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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渗透工作报告汇报集聚(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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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渗透工作报告【第一篇】

为贯彻县委、政府关于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指导意见和市局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强化广大师生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和自觉性,筑牢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现将我校全面开展宗教问题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x

组员:**x

二、召开专题教育学习会、深化了解政策

我校于20**年11月7日下午5点,组织召开全校教师会,首先学习了《磁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宗教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同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再学习,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有关论述和《宗教工作应知应会》等相关知识,确保全校教师能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国家关于宗教的各项政策。

其次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分别做了“民族团结理论”、“教师和学生为什么不能信教?”和“如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师生渗透?”深入学习。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带头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要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不在校园内开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引领现代文化,抵制歪风邪气,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1、教师要坚决抵制宗教干预教育教学及宗教向教育渗透现象,绝不允许强迫他人入教,及自己不能入教。值班人员严格排查外来人员入校,对身份不明及有宗教宣传倾向及宗教信徒入校。

2、要求教师立即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和无神论教育,教育学生不轻信他人涉教宣传,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三、全面开展问题排查

1、全面排查党员干部有无信教线箱及校内师生有无宣传及信教行为

首先,学校进行了包括校长在内的所有教师有无信教及宣传宗教行为调查问卷,采用不计名方式进行,经调查我校教师无信教及在校内外宣传宗教行为。

其次,以班级为单位,教师通过班会形式对学生进行了相关政策教育,并对班内学生进行了调查,我校一至四年级学生年龄小,不存在信教和宣传宗教行为。

2、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有无宗教人员到校内或者校门口宣传宗教通过走访村两委干部、校园周边群众及校内师生,校园周边无信教人员,无信教人员在校门周边宣传宗教现象。值班人员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未发现涉教人员入校宣传宗教行为。

3、全面排查辖区内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有无宣传宗教、强迫拉拢师生参与宗教活动

经排查我校辖区内及周边无民办学校和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存在宣传宗教、强迫拉拢师生参与宗教活动现象。

4、全面排查辍学在家、转学青少年学生有无参教、涉教现象。经排查我校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在家学生,排查高中辍学在家学生,无参教和涉教现象。通过查阅转出学生信息档案资料,自20**年春季开学以来转出学生4人,安排教师分2个小组针对4名转出学生入户排查,转出学生无参教、涉教现象。

总之,我校全体师生将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将学习宗教相关法规政策常态化,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范畴,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增强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入校园。

宗教渗透工作报告【第二篇】

开展反对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摸排活动启动以来清泉社区党支部认真按照石总场社区中心关于“***”、“全能神”邪教组织全面深入摸排活动的要求,社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体社区干部参与充分发挥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的实际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开展摸排活动,坚持做到“一户不漏人”的摸排方针,摸排活动圆满结束。

一、迅速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摸排活动全面开展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及时成摸排活动领导小组,曾丽华主任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将摸排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统一指挥,全面推进摸排活动开展,做到“全员覆盖,一个不漏”,并组建了摸排小分队4组,

(二)是及时动员,迅速部署。我社区迅速召开清泉社区“制定邪教组织全面摸排”的动员会,对专项摸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要求结合社区辖区实际,动脑筋、想办法,制定具体措施,切实保证全面摸排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清泉社区迅速制定下发《“***”、“全能神”摸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片区社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摸排工作,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全系统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摸排活动。深入各连队、片区,采用集中、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摸排。

二、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摸排工作迅速完成。

(一)摸排成员有序跟进。结合工作实际10名摸排成员编成三个小组与各村配合开展宣传活动,在监管巡查、专项整治中,发挥各干部的工作优势,利用一切面对面的机会对全辖区群众,个体工商户,进行摸排工作。做到可疑人员一个不能少。

(二)创新摸排方式。采取集中摸排与个别交流相结合,深入居民面对面讲解相结合,普遍宣传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心贴心,深入浅出地向广大居民群众讲政策、讲事实、讲道理,释疑解惑。摸排组已在社区集中摸排2000余户,采取上门宣传、集中摸排等方式,开展反对非法宗教,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教育。

通过摸排,清泉社区实有***信教群众10人,信仰伊斯兰教16人,经过了解目前清泉社区无信仰“全能神”、“***”的邪教分子,社区把清理“***”、“全能神”邪教政策贯彻到各族干部群众中,使各族干部群众了解、熟悉党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宗教事务管理方针政策,提高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觉悟,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宗教观,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宗教渗透工作报告【第三篇】

非法宗教活动对个人、对社会、对国家都是一种危害。非法宗教活动会侵蚀人的精神财产,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和长治久安。按照**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防范打击邪教破坏和境外****教渗透专项行动责任分工方案》,我镇多措并举,坚决打击邪教破坏和境外****教渗透行为。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

我镇成立了打击邪教破坏和境外****教渗透工作专班,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为副组长,司法所、文化站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为成员的专项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反邪教和境外****教渗透的工作领导,分析我镇实际形势,及时部署有关工作,落实好县委政法委的责任分工方案精神。

二、广泛宣传动员,做好警示教育

为让群众广泛参与到防邪教和反境外****教渗透工作中来,我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村组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入户发放****;二是通过下乡开展流动防邪知识讲座;三是赶集天人员流动大的地点用小喇叭进行播放;四是在微信群中转发防邪法律知识和相关案例作警示教育。通过多方面的宣传,入党申请书全镇上下形成了良好的防邪局面。

三、抓好摸排整治,做好人员管控

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各村(社区)对本辖区进行了详实的摸排工作,发挥网格员村组干部人熟地熟的优势,将网格员和村组干部排查、群众举报等方式摸排出的线索登记在册并及时上报镇工作专班。镇工作专班接到线索后及时反省再次进行核实了解,对摸排中发现的可疑人员一律密切关注做好管控措施。采用人盯人、“雪亮工程”平台在线巡视的方式观察可疑人员动向。目前我镇经排查未发现邪教重点人员和境外****教渗透人员。对摸排工作中发现非正规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一律叫停,有效遏制“精神****”。

半年来,我镇防邪教和反境外****教渗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在宣传教育方面全社区群众、居民都积极参加了活动,有力的促进了我镇的发展建设,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坚持常抓不懈,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为我镇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宗教渗透工作报告【第四篇】

一、基本情况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万人。其中回族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 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委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 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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