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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管理 实用生产车间6s管理总结报告 车间6s工作内容【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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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管理心得体会【第一篇】

3-4月份,检测中心在公司的指导下,结合实验室工作特点,组织全员进行了6S精益管理培训,现做一简要总结。

6S就是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U)、清洁(SEIKETSU)、素养(习惯)(SHITSUKEI)、安全(SAFETY)。其中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5S是日本所发明,所发是用日语发音,因其发音都是以S开头,故而被称为5S,后来因为在工厂管理中安全也是非常重要的项目,因安全的英语发音也是以S开头,所以被加入5S中统称为6S。

“整理”

就是将公司(工厂)内需要与不需要的东西(多余的工具、材料、半成品、成品、文具等)予以区分。把不需要的东西搬离工作场所,集中并分类予以标识管理,使工作现场只保留需要的东西,让工作现场整齐、漂亮,使工作人员能在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整顿”

就是将前面已区分好的,在工作现场需要的东西予以定量、定点并予以标识,存放在要用时能随时可以拿到的地方,如此可以减少因寻找物品而浪费的时间。

“清扫”

就是使工作场所没有垃圾、脏污,设备没有灰尘、油污,也就是将整理、整顿过要用的东西时常予以清扫,保持随时能用的状态,这是第一个目的。第二个目的是在清扫的过程中去目视、触摸、嗅、听来发现不正常的根源并予以改善。“清扫”是要把表面及里面(看到的和看不到的地方)的东西清扫干净。

“清洁”

就是将整理、整顿、清扫后的清洁状态予以维持,更重要的是要找出根源并予以排除。例如工作场所脏污的源头,造成设备油污的漏油点,设备的松动等。

“素养”

就是全员参与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工作,保持整齐、清洁的工作环境,为了做好这个工作而制定各项相关标准供大家遵守,大家都能养成遵守标准的习惯。

“安全”

是将工作场所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源(地面油污、过道堵塞、安全门被堵塞、灭火器失效、材料和成品堆积过高有倒塌危险等)予以排除或预防。

6s精益管理活动强调的最主要两方面首先是地、物的明朗化:即是以客人的眼光或新进员工的眼光来看我们的职场,是否能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其次强调的是人的规范化,即每个员工做事非常用心、非常严谨,各项工作都能做的很到位。

6S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对实验室的管理和发展均有重要意义。实验室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就是检测结果,而且很多情况下是最终的结果。结果的准确性和令人信服性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准确性可以由严格的质控程序和技术手段来保证,但是令人信服是一个难点,通过这次的6S精益管理学习,我们找到了一条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把6s管理融入到我们的日常检测工作中,建立一种我们的检测结果不容怀疑的“势”。6S课程学习过后,下一步我们将设置和推进一些6S管理活动,逐步实现实验室的6S精益管理。

s管理心得体会【第二篇】

在我们企业不断成熟的今天,6S管理已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不少企业已经或正准备实施6S管理,通过在线学习里老师知识+实例,详细而生动的讲解,让我懂得了6S管理是指什么,实施6S管理后的收益成果,如何才能更好的实施6S管理。在我们迁钢公司领导目光远卓管理下,不断为员工积极创造学习求知的同时,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打好奠基石。以下便是在进行6S学习后我的心得体会。

6S:指的是由6S的日文SEIRI(整理)、SEITON(整顿)、SEISO(清扫)、SEIKETSU(清洁)、SHITSUKE(素养)和英文SAFETY(安全)这六个单词,由于这六个单词前面的发音都是“S”,所以简称为“6S”。

6S管理是所有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它的目的不仅仅是打扫卫生,更重要的是6S的推行能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高效运作。基础工作是绝对必要的,尤其在竞争激烈多变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夯实基础,充实自己,强化自己,才能成为竞争中的强者。

6S作用是:高效率,保证质量,使工作环境整洁有序,预防为主,保证安全。

6S内容包括: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安全。

6S在执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一些问题:

6S的推行过程首先是从上向下的,领导者必须领会其实质,而且坚定的实施,并且以身作则带头实施。

6S是一种要全体员工养成的行为模式,而不是一种工作的形式。

6S的实施需要得到中层管理者的理解和支持,并且得到有力的贯彻执行。

6S应该由企业内的专人或专门的团队来负责领导实施。责、权、目标明确。对于6S的认识应该上下一致,标准统一。

6S应注意方式方法,不能照搬别人的做法,应同自己企业的实际相结合,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

6S应不断的改进、完善,不能是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后就停止不前。

6S应全员参与,从上到下一个不落。

6S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应该有计划的分步骤推进实施。

6S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推行、实现的。它可能需要一两年,也可能需要三五年。所以不能急于求成,要求马上见到想要的效果。

6S是连贯推行的,不能是现在工作不忙就推行,等工作忙起来就把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6S的实施经常因为领导实施者对6S一知半解或实施的经验不足而夭折。所以建议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地了解其作用和方法。

6S的推行应该分阶段进行评估考核,奖惩结合、赏罚公平,以促进实施。

6S管理的重点是提高人的素质,发挥人的积极能动性。在企业资源中,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优势是最大的,不同人的思维更是千差万别,如果能充分调动起人员的积极能动性,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和谐关系,相信可以培养出优秀的企业文化及优良的企业风气。

6S管理的另一个重点是安全问题。若企业各方面工作都做得无可挑剔了,但安全工作没做好,则前面的全部工作都得不到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理论转化为实际应用,结合自身情况灵活运用。如果严格按6S要求去做,我们的工作会更有秩序,更得心应手,更有经济效率。为把迁钢打造成首钢精品钢生产基地,早日步入国内乃至世界一流企业而做出我们的贡献。

s管理工作计划【第三篇】

为了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坚实的工厂现场管理基础,制造一个特别整洁,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消除一切作业安全隐患,生产出达到顾客要求的合格产品,特拟定此5S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1、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对5S的(如何去)认识了解

2、掌握生产现场5S管控的标准及要点(是什么)

二、培训内容

5S的定义、好处及重点,生产现场5S管控的标准及要点。

三、培训负责部门

1、组织:生产部

2、主讲:厂长(讲什么)及5S专员(讲什么)

3、考核:生产部及人力资源部

四、培训时间

五、培训方式

讲授、案例(有哪些)、多媒体课件。

六、培训地点及场地安排

1、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七、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班组长及车间主管

八、培训课程安排

九、考核方式

1、考核内容:以讲授课程内容为主

2、考核方式:以各自车间及责任区域5S效果评分得出

s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达到以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和谐融洽的管理气氛。

2、保持仓库整齐、整洁、安全,做好仓库物资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管理过程中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术语解释

6S是指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t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afety )六个项目,因日语的罗马拼音均以“S”开头,简称6S管理。

Safety第四条管理职责

1、6S推行小组负责制定仓库6S管理规范,并监督、检查、考核6S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仓储主管负责实施仓库6S管理工作。

3、各相关人员配合仓库进行6S管理。

第五条仓库6S管理的目标

推行仓库6S管理是为了达到以下目标。

1、库容整齐、堆放整齐。

2、仓库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清晰。

3、货架、货物、地面清洁。

4、物资的账、卡、物一致。

5、库存区域、货架、货位准确定位。

6、保证仓库安全、严守公司机密。

第二章仓库6S管理

第六条学习仓库6S管理规范

仓库6S管理规范体系完成后,仓库主管应组织学习仓库6S管理规范体系,确保仓库所有员工均掌握仓库6S工作实施要点,为6S活动的推行打好基础。

第七条整理

仓库主管在进行6S管理规范体系之后,则需进行6S管理的整理工作。

1、整理是指将工作场所内的物品分类,并把不要的物品清理掉。

2、仓库整理工作可以达到腾出空间、防止误送误用的目的,可塑造整洁的工作环境。

3、整理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仓库呆废料、返修品、报废品以及工具等的处理,保持仓库的有序。

4、整理过程中应对仓库进行全面检查,不易看到的地方也要检查。

5、仓库员工每天还需进行自我检查。

第八条整顿

整顿是指把有用的物品按规定分类摆放好,并做适当的标识,杜绝乱堆、乱放、物品混淆不清等无序现象的发生。

1、整顿的目的是使工作场所一目了然,减少寻找物品的时间,清除过多的积压物品。

2、应对放置物品的场所按物品的使用频率进行合理的规划,如经常使用物品区、不常使用物品区、废品区。

3、将物品分类摆放在上述场所,并摆放整齐,在这些物品的显著位置做适当的标识。

4、整顿过程中,必须明确“场所、方法、标识”三大要素,确定所有物资的放置位置,有条不紊的将其摆放整齐,并在仓库地板上进行分区、划线指引。

5、整顿过程中,还需根据“定点、定容、定量”的原则摆放物资。

6、整顿工作要达到所有人都能立即取出所需物资的状态。

第九条清扫

清扫是指将工作场所内所有的地方及工作时使用的仪器、设备、工量夹具、货架、材料等打扫干净,使工作场所保持一个干净,宽敞、明亮的环境。

1、整理和整顿工作完成后,要将仓库工作场所清扫干净,保持工作场所的干净亮丽。

2、清扫过程中,应着力于消除脏污,保持仓库内干净明亮,并力求减少有害物质对物资和工作人员的侵害。

3、清扫工作包括清扫地面、墙上、天花板上的所有的杂物灰尘,对仪器、设备、工量夹具、模具等的清理、润滑,对破损的物品进行修理,并对污水、噪声等污染源进行治理。

4、清扫工作必须责任化、制度化,仓储部需建立清扫工作规范,划定责任区,执行例行扫除,清理脏污,并对污染源进行调查,予以杜绝或隔离。

第十条清洁

仓库6S管理过程中的清洁是指经常性地做整理、整顿、清扫工作,将上面的3S实施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并对以上三项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达到维持整理、整顿、清扫工作成果的目的。

1、仓库清洁工作执行前,必须落实整理、整顿和清扫工作。

2、仓储部应制定目视管理的基准,制定6S实施办法,并制定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加强仓库6S管理工作的执行。

3、仓库管理人员应带头做好6S工作,并定期检查,巩固6S管理的成果。

第十一条素养

仓储部应通过晨会等手段,提高员工的文明礼貌水准,增强团队意识,使其养成按规定行事的良好工作习惯,做好6S中的素养管理工作。

1、素养活动实施的目的是提升员工素质,使员工对任何工作都能认真对待。

2、素养活动开展过程中,必须长期坚持,这样才能使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3、素养活动推行过程可包括如下所示的各种事项。

(1)制定公司工作规定及礼仪守则。

(2)教育训练(新进人员强化6S教育、实践)。

(3)推动各种精神提升活动(晨会、例行打招呼、礼貌运动等)。

(4)阅读企业的各类报表,如业绩报表、生产成本报表等。

第十二条安全

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注重职业卫生安全,全员参与,重视预防,降低劳动强度,改善工作环境。

(1)保障员工安全,改善工作环境。

(2)减少工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注意点: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实施要领:

(1)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2)完善各种安全制度。

第三章仓库6S实施检查

第十三条检查时间

仓库主管应对仓库6S实施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包括上班前、上班过程和下班后。

第十四条检查管理办法

1、各区域管理人员需对各自管辖区域进行检查,保证仓库6S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仓库主管每天对仓库的6S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表上。

3、检查完毕后,汇总并公布检查结果。

4、对于检查到的问题,各相关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仓储部制定。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s管理工作计划【第五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目 录

一、 安全工作目标

二、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 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四、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五、 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六、 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达标计划

七、 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九、 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十、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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