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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的总结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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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方案【第一篇】

一、考核的目的

是以考核为工具促进公司总体目标的达成。

1、通过考核建立一个平台,使得工作中每个人的付出得到有效的评价。让工作积极努力、责任心强、勇于承担责任的人员能够得到表扬和认可,建立“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2、通过考核使每个人明确公司的目标和要求,方向一致,提高效率,从而有效的达成公司的目标。

二、考核的思路和范围。

1、20xx年月度绩效考核将采取“全员考核”即人人头上有指标,人人头上有考核。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由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各中心负责人结合计划考核办进行,各中心(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总经理结合计划考核办进行。

公司内各中心、项目部(组)、子公司负责人在计划考核办的协助下,需要建立本中心内部员工的考核记录,根据公司提供的考核表格进行评分,并与被考核人员进行绩效沟通,将考核成绩传至计划考核办审核。

2、月度绩效比例由原来的10%调整为20%。

3、调整了考核的范围,公司范围内的各中心和项目组(项目部、子公司)全部纳入考核范围。

营销中心、物业公司负责人自3月份起纳入公司整体考核范围内。

营销中心、物业公司负责人考核方案按照公司整体考核方案执行。

三、具体考核办法:

月度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中心负责人、部门经理月度绩效考核工作进度占40分,工作效果占60分。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工作进度占60分,工作效果占40分。集体活动取得名次的,被公司通报表扬的、违反公司制度的,按照考核表格中的详细办法进行加减分。(详见考核表)

(1)工作进度考核包括: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差异率、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工作效果考核包括:上月工作完成效果、下月工作计划制定的相关情况等。

四、兑现办法:

计划考核办根据中心负责人、部门经理、员工考核成绩确定月度绩效发放比例;95分(含)以上的发放全部绩效工资,95分以下的按照得分发放相应比例的考核工资。

五、其他规定和要求:

1、月度计划自4月份起逐级分开上报。即中心(项目、子公司)的月度工作计划报计划考核办,部门经理月度计划报中心负责人,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上报部门经理。资金计划上报按照财务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附件:月度计划表)

2、月度绩效面谈初步定于每月3-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中心需要提前做准备。

3、绩效面谈要求:

(1)各中心负责人紧密围绕月度工作计划的工作完成效果进行重点分析。分析上月完成效果比较好工作的经验总结,未完成工作的自我剖析和总结,以及下一步改进的方向是什么及改进的工作计划是什么。部门经理可以就具体的问题进行补充。

(2)、根据年度工作大纲和目标计划,阐述本月份工作思路和行动计划,对比工作大纲,工作是提前还是错后,工作的目标、行动计划、检测点、支撑点是什么,需要什么部门在什么时间支持什么工作。

(3)由总经理对该部门的计划进行指导总结并确定月度重点工作,提出改进的`方向和意见,并对各中心负责人的工作效果评分。

(4)中心负责人需在绩效面谈会后1个工作日内将部门经理和员工的考核成绩传计划考核办,并在每月的10日之内与本中心部门经理、部门经理与本部门员工进行绩效沟通完毕,告知其评分以及对其不足方面的期望。

六、其它说明

(1)试用期员工不参加考核,即不兑现月度考核工资。

(2)在公司范围内发生岗位调动的,在调入部门工作满16天(含16天)的,绩效发放以调入部门的成绩为依据。

(3)公司招录的特殊人员(如没有明确试用期人员),出勤满30天的可兑现月度绩效。

(4)由其它实体调入的员工且没有试用期的,出勤满30天的可兑现月度绩效。

(5)在当月发生离职的员工,不兑现月度绩效。

(6)计划考核办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及公司要求及时对考核方案和考核项目进行调整。

(7)本考核办法自**年3月份起执行。

计划考核办

绩效考核评语【第二篇】

1、该同志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较强。工作有条理,思路清晰,联系实际紧密,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岗位上找准了位置,切实负起了党建、综治、计生第一责任人责任,较好地承提了秘书、参谋、协调、服务和联络、宣传等工作。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淡泊名利,守住清贫,耐住寂寞,努力做到有苦不叫苦,有难不叫难,有累不喊累,受气不赌气。作风正派,廉洁守纪。

2、该同志综合素质高,统筹能力强,能够驾驭全局,有丰富的领导经验和领导艺术。不搞特殊化,能够与干部同甘共苦工作思路清晰,成效明显,流动人口和技术服务工作得到省市高度评价,并在全省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药具工作引领全市,全市药具工作现场会在县里召开并做了典型发言,获得了全省优质服务县全省信息化合格县的荣誉称号。思想稳定,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认真地站好了最后一班岗。

3、该同志长期扎根边远山区工作,毫无怨言。农村工作经验丰富,思路清晰,做事谨慎、细致,讲究方式方法,分管农业、统计、土管和圩镇建设等工作能认真抓好落实,经常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工作责任心强,兢兢业业,踏实肯干,为人忠厚本份,待人和气,处事公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希望今后工作更大胆些。

4、该同志在xx年度中,服从xx党委、工作安排,安心工作,热于本职,工作勤恳踏实,虚心好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严格 领导,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在文化馆、图书馆、剧团被拆除的情况下,对自己所分管的`工作能想方设法开拓新的阵地,组织人员到乡村开展三下乡活动,参加市里金土地杯、三个一文艺创作演了获二三等奖,参加省第二届少儿美术作品展览获一等奖18个,二等奖28个,三等奖24个,并获得优秀组织奖。为人诚实、本份,维护班子团,支持配合主要领导工作。希望进一步加大对文化艺术中心筹建工作力度。

5、该同志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服从组织安排,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积极参与××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工作,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第三篇】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前厅工作管理,提高前厅服务接待水平,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对前厅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

(三)原则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开、公正。

二、考核内容

本方案主要对前厅各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对客态度、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

工具管理:行李车、行李寄存单等设备用品齐全、完好,摆放位置得当,检查中每出现1次扣1分。

行李接送:接送行李迅速、清点件数准确、交接手续清楚、暂存堆放整齐、运送行李细心,无任何损坏、丢失、差错等责任事故发生。每发生差错1次扣2分。

行李寄存:主动热情,件数点清,发放准确,手续完善,每发生差错事故1次扣2分。

服务态度:热情、礼貌、周到,不向客人索取小费。每发生1次客人投诉扣2分。

服务:入住接待 手续办理不超过3分钟,记录准确,每发生客人投诉或出现差错,扣1分。

分房:熟悉房态信息,分房准确,每发生差错1次,扣1分。

处理:对客人换房、降低房费等要求及时请示,及时答复,记录准确,处理得当,每出现差错或客人投诉扣2分。

服务态度:礼貌、热情、周到,每发生一次客人投诉扣2分。

服务:接转电话 迅速,准确,无错接、漏接、误转现象发生,每发生差错1次或引起客人投诉扣分。

接听电话:语言规范、迅速及时,抽查中发生长时间无人接听或占线,1次扣分。

接受留言:应准确记录客人姓名、房号、留言内容,并及时转告,发生1次漏转现象扣2分。

叫醒服务:准确掌握叫醒客人姓名、房号、叫醒时间,输入电脑正确无误,电脑叫醒5分钟后,人工叫醒确认一遍,每发生1次漏叫或引起客人投诉扣2分。

服务:服务意识 态度热情,微笑服务,语言运用准确得当,每出现1次客人投诉扣2分。

传真、打印、复印等服务:操作准确、迅速,符合客人要求,差错率0,每出现差错1次扣2分。

订票服务:准确、及时,符合客人要求,每出现差错1次、发生客人投诉1次均扣2分。

工作记录:完整、准确,无人为差错,每出现差错1次扣1分。

手续办理:办理结账手续快速准确,提取寄存行李准确无误,每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

欢送客人:主动告别,欢迎客人再次光临,祝福客人旅途愉快等,每发生一次客人投诉,扣2分。

记录:迅速将离店信息输入电脑,调整预订、分房及查询信息,迅速通知客房中心整理房间,为继续迎接新客人提供优质服务,每出现差错1次扣2分。

四、考核实施

1、前厅部经理制定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制定绩效考核表。

2、根据各岗位员工日常工作记录、工作报表、客人评价及投诉情况等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分。

3、员工在考核期内填写“员工自评表”,作为绩效考核参照依据。

4、前厅部考核周期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三种。

五、考核结果应用

S、优秀、90~100分、薪酬上调3个等级或升职1级。

A、良、80~89分、薪酬上调2个等级。

B、好、70~79分、薪酬上调1个等级。

C、一般、60~69分、薪资待遇保持不变。

D、差、60分以下、减少5%的工资。

绩效考核方案【第四篇】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 〕160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渝人社发〔 〕100号)精神。

一、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独立事业单位管理,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经批准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 年10月1日及以后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年9月30日及以前已达离退休年龄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留任的人员除外)

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包括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从 年10月1日起实施。

二、清理核查津贴补贴

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同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坚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具体工作按照中共 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纪委等单位&<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的意见&>通知》渝委办﹝ ﹞30号)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绩效工资水平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

综合考虑人员构成、事业发展、岗位设置等因素,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负责核定各主管部门所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主管部门在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单位的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核定所属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备案。

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主管部门须报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批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

适时调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情况。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按岗位层次分别确定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

工作人员和主要领导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全额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按50%扣减;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全部扣减。

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综合目标考核奖励等项目。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要结合实际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所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绩效考核办法应符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突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既要体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或基本医疗服务任务的功能定位,又要体现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的质量与水平、患者满意度、居民健康改善状况等。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时,应对工作人员事假、病假、延长产假、受处分、处罚等期间,以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后如何发放绩效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工资)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其中,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应向承担疾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与救治、环境恶劣的现场(实验室)工作等任务的岗位倾斜;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应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制定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

单位主要领导指 党政正职领导”其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所占比重及具体发放办法与其他工作人员一致。主要领导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根据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确定,主要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在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不再参加本单位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分配。其中,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20%

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区卫生局所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暂按全区卫生系统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提取。最高水平按不高于本系统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倍掌握;区卫生局所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暂按全区卫生系统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2倍提取,考核的基础上发放,最高水平按不高于本系统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倍掌握;区人口计生委所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暂按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倍提取,考核的基础上发放,最高水平按不高于本系统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倍掌握。考核结果较差(基本合格及以下)主要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最高水平。

纳入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因各种原因被扣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

五、有关政策规定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放的改革性补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工资管理的通知〉通知》厅字〔 〕10号)下发前。符合规定标准和范围的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新增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暂按绝对额保留的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原 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发〔 〕144号)规定。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发放补贴。补贴标准由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再执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对暂未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中自建津补贴水平较低人员实行过渡性补助的通知》渝人社发〔 〕46号)四)实施绩效工资和向退休(职)人员发放补贴后。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和确定的补贴标准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实施绩效工资和向退休(职)人员发放补贴后。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具体问题的处理

按照本人执行岗位工资对应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经批准同时聘用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新进入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因调动、聘用、安置等原因。从新单位起薪当月起按本人执行岗位工资对应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其中,新参加工作且执行见习期(初期、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人员,执行见习期(初期、学徒期、熟练期)基础性绩效工资。

如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所聘岗位(职务)低于原军队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岗位(职务)比照与其原军队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岗位(职务)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原军队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以转业移交地方的军队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准。复员军队干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如被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按其所聘岗位(职务)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

以下津贴补贴项目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执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

年工改后暂按绝对额予以保留的特殊岗位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待国家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出台后,1.按照《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 〕133号)规定。再按相关规定处理。

2.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及护龄津贴。

3.我市1993年事业单位工改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

其补贴按本区县(自治县)同职级在职人员规范后津贴补贴标准的80%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过去已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下列人员。

1.按国发〔1986〕26号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高级专家;

2.按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1985〕67号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原国民党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

3.按劳人薪〔1985〕22号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原国民党海军起义人员。

又无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干部,既无行政职务。比照副科级职务标准发放补贴;无技术等级的退休工人(含普工)比照高级工标准发放补贴。

如按其职务(技术等级)发放的补贴标准低于无职务(技术等级)退休人员的可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补贴。退休前有职务(技术等级)人员。

凡在1993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此次可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补贴;凡在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一律按退休时执行的工资制度确定补贴标准(即: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的均按专业技术职务发放补贴,既聘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担任行政职务的退休人员。执行职员职务工资制的均按职员职务发放补贴)

七、经费保障与财政管理

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和发放退休(职)人员补贴所需经费的补助,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和发放退休(职)人员补贴所需经费。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 〕66号)规定执行。区财政要切实承担绩效工资和退休(职)人员补贴所需经费的基础性保障责任,确保全区范围内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和发放退休(职)人员补贴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专业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规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应上缴财政的要全部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通知》财库〔 〕48号)规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和退休(职)人员补贴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和核算。

八、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公共卫生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分管工作的区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单位要搭建相应的工作班子,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经主管部门审核,稳妥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退休(职)人员补贴和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由单位按照核定的标准认真填写。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后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执行,严肃工作纪律。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全面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绩效考核方案及细则【第五篇】

为了贯彻执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规范部门管理,将企业的绩效与部门的绩效直接挂钩,建立切合公司实际的绩效考核制度,特制定部门经理绩效考核实施试行办法。

一、目的

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部门经理履行职责情况及部门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果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部门经理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经理的日常工作考核。

三、考核原则

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部门经理进行考核。

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进行沟通。

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最终绩效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可操作原则:考核标准明确、具体、可操作,从而客观公平地测评各部门业绩大小、差距与不足,并据此做到奖罚分明。

四、考核组织

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各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组成。考核结果由人事行政部汇总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部门经理绩效。

五、考核方式

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经理进行考核。各部门须在次月5号前上交本部门上月的绩效考核表到人事行政部存档,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部门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对部门经理予以罚款50元处理。

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各部门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实施自评,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各部门实行交叉考核制。即各部门相互制定与之工作要求相关的考核指标。

人事行政部对各部门经理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事行政部投诉,由人事行政部调查后报分管领导裁决。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公报私仇,一经发现,对违规者予以50元罚款处理。

六、考核评分办法

绩效指标评分等级分为:5分(非常优秀)、4分(很好)、3分(合格/称职)、2分(需要改进)、1分(不称职)。

对每一评价项目进行定等或定级,确定每个员工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出勤等方面的具体等级。

对部门经理的目标管理及实际完成工作指标进行量化评定。

对同一项目不同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对不同项目的考核结果加以综合评定。

本部门自评部分占总分数的30%,其它部门评定结果占总分数的70%。

当月有重大贡献或工作过失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予以加减绩效分数。

绩效分数的计算

部门评分=各项指标实得分数总和÷各项指标应得分数总和×30%

其它部门评分=各项指标实得分数总和÷各项指标应得分数总和×70%

部门经理综合的绩效分数=部门评分+其它部门评分

绩效考核的管理

绩效分数在分以上,可享受400元的绩效奖金。

绩效分数在分—分之间,可享受300元的绩效奖金。

绩效分数在分—分之间,可享受200元的绩效奖金。

绩效分数在分—分之间,可享受100元的绩效奖金。

绩效分数在分以下不享受绩效奖金。

七、其它事项

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

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事行政部存档。由人事行政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工作。

考核结果只对考核负责人、被考核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董事长、副(总)经理公开。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之无关人员。

本考核试行办法由人事行政部编制,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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