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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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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第一篇】

为全面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滕州市鲍沟镇以“知责、担责、尽责、负责、履责”为抓手,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为鲍沟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了解到,为加快构建“大应急”工作格局,鲍沟镇积极发挥参谋、协调的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明晰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等议事机构的功能架构,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配合有力、全社会参与的“大应急”工作格局。并成立了12个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对26个成员单位定责明责,形成责任闭环。期间,召开专题党委会1次、党政联席会3次、安委会成员会议3次,党委书记、镇长每月带队检查1次;强化“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总支、村年度目标考核,已对2名干部进行约谈,并在大会上作检讨。

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防范工作,鲍沟镇积极借助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除严”专项行动等有利时机,从严抓好风险隐患“大排查”,一企一档、一村一册,今年共执法检查企业234家次,发现隐患181个,全部完成整改。

为盯牢重点行业领域,将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烟花爆竹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组织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15次,20家企业常年聘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服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化创建、推广安责险等手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此外,鲍沟镇编写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指导各职能部门编写了《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邀请专家对四大类19项专项预案进行评估论证,组织重点行业应急演练30余次,成立了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防汛队伍,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反应快、拉的出、用的上、防得住。同时,严格遵守应急值守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主汛期期间,镇级层面值班人员不少于20人;其他时间,每天由3名带班领导和2名值班人员昼夜值班,明确1名专职信息员,随时上报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

同时,为做好安全应急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宣传咨询站,悬挂横幅30余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依托学生进校,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2次,开展校园安全联合执法检查9次,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等活动;并结合扶贫入户、环卫整治、三夏生产等集中活动,向市民讲解消防常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等内容,张贴宣传挂图8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各企业通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观看“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安全知识考试、员工心得分享等形式增强安全意识。

为打造素质强能力硬干部队伍,鲍沟镇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每月一讲”活动,以讲促学、以学促干;选派2名骨干人员到市局挂职轮训学习,组织各农村党总支、66个村信息员参加枣庄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培训班,并认真组织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共进”。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第二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方案》明确,通过开展三年行动,进一步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双重预防机制,秉持“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全力促进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不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分级管控安全风险,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创新;地方政府电力管理有关部门和派出机构要综合采用警示通报、走访约谈、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方案》还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班组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电网、发电、大坝、工程和网络安全问题整治,保障电力行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分解细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有序高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自4月中旬以来,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开展行业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活动期间我们冷静思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重重困难,采取有效有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了活动顺利实施。

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4月10日,***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各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4月14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对国家、省、市、区四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实质,举一反三,统筹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风险防范。坚持“三管三必须”,对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客货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安全管理的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头、点位,确保不留一处空白、不放过一处隐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加强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活动开展以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周带队围绕我区道路客货运输、交通执法、公路施工养护、水上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化解重大风险,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1.道路客货运输方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实施意见》,规范营运、非营运及“营转非”客车登记管理,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已经全部取消。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制购票等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化管理。整治客车变相挂靠经营行为,推动道路客运企业全面实行公司化经营。开展了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专项行动,业务部门组织所有营运驾驶员和车主分级、分层全部接受一次职业道德、安全文明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教育培训和考核。

2.交通执法方面。持续开展全区道路客货运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会同公安、应急、文化旅游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班线客车专项整治行动,管理机构、执法机构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管,疫情期间配合公安、交警做好过往车辆的劝返、司乘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采取加密卡点、错时执法、区域联动、联合执法等措施,依法打击站外经营、站外揽客、超限超载、无证经营等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黑车”、“黑公司”、“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行为;

对所辖公路、桥梁采取巡查值守、流动治超、卡点治超等措施,排查整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并在桥梁两端设置限速、限载、限高(限宽)、绕行等警示标志,确保公路桥梁安全通行。

3.公路施工养护方面。公路部门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围绕公路急弯陡坡、危桥、临水临坑、马路市场等重点路段,对公路标志、标线、标牌维护和易出现团雾、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公路应急保通等情况开展集中巡查和物资储备,强化对现有公路和危桥风险排查治理或技术指标综合判定,尽快纳入改造计划加固除险,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4.水上交通安全方面。5月份我局对**x旅游景区开展了检查,旅游旺季与重大节日督查相结合,发现较大隐患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把安全宣传图片分发给有关单位和船员学习,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向游客发放水上安全知识手册,不断增强广大游客、船员、湖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节日和汛期安全督促,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开展事故案例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意识

9月10日,我们制定了《**x交通运输局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在9月中旬至下旬开展了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升思想和认识问题,用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引导人,以事故教训作为推动安全生产的一项措施,有效防范事故,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主要安排部署开展了一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影像文字资料,通过观看视频案例学习,要求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深刻反思,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深刻吸取重大事故案例血的教训,对预防措施提出合理建议,用身边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身边人,使安全意识入心入脑,使广大职工真正意识到事故的危害。

四、建章立制,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总结本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通过建章立制,完善“两个清单”及“重点任务清单”制度并每月上报区安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活动工作专班,制定了应急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制度等,局直属企业签订递交了安全生产承诺书,为活动取得成效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10月底,通过明查暗访及周检查制度,累计检查企业72家次,发现隐患11处,均已得到整改。累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货车10台次,卸货吨,交警记扣51分、罚款13800元,其中“百吨王”5台次。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制度。强化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宣传教育、检查处罚等方式,让企业法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岗位。

二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引导全员参与。以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为主体,着重提升干部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学习宣传作为年度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精心组织,认真谋划,邀请专家解读安全法,把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法律责任传递到基层,传递到各部门和全体干部;

以企业负责人、一线企业职工为主体,全面提升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原来对企业法人的培训基础上,进一步向下延伸,开展对企业中层培训计划,邀请专业培训机构上门培训,将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传递到每一位员工。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设施、安全隐患问题为检查重点,开展运输企业安全检查,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狠抓客车及场站安全管理。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细化目标,强化措施,实化责任,规范实施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切实做到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排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第四篇】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与其他行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上下联通、左右联动、资源共享的合作机制,着力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风险、减事故、保护生命安全上下功夫,有效治理重点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在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方面,我局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港口大爆炸事件的教训,要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迅速开展以整治“两客一危”车辆为重点,加大了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企业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履行安全规章制度、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所属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以及运输车辆的安全机件、危险品泄露防护装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企业责令立即落实整改。要求企业充分认识到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加强内部管理和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预防驾驶员带病、疲劳、带不良情绪驾驶车辆上岗,切实增强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对所属“两客一危”车辆进行上线检查,更加精心、更加周密、更加细致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在强化水路运输安全方面,8月份进入旅游高峰期,我局积极组织海事管理部门加强了对所辖水域和重点船舶的监督巡查,针对前一阶段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复查,严格检查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教育、安全例会落实情况、船舶的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及其技术状况、船员持证情况、安全员在岗情况及船员值班情况;督促船员严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严禁船舶无证经营、不适航营运,严禁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区域航行等行为,确保水上交通无事故。

在强化公路桥梁运营安全方面,创新管控机制,充分利用通信网络和信息技术平台,加强风险防控,实现对重特大风险源的动态监控,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汛期以来,我局积极督促公路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对暴雨天气影响大、路面状况差、无法保证运输安全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市公路管理局对所辖公路急弯陡、临水临崖、公铁立交、平交道口等存在安全风险路段进行了重点排查,发现G511线K124+828-K125+080弯道处存在安全隐患,经请示同意,加大对安全保障基础设施的人力、物力投入,随即双向车道安装防撞护栏504延米(每侧252延米),以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在强化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方面,我局要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对各标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要求开展对施工作业点半通车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省道314线总监办针对具体施工点的安全防护、社会车辆导流、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区划设置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活动,优化了安全方案,但由于省际通道白安段建设工程的实施,夸省重载车辆分流到本项目,造成本项目交通压力增大,安全风险增大,总监办协调施工单位在建管办大力支持下向交管部门提出了重载车辆分时段通行方案,现已得到审批通过,降低了安全风险,保证了安全方案的可实施性,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基础、着力预防,以“平安交通”为主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着力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安全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吉安委〔2020〕16号)要求,省能源局决定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大力倡导科技强安,助力安全发展,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观看专题片。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由国务院安委会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将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教育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法依规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点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根据各类岗位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二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管理人员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执行力,使企业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三)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整治

1.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DB 22/T 2881—2018)规定,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和梳理,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制定《风险分析评估记录清单》,实现“一企一清单”。二是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要求,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及时更新。三是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理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强化巡线频次和力度,排查盲区、消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因第三方施工、占压管道等行为损毁油气管道引发事故;做好极端天气下管道设施监护工作,开展防汛工作,严防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破坏管道设施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划分的层级,由企业各级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并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和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大力推进高后果区整治。加强油气长输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编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全面摸清和详实掌握本地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现状。对每一处高后果区存在的第三方损坏、地质灾害等风险和类型提出专项管理方案(即“一区一案”)。开展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能力,实现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水平显著提升。

4.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安全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备案。强化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企业全部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八个方面,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实施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全面推进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6.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2021年底前,各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四)做好电力安全整治

省能源局将依法依规积极协助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本地区党委、政府赋予本部门的职能以及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本地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五)强化煤炭行业管理

1.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41号),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核准新建和改扩建后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

2.推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按照《吉林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积极有序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对列入严格执法限期关闭的小煤矿加大淘汰退出工作力度,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对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比2018年底减少50%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40%以上。

3.规范煤矿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

4.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推进珲矿集团板石煤矿、八连城煤矿开展智能化建设,通风、提升、排水、供电系统全部实现远程集中控制,建设2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

(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七)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安全专家动态管理制度,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按照“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在专项整治、安全督查和暗查暗访等行动时,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专业指导服务。

2.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科技、先进技术装备在安全生产中的运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大数据平台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3.强化应急管理。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制度保障、监测预警、基地队伍、救援装备等应急能力建设。

(八)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多样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抓好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产生敬畏之心、树立责任之心,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抓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岗位必要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总结形成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并及时报省能源局。

联系人:田逶岭,联系电话:0431—82003160,邮箱:jlnyaq@。

石甲成,联系电话:0431—80765202,邮箱:sjc841@。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省能源局将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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