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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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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第一篇】

为全面强化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规范经营。12月30日至31日,爱辉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区及各乡镇、农场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参加网络安全培训,并对负责人进行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由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家主讲,主要从烟花爆竹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零售经营与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预防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讲解,并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进一步加强黑河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授课老师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事故案例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的帮助经营业户提高安全水平。

通过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对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筑牢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基础防线。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第二篇】

为全面强化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规范经营。12月30日至31日,爱辉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区及各乡镇、农场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参加网络安全培训,并对负责人进行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由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家主讲,主要从烟花爆竹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零售经营与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预防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讲解,并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进一步加强黑河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授课老师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事故案例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的帮助经营业户提高安全水平。

通过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对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筑牢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基础防线。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第三篇】

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镇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二、镇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三、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第四篇】

20xx年春节是xx市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一个春节,打赢首场春节禁放攻坚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海陵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担当,不断创新社会动员,成功经受住了考验。截止元宵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保持为零,市区固废清运总量同比下降三分之二多,禁放工作取得圆满实效。

一是超前部署、全员上阵。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将禁放工作作为一项持久战长期坚持。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动员各成员单位、各镇街村居迅速行动,一方面逐户走访宣传,先后收缴烟花爆竹20xx余件;一方面细化春节禁放巡查网格划分、人员编组、责任包保等内容,确保每条街、每幢楼均见管控力量,形成高密度、全方位覆盖。同时,积极争取市禁放办、市公安局重视支持,每天安排140名警力参与辖区巡查执法,分局全体警辅放弃休息奋战一线,日均参战警力1000多人,干部群众3000多人。

二是深化宣传、浓厚氛围。

为使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分局紧扣宣传重点,不断更新思维,丰富宣传形式内容,制作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音视频、横幅标语、展板海报、承诺书、。在全区主要道路口、居民区、路边店、重点单位和部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20xx余条;深入开展进机关、进校园、进商户、进小区系列走访活动,上门入户宣传与群众签订禁放承诺书20余万份;利用手机短信、网吧电脑屏保、数字电视开机画面推送禁放提醒,在户外及社区LED屏、小区广播滚动播报禁放音视频。

除夕前,分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百人志愿骑行、志愿长跑、警灯闪烁等多个宣传活动,用多种不同的方式响应禁放、宣传禁放、倡议禁放。充分发挥网络阵地传播作用,自启动禁放攻坚战以来,累计通过微信、微博、本地论坛以及自媒体等推送禁放宣传40余条,民警微信群和朋友圈转发达3万余人次,有力营造了“出门能看到、到处听得到”的热烈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社会理解支持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是网格联动、巡禁闭环。

将全区划分为198个巡查区域、586个巡查网格,整合市、分局参勤警力、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城管员、网格员、平安义工、治安志愿者等力量,建立586个巡禁小组,布点各网格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打响禁放集群战。根据风俗惯例,确定小年、除夕、初五、元宵为四个重点时段,全方位、闭环式开展禁放宣传和巡查。创新运用高空瞭望、无人机、智能监控等科技手段,第一时间准确判定禁放区、禁放点违规燃放的'具体位置,精准调度、迅速处置。分局党委班子靠前指挥、常态作战,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担当、带头参加,所队部门主要负责人、街道社区干部全部参与、以身作则,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整体联动,有效凝聚了工作合力。市、区效能办、区禁放督查小组对禁放工作全程跟踪督查,通报问题、划定重点,有力确保了禁放实效。据统计,自除夕至元宵,全区共组织管控力量89637人次,出动警力26868人次,组织街道社区、城管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巡逻力量62769人次,有效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26人次,收缴烟花爆竹951件,禁区和禁放点基本实现“不闻爆竹响”。

四是执法从严、坚守底线。

坚持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推进禁放工作,认真研究制定违规燃放行为执法指引,统一执行“四个一律”原则,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嫌疑的,一律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给予行政罚款;对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给予从重处罚;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通过“零容忍”的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法规权威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社会警示教育作用,维护禁放管控秩序。春节期间,共查办行政案件56起、行政处罚56人,仅除夕当天就查办21件。特别是除夕深夜至初一凌晨期间,分局及时对2名殴打巡查民警、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依法刑事拘留,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此后至今没有再发生类似现象,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禁放决心。

五是内外激励、凝聚合力。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激励机制建设与禁放工作一并研究部署。创新战前动员、战时激励方式,建立宣传专班,及时宣传先进事迹、先进做法。为打赢初五关键一仗,分局在初四晚组织参勤人员冒严寒和大雪,在柳园广场集中组织开展战前誓师大会,局长、政委亲自上阵,有力鼓舞了士气、提振了精神。春节期间,局党委班子、区禁放办主要负责同志深入禁放区域,对城中街道周青青等10余名先进禁放人员开展连夜慰问、勉励成绩。针对雨雪和夜间天气,为巡禁人员配备了雨具、电筒、热水等物,提醒加强保暖、注意安全,让参战人员感受到春风化雨般的滋润关怀。

同时,春节禁放还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有力配合和全力支持。20万余名居民和企业商铺业主主动签署了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自觉倡导电子爆竹等文明过节方式,不少热心群众主动报名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为邻里平安贡献自己一份力量。市民群众主动上交烟花爆竹362件,在巡查人员的提醒下主动停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06次,举报各类违法燃放线索39件。通过内外激励、同频共振,有力推动了禁放工作不断地朝预期方向发展迈进,最终夺得圆满胜利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第五篇】

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制定方案,在全区进行宣传贯彻。

二、宣传及时到位,效果明显;20xx年4月10日至11日,我区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会暨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培训会,副区长何兴万、区安监局局长曾清友、副局长谭丛华、区工商局副局长周家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及各镇(街办)安办主任,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经营户安全管理负责人共30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了专题辅导讲座,内容包括烟花爆竹基础知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安全及法律责任等。会议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对照条例依法履职尽责。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经营条件,做到依法、安全经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告、文件等多种方式和方法,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精神传达到了千家万户,做到了家喻户晓。

三、联合执法,工作到位;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年来,我局共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6次,共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黑窝点5处,非法经营户6家,共收缴非法产品吨。在20xx年11月8日安监、公安联合执法中,石板滩镇东风街47号户主叶金元由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3天。20xx年1月6日下午15时,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石板滩镇政府相关人员20余人,来到石板滩镇东风街17号“万寿冥品行”对其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处。此次行动共查获火炮600余饼,烟花70余件,条炮1000余条。对当地的非法储存和经营者起到了震慑效果。20xx年4月24日至28日,区安监局汇同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办)安办主任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8盘,责成已办证经营户完善安全条件100余条次,捣毁非法经营点3处(其中大丰市场对面,收缴非法产品14盘,新都镇彬芳加油站侧副食店,收缴非法产品34盘,木兰镇市场口,收缴非法产品6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揭制非法产品渠道。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总结其非法产品来源的特性,建立举报制度,开展明查暗访的工作方式,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第六篇】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1月3日,莱芜区组织召开了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安全培训会。

培训首先对从业人员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随后区应急局和区公安分局分别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角度,以真实案件为例,从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储存和运输安全、禁放条例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讲解,进一步明确了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各烟花爆竹零售店要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法规,严禁经营销售非法违法产品,严禁店外、集市经营行为,严禁网上宣传及网上经营行为。同时,要严守各项操作规程,履行宣传义务,主动宣传禁燃禁放规定要求,禁止将烟花爆竹销售至禁放区域,禁止在不安全区域试放烟花爆竹。

下一步,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监管,发挥部门职能,强化监管合力,做好联合督查,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群众过个平安年。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第七篇】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销售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改善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4日,灵璧县公安局朱集派出所提前谋划,组织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负责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培训会。

会上,朱集派出所副所长张鹏首先传达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各负责人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

会后,对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负责人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各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内容(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依法经营(零售);二是各负责人要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三是储存场所消防设施要齐全,安全通道要畅通,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四是各负责人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整本,并且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杜绝一证多用;五是民警与各负责人共同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微信群,做好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第八篇】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管理,有效提升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12月12日,招远市玲珑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共有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2人,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点主要负责人6人参加培训,通过业务培训让烟花爆竹经营点负责人真学、真懂、真用,时刻把安全管理放在心上。

会后,参会烟花爆竹经营点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有了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将根据会议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为玲珑镇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第九篇】

在市政府和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县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安排,现将近期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固定经营点7家,春节临时零售经营点30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二)以浑安办字20xx45号文印发了浑源县20xx年春节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为做好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工作,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培训。

(四)做好安全常规检查,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和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会议精神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1月15至16日对县内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7家固定销售点、30家临时销售点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点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按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经允许进入本市的产品打击力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县安监局以危化科、安全生产监察队牵头对全县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不间断巡查。

二是督促2家批发企业对市场销售产品进行严格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管。

三是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及乡镇依照各自的职责,加大巡查力度,认真履职,切实保证安全。

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总结 【第十篇】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销售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改善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4日,灵璧县公安局朱集派出所提前谋划,组织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负责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培训会。

会上,朱集派出所副所长张鹏首先传达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各负责人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

会后,对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负责人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各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内容(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依法经营(零售);二是各负责人要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三是储存场所消防设施要齐全,安全通道要畅通,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四是各负责人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整本,并且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杜绝一证多用;五是民警与各负责人共同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微信群,做好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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