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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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
**县司法局立足本职,四措并举,积极开展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县社会稳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一是营造氛围,发动宣传攻势。利用晨会和司法所例会,组织司法全体人员学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扫黑除恶应知25问答》等内容,通过学习制定新的宣传方案,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读本,利用微信、微博、广告栏新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及打击对象和目标任务,树立群众对“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形成“帮扶正义、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二是发挥调解职能,排查矛盾纠纷。组织全县各司法所深入村排查走访,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走访、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挤压黑恶势组织的滋生空间。同时,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党委政府建立完善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基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助手。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安全隐患。通过实地走访和个别谈话,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深入排查,鼓励社区矫正人员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前的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为准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依据;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全面落实“日定为、周电话、月汇报、季评议、年考核”等日常管理措施,并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力度,预防阻止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四是优化法律服务,强化律师执业监督。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指导,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树立正确的政治操守、规范执业、尽职尽责,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建立健全办理黑恶社会性质案件的审查,请示报备制度。通过每周法律服务小分队进村宣传活动,要求一村一法律顾问进一步发挥律师群体的积极作用,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切实维护当事人及受黑恶势力欺压的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为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提供群众基础。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9270起,缴获各种枪支851支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621亿元,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降% 公安部今天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2018年1月开始,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重拳出击,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截至目前,共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9270起,缴获各种枪支851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621亿元,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降%。 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公安部采取直接牵头侦办、挂牌督办、指定省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任专案组长、异地用警等超常规措施开展专案攻坚,先后挂牌督办48起重大涉黑案件,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起。为确保除恶务尽,公安部持续加大对涉黑逃犯的缉捕力度,2018年8月底对10名重大涉黑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发布A级通缉令,目前已抓获9名;2018年12月初,公安部再次对299名涉黑逃犯开展集中缉捕清零行动,截至目前已抓获150名。此外,公安部还派出多个工作组赴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家开展境外追逃行动,一大批潜逃境外的黑恶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回国,极大震慑了黑恶犯罪。 同时,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目前公安部扫黑办已接收群众网络、电话、来信举报共19万余条,从中梳理出有效涉黑涉恶线索15445件,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核查,已从中打掉黑恶势力团伙269个。同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主动开展线索摸排,共摸排线索近20万条,通过研判核查,已打掉黑恶势力团伙6800余个。 公安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积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线索、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民警违纪违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按照查处“保护伞”管辖分工,全国公安机关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查处152人,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涉及腐败问题线索1738条。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3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区司法局根据市、区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积极动员,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法律队伍的作用,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提高群众的责任意识,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基层社会环境。
二、主动作为,节前排查。开展春节前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重点关注农民工工资拖欠、重大债务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引导矛盾纠纷进入人民调解,开通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及时排查、积极化解,尽力把矛盾纠纷苗头抑制在基层。
三、常抓不懈,重点稳控。对最近几年全区社区**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集中梳理,重点关注涉及“行凶作恶、暴力催债、涉黄涉毒、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其最新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扎实推进重点人员稳控工作。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4
**县根据市驻县督导组三轮督导发现的问题,认真谋划,积极工作,采取落实整改工作“七项措施”,全面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着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该县的“七项措施”:一是召开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根据市驻县督导组三轮督导发现的问题,聚焦“六个围绕”进行专题研究并迅速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大会,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加码再发力;三是组成由县委领导带队的8个工作队分包15个乡镇,组成由政府副县长带队的4个工作队分包20个行业监管部门,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县扫黑除恶领导组对部分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和后进乡镇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五是组织部门继续加大力度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认真落实村“两委”主干背景审查及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六是纪检部门严格落实“两个一律”,深挖“保护伞”,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持续加大“打伞断血”的力度;七是zd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大打击力度,加快侦办进度,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个攻坚战,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司法局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让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有更深刻的认识,**法院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q####j等暴力型犯罪的同时,重点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召开全体干警工作会议,动员全院干警认识到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zd委部署上来,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二是精密部署,建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了《县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建立案件筛查机制和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做到每个案件都有立案人员和审判人员两次筛查。三是忠诚履职,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县法院严格按照《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上半年,审结了以熊某等人为首组成的犯罪集团案件,其通过“下工地”、“磨洋工”等方式敲诈勒索施工方,查处作案五起,分别对10人判处一年七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四是强化宣传,形成全社会的巨大震慑力。在基层法庭、社区、商场等人口密集地区,悬挂扫黑除恶的条幅和宣传标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为专项活动的开展营造有力的社会氛围、法治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对涉黑案件审理的广泛支持。国土局推进“扫黑除恶”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5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6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岳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 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主动配合公检法,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不懈努力,杜绝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确保律师依法参与辩护,社区**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和在押吸毒人员发挥有益作用。
(二)工作重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中存在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当事人,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或不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
2.解戒人员、社区**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以及他们朋友、亲属中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摸排,固定证据。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解戒人员等进行重新摸排,切实加强对四类人员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挖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同时积极做好他们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朋友和亲属投案自首。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拓展举报渠道,收集证据。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对被举报的人员核实后作为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加强舆论宣传,壮大声势。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扩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彬任组长,副局长向元宗、郑志辉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市委政法委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力争取得实效。目前,已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司法局等**家单位联合印发《岳阳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岳市政法发[**]12号),指导协调律师工作,要求律师协会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律师参加扫黑除恶刑事辩护业务培训。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市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市司法局要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每季度召开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查,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政法各机关协同作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20**年3月至6月全镇社区 (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支撑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沙石林矿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及《城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炒浓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党政办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宣传、政法、网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沙坪村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镇党委要加强对社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政法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联村副科级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城区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城区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社区(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社区(村)进度,每月讲评各社区(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各社区(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社区(村)、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宗族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市、县党委、政府及省、市法院的领导、支持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法律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 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工作重点
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重点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对上述犯罪严打的同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王锡敏为组长,刑庭、少年法庭、法警队、办公室等相关庭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梁志勇任办公室主任,刑庭设专人负责情况掌握、信息反馈、重大案件督办和日常工作协调事宜。
2.彻底摸清底数,强化力量配置。对2018年2月1日以前受理的未结案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未结案件进行摸底估算。根据任务目标,认真调配充实刑事审判力量,将业务骨干充实到专项斗争第一线,确保力量与任务相适应。积极采取定人、定案、定指标、定结案时间的“四定”措施,将办案任务落实到人。进一步优化合议庭组成,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要打破常规,加班研究案件,确保每个审判环节高效顺畅运行。全体参战干警要发扬勇于拼搏、敢打必胜的优良传统,全力以赴、加班加点,确保圆满完成审判任务。
3.加强沟通配合,做好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要高度重视涉黑恶犯罪案件及媒体关注、有重大社会影响、挂帐督办等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指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审判人员组成专案组,院长、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确保此类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要与公安、检察机关迅速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和联合督办机制,把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起诉之前,确保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能够依法从重从快审结。
4.严把案件质量,严把政策界限。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始终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务求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依法该从重处罚的要坚决在法定幅度内予以重判;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在深挖犯罪过程中,坦白交待余罪的,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要严格依照《刑法》、全国人大立法解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我省《严格依法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审理涉黑案件,慎重把握黑恶犯罪案件的审判标准,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将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健康发展。
5.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庭审安全保障。强化司法警察、审判人员的相关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庭审安全保障合力,坚决杜绝犯罪分子脱逃、自残、自杀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认真进行矛盾排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敏锐掌握社会动向、预见社会反映,充分考虑并稳妥处理有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社会不良反响。对有重大滋事上访苗头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有效防止发生进京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加大对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进一步健全信息联络制度,确定严打信息联络员,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全面地报送本辖区严打信息。
8.加大宣传力度,严防不良炒作。要密切联合新闻、宣传部门,充分运用官方微信、微博及《法润正定》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成果。要在扫黑除恶期间选择一批黑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典型案例,组织较大规模的公开宣判和新闻发布会,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要坚决防止因为个别干警执法不当引起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
9.加强后勤保障,完善奖惩机制。要切实做好扫黑除恶斗争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经费到位、物质装备充足。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大力表彰。对组织不力、贻误战机、案件出现重大问题、未完成任务目标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0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包头市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学校扫黑除恶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物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协助相关部门坚决查处黑恶势力和人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二、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认真摸排和举报线索,使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不断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三、组织机构
组长:包对山 荆金奎副组长:李亚光 乌兰哈达 巴图组员: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电话:5990836四、摸排举报线索重点内容(一)是否存在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学校周边是否有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在学校是否有黑恶勢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有无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五)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摸排举报。
五、工作要求
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保卫科建立台账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举报不到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举报电话:
包头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办公室:5110019包头市蒙古族中学保卫科:5990836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1
4月24日上午,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深挖攻坚百日冲刺行动推进会召开。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及刑检部门共计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为持续推进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扫罴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全面胜利,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下一步将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办案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强化办案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办案本领;四是进一步深化提前介入,保障办案效果。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尚粉红指出: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要按照“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总体要求,认真抓好“百日冲刺”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全面胜利。 她强调,一要实现清零目标。市委政法委明确要求2019年立案侦办尚未判决的案件,上半年要争取全部作出一审判决。院扫黑办要抓紧对尚未起诉的案件加快推进,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做到任务清零;二要确保案件质量。要提高提前介入工作质量,从源头抓好取证、定性等工作,减少退回补充侦查;三要搞好专项整治。综合发挥检察职能,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矿山资源领域和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做好2018年以来涉黑恶案件、共同犯罪案件中三个重点领域不批捕案件的后续处理工作,通过自我监督,纠正解决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2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黑恶现象,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x区良好社会发展氛围,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区扫黑办的要求,**x区委统战部积极组织并参与到全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之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区委统战部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宗教团体等统战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宣讲活动,围绕当前形势下党中央“扫黑除恶”政策措施等基础知识进行了宣讲;二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通过**x区统一战线微信群、QQ群等广泛宣传,着力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实效。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x区委统战部高度重视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议,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组织长陈海维任组长。同时制定《
**x区委统战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制定一系列举报受理、汇总、处理流程,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并落实重大时期值班制度,全力保障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位。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一是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后,**x区统战系统第一时间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对统战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党员干部们纷纷做出郑重承诺,本人及近亲属不组织、不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签订了《**x区统战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律承诺书》。三是召开了统战系统扫黑除恶自查自纠工作会,要求统一战线各团体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自我反省,仔细查摆问题,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发现黑恶势力及其苗头,及时如实向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举报途径
今年以来,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市场扫黑除恶.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做出重要部署后,**区及时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委常委、zd委书记和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订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为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全面深入细致摸排线索。始终把线索排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基础,重点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涉黑涉恶大摸排行动,结合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摸排核查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20条。
三是依法严厉精准打击。紧紧聚焦中央梳理确定出威胁政治安全、欺行霸市等10类重点打击对象和自治区、我市梳理确定出“围胡”、暴力讨债等6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坚持依法严惩,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截至目前,我区共侦破涉恶类案件31起(没有涉黑案件),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97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为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通过散发宣传单、通告、《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利用巡逻车、宣传车循环播放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等形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强化巡察监督执纪和“两委”换届指导。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把涉黑涉恶专项斗争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把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重要抓手,重点加强了对村“两委”成员排查和“两委”换届指导把关,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二、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摸底排查,严厉依法打击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在成效,为全街道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重视摸底排查工作。坚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组(社区)干部、社区民警、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全面开展“村霸”、市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掌握涉黑涉恶活动线索。二是突出摸排重点。要突出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作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10种黑恶势力作为摸排打击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坚决把所有黑恶线索查清、查透、查实。三是严格依法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对于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要在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及时上报区公安局。在配合打击黑恶犯罪过程中,要积极排除干扰,坚决打掉“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一是通过召开会议,传达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上级领导重要批示,认真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要求各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舆论声势,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在街道综治办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群众举报线索。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3
去年以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省、市扫黑办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严查快处案件,强力督导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开展情况
(一)党委政府站位高,政治责任落实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全县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5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传达学习贯彻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建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政法委专门设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上墙了相关制度,配备了办公设施,配备具体办公3人。今年,县委常委会研究调整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和镇办新抽调12人充实到县扫黑办,共15人组建6个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督导等工作。县公安局从各所队抽调业务精通、政治可靠的8名民警,组成了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各部门及各镇办、村社区都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办公人员和工作职责。县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县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设立群众举报线索奖励基金10万元,落实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万元,先后两次研究县扫黑办工作力量问题,对扫黑除恶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全力保障。县委书记和县长多次在全县工作会上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和指示,亲自召开扫黑除恶专题部署会、推进会,并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专题批示。今年开年第一天县委书记就带领县委政府领导深入公安机关督导检查和调研座谈扫黑除恶工作,亲自安排了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増强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都摆到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层层签定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书、承诺书,坚持与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强力推进,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勤部署,健全机制分工明。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县开展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目标、重点、步骤和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7次分别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会和推进会,动员、部署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公安机关先后11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研判分析案情;各镇办、各部门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相关精神、开展动员部署、落实职责任务,各镇办召开研究部署会议普遍达到6次以上。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包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所有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与脱贫攻坚工作一同包抓联系到全县9个镇办和81个村社区,扎实督导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县委政法委印发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织制定印发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研督导、考核考评等制度规定,建立了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协作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了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健全了查办结果反馈制度,规范了问题线索管理。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村级党组织和党员涉黑涉恶排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全年工作总体部署,将排查村级“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参与黑恶势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和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有力推动了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三)强化措施抓宣传,广泛动员造声势。为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县上制定印发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等文件,在县电视台开办专栏每日定期播出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精神和进展情况和经验成果,在县城26个公交站牌设立了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有关工作。策划实施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法治扶贫惠民演出活动,组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9个镇各举办一次大型集中宣传和惠演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全县各镇办、各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先后张贴《通告》、《奖励办法》8000余份、宣传挂历10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标语35条,悬挂小型横幅标语190余条,印发县委书记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封信200份、县政法委致全县人民一封信5万份;充分利用“平安**”等新型媒体平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微信、网络传媒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精神、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方式等内容,向全县公布了两部专项举报电话,设置线索举报箱110个,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行动,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强化专题宣传培训工作,县公安局组织全体民警,重点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涉黑涉恶类案件法律使用等业务进行了培训;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结合政法助力脱贫攻坚成立6个工作组,深入全县81个村社区举办了法治讲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培训;县委组织部结合新农民讲习所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县农村党员学习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精神,在“党建红云”中开设专栏,增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内容,畅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县形成了“扫黑除恶”氛围浓厚、打击重点突出、队伍专业有力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摸排挖线索,严打快处见实效。县扫黑办制定了《**县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与移交工作方案》,建立了线索摸排移交工作制度,制定了全县线索移送登记表,明确了16个线索移交重点部门,各镇办各部门全部签定了线索摸排承诺书。县公安机关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加强与检察、法院和信访、水务、国土、环保等重点部门沟通,签订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责任书”,深入相关单位摸排、征集线索,并发动全警排查、梳理全县近十年来的刑事、治安案件,从中发现“大罪不犯、小错不断”的恶人,依法予以打击。截止目前,全县发现涉恶线索共34条(其中:县扫黑办接收群众举报线索9条,上级转办核查线索6条,公安机关摸排线索14条,部门和镇办移交线索15条),已核清处理31条,3条线索正在核查之中(其中县纪委2条,公安局1条正在办理中)。打掉涉恶犯罪团伙3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64起,查处涉恶类治安案件26起,对23名涉恶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判决3人、即将判决13人、取保候审2人、转治安处理5人)。县纪委监委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件,党政纪处分2起2人。全县未发现涉黑犯罪,没有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县委组织部在村“两委”换届中,先后筛查取消8名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切实做到了选优配强。通过动早打小、严厉整治,对“村霸”、“乡霸”、“行霸”、“市霸”、“沙霸”和“地下出警队”等涉恶势力及群众反响强烈的“恶人”“坏人”实施了依法严惩,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赢得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市公安局发来贺电对**扫黑除恶前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
(五)强化督导严奖惩,激励斗志添动力。县委县政府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先后3次对9个镇办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今年一开年县扫黑办抽调工作人员16名,分4个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扫黑除恶和维护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村社区、基层派出所、法庭和部分重点行业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检查,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联系包抓工作要求,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督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县委组织部先后2次专题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治村霸问题情况,结合全县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了暗访督查,将各镇办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督查内容,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建立了激励奖励工作机制,在落实好有奖举报制度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工作人员奖励激励和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现重大线索,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启动战时奖励机制,及时予以通令表扬、嘉奖和报功;对线索摸排敷衍了事、案件查处措施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充分利用“三项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目前,已对表现突出的2个专案组和3名民警予以通令嘉奖,并为2名民警报请了三等功奖励,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添了新动力。去年9月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到我县督导检查时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党委政府重视、安排部署周密、组织领导有力、案件查办规范,特别是用活“三项机制”对办案工作人员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侦破案件做出重大贡献的干警申报立功的做法值得肯定。
二、存在主要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省、市督导反馈情况和我们自查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镇(办)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高,主要领导没有把扫黑除恶工作真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拿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安排部署少、专题研判少,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二是宣传发动不深入。有的镇办和部门宣传宣传不深入、形式不灵活,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小区、楼宇间宣传横幅、标语和公益广告还很少,有的村组干部和群众知晓率较低,去年全省调查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三是线索摸排不精准。有的镇办和行业监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不细,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四是查处力度不够大。有的部门存在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危难情绪,案件查办还停留在对一般性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上,一些隐藏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还没有挖掘出来,黑势力和“保护伞”的查处没有实现零突破。五是协作配合不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主观、客观多方面的,通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治站位还不高。主要是因为“四个意识”不够强,没有站在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一些单位有等靠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二是领会精神还不透。对中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精神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只是通过会议泛泛传达学习,对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没有细研悟透,各级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对有关精神和“关系网”“保护伞”等概念理解不深不细,导致工作指导没抓手,工作重点不突出,摸排线索找不准。三是方法手段还不活。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上级怎么安排怎么干,具体工作中安排部署多,研究推动落实的有效举措不够强硬,学习运用先进典型经验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总体效果。四是工作作风还不实。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意识不强,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履责担当意识不够强,担心有了线索问题,就会增加工作负担和办案风险,个别单位工作缩手缩脚、不够大胆,工作缺乏应有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这次省委的督导工作既是对我县扫黑除恶工作传压和辅导,更是鼓励和鞭策,为我们的工作坚定了信心、增强了动力、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近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视频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陕南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提示批示的学习贯彻,以及本次督导检查所提要求和指出弱项短板及不足的整改落实,从以下六个方面再鼓新干劲、再添新动力,不懈怠、不松劲,增实效,再狠抓两年,彻底消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保持**社会治安的“山清水秀”,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三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继续在思想认识上再统一。进一步学习贯彻***总书记的有关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各级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四个责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全县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格局。
二是继续在责任职责上再压实。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各镇办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追责问责,防止责任落空,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继续在线索摸排上再深入。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和有奖举报等载体,从群众举报、部门移交、旧案深挖、专项巡察、明查暗访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不断扩展线索摸排的渠道,增强广度、深度和准度,广泛深挖涉黑涉恶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四是继续在协作配合上再加强。进一步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努力形成协调有力、配合紧密、运转高效战斗集体。积极落实检、法两院提前介入,在法律适用上及时给予支持;对涉及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双向移送及结果反馈制度,增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联合调查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实效。
五是继续在查督力度上再加大。切实加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核实查处和督导力度,特别是对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强上级交办和本级受理的重点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力度,加大对扫黑除恶总体工作的督导频率和深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是继续在科学治理上再下茬。进一步把扫黑除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紧紧围绕“十大重点”和“六个延伸”,坚持把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与基层反腐败斗争“拍蝇”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结合,实现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持续有效。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4
2018年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本市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成立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38个部门为成员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强有力的组织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近日,由市级领导牵头组成16个市级督导组,对全市各区和部分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区、各单位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全市各区、各部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首善标准,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以鲜明的态度和坚决的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战果。坚持严惩打击。一年来,本市共打掉涉黑组织3个,涉恶类犯罪团伙102个,破获案件1011起,抓获575人,起诉案件248人。一审判决177人,依法追缴、罚没大量财产。坚持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全市核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66件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7件,留置5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坚持夯实基础。建立村干部候选人常态化联审机制,排查整顿全市基层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坚持综合整治。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在全国首次提出将打击黑物流、黑旅游、黑中介、黑开采等“八黑”违法犯罪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延伸,累计打掉团伙近4300余个,破案250起。重点围绕“套路贷”犯罪、涉黄敲诈勒索等案件开展集中攻坚,打掉“套路贷”违法犯罪团伙15个,破案35起。通过专项斗争,全市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与此同时,本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问题线索双向反馈、同步上案、专群结合四项机制,牵动市区两级公安纪检部门双向转递涉黑涉恶、“保护伞”和涉案腐败问题线索30余条,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37人,冻结查封涉案资金3600余万元及相关涉案财物,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拍蝇”有机结合。在涉民生重点领域,公安机关主动与住建、旅游、交通、卫健委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刑衔接、日常管理、市场准入、依法整治等工作机制,牵动市属各职能单位联合执法万余次,检查场所、企业万余家,责令停业整顿40余家,清退企业200余家。 下一步,本市将按照中央工作部署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工作要求,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战果新突破。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_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_市_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把握主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_分局、_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四、强化亮点,全力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_普法网站及_法治_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6
**县根据市驻县督导组三轮督导发现的问题,认真谋划,积极工作,采取落实整改工作“七项措施”,全面扎实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着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该县的“七项措施”:一是召开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根据市驻县督导组三轮督导发现的问题,聚焦“六个围绕”进行专题研究并迅速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大会,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加码再发力;三是组成由县委领导带队的8个工作队分包15个乡镇,组成由政府副县长带队的4个工作队分包20个行业监管部门,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县扫黑除恶领导组对部分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和后进乡镇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五是组织部门继续加大力度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认真落实村“两委”主干背景审查及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六是纪检部门严格落实“两个一律”,深挖“保护伞”,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持续加大“打伞断血”的力度;七是zd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大打击力度,加快侦办进度,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个攻坚战,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日前,省检察院印发《贵州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重拳出击、精准打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更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社会安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方案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和省院傅信平检察长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本地涉黑涉恶问题特点和工作实际,在当前已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步战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实化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创优工作方法,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决策部署,分三个阶段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实现省委孙志刚书记提出的“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目标。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必须以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全程发挥检察职能,全心参与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大局稳定,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全面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一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二是着力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扫黑除恶打准打狠;三是加强内外联动协作,强化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方案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全面履职尽责,严守案件质量标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一是准确运用法律规定,防止机械执法;二是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做到宽严相济;三是正确把握打击时机,做到不枉不纵;四是牢固树立证据意识,防止偏听偏信;五是坚持突出证明重点,注重打击实效。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围绕省市委工作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斗争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动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前期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各级一把手工程。印发相关文件,对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进行全面部署。抽调X名精干力量组成扫黑专班,集中办公。区财政拨付X万元专项经费,保障专班高效、有序运行。区委X次召开常委会,听取专项斗争情况,调度进展,提出意见。区级领导以身作则,全部完成对镇街及软弱涣散村级组织督导调研;层层传导压力,发动X个镇街、X个联席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分管领域,落实“三个三”工作要求(即:每名领导同志深入X处建筑工地、X处厂矿企业、X处人员密集场所)。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后,按要求迅速启动约谈,区、镇街逐级约谈全部完成,共X人次。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分X个批次印发扫黑除恶宣传单X万份,入户发放并由户主签字。公布线索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落实24小时在线接听制度。各镇街在交通要道、村居出入口悬挂扫黑除恶标语条幅X余条,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宣传,辖区银行、医院和企业商户等通过电子屏幕宣传。通过“致老干部一封信”,向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扫黑除恶”要点应知道》,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干部签订“承诺书”等,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行动自觉。
三是狠抓线索摸排。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周报、线索移交及跟踪督办制度,突出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目前,通过上级转办、群众举报、自侦摸排共获取各类有价值线索X条,查结X条。其他案件线索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统一政法部门执法思想,办案标准,确保涉黑恶案件定性准、证据全、流转快、打击狠。目前,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X个,恶势力犯罪集团X个,其他涉恶类共同犯罪X个,破获案件数X起,刑事拘留X人,取保候审X人,逮捕X人,移送起诉X人,治安处罚X人。纪监委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惩处力度,对一般涉恶类案件中涉及的X名党员开除党籍,对X名涉嫌“纵容X黑恶势力做大成势”的公安干警立案查处。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推进和落实。但对专项斗争的“高度——事关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广度——重点在农村,城市也要搞”“深度——与反腐、拍蝇、源头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力度——各级一把手工程”的理解和把握上还存在差距。
二是宣传发动还有盲点。主观上,个别基层干部、村干部在明白纸入户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细致、不够扎实等问题,导致宣传发动过程中存在漏户及漏人现象;客观上,因当前经济社会活动日益频繁,群众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城区个体工商户从业者人员流动、岗位变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发动工作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此外,不排除还有极个别群众在接受上级电话问询、调查时不能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明明接到了宣传单或已经知晓了扫黑除恶有关宣传内容,却故意不配合。
三是线索摸排质量不高。少数镇街及成员单位线索摸排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摸排工作不深不细,线索上报不及时,上报内容避重就轻,只求数量没有质量,发挥不出线索提报应有的价值。从受理的群众举报看,超过一半的电话举报及材料举报内容反映的问题为个人纠纷、邻里纠纷或是私人恩怨,将一般治安问题、信访问题以涉黑涉恶名义举报,够不上法律规定的涉黑涉恶案件标准,但线索核查同样需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政法机关集中力量攻克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的时间。
四是打击力度还不够大。作为扫黑除恶的“尖刀”,政法机关在主动作为上还有差距,打击的数量、层次、力度与章丘经济社会实际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动真碰硬、深挖彻查、打准打狠的要求还未充分体现。目前主要精力集中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上,对打痞治乱、打早打小打苗头、防止做大成势上,主动作为还不够。极个别政法干警存在思想顾虑,怕打击了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还有的干警求稳思想比较重,存在观望态度,在严厉打击、动真碰硬方面不敢担当。此外,在强化责任追究、深挖彻查“保护伞”方面还需加大力度,持续发力,形成倒逼机制。
五是案件推进效率偏低。目前,我区公安机关在侦的几起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尚未完成移诉、审判等程序,需要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证据搜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统一标准、落实责任、提高效率,依法、从快办理。
六是齐抓共管合力不强。极个别单位党组织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扫黑除恶”与以往开展的“打黑除恶”的重大区别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机关的工作,主动参与的意识不强,班子成员没有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没有将扫黑除恶工作与部门日常监管、执法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没有充分挤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空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力度还不够。
七是工作标准不够规范。扫黑除恶建档管理工作还欠规范,“双档案”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线索转办有关部门后,对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进不及时,督导调度的频次和力度需要加强;对线索举报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固定需要进一步严格和规范。
三、下步打算
一是在案件突破上下功夫。区扫黑办牵头,发挥联席会议、部门协作会商等机制作用,统一政法部门思想,明确证据标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依法从快审结有关案件,尽快实现全区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审判工作的突破。
二是在深挖彻查上下功夫。发挥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尖刀作用,针对“三种不良倾向”(思想上无所谓、怕查处后负连带责任、与涉案人员有牵连),从工作态度上要转变,从工作方法上求突破,聚焦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物流运输、套路贷高利贷、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动在案件侦办上主动作为、深挖彻查、动真碰硬。
三是在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区级层面,落实定期向常委会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层层约谈制度,实行区领导包镇街、联系重点村制度。镇街、部门层面,推行“三个三”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突破宣传盲点,针对城区个体工商户人员流动频繁等实际,X月X日前,责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再次对城区个体工商户发放X万份宣传单,业主签字确认。纪委、监察委严格执纪监督,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净化队伍,推进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各位领导,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督导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标准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
2022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9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黑恶势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20 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成家庄镇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做到“六个全部四个明显”。“六个全部”即: 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黑恶势力全部打掉、“保护伞”全部挖出、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部摧毁、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部整治、长效机制全部健全;“四个明显”即: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三、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插手基层事务,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网上造谣等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 依仗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妨碍乡村治理、侵蚀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聚众造势、威胁恐吓、尾随滋扰、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占运输市场、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私挖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集贸市场从事垄断性经营、强制定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大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干扰、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七)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求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特别是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组织智障残疾人员,教唆、强迫、威胁未成年人在交通要道、城区人员密集场所乞讨的幕后操控者;
(十)非法高利放贷,采取跟踪缠闹、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手段,帮人强收债务的“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十一)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十二)盗掘古墓葬、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十三)在交通道路上,控制营运路线、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和“碰瓷”、拦路抢劫、敲诈勒索的“路霸”等黑恶势力;
(十四)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恶不犯、小恶不断、打“法律擦边球”,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侵害群众利益,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
(十五)干扰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的黑恶势力;
(十六)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妨害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教学、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势力”;
(十七)盘踞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破坏正常教学环境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九)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20**年春节前后,动员部署,初见成效。各级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支村两委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这一阶段,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快侦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第二阶段: 20**年春节后至年底,摸排取证,高压震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 2019年,重点攻坚,深挖彻查。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四阶段: 2020年,全面肃清,夺取全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机制
(一)构建大宣传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柳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柳政法〔20**〕7号)文件精神,要精心策划主题,积极跟进报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战果,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在全镇营造打击“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好新闻发言人作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理的重大涉黑案件,有针对性地讲清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消除社会误解。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建立线索摸排核查机制。各村要以自然村为单位逐户排查摸底,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镇派出所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要对** 年以来的黑恶线索、黑恶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从中进一步深挖犯罪线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镇纪检要充分利用信访举报途径,发现和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组织部门要指导基层党组织,注重从基层、从群众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信访办要注重在群众来信来访中及时梳理、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注意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各村要对摸排出的线索全部建立台账,及时报送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镇派出所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对所有摸排出的线索逐条进行核查,要深入进行串并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对于重大线索,要成立专案组核查,必要时实行督办、上提一级、暗访核查、异地用警、异地核查等措施,切实做到“线索必核,核必见底”。
(三)各村委齐抓共管机制。各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成员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取证,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要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 建立组织纪检联动机制。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对发现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基层政权的、插手基层事务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打击。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镇纪委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要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做到“两个一律”,即: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五)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镇派出所、镇纪委、组织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对实名举报的,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要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消除后顾之忧。
六、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彦平兼任。
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资料信息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四个小组。各村要成立相应规格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固定办公场所,保障工作经费。
(一) 综合协调组
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
收集、梳理、分析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形势各类信息,掌握工作趋势和动向,把握规律性特征;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跟踪分析,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协调疑难复杂案件,对重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交办督办。
(二)资料信息组
组长: 镇人大**
负责每日收集各村委报送工作信息,上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对信息整理分类,编发信息简报;准备会议材料。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 主任科员
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典型案例、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等进行宣传。
(四)督导检查组
组长: 镇纪检书记
对各村委贯彻落实镇领导组工作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每年对各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考核排队。其他班子成员同时负责包村督导任务。
七、职责分工
1、镇综治办: 发挥好牵头、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职能。
2、镇纪委: 做好黑恶线索“双移交”工作,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健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职务犯罪防范体系,严防公职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
3、镇组织部门: 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发现、培养、使用一批扫黑除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黑涉恶的、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党政干部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对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坚决予以清退。
4、镇派出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担当,主动作为,重拳出击,打出声威,打出成效。运用警综平台和情报平台,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管理、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台账,落实举报奖励,完善对举报人、证人等进行奖励和保护制度; 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逐条深挖细查,根据需要对大要案件实施指定管辖、异地用警或提级侦办;结合打击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深挖涉黑涉恶线索;
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双移交”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纪检部门同步查处; 加强对黑恶犯罪线索的核查和犯罪证据调查,加大案件侦破力度,与政法各单位紧密做好案件程序衔接工作。
5、镇宣传部门: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会同综治办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深挖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6、镇教办: 组织排查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校园信息线索;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派出所提供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违法犯罪线索;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
7、镇民政所:建立健全基层社区组织建设监管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社团和违法违纪行为,排查黑恶势力渗透社团或组建社团线索,以及插手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的违法线索。
8、镇司法所: 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管控; 加强监外执行审前调查工作; 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建立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涉霸案件报告制度; 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工作。
9、镇国土资源所: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抢占资源、非法开采、违法占地、暴力妨害执行公务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进一步健全行业监管防控机制,严格执法,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强迫交易、垄断建筑材料供应,以及未经规划许可,乱搭乱建、乱设摊点、违法占道,故意破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充分履行业监督职能,抓好建筑行业的流动人口管理,排查其参与黑恶势力线索。
10、镇交通所: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垄断、霸占公共运输服务、物流托运服务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11、镇水利站: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强占水利资源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察; 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对河道、水库等的管理。
12、镇农技站: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扰乱农业生产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农村的财务管理。
13、镇文化站: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文化行业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结合“扫黄打非”专项工作,加大对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
14、镇卫生院: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人的监管。
15、镇信访办: 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组织策划群体上访、非法上访的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16、镇安监站:及时发现并主动向镇综治办提供非煤矿山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委共同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大案件组织协调力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大保障力度。加强经费和装备保障。各村委要保证扫黑除恶所需经费足额到位;镇派出所要配齐配全一线办案民警执法装备。加强科技保障。大力推进公安技侦、网侦、刑事技术等科技手段建设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提升科技战斗力。加强人员保障。镇综治办要抽调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建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加强安全保障。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打听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对侦办的案件调查材料,不能外泄和随意调阅; 确因工作需要调阅的,须报经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主要领导同意。
(三)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方、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于监管不力,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