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总结报告 >

2024年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打算

云海发表时间 3762850

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未来将继续完善政策,加强服务,提高贫困地区医疗保障水平。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2019年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20-01-06?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市医保局"两不愁三保障"涉及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聚焦医疗保障扶贫中心工作,把医疗保障扶贫作为全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举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突出抓好精准参保,实现应保尽保。精准落实参保资助政策。积极兑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参保资助。医保扶贫对象实行动态参保管理,新增对象全部纳入当年度基本医保,合理化原因未参合全部建立台账,做到"不在系统里,就在台账中",实现应保尽保。

(二)突出抓好待遇保障,实现应报尽报。对标对表国家、省医保政策,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实施综合保障政策。基本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实补比75%左右;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确保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三)突出抓好服务优化,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实行"三个一"工作流程。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医保扶贫保障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部分。二是强化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六盘水市医疗保障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国家"六个一律取消"要求,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清除无谓证明。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推广综合柜员制,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减少群众重复排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避免群众来回跑腿,保证群众的待遇报销和咨询查询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二、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聚焦医疗保障扶贫中心工作,积极发挥现行医疗保险政策兜底作用,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缴费、医保报销等倾斜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一)目标任务:对标对标国家、省医保扶贫政策,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收益水平,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为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一是精准认定医保扶贫对象,实现应保尽保。二是精准管理医保扶贫对象,实行医保扶贫对象动态参保管理。三是精准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做到应资尽资。四是精准实施医保待遇政策,对标对表落实"三重医疗保障"政策。五是推进费用直接结算,提高基层医保经办能力,推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由各县(市、特区、区)医疗保障局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医保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医疗保障政策学习培训,提高医保政策宣传的及时性、精准性,由点及面,将医疗保障政策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精准宣传。

2.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进村入户向广大村民宣传医保扶贫政策,发放医保扶贫政策明白卡,宣传政府资助缴费政策、门诊慢性大病办理、特药补偿、住院就医报销比例等惠民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针对我市极少数未参合(保)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合(保)筹资期医保工作人员、村委干部、帮扶干部须对该部分人群进行"一对一"的政策宣讲,对比参合(保)的政策优势,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降低"因病致贫"的致贫率,降低"因病致贫"风险率。

3.加大参保筹资力度。一是积极做好筹资宣传。筹资期间,充分利用市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张贴公告、村广播通知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动员群众参保参合;二是主动强化对各县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收工作的调度,对筹资工作落后的县市区实行通报和约谈制度;三是按照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人梳理排查,摸清底数,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对合理化未参保的人员要在"精准救助一站式管理平台"中准确无误、依据清晰、不落一人的录入系统。严格落实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四是针对我市极少数未参合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合筹资期医保工作人员、加强政策宣讲,对比参合的政策优势,积极动员参合,从源头上降低"因病致贫"的致贫率,降低"因病致贫"风险率。

4.对标对表实行"一户一策"。严格对标对表国家、省医保政策,按照《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27号)文件要求,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相结合,继续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全面推进费用直接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实行统一经办,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清结算"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35 376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