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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卫生管理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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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

二、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务必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持续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1、目的为持续卫生间的干净、整洁、卫生,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养及公德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

讲究卫生,持续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内清洁、干净,无异味。

爱护公共设施,对故意损坏的,按价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及时申报维修。

严禁在厕所门上乱写乱划(画)。

礼貌用厕,严禁向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扔杂物。

严禁在厕所内抽烟。

对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地面较滑的,应在门口和地面铺设防滑垫。

洗手间内应放置清洁剂并及时更换。

节约用水、用电,用后即关掉水龙头,人走后即随手关灯。

做好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及附属设施的目视化治理。清洁工清扫时,应悬挂“现正清扫,请稍侯10分钟”提示牌,员工在清洁工清扫时,严禁如厕。

各部门务必指派专人对厕所进行治理,厕所治理员务必对清洁员进行监督和考核。

公司对各部门(单位)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进行不定期检查,于每半年组织1次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专项检查。

4、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道德面貌

1、服从管理,工作态度积极、主动。

2、言行举止文明,精神面貌好。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清洁用品和工具节约使用,负责保管。

5、爱护公物,经常检查,发现走廊、楼梯、厕所、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门窗、设施、灯具等损坏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催促及时维修。保持校园设施设备完好。

6、休息间、工具间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二、日常工作

7、每天上下午各打扫教学办公楼厕所卫生一次,做到地面干燥,大小便槽内无尿碱尿渍,无明显臭味。

8、厕所卫生纸篓垃圾每天下班前清倒干净;厕所里拖把每天清洗干净,挂放整齐;厕所墙顶、水管上做到无蜘蛛网和灰尘。

9、每年暑期用药水将保洁区域的。厕所清厕一次。

三、其他

10、节假日、寒暑假等按规定时间休息外,要认真完成总务处布置的假期保洁工作。

11、积极主动认真完成总务处布置的其他临时任务。

厕所管理制度【第三篇】

1、厕所搭建必须远离食堂不小于30m,男女厕所要有明显标志。

2、厕所搭建要有符合规定的化粪池,严禁粪便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

3、厕所大便槽小便池必须用白瓷砖铺贴,保持瓷砖洁白,无黄斑、尿迹,无臭味。

4、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消毒。厕所卫生值日清扫员要早、中、晚每天三次冲洗清扫,经常保持公共厕所清洁卫生。

5、厕所保洁,人人有责,应自觉做好用厕卫生,大小便必须入厕坑,并及时冲洗。

6、厕所内不准乱仍烟蒂,乱仍纸屑,随地吐痰。

7、要节约用水。水笼头的使用,要随用随开,用完及时关闭,不要放任自流,也不要频繁开关水笼头,避免早损。

8、厕所墙壁不得随便乱擦乱抹,更不能在上面乱写乱划乱抹,乱用水弄湿墙壁,切实使墙壁洁净卫生。

9、高层建筑三层以上,每隔一层设简易厕所,要有围护及标志,有专人打扫。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必须严格分离,生活区应设置统一的集体食堂、宿舍、男女简易浴室、男女厕所、茶水棚、晒衣区等。

第三条 食堂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20米内不得有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宿舍与厕所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四条 在建工程内部不能兼作住宿使用。

第五条 生活区应落实消灭蚊蝇孽生的措施,确保生活区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 生活区垃圾应集中归堆、遮挡、及时处理;废水要及时排放,不得乱倒乱流,不得有积水,区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污水、无污物。

第二章 食堂卫生管理

第七条 食堂设施:

(一)食堂分就餐间和制作间,面积需与进餐人数相当,其地面和墙裙用水泥作抹面。有条件的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要镶嵌白瓷砖,炉灶应有通风排烟设备;

(二)食堂应有冷藏冰箱;

(三)食品加工机械、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

(四)食堂应有相应的更衣、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

(五)餐厅应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

(六)公用餐具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

第八条 食堂管理:

(一)食堂应当申领卫生许可证,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要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条件中;

(二)食堂要经常开展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检查。

第九条 炊事人员卫生:

(一)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

(二)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三)炊事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做好个人卫生。

第十条 食品卫生: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生熟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三)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用容器加盖存放,物见本色,确保清洁卫生;

(四)制售过程及使用操作用具和设施如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时要严格做到食品的生熟分开;

(五)销售饭菜时要用餐具盛装直接入口的食品;

(六)饭、菜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销售与食用;

(七)公用食具要每日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八)盛放丢弃食物的桶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

(一)生活区应有合格的可供食用的自来水,不得用河水作为食用水;

(二)茶水棚的茶水桶应做到加盖加锁,并配备茶具和消毒设备,保证茶水供应。严禁饮用生水;

(三)夏季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凉开水或清凉茶的供应,防止发生中暑脱水现象。

第三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 宿舍应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动板房,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建造,檐口高度不得低于米,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米,应适当分区间隔为数间房间,且必须明亮通风,门窗应齐全、牢固,窗户面积不少宿舍面积的1/5。

第十三条 宿舍室内地面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坡度不少于%,并严禁有积水。

第十四条 宿舍的入住人数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房间不得超过25人。

第十五条 工人入住宿舍,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并做好登记,不得更改。退宿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非本工地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第十六条 每间宿舍门口应挂牌标明入住班组、入住人姓名。

第十七条 宿舍内若使用大于36V电压须做好漏电开关保护。电线拉设应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压线路架设规范,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毛巾、衣服等违章行为。

第十八条 宿舍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宿舍内外天天有人打扫,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第十九条 宿舍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适当的男女淋浴间、厕所,每25人至少设置1个淋浴位和1个厕所蹲位。

第二十条 宿舍内应设垃圾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第二十一条 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第四章 厕所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生活区应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屋顶墙壁要严密,安装门窗,便槽内必须抹水泥,有条件可铺设瓷砖,并应有冲水或加盖措施。厕所应安排专人管理,并按规定建造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

第二十三条 生活区厕所应建立定期清扫制度,设专人每日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无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

第二十四条 生活区厕所应定期进行打药或撒消毒粉,消灭蝇蛆。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第五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公民的公共卫生意识,根据《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厕所,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公共厕所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本市车站、机场、商店、宾馆、饭店、医院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内部厕所务必免费开放,供公众使用。鼓励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非经营性场所免费对外开放内部厕所。

第六条本市公共厕所的使用不得向公众收费。

第七条本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公共厕所总体规划由公共厕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

第八条下列地区和场所应当按规划建设公共厕所:

(一)广场和主要街路两侧;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展览馆、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

(三)各类市场;

(四)居民住宅区。

第九条公共厕所建设间距应当贴合下列标准

(一)一、二级街路为500米至800米;

(二)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区域为300米至500米;

(三)一般街路为800米至1000米;

(四)新建居民区为500米至800米,未改造的居民区为100米至150米。

第十条公共厕所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与工程总体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竣工投入使用,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工程建设总体费用中。新建的公共厕所务必是水冲型或生态环保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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