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整理 医院管理制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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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1
医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是高等医学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加强对毕业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使毕业实习计划执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供各临床教研室(组)参照执行。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一)实习目的
1、毕业实习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毕业实习是培养医学生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重要内容。
2、毕业实习通过临床实践,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医学人才,发展医学科学,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在毕业实习的实践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5、通过毕业实习让学生接触社会,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了解医疗卫生的现状与需求,以及与此相关的国情、省情、民情,能适应我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需要。
(二)实习要求
1、实习学生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科室的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纪律。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服从医院、所在科室的管理,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医疗制度。
2、实习学生必须尊重带教教师,虚心向医护人员学习,培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
3、实习医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4、实习生应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进行实习。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尊重医务人员,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
5、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学院纪律,达到行政处分条件的,按照规定上报学校处理。
6、实习期间的日常休息和节假日严格按实习医院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换。禁止将轮休假集中休息,以免影响工作安排。
7、严格按照科室编排的值班时间及内容实习,不准擅自调班和更换实习内容。
8、实习生在各科实习时,应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努力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病房管理等),负责报告自己所管床位病人的病史,及时向带教老师汇报病情变化。
9、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按实习科室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应提前半小时上班,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10、实习生在医疗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带教老师的指示,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及签署会诊单、手术通知和各种证明书。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贵重仪器、医疗设备。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必须征得带教老师同意。
11、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病、因事急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实习管理
1、进入我院实习的学生,若有违反纪律和损坏公物者,采取扣分并上报学院。
2、实习学生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病员和老师的监督。发现未挂牌上岗一次扣分。
3、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病有事要请假;
4、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有关学术活动。各教研室(组)组织的学术讲座、教学查房或教学病例讨论,学生缺课一次扣1分
5、实习同学在医院进行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循各项医疗操作常规和医疗安全的原则,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特别是在处理病人的时候,不得擅作主张,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实习同学每轮转完一个科室,都要进行出科考核鉴定,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7、实习学生宿舍是同学们集体休息和生活的地方,严禁私带外人进入玩耍或留宿。若家中亲属来访,请告知门卫。
8、为了保证住宿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宿舍内禁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违反规定使用者,除进行罚款外,情节严重者交由保卫部门处理。
一、实习人员必须先到护理部办理有关实习手续,并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实习科室。
二、实习生到护理部报到时,领取胸卡。
四、护士长接到实习通知单后,必须给学生指定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带教老师,未接到通知单,任何科室不得擅自接纳实习生,否则一旦发现,取消实习资格,并给予护士长通报批评。
五、实习期间,必须衣帽整齐,佩戴实习证上岗,不能擅自单独操作,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出现护理差错及事故由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六、尊敬老师,热情待患,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提前10分钟到岗。
七、实习生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调换学习科室,严格按护理部的安排如期办理转科手续,否则停止实习。
八、每科室实习结束后,须由带教老师书写评语并签字。
九、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校的实习规定;严格按《实习轮转表》安排进行实习轮转,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经护理部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改。
十二、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格权利,热心服务患者,对患者的态度和蔼、诚恳、耐心,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与患者发生争吵。正确处理与患者、陪客之间的关系,严禁向患者或陪属借钱物。
十三、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未经带教老师许可,不可独立向患者家属解释病情。
十四、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工作如不慎发生差错,须立即报告护士长或带教老师,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应详细写事件经过,并根据情节轻重由实习生给病人以赔偿。
十五、爱护公务,杜绝浪费,不拿公物私用,不慎损坏医疗器械或药品,应据实报告老师,按有关规定赔偿。
医院管理制度2
一、医院车辆由综合办统一管理,医疗救护用车由综合办统一排班,经医务科、总值班安排,由“120”通知出车;行政用车由综合办调度。无派车通知,司机不得私自开车。
二、车辆使用范围
1、医疗用车
(1)120救护用车;
(2)允许情况下,可以安排运送病人回家(本县境内)。
2、行政用车:
(1)领导行政工作用车;
(2)义诊、下乡帮扶及无偿献血用车;
(3)接送医院邀请的上级会诊医生;
(4)行政事务用车;
三、救护车专供抢救接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他用。行政用车需提前一天到综合办开具“用车申请单”,综合办根据轻重缓急下达派车任务。
四、家属要求运送尸体,作为特需服务,适当增收服务费用。
五、遇突发性事件,不论医疗或行政车辆都统一服从调度;
六、车辆平时停放在车库内,做好检修、清洁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使用。
七、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八、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九、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立即开车,有事离开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去向,手机应24小时开通。
十、救护车外出救护应按标准里程由收费处统一收费,司机监督收费。
十一、私事原则上不派车。特殊需要使用,必须经院长批准,实行收费服务。科室活动不安排用车。
十二、催费用车由财务科科长提出申请,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适当安排。用车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
医院管理制度3
(一)性质:
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员使用,不得调作它用;小轿车为公务用车,其它机动车辆为后勤业务用车,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必须说明事由,经医院领导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二)调度:
救护车由医务科长调度,小轿车由院长统一调度,其它机动车辆由总务科长调度,夜间需紧急出车时,由医院总值班直接调度。
(三)登记:
救护车及机动车辆要建立严格的出勤登记制度,救护车由医务科负责登记,其它车辆由总务科负责登记。每次也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出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往返公里数等记录清楚。
(四)维修:
车辆若需维修时,必须由司机写出计划,注明故障原因,维修部位及维修所需大致费用金额等,报院长审批,由院长指派财务及总务人员各一名,陪同司机共同联系维修点维修,报销维修费时必须由上述人员共同签字方可视为有效。出车途中突发故障需维修时,应征得院长同意,私自维修费用医院不予报销。
(五)保养:
司机要爱护车辆,平时应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内,做好检修、清洗、擦拭及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六)管理:
司机统一由总务科管理,接通知需要出车时,应向总务科长或总值班说明去向。
(七)注意事项:
1、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外出,接到出车通知后要立即出车。
2、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不得超载,不得私自出车,对违章驾驶造成的`车辆及他人生命财产损失,要按比例赔偿,私自出车一次罚50元,另按出车时间扣缴车费。
3、爱护公物,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4、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