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通用5篇)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促进学习与生活规范,强化师生互动,提升教育质量,是否有效落实?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通用5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寄宿制学校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篇】
一、入、退宿制度
1、寄宿生须在学校政教处的统一管理下入、退宿,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2、不准擅自调换床位和宿舍,有特殊要求,需经生管老师同意方可调整;
3、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
二、日常管理制度
1、请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须履行相关手续并填写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
2、点名制度:寄宿生每天进行点名工作,每晚就寝前30分钟为生管人员固定点名时间,其余时间由学校有关管理人员进行随时检查,以强化寄宿生考勤工作;点名超过三次无理由不归宿的,又不办理退宿手续的视为自动离宿;
3、晚自习制度: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班级参加晚自习,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三、卫生工作制度
1、个人卫生:全体寄宿生应讲究个人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宿舍内用膳;个人物品应按学校要求整齐摆放,被褥应每天叠放整齐,地上物品应整齐有序,悬挂物品应按要求悬挂,;寄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不得因个人原因导致宿舍卫生工作受损;
2、宿舍、卫生责任区卫生:各宿舍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对宿舍及卫生责任区进行卫生保洁工作,每天一次保洁,及时倾倒当日垃圾;各宿舍每周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做到门窗无灰尘、地板无污迹、垃圾无残留;学生会定期对卫生考评成绩进行公布,奖优罚劣。
四、安全制度
1、寄宿生应遵守学校各种安全规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2、凡损坏宿舍器物的,按学校有关赔偿制度赔偿;如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全宿舍承担责任;
3、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等有碍安全的电器产品,不得带打火机入校,不得点蜡烛;
4、寄宿生不在舍区喧哗、吵闹,严禁打扑克、赌博、抽烟、喝酒、盗窃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予退宿及纪律处分;
5、应养成及时锁门的习惯,无人在宿舍时,要及时锁门,平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包,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凡违反寄宿生管理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停宿直至校纪处分。
寄宿制学校管理之我见【第二篇】
1、如微细致管理学生
这几年住宿生人数逐年增加,且年级分布不同,年龄段也不相同,不利于统一管理,我们把寄宿制学生的管理作为一项大事来抓,不仅是管学生吃住,而且还重视和加强住宿学生的生活习惯、品德行为、学习习惯、安全意识四个方面管理。
生活习惯、生活上学校严格把关
在确保本校生吃好、吃饱的基础上,注意营养的搭配,生活情况每天都有值周老师带队下,每个寝室生活委员组织的饭菜质量及份量检查组,并把当天的饭菜情况做记录,并教育和督促那些学生厌食挑食、吃零食情况。每天检查一次,每周总结一次。宿舍条件也在不断改善,以前土木结构瓦房,现住上了宽敞明亮的钢筋混凝土房,床上用品也都是新的,学校面貌焕然一新。
行为习惯的培养,养成教育的进行
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大力倡导素质教育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在强调养成教育是基础教育的任务决定中,中小学的根本任务是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劳动技术和身体心理素质,要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健体”。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实现这一任务的重要条件。不乱吃零食,饭前要洗手,手帕要叠整齐,做事要有条理……从最基本的行为习惯做起是成才的前提条件。其次,良好行为习惯也是学生发展德、智、体、美、劳前提,良好的行为习惯一旦养成,保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在家里大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现在到学校一切都得自己料理,刷牙、洗脸、叠被、清洁房间、洗衣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要合理安排好自己一周的零花钱,还要适应学校的膳食。所以刚进校的学生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学生在寄宿制生活区里,拓宽了小学生的群体交往,寝室小集体及兴趣小组等多层次多形式的交往,使学生在交往中学会做事,学会关爱他人,加速社会化的进程。在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过程中,正如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如果没有合理的,得到彻底实行的制度,没有行为范围的合法界限,任何高明的语言都弥补不了这种缺陷,制度越严格,越明确,它就能形成内部的动力定型,这是形成技巧与习惯的基础。”结合我校的实际拟订了《寄宿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住校生标准》、《文明寝室评比制度》、《寄宿学生职责》,使学生个人寝室集体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度全面,而每一种制度规范,要求都具体细致、丝毫不得马虎,如宿舍卫生,洗脸盆、碗筷并必须放在消毒柜里,毛巾、牙膏、牙刷摆放统一,养成一种良好行为习惯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关键住校的学习问题一时是我们教师议论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同时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如果我们的住校生和部分走读生一样,无人关心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让其自由发展,导致学习下降,家长肯定 为此,我们在确保住校生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下,要把晚上的辅导和督促作为一项重要的措施来抓。为此,成立了以各教研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住校生早晚学习辅导和督促的领导小组,对高段上二节25分钟的晚自习,低段上一节25分钟晚自习,上一节趣兴课,给他们教什么及辅导什么内容都由小组安排,有时叫他们看对心身健康成长有利的电视、录像等,特别对后进生的辅导和转化工作,小组充分利用时间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变“让我学”为“我要学”;教给他们学习的方法,变“教我学”为“我会学”,这样住校学习成绩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得到社会、家长的肯定。
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是一切学校的工作前提、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成绩不好可以弥补,身体不好可以锻炼,唯独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损失和创伤是无法挽回的,所以我校以校长为组长,以主管后勤及副校长为副组长,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把住校生安全作为学校的神经线,要求班主任、值周教师、炊事员必须加强住校生的'安全教育,并教给一些简单自救的办法,如采取的应急措施,《预防流感》、《怎样保护牙齿》、上下楼梯的注意事项,严禁携带的玩具等,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处理,防患于未然,并制定《住校生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住校生安全责任书,后勤管理人员也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室内外设施、设备有无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住校生生病及时医治,如出现流行性疾病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及时与主管部门和县医院联系,得到他们及时的医治和防预,住校生安全日日抓、时时抓,上下形成合力,常抓不懈,让他们生活在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环境里健康成长。住校生基本上时间都生活在校园里,所以要注意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和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是学生留得住的关键,为此,我校开展好学生的业余生活,专门成立了以各寝室管理教师与班
住校生寝室的管理
住校生寝室的管理、住校生每个寝室选举出有责任、有爱心,能有组织和号召能力的室长,并每一个寝室安排一名管理教师,并制定《住校生寝室管理制度》,规定了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寝室制度,服从寝室管理教师和室长的管理,并要求管理教师经常深入住校生寝室,了解他们,多关心他们、帮助整理床上用品、清理日常用品等等,发现有不好的苗头后及时批评教育,(如住宿生乱窜宿舍,墙上乱涂乱画,说脏话,打人骂人,乱拿别人的东西等)。规定不准在寝室里乱扔果皮纸屑,值日生必须做好当天清理卫生工作,以保持寝室内外的整洁,日常生活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等一系列规章,还制定了《文明寝室评比制度》,要求住宿生人人对照住宿寝室管理制度,事事从我做起,人人争做文明,寝室卫生每天检查三次(早、中、晚)每天都让值周教师记录下来,并在周一升旗仪式后把这周工作做总结,获得了这周文明寝室门上挂流动红旗,还有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如:“爱我寝室”、美化寝室等活动,每年“六一”总结一次。好的给予表彰奖励。
2、选好几个人,用好几个人
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也从以前每生每月十几元现增加到每生每月一百四十多元,虽然物价比较高的今天也不算高,但用好这些钱难度大,为此要选好这几个人,用好这几个人。
选好主管后勤人员、出纳、会计三个人
这几年国家不断提高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特别是边远山区地区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从以前的十几元现增加到一百四十多元。虽然在物价比较高的今天,每人每月一百多元也不算很高,但用好它怎样用它,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所以选好这三人是关键所在,寄宿制学生的吃住行,特别是生活得不到一个妥善的合理的管理。那么,就不要说学校的一切工作的开展无从谈起,更不要说让学生留得住、吃得好,让家长放心。为此,我校召开几次校务会和教职工大会让大家公推公选,推选产生了主管后勤、出纳及会计人员,并大家集思广益、虚心借鉴、充分总结、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学生到家长、从教师到领导,包括食堂工作人员等都要进行认真的酝酿和分析,制定了《学校后勤管理职责》、《出纳会计管理职责》。通过这些职责的制订,给主管后勤、出纳、会计指明和规范工作的任务和工作重心,有效保证对住宿生生活补助的管理。
选好炊事员
炊事员是学生饭菜的卫生、质量的关键,我校与炊事员签订聘任合同书,在签订聘任合同书前学校制定了聘任炊事员一些硬要求: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素质,懂得一些生活常识,烹调技术的人;年龄25岁至45岁之间。选好、用好炊事员,校领导与后勤人员严格把关,制定了《炊事员职责》,并让聘用炊事员每年必须检查一次身体,获得县防疫部门健康证,方能上岗。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踌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挺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气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秽、色情、低俗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动、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
寄宿制学校管理之我见【第四篇】
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
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争取和自筹资金8522万元,新建2所学校,新建校舍面积达万平方米;投入资金万元,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方式为学校配齐、配全教学仪器设备。促进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累计投资4899万元,改扩建7所寄宿制学校食堂533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万平方米。累计投资136万元,为寄宿制学校配备厨房设备,基本实现寄宿制学校标准化食堂全覆盖。加快寄宿制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累计投资万元,实施标准化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为2所学校实施“班班通”建设项目,新建和改建“班班通”设备65套;投入资金万元,为3所学校新建计算机教室6个,配备计算机297台,配备语音设备25套。
强化寄宿制学校经费保障。
足额拨付寄宿制学校各项经费,2015年为9所寄宿制学校下拨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万元;下拨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万元;下拨学校工勤人员工作经费150万元;下拨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经费万元。下拨营养餐资金万元。认真实施捐资助学工作,除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外,还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机制。2015年为382名学生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500名学生发放正坤助学金、奖学金。
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出台寄宿制学校管理各项制度,使每位工作人员责任明确,责任到人,规范了管理流程,使寄宿制学校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采取教育系统领导分片联系学校的办法,加大对各寄宿制学校的指导和督查,将寄宿制学校的管理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当中,作为衡量各寄宿制学校年终教育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组织开展开学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食堂环境卫生、厨务人员健康体检,索证索票、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流程记录等。联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全县寄宿制学校食堂和20所营养餐实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公安、消防、卫生、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商店超市、网吧、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实施寄宿制学校精细化管理。
紧围绕学校和学生实际,从“吃、住、学、心、育、安”六个方面加强管理。管“吃”,宿管老师教育、指导学生与食堂人员配合,培养学生良好、卫生、文明的就餐习惯。针对学生的不同年龄特点作出不同安排,固定就餐餐桌位置,保证学生有秩序地就餐。管“住”,学校根据寄宿生人数,科学合理的设置宿舍住宿人数。宿管老师24小时陪护检查学生寝室的卫生状况和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学生情况。管“学”,寄宿制学校严格实行晚自习值班制度,每天各班安排科任老师轮流值班辅导,同时在周末早晨安排教师督促学生晨读。管“心”,各学校在宿舍楼道或宿管老师值班室设置“亲情电话”,供学生跟家庭联系。安排班主任每周至少两次深入学生宿舍,针对寄宿生开展思想教育和亲情教育,主要是对学生心理健康进行指导与教育,帮助学生建立学习与生活的信心,健康成长。管“育”,根据学生年龄特征、时令变化及每日晨间、午间、课外活动、晚间四个时段,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以文艺、体育、日常礼仪、安全常识、急救寻呼、自我救护等为主要内容的课余活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管“安”,即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管护。每学期组织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在学校内开展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讲解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寄宿制学校管理规定制度【第五篇】
为了加强寄宿生的管理,培养学生良好作风,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寄宿生具体情况,学校寝室现状,特制定我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寄宿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寄宿生应爱护学校一切公共财务,树立以校为家的主人翁精神,配合学校作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对坏人坏事敢于揭露和斗争。
3、寄宿生必须服从教师和行政执周人员管理。
4、寄宿生必须按时起床,早操,上课,晚自习就寝,晚上不准无故外出,有特殊情况必须到政工处请假登记,女寝室必须栓好三把门栓和门内反锁至到天亮才能出寝室以保安全(寝室内有方便桶)。
5、寄宿生不准带外人在寝室留宿。
6、寄宿生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保持寝室卫生清洁,内务整洁,摆放有序成一线,同一个方向。
7、寄宿生课间不得入寝室。
8、同学之间互相关心,帮助。讲究文明礼貌。
9、睡觉前学生不准在寝室内追赶打闹。
10、寄宿生不得将火带入寝室,男生不得在寝室内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