周围擦拭消毒后,用力按压高举至头顶高度,把血止住后,用碘伏消毒伤口再用创可贴固定,防止手指因活动弯曲拉扯伤口再次出血,也防止感染。之后几天里,周女士很小心地保护受伤手指的关节,尽量不活动,也不沾水。精心护理下,伤口果然愈合得很快。

周女士的做法,得到了急救专家的认同。市急救中心副主任周波介绍,有些意外伤害和疾病往往不请自来,比如外伤、心脑血管疾病、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小儿气管异物、老人噎食等,家庭是最常见的发病环境。因此,急救的“第一现场”是家庭。如果处理不及时,往往会使小伤、小病变成重伤、大病,甚至危及生命。如果懂得一些急救与护理的基本知识,当身边的人发生意外时,就能有条不紊、分秒必争地加以救治与护理。这样既可减轻患者的病痛,又可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更可免遭不测。做好家庭急救,对于挽救危重病人的生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院前急救主要涉及的是意外伤害,约占40%.其实,大部分的意外伤害和突发疾病,家属均可做简单的应急处理,比如体位摆放、清除呕吐物、防止窒息、包扎止血等等,特别是对于气管异物导致窒息和心跳呼吸骤停的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急救,而不是坐等急救医生到来,白白错失急救“黄金十分钟”。对于轻微的割伤、烫伤、流鼻血等更是可以在家自行处理。当然,对于怀疑脊椎损伤的病人则不能随意搬动,以免加重损伤。

“今后,中学生除了学习语数外等文化课程,还要选修急救知识。”周波说,今年,市急救中心与本地多所学校签订协议,设置“急救知识”选修课,从小培养市民的急救意识和技能。普及家庭急救知识,可有效缓和急救医疗资源紧缺。去年,该中心共开展了16场急救知识进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义诊活动,普及社会人员约2000人次。今年,又与温州红十字会合作,设立培训基地,添置更多的培训器材和仿真模拟人,常年为更多的市民提供免费急救技能培训。同时,设立市民“开发日”、“体验日”,让市民直接参与院前急救工作,更加直观、深入了解、体验急救工作。

急救小贴士:几种常见意外家庭处理正确办法。

错误:随意搬动。

正确:

(1)让其静卧不动,解开衣领或皮带。切忌推摇病人、垫高枕头或晃动病人头部。可轻拧病人皮肤,以检查其有无意识反应。

(2)检查病人的生命体征,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做心肺复苏。

(3)病人意识清醒,可让其仰卧,保持头部平稳,头略向后仰,以利气道通畅,不要垫枕头。

(4)对丧失意识者,应取去枕平卧位,并注意保暖。病人发生呕吐,让其脸转向一侧,取出假牙,并用干净手帕缠在手指上,伸进其口内清除呕吐物,以防堵塞气道,引起窒息。

错误:给正在咳嗽的患者喂水或其他食物或只是一味拍打后背。

正确:拨打急救电话。同时采用海氏冲击法进行抢救,抢救者站在患者背后,用双臂围抱患者,一手握拳,拳头拇指侧顶在患者的上腹部(脐稍上方),另一手握住握拳的手,向上、向后猛烈、快速挤压,借助肺部产生的气流冲击将异物排出。

错误:用力将头向后仰起。

正确:身体微微前倾,并用手指捏住鼻梁下方的软骨部位,持续515分钟。放一个小冰袋在鼻梁上也有迅速止血的效果。

错误:采用冰敷的方式治疗烫伤、弄破水泡、随便将抗生素药膏或油脂涂抹在伤口处。

正确:烫伤后,应立即将被烫部位放置在流动的水下冲洗或是用凉毛巾冷敷,轻微烫伤使用烫伤膏外涂后,将纱布或是绷带松松地缠绕在烫伤处以保护伤口。严重烫伤(皮肤破溃发黑或较大面积水泡)需前往医院进一步处理。

护士急救工作总结【第三篇】

急救是护理工作中最关键的部分之一,也是护士们职责重大的一项任务。在急救过程中,护士们面临许多挑战和压力,但他们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使他们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紧急情况。在我多年的护理工作中,我积累了许多关于护士急救的心得体会,这些心得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首先,护士在急救过程中要保持镇定和冷静。急救时,患者和身边人通常会处于恐慌和紧张的状态,护士作为专业人士,必须能够在这样的氛围中保持冷静和清醒的头脑。我们需要对自己的行动和决策进行自我控制,不受外界干扰和影响。只有在冷静的状态下,我们才能更好的评估患者的状况和需求,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其次,护士在急救过程中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护理是一项高度责任的工作,特别是在急救时刻。我们需要明白自己的责任是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不能有半点懈怠。急救过程中的每一刻都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一个患者的生命。无论是面对一个危重的心脏病患者还是一个突发疾病的病人,我们都要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和护理。

第三,护士在急救中要具备高超的技术和专业知识。急救过程中,我们需要迅速而准确地判断患者的状况,并掌握正确的急救技巧和方法。在平时的护理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学习和积累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只有在专业知识上有了保障,我们才能在急救中应对各种情况,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因此,我们要注意不断学习、研究和掌握最新的医学进展和急救技术,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四,护士在急救中要与团队合作。急救是一个团队的工作,需要多个人员共同协作来完成。在紧急情况下,护士要与医生、其他护士和急救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抢救方案。团队合作是急救成功的关键,我们要做好与他人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每个人都明确分工,并正确地执行各自的任务。在协作的过程中,我们要遵循领导者的指示和要求,并及时向团队成员汇报情况和进展。只有团结一致,我们才能共同战胜困难,拯救患者的生命。

最后,护士在急救中要经常进行自我反思和总结。急救是一项复杂而且紧张的工作,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挑战和困难。在工作结束后,我们要及时回顾和总结自己的工作,认真分析和评估自己的表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改进的措施。反思和总结是我们进步的动力,只有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技能,我们才能在日常护理工作和急救中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服务。

综上所述,护士急救是一项充满挑战和压力的工作,但通过保持冷静和镇定、担负起责任和使命感、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团队合作以及不断反思和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急救工作,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素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

护士急救工作总结【第四篇】

第一条为了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秩序,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及时有效抢救急、危、重伤病员,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活动。

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伤病员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本条例所称急救网络医院,是指接受急救中心指令、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

纳入统一管理的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事业,是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将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纳入本级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保障其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市、区、县(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第四条院前医疗急救应当遵循“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和救急、就近、快速救治的原则。

第五条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院前医疗急救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红十字会及急救中心等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区、农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公益培训,增强公众的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宣传救死扶伤的精神。

第七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需求,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向院前急救医疗事业进行捐赠。

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的,应当服从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管理。

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培训。

第二章网络建设。

第八条本市建立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由各级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共同组成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

市急救中心负责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的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工作。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设急救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指挥、调度工作,并服从市急救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指挥调度。

急救网络医院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人口特点、医院专科等情况指定,并向社会公告。

第九条急救中心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履行下列职责:

(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急救网络医院执行院前医疗急救;。

(四)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和急救医学科研及其学术交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院前医疗急救的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服从本级急救中心的指挥、调度,完成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二)及时接收、救治急、危、重伤病员;。

(四)遵守院前医疗急救的救治、转送等相关规定;。

(五)对本院院前医疗急救行为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院前医疗急救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一条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具备下列承担院前医疗急救的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具有医疗急救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

(二)配有救护车,车内设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符合配置标准;。

(三)具有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制度;。

(四)国家和省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承担院前急救任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机场、火车站、地铁站、长途客运站(场)、体育场馆、会展场馆、风景旅游区、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从事高危险性体育娱乐等活动的单位,建筑施工、矿山、交通运输、大型企业,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群众性救护组织,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第三章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院前医疗急救呼叫专用电话号码为“120”。急救中心应当根据人口规模,设置相应数量的“120”呼救线路,配备急救调度人员,及时接听公众的呼救电话。

第十四条急救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受理呼救服务。

第十五条急救中心的指挥调度人员应当熟悉院前医疗急救知识和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具备专业的指挥调度能力。

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应当配备医师、驾驶员等。有条件的可以配备护士和医疗救护员等辅助人员参与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工作。

急救中心应当对指挥调度人员、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急救专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考核,并开展定期培训,提高其急救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医疗救护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事院前医疗急救。

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

(一)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

(二)对伤病员进行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初步救治;。

(三)搬运、护送伤病员;。

(四)现场心肺复苏;。

(五)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

第十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每五万常住人口至少配置一辆救护车;边远山区应当增配救护车。市急救中心应当配置大型救护车和特种救护车。

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定期对急救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清洁、消毒和更新,保证急救车辆车况良好。

救护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定位系统、通讯设备和音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警报器、标志灯具、急救设施,并喷涂统一的'标志图案。

纳入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统一指挥调度的急救车辆应当专车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急救车辆。

第十八条急救中心接到呼救信息后,应当按照是否为急、危、重伤病员进行分类和信息登记,并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合理调配急救资源。

第十九条急救中心应当在接收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发出调度指令,并对伤病员或者现场其他人员给予必要的急救指导。

急救中心的呼救电话录音、电子派车记录和救护车的音视频监控资料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救护车应当在接到调度指令后迅速出车,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操作规范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迅速出车作出具体规范。

需要送至医疗机构救治的,急救中心或者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根据情况,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结合伤病员或其亲属、监护人意愿的原则,将伤病员转运至医疗机构及时救治。

第二十一条救护车接到急、危、重伤病员后,急救中心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发出指令到接诊医疗机构。

接诊医疗机构接到伤病员信息后,应当根据预先收到的病情相关信息,做好接收伤病员的各项抢救准备工作。

救护车到达后,接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首诊负责制的要求立即接诊收治,进入抢救通道并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

第二十二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医疗机构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调度,实施院前医疗急救。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急救活动给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院前医疗急救的出车、出诊、抢救、治疗等收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伤病员或者其亲属按照规定支付医疗急救费用。

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第二十四条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规范和突发事件医疗应急预案,对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院前医疗急救监督电话,接受社会举报和投诉,并及时查处举报、投诉事项。

第四章保障。

第二十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加大人、财、物投入,保障和提高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承担医疗急救任务的能力和水平。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具体实施相关规划。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城乡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予以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二十六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确保经费专项、足额地用于下列院前医疗急救事项:

(一)急救车辆、设备、安全设施的配置与更新;。

(二)应急药品和其他急救物资的储备;。

(三)大型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医疗急救保障;。

(四)急救人员的配置、培训和演练;。

(五)网络建设及运行;。

(六)对急救网络医院提供补助;。

(七)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公益性培训;。

第二十七条有关单位应当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供以下保障: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执行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优先通行,并向急救中心提供道路交通实况信息。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视情形采取措施保障急救车辆通行;。

(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落实救护车优先放行并免收过路过桥费的相关规定;。

(七)供电企业应当保障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的安全稳定供电;。

(八)急救车辆执行急救任务时,可以借助消防车通道行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八条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不受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在禁停路段可以临时停车。

行人和行驶中的车辆遇到执行急救任务及返回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的救护车和人员时,应当主动让行,并提供方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因让行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而导致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免予处罚。对不按照规定为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让行的车辆、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培训规划,并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组织人员参加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的急救培训。人数不到五十人的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一人参加培训;人数五十人至二百人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人参加培训;人数二百人以上的单位每超过一百人每年至少增加一人参加培训。

人民警察、消防队员、保安人员、导游、学校体育教师及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乘务员等人员应当参加急救培训。

中小学校应当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教育。

第三十条公民发现急、危、重伤病员时可以拨打“120”电话呼救。

鼓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伤病员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法律责任。紧急现场救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其表彰奖励。

第三十一条禁止下列扰乱院前医疗急救秩序的行为:

(一)擅自设立急救中心或者冒用急救中心名称、标志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活动;。

(二)擅自设置其他形式的急救服务电话,擅自从事与院前医疗急救相关的救治转送服务;。

(三)假冒救护车名义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活动;。

(四)故意拨打“120”电话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恶意呼救;。

(五)阻碍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通行;。

(六)侮辱、殴打、阻挠急救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施救工作;。

(七)其他扰乱院前医疗急救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一)违反急救相关规定,存在救治转送安全隐患的;。

(二)急救人员与接诊医疗机构未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三)未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上报医疗急救资料的;。

(四)违反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收费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及时受理呼救信息、发出调度指令的;。

(二)不服从指挥调度、未迅速出车,或者拒绝、推诿救治急、危、重伤病员的;。

(三)擅自动用救护车的。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急救中心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拒绝或者拖延受理呼救的;。

(四)接诊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拖延、拒绝或者推诿抢救急、危、重伤病员。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具备承担院前医疗急救条件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护士急救工作总结【第五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你们好!

期盼已久的新世纪第x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伴随着春天的脚步已经靠近了我们身边。三月八日是女性最美丽的时日,今天,我们欢聚在和煦的春风里,团聚在自己的节日里,用朴素的情怀,感慨的文字为大家献上我真诚的心愿。

女性作为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扮演的不仅仅是双重角色,而是多重的,既是职业女性,又是家庭主妇,是妻子,是母亲,是女儿,是儿媳。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女性所走过的是掺和着血和泪的历史,“三从四德”、“男尊女卑”这些封建的伦理道德,像无形的镣铐、沉重的枷锁,窒息了女性的才华、扭曲了女性的心理。而今天巾帼不让须眉,我们自豪地肩负起了历史赋予我们的重担。

我是一名平凡的护士,我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记得在我选择职业之初,母亲就跟我说:“孩子,去当护士吧,那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多年来我深深地体会到:护理工作在苦和累中描绘高尚、铸造辉煌。虽然护理工作经常加班加点、经常因为不能一针见血而遭受白眼,但是当我看见那些患者把生命托付给我的无助的眼神,当我看到自己用百倍的努力把一个生命垂危的患者从死亡线上拉回到生命的春天时,面对那些失而复得的生命,那些来之不易的欢笑,我就会感到欣慰,我就会感到无憾,我更会感到无悔。

护理工作需要一种奉献精神,需要理解,也常常需要换位思考,当我守候在一个痛苦的患者身边,不能按时下班、不能按时吃饭、休息,在节假日不能陪伴在家人身边的'时候,内心也难免会翻滚一些现实的、实际的想法,然而使命感和责任感使我最终战胜了自己,因为,人活在这世上,要想人生更有意义,更有价值,总是需要有一点精神来支撑的。

如果说护理工作是一座山,我们便是那默默爬山的人,要想做一个称职的、成功的登山者,领略到“一览众山小”的无限风光,就要把自己熔进医院这个集体大熔炉里,磨练自己,不畏劳苦不怕脏累,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与职业道德,不断地学习,不断进取,用知识武装头脑,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今天,面对又一轮全新的医疗护理改革,需要我们每一个医务工我们医务人员肩负救死扶伤的重任,承载国家、社会、人民的重托,悬壶济世。因此我作为一名医务工让我们用勤劳的双手去装扮医院,把追求的信念放在医院,把满腔的激情奉献给医院,把爱心播撒到每一位患者的心里。

谢谢大家!

护士急救工作总结【第六篇】

是优秀,让招聘的护士长感慨万分。枯燥无味的医学课,没有对专业倾心的爱是难以考出这样的成绩的。优秀专业成绩让她像一个即将出征的战士,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严谨的态度投入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包容,工作中理解力强,反应敏捷,对待病人热情周到。她每天早早的来到科里,认真交接班、检查抢救设备、打扫环境卫生,微笑着迎接每一位病人,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不同形式的学习、工作实践中,她的各方面都得到了锻炼。使她从幻想到实干,从生涩到娴熟,从慌乱到从容,从幼稚到成熟。她在急诊科工作,什么病人都有,外伤的、醉酒的、心脏病的。

说起话来轻声细语,干起活来干净利落。在急救中心的每个角落到处都留下了她的笑声、她的痕迹。忘不了初次见她时轻声、谦逊的自我介绍;忘不了她抢救病人时认真专注的表情;忘不了她每天穿梭于输液室忙碌的身影;更忘不了在危急时刻她为了抢救患者生命而不顾个人安危的情景。她在平凡的护理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奉献着对人民的爱。“也许护士没有其他职业那么光鲜亮丽,没有其他岗位优越的待遇,没有其他岗位受人尊重,但我仍然热爱这份工作,用自己辛勤的劳动换来别人的笑脸,为患者解除疾病的折磨。感谢我所从事的护理工作,从每一天的工作中都可以找到值得我庆幸的事,在每一天工作中都可以发现令人感动的人。那些人那些事时刻激励着我,鼓励着我迈向更美好的明天,让我无怨无悔从事护理事业。”这是马双在护士节前写下节日寄语。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实了寄语,实践了南丁格尔精神!马双,你走了,你像明媚的阳光,照亮护理事业的前程。我们将会继续你的脚步,为减少更多家庭和患者的痛苦尽最大的努力!

最后,网友希望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不周到的地方请多谅解,更多相关的文章正在创作中,希望您定期关注。谢谢支持!

护士急救工作总结【第七篇】

xx年是我院“加强科学规范管理,打造优质服务品牌”的一年,急诊科护理部以搬迁到新门诊住院大楼为契机,贯彻落实^v^“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指导思想,规范护理行为,立足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内涵建设,提高各级护理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证护理安全。全体护理人员在院领导及总护理部的领导及支持下,在各科的密切配合支持下,针对年初制定的目标规划,狠抓落实、认真实施、不懈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在20xx年度,急诊科全体护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v^十八大^v^精神,认真学习各种医疗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教育修养,力争文明行医,优质服务,接受爱岗敬业等各种医德医风教育,积极参加群众教育路线活动,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务实、和谐相处、顺利圆满的完成了医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1、对各级护理人员按“三基三严”培训计划进行规范化培训,强化低年资护士的培训各次考评均达到质量要求。

2、每周晨会提问2次,内容为基础理论知识、院内感染知识和专科知识回答合格率在95%以上。

3、进一步完善并反复强化学习《护理紧急风险预案》,并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对每一次应急处理工作之后都进行了回顾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使全科护士的应急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4、组织全科护士学习医院护理核心制度并进行了考核,参加医院组织的核心制度考核全员合格,同时加强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5、强化了急救技术的训练,每个护士都能熟练掌握心肺脑复苏技术,并重点对呼吸机、除颤仪,洗胃机,心电图机的技术操作进行了培训,专科急救技术有了明显的提高,医院组织的心肺脑复苏技术操作考核合格率xx0%。

6、每月坚持开展护理病例讨论,针对护理疑难病例,危重症病例,全科护士展开讨论,各抒己见,提高了护士对疑难危重病人的护理水平,同时又将可能发生的护理问题想在前头,提高了对护理问题的预见性和应对能力。

1、组织护理人员学习^v^《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20xx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精神,制定我科“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具体实施计划并落实。

2、根据市护理质控中心下发的《护理文件书写暂行规定》,结合^v^《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取消一般护理记录,简化护理文书书写,让护士有更多时间护理病人。

3、遵照^v^《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标准,继续落实我科分级护理制度。

4、6月份组织学习^v^关于印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南》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的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科室管理、检查评估等做出了规定。一年来,按照《指南》标准,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急诊科。

院前急救工作是我科工作重点之一,全体人员不断总结经验,并通过各种渠道学习急救知识,外出学习人员及时反馈学习内容,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医护人员及时接听求救电话,并迅速出诊,畅通急诊绿色通道,提高了抢救成功率。对于各种急、危、重症病人就诊时,合理利用绿色通道的措施,为抢救赢得了宝贵时间。

1、坚持了以病人为中心,以病人的满意为核心、以病人的需求为目标。首先给病人以人文关怀,一切从病人的需要去思考问题,建立关心人、尊重人的理念。其次,以热情、亲切、温暖的话语,理解、同情病人的痛苦,使病人感到亲切、自然,用住院须知的形式,介绍医院的环境、各种规章制度、病人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与病人的沟通,通俗易懂地解释疾病的发生、发展,详细介绍各种检查的目的、医嘱用药的注意事项,仔细观察病情变化,配合医生抢救急危病人,掌握病人的心理状态,制定人性化、个性化的护理措施,及时评估护理效果,让病人参与到治疗、护理中,消除紧张、焦虑情绪,使病人产生一种安全感、满意感,一年来护士把真诚的微笑送给患者,在平凡的岗位上实践着白衣天使的誓言,用优质的护理服务向病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对急症、危重病人能迅速组织抢救,减轻病人痛苦,同时安慰病人及家属,减轻其恐惧心理。

3、在生活上为病人提供了各种便利条件,对出院病人主动询问病人住院期间的情况.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广泛听取病人及陪护对护理服务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4、全年病人及家属无投诉,医院组织的服务质量调查病人满意率,科内发放护理服务质量调查表120份,病人满意率,提名表扬服务态度最好的护士,其中雷娜、、王亚莉、刘佳阳、雷玉凤、田媛、杨云等多次受到患者的表扬。

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发现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并提出整改措施,以院内外护理差错为实例组织讨论学习借鉴,使护理人员充分认识护理差错因素新情况、新特点,从中吸取教训,警钟常鸣。每月月初进行安全教育,月末安全大检查,始终把安全放在工作第一位。

1、通过分组区域管理,进行分组连续性排班,减少交接班次数,有效利用人力资源,通过高年资护士的动态质控,减轻年轻护士的工作压力和减少护理隐患,保证各班的护理质量。

2、对质控员进行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各区域的物品、工作流程等管理,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讨论修订,保证各区域的护理质量。切实履行绩效考评制度,如实反馈人员层级能力,使护理质控落实到位。

3、通过一年时间调整,护理队伍结构趋于合理,根据急诊区域划分,基本上按个人工作能力定岗,基本实现护士层级管理,达到人员的合理分配使用。

4、不断完善护理工作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制定各区域详细工作指引及各区域工作告知事项,新入科人员工作注意要点等,系统引导新入人员和年轻护士更好地完成护理工作。

6、坚持执行护士持证上岗,应届生一律由老师带教试用,避免发生医疗纠纷及差错.

7、护士长加强了对科室中、夜班、双休日、节假日的查房,以便于及时发现科室护理工作中的不足及缺点,并及时给予纠正。

质量管理是护士长管理科室永恒不变的主题,针对急诊科病房护理工作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估,对护理工作各项质量指标的提高采取如下措施。

1、充分发挥护理质量控制小组的作用,针对科室出现的医疗、护理隐患,重新规划,重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与考核质控细则,护士长定期与不定期进行重点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不定期抽查、直到改进为止。

2、不断修改完善各种护理质量标准,并组织学习,按标准实施各项护理工作。

3、不足之处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整改,强化护理人员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

4、每月对质控小组、护士长质量检查、护理部质量检查反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持续整改措施,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在病房管理、质量控制中每一位护士能够充分发挥质控小组成员的作用,尽职尽责。所以未发生大的医疗、护理差错。全年基础护理合格率达到99%;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xx0%;消毒隔离达到xx0%;急诊抢救完好率达到xx0%,病房管理99%;护理记录98%。

1、增收方面:熟练掌握各项收费标准,用活用足收费政策,把该收的钱一分不少收回来,多开展护理服务项目,加强催款力度,避免病人欠费现象。

2、节支方面:尽量减少水电、各种一次性消耗材料及药品的浪费,特别注意科室医疗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转,为科室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1、坚持学习这个主线,不断提高护士综合素质。

正视激烈的竞争和挑战,与时惧进。积极鼓励每位护士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续专、续本,为她们合理的安排班次以保证本科的学习。掌握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和专业素养。而且增强思想、心理素质。现有90%护士达到大专学历;30%在读本科。

护士急救工作总结【第八篇】

2016年,是我在急诊科工作的第五年,也是我们在急诊小楼里摸爬滚打的最后一年了,明年,我们就要搬到专为急诊科腾出的门诊大楼里,届时,我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将会有很大的改观,科室业务工作将会有更快的发展。

做为一名急诊科护士,我们肩负着“120”院前急救、转运、院内急救的任务,以快捷、高效、优质的急救医疗服务,充分保障了辖区内“120”院前急救及院内急诊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我院“120”急救站“绿色生命通道”的畅通,保证了门急诊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急诊科全年门急诊量、累计收住院人次、急诊抢救与往年同期对照均有显著增长,为医院各病区及辅助检查科室输送了大量病源,有力地促进了医院各科室的“两个效益”的增长,提高了全院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在2016年上半年,急诊科全体护理人员认真学习各种医疗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教育修养,力争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做到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理解,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务实、和谐相处、顺利圆满的完成了医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急诊科护士处处以“质量管理年标准”、“全国医疗万里行”检查标准为准绳,加强急诊科的医疗护理质量建设,以医疗护理核心制度为重点,认真执行了各项操作规程和抢救工作流程,严防差错、医患纠纷等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按照医院及科室制度的培训和考核计划,定期对急救队员进行业务学习及急救技术的培训,在科室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认真钻研业务,互相交流、互相促进,从而使科室人员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和抢救技术,如心肺复苏术、机械通气、气管插管、电除颤、电动洗胃术、心电监护等操作技术,进一步提高了急救队员的急诊急救能力,对科室医疗和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质控、培训、考核、督导,严格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行为规范开展急诊抢救工作,做到防医疗差错、防医疗事故于未然,杜绝医疗行为过程中的麻痹大意思想。

在“120”急救工作中,我们坚决服从“120”指挥中心的调度,做到随时出诊、迅速出车、准备及时到达急救现常始终做到急救药品,物品完好率100%,抢救设备处于应急备用功能状态,在“120”院前急救及院内急救抢救过程中,从病情评估、预检、分诊、分流到安全正确地转运入科。每个环节都能做到无缝衔接,有力地保障了辖区居民的生命安全。

在急诊抢救工作中,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证护理安全。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做好自身防护、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严防院内交叉感染。

急诊科是医院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其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和反映出医院的精神面貌和社会形象。“120”是救死扶伤的生命救护者,是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绿色通道”,在日常急救工作和院前急救的时候,做为一名急诊科护士,代表着医院的形象,我们时时刻刻注重树形象、抓内涵,为医院的全面和谐健康发展奉献出了一份光和热。

回顾2016上半年,我们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意识到在急诊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如何在急诊工作中进一步改进,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潜力?小结如下:

1.急诊科就医环境简陋,布局不合理,卫生条件差,患者满意度低,急待搬迁后加以改善。

2.急诊科医护人员应急急救经验不足,急救技能有待提高,要注意对抢救室仪器设备的熟练掌握,如呼吸机、除颤仪等,关键时刻及时跟进,还需要加强专科培训、进修学习,以提高整体抢救水平。

3.急诊急救工作中缺乏灵活性,要时刻注意和患者、家属进行医患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的心理、情绪、发病原因,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保障医疗安全,今后需加强沟通交流技巧的培训。

4.要熟练掌握急诊危重症的监护和抢救流程,如急腹症、昏迷、休克、中毒等,对昏迷患者,第一时间开放气道、吸氧,在实施紧急救护的同时,及时通知医生抢救,注意血糖、瞳孔及对光反射、是否颈项强直等,抓住重点,有的放矢,避免手忙脚乱。

5.掌握常用急诊抢救药品的用法和用量,严格执行抢救过程中的口头医嘱制度,注意患者过敏史、血糖、心肺功能等,注意用药安全。

6.注意动态观察患者病情,具备整体观和全局观,在急诊患者病情尚未稳定前,一定要加强巡视和沟通,尽量把患者安排在自己实力范围内,以便及时观察和急救。

7.当遇到突发公共事件或接诊的患者较多时,切记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抢救,分解危难,做好分诊分流,保障医疗护理安全。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希望医院在新的半年加以考虑急诊科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待遇问题,以促进急诊科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为此我们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共创医院和谐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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