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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代理商管理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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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四条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施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施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况。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施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能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提供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包含的内容: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的内容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形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资格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通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能力评估,适时纳入。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是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本制度选择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制度的情况,及时下发,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第二篇】

1.目的

为规范代理商管理,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最大限度的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各类产品代理商的管理、协调与监督。

3.职责与权限

公司总经理

负责对发展区域总代理进行审批。

事业部总经理

负责组织制定与政策。

负责审批代理商激励方案和纠纷处理方案。

负责与区域总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协议。

销售部

负责带给合格代理商资格信息与名单。

负责建立代理商档案。

负责与代理商洽谈及相关业务对接。

技术服务部

负责为代理商带给技术培训和产品使用技术支持。

4.管理资料

代理商的定义与分类

产品代理商是指以某一些特定地区(及/或)某一些特定行业为经营范围,并具备销售或售后服务潜力的代理销售合作伙伴。

代理商应在合同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对最终客户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配送、培训、使用示范、售后服务等工作。

代理商的分类

代理商分为三类:特约代理、区域代理、区域总代理。

特约代理商为公司推销某种产品并向客户带给其技术与维修服务,在公司无规定的状况下,一般无区域限制。

区域总代理可自行发展及管理下级代理商,但需经公司授权,范围依区域市场特征、渠道潜力而不同。

代理商加盟条件

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加入公司产品代理商务必贴合下列基本条件:

(1)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且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中包括“销售精细化工产品或者精细化工产品服务”(或同含义)资料。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具备经营申请销售产品的销售实力、技术理解力与服务潜力。

(4)理解所代理的业务,拥有当地相关业务的客户关系。

代理商的组织保证

为顺利执行代理产品的销售业务及服务工作,代理商应在组织保证及人员配置上做出合理安排,设置独立的产品部门,配置全职人员,以履行其销售及服务工作。

代理商申请程序

凡具备代理商基本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公司产品的渠道代理商,申请时联系公司相关产品事业部销售负责人,取得并完成《代理商申请表》。

在考察代理商时,应思考以下有利因素:

(1)离客户更近、能够节约差旅费。

(2)拥有更高素质的业务员,在该客户所属行业已有成功推广经验,该业务机构综合实力明显强于对手。

(3)有广告投入,业绩突出,信益良好,无拖欠货款现象,敬业。

(4)在《代理商申请表》中未发现虚假资料。

经事业部审查、考核认为合格者,与之签订《代理合同》,《代理合同》经双方签署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同》应包括对代理商经销行为、销货业绩、售后服务、

付款、定期报告、激励政策等方面的约束、规定及要求。需要时可颁发《代理商证书》。

代理商的工作职责

(1)严格履行与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

(2)对本地市场应做全面仔细的分析、调查,制定工作计划、销售策略等定期报事业部渠道负责人。

(3)协助事业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负责该地区范围内的用户使用状况的调查和质量跟踪工作。

市场业务管理

空白地区市场欢迎和支持各代理商利用资源开发客户,空白地区客户实行代理商先备案后准入的原则。发现目标客户和资源后,代理商需先与事业部负责人确认和备案,以避免多渠道进入客户。空白地区的销售按代理所在区域同一价格体系执行。

每一代理合同年度完成后,销售部将根据代理商所签订的完成量进行考核,如无法完成合同规定当年的80%任务量,且无合理原因,将取消代理资格,其原有客户交由公司事业部进行服务。

已经授权给某个代理商的客户,经三个月的洽谈,仍未有实际性的进展,公司有权重新决定,另行确定业务机构接手洽谈。但确有理由者,能够申请延期三个月,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

如代理商有压价竞争、贬低对手等恶意行为,事业部以书面劝诫;如再发生上述恶意行为,事业部在授权时将不保护其利益;上述行为严重时,属于违约,事业部能够取消其代理资格。

代理商不得以任何手段进行串货、倒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如有恶意串货行为,事业部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代理商每次订货应提前10个工作日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货。每次订货都务必签订定货合同。发货运输方式为零担或汽运,一次订货较多时可分批发货。

特约代理商和区域代理商合同属非排他性合同,代理商能够经营其他业务。公司

可在所授权的区域、时间范围内发展其他同级别代理商。

区域总代理的`代理合同属排他性合同,代理商不得代理其他品牌或开发自己品牌及与公司所签订的《代理合同》同类的系列产品。公司在授权的区域、时间范围内也不发展其他同级别代理商。

代理商每年12月30日前应编制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期报告(包括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程度及政策变化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相关工作推荐。

代理商应在每季、每月按时以电邮或传真的方式向事业部提交销售报表、市场信息、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报告。

事业部建立片区经理职责制,片区负责人按照公司的销售策略为其负责分管片区的代理商和客户服务,包括日常业务服务、推广促销支持、技术培训支持等。强化沟通,单口对外,片区内所有代理商的业务与服务需要与公司联系的工作,均透过片区负责人,以便服务工作的追溯和业务操作。

领用资料应书面申请,经市场部负责人批准,按照相应的比例,参照定单的多少和客户拜访量配送,超出部分由代理商按成本价购买。

代理商来访考察,应书面联系销售部,明确来访时间、单位、人员、职务、考察目标等具体需求,公司负责带给当地交通及礼节性招待,其他费用由代理商自行安排。

销售政策

订货量在20吨、20xx瓶以下的订货,发货期为货款到帐后天以内,价格在规定标准内。

对年度或连续三年有突出业绩的代理商,事业部应制定《代理商激励方案》,对其实行适宜的激励政策(包括返利政策)。

渠道价格管理

渠道市场公开报价由公司统一制定发布,由片区负责人向代理商传达。

渠道产品的进货折扣报价不统一发布,每个产品的进货折扣价格在代理商与事业

部签订的《代理合同》中详细描述。

渠道市场公开报价为公司制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价格若有调整,由事业部片区负责人通知代理商,任何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随意更改产品公开报价。

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如最终成交价格需要有较大幅度的让价时,公司可给予个性进货价格支持。此状况下,授权代理商务必在签订合同时向公司提出特殊价格申请,公司书面同意并反馈后方可签订合同,并享受个性进货价格。

在公司基于市场促销阶段执行的特殊价格及奖励政策,仅限于促销时段内有效。促销期一结束,即恢复产品正常公开报价及进货价格。

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

市场支持

事业部销售部负责人定期与代理商负责人举行会议,交流彼此的市场开展状况。针对代理商将举办的有关公司渠道产品的市场活动,公司可在材料及费用上予以适当的支持,代理商对于公司市场活动的推荐,应慎重纳入思考,并在可能的范围内予以采纳。

市场工作分工方式

(1)事业部方面的工作

1)协助带给市场活动构想;

2)带给市场活动邀请函设计稿(双方共同决定资料及数量)并印刷邀请函及信封;

3)带给市场活动中产品说明时使用的幻灯片;

4)带给市场活动礼物的样品(双方共同决定形式与数量)并制作市场活动礼品;

5)带给市场活动会场中使用的条幅、海报、宣传品等; 6)担任市场活动中部分资料的讲师。

(2)代理商方面的工作

1)带给市场活动构想;

2)寻找适当的活动场地、预约时间、准备茶水、餐点等预订事项; 3)准备活动中需要的设施设备如座椅、讲台、扩音设备、灯光或探照灯、投影仪等;

4)寄发邀请函、刊登广告,以任何必要手段邀请客户参加活动; 5)担任市场活动会场接待登记、发放资料及礼品、会场服务等工作; 6)担任活动主持人及活动中部分资料的讲师。

销售支持

销售工具支持

(1)书面宣传资料:公司介绍、产品介绍及使用说明书、成功案例、宣传彩页等。

(2)电子文档资料:包括公司介绍、产品介绍及演示、服务介绍、宣传资料等。

产品试用:在协议条件下,向终端客户带给产品试用。

事业部片区负责人应定期与代理商的全体销售人员、销售支持人员及销售主管举行会议,会议举行的频率由双方讨论决定。

(1)在会议中对代理商在销售或服务个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支持及协助。

(2)协议期间,代理商依据不同项目的需求可申请公司为其签约的每个项目带给顾问支持,可要求公司予以售前、售中、售后工作上的协助。

(3)针对特殊项目,事业部应主动派遣销售或技术服务人员、营销策划人员与代理商的销售人员合作,共同处理因该个案所发生的相关问题。

培训支持

代理商培训支持分为经营理念类培训、业务销售类培训、产品知识类培训、实施服务类培训、用户操作类培训五大类。

以上各类别的培训由事业部组织内部培训师资(产品销售、市场策划、技术服务等人员)制定培训计划与教材带给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公司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服务支持

事业部设有客服电话,终端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直接致电咨询,寻求解决。

若遇终端客户有特殊需求,代理商可向事业部提出二次开发申请。但为确保维护的长久性,本项服务由事业部直接对最终用户带给收费服务,代理商不得私自对最

终用户带给所需产品或服务。

客户投诉管理

事业部及代理商均应定期以适当的方式接触客户,目的在于确保客户满意度,保障客户应有的权益。

事业部直接应对代理商客户投诉时的处理原则:

(1)应先了解投诉的资料是否与代理商有关,若其投诉资料与代理商无关,应自行处理。

(2)若投诉的资料与产品配套服务有关,则事业部应告之客户其无法处理,并请客户直接与代理商联系。

(3)若是对代理商有关产品配套服务方面的投诉,则事业部应了解其资料并决定是否确属代理商应尽的义务范围。若非属代理商应尽的义务范围,则事业部应立即通知代理商,由代理商出面向客户解释,必要时事业部出面协助代理商向客户说明。

(4)若经查证为代理商疏忽,则事业部应向代理商售后服务单位负责人反应,请其改善,若反映无效,则事业部应向代理商最高负责人反应,请其改善。

客户服务与投诉管理执行《客户管理办法》。

代理协同运作原则

市场竞争管理

防范原则

(1)代理商务必严格遵守本区域销售原则,不得跨地区销售。

(2)如授权代理商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区有关系客户,务必事先通报事业部,相关片区负责人出面协调、商谈。

合作原则

在代理商的代理区域范围内,如有终端客户要求直接与事业部联系或事业部直接发展的客户,均须以优先保护区域代理的角度,采取既定统一的进货通道,代理商可根据该项目中对方所起的作用给予必须的利益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商另定。

5.本办法由公司事业部组织编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事业部负责解释。

代理商管理制度【第三篇】

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xx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xx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xx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xx公司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 工作计划 及对xx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⑥代理商须按xx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公司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xx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代理商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总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原则上只设一名省级代理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发展。

(3)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诗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条代理要求。

(1)具有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订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产品市场拓展开。

第三条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的简历。

(2)企业经营业绩。

(3)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4)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5)产品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6)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铺货率35%的能力。

第四条代理程序。

第三条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的简历。

(2)企业经营业绩。

(3)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4)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5)产品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6)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铺货率35%的能力。

第四条代理程序

第五条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家代理公司产品。

(2)使用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第六条日常工作。

(1)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2)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每月25日前向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4)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做出说明并提交公司市场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6)代理商须按公司制订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7)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8)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第七条价格、串货。

(1)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串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串货与被串货双方协商解决串货行为,不提出异议,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串货行为,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第八条保密。

(1)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同意,代理商不得多旺理销售与公司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本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销售管理。

(1)本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①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

②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③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④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时。

⑤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

⑥其他严重损害本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时,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他代理商应与本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①达到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要求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达到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馈工作一般,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③未达到年度业务目标、违本管理办法或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本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产品及新推出的其他产品。把本公司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十条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本公司。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公司会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公司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如货物确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第十一条考评与辅导。

(1)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①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②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③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④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⑤制订政策的执行结果。

⑥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销。

(2)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

①制订代理商管理制度。

②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③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④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⑤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⑥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项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⑦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⑧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⑨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同意,代理销售产品相类似产品的,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人民裁决。

(6)违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公司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损失的,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裁决。(重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本制度的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的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公司所在地裁决。

(6)本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止皆经由公司集体讨论决定,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前言

××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电贴片”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 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风险性原则 ××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 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 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 积极协助原则 ××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 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 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 双方共赢原则 ××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 长期性原则 ××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合法代理商。

2、 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 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 愿意专心经营“××电贴片”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 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的经营指导,保持与××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 全面赞同××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 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电贴片”市场拓展开。

四、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的简历。

企业经营业绩。

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生物电贴片”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布货率35%的能力。

五、代理程序

代理商评估表打分通过

填写代理商注册申请登记表

代理政策的确认及代理级别的谈判

代理协议签订

业务执行

六、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系列产品;

2、使甪“××”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七、日常工作

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的工作建议书;

⑥代理商须按××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电贴片”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八、价格、窜货

1、××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窜货与被窜货双方协商解决窜货行为,不提出异议,××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窜货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九、保密

1、 ××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电贴片”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 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销售管理

1、××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a 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的;

b ××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c 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d 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e 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的;

f 其他严重损害××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它代理商应与××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 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 。××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a) 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的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b) 达成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c) 未达成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产品及新推出的其它产品。把瑞氏企业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十一、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 ××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 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 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 如货物确因本××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负责退货或调换。

十二、考评与辅导

A、××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

1、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2、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3、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4、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5、××制定政策的执行结果;

6、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消。

B、××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3、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4、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5、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案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7、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9、××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十三、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同意,代理销售××产品相类似产品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一般损失的,××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注: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商誉,但不足以影响××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重大损失的,××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注:重大损失是指利益 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之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十四、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之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总××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 商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所在地法院裁决。

6、本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废止皆经由××集体讨论决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第六篇】

一、前言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

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公司产品"市场拓展开。

四、提交资料

u企业法人的简历。 u企业经营业绩。 u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u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u "生物电贴片"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u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布货率35%的能力。

五、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列产品;

2、使甪"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六、日常工作

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⑥代理商须按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公司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七、价格、窜货

1、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窜货与被窜货双方协商解决窜货行为,不提出异议,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窜货行为,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八、保密

1、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公司产品"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销售管理

1、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a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的;

b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c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d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e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的;

f其他严重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它代理商应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a)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b)达成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c)未达成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及新推出的其它产品。把瑞氏企业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十、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

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

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

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

如货物确因本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

不符,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十一、考评与辅导

A、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

1、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2、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3、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4、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5、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制定政策的执行结果;

6、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消。

B、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3、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4、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5、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案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7、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9、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十二、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对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同意,代理销售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产品相类似产品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一般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注:一般损失是指损害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大损失的,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注:重大损失是指利益

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之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十三、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之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总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商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石家庄市朗口水处理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代理商管理制度【第七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秀洁品牌销售渠道管理,规范代理商日常行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和代理商的合法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的代理商是指与公司签订了正式代理协议的代理商。

第三条代理商管理的原则:

1、平等、互惠的原则。

2、诚信守法、互利共赢的原则。

3、长久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

4、日常管理和定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代理商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代理商是公司产品销售的主要代表,与本公司是利益共同体。凡经公司确认并授权的代理商均享有以下权利:

1、在授权范围内享有公司产品品牌的使用权。

2、在授权范围内销售公司产品并获取利润。

3、享有公司提供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4、享有公司提供的各种政策支持和广告、物料支持。

5、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技术支持。

6、公司提供的其他权利和服务。

第五条代理商应承担的义务:

1、代理商在约定区域内从事本品牌产品的推广和销售,积极推荐本品牌产品,执行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

2、维护本品牌形象,按公司要求陈列产品,保证产品陈列、展示醒目,符合公司和市场要求。

3、维护本品牌价格管理体系的稳定,保证所经销产品按公司统一规定的价格执行。不低价倾销,不向其他市场窜货。

4、拓展市场,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开发、维护下级客户。

5、配合本品牌组织的各种促销活动,按促销计划完成促销任务。

6、配合本品牌新产品上市活动,按要求推广新产品。

7、配合公司市场调研及其他活动,及时准确向公司提供各类市场动态信息和销售数据。

8、遵守公司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代理商的选择

第六条市场分布和配置

1、品牌部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制定本品牌销售渠道战略,由品牌部经理主持划定销售区域。

2、根据销售渠道战略,制定代理商策略。

3、根据市场基本情况,确认一定数量的可供合作的代理商,以备调查和选择。

第七条代理商的调查

1、在深入对区域、市场容量、消费者状况、竞争对手情况、市场分布等调查的基础上,对所确认的代理商进行分类调查。

2、调查后填写《代理商调查表》,并进行综合评价。

3、由业务员将调查结果报品牌部经理,品牌部经理对所调查的代理商进行评价、审批。

第八条代理商的选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从事建材行业3年以上,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市场管理能力。

2、有充足的营业场地、库房和相关的营业证件。

3、具备足够的运营资金。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重合同、守信誉、遵纪守法。

5、认同公司产品和公司品牌,认同公司营销理念和销售模式。

6、有一定的客户资源。

第四章代理商的谈判和签约

第九条谈判原则和策略

1、一般代理商和经销商的谈判由业务员和销售经理进行,重点代理商的谈判由品

牌部经理出面进行。

2、谈判应坚持公司的根本利益,严格遵守公司销售政策,并注意区别对待,讲究策略。

3、合同文本应以公司格式合同为基础,约束条款必须完备,以防出现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

4、合同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不宜过长,以便公司根据合作效果及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变更或终止合同。

5、合同文本里需填写内容的部分及补充条款必须慎重拟定、填写。

第九条合同的审批和签订

1、业务员与代理商协商完和合同条款后,应先让代理商签字盖章,上报给品牌部经理审核。

2、由品牌部经理报营销总监审批签字,统一报公司盖公司合同章。

3、有关资料和附件原件应当附在合同后面,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起存档备查。

4、合同签订后,由品牌部统一存档管理,另一份存留财务部,以备审核代理商资格和销售返利。

第五章代理商的价格管理

第十条代理商供货价格管理

1、代理商的供货价格由公司统一制定,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执行,由公司统一发布。

2、与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必须附有《代理商供货价格单》,作为代理合同的一部分。

3、代理商供货价格变动,须由品牌部制作书面价格通知,并加盖公司公章,送达到代理商。在新价格通知之前,一律按既定价格方案执行。

4、销售政策、支持、优惠及促销活动等,都必须以不改变代理商供货价格为前提。

5、代理商对供货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代理商违反规定,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直至终止代理合同。

第十一条代理商分销价格管理

1、代理商分销价格是指代理商向经销商、分销商的供货价格。代理商分销价格的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

2、代理商在市场分销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分销价格进行,不得低价倾销或私自加价扰乱市场。公司有权对分销价格违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情节严重的处以所涉金额双倍罚款。

第十二条代理商零售价格管理

1、公司制定统一的市场指导零售价,由公司统一公开发布。

2、代理商在销售过程中严禁有超过指导零售价的暴利行为,因代理商暴利行为导致客户不予结算货款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3、代理商严禁低于供货价倾销,否则公司有权予以经济处罚,直至取消其代理权。

第六章物流配送管理

第十三条代理商订货管理

1、代理商的订单由公司订单处理部门统一处理,区域销售人员及其他人员无权接单。

2、代理商必须提前24小时向公司订货,每次不低于20xx元或四吨,公司会在24小时内及时送货。

3、代理商店面订货低于标准订货的,公司会安排车辆不定时配送;代理商订货需直接送到工地的.,不得低于标准订货。

4、代理商要求配送货物到工地的,应向营业室报清工地具体地址、接货人电话、结款方式等信息。

5、代理商大量订货30吨以上必须提前3天,否则,由于供货配送延误而带来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物流配送管理

1、对代理商的配送货物公司提供免费装卸服务。但不负责上楼梯和地下室及远距离装卸,卸货地点不得超过货车可停放地点8米范围。超出范围代理商需承担必要的额外卸车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配送过程中、代理商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以便接货和保持有效沟通。

3、公司物流配送范围只限于北京市辖区范围内,超出配送范围内的公司不予配送,客户另行联系物流。

4、凡代理商到公司仓库自提自装货物,且订单货物净重超10吨的,甲方给予该订单货值一定比例的运费补贴(如需甲方装车的,须扣除实际发生装车费用)。

5、公司送达代理商的货物,需代理商当时确认并验收数量,验收无误在送货单签字后即视为有效,过后数量差异由代理商负责。

第七章货款结算管理

第十五条货款结算方式

1、代理商的结算方式分为预付款、月结、和现金三种方式。

2、长期合作、信誉良好且公司认可的优质客户,可采取预付款的结算方式。代理商每次支付给公司的预付款额不低于5万元,乙方在甲方的提货货款余额不得低于万,低于此余额甲方通知乙方补齐预付货款。

2、无预付款的代理商一般采取现金结账方式,新开发客户三个月内必须现金结账。

3、合作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且信誉良好的代理商,经双方协商,可以采取月结的结款方式。代理商当月月结账款必须在下个月5号前全部结清,否则取消其月结账款资格。

第十六条货款管理规定

1、预付款代理商如有工地直接结现金的情况,由公司送货司机直接带回交给公司财务,再由销售人员返还给代理商。

2、代理商大批订货应提前十天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并预付30%定金,余款货到全部结清。

3、代理商可采用支票、转账等方式支付货款。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代理商不得向公司销售人员提供现金或现金支票,不得允许公司销售人员借支现金或调动货物,否则一切损失由代理商承担。

4、代理商应按约及时交付货款。如代理商无故拖欠应结货款,或以无效支票、支票无密码、账户余额不足无法兑付支票、远期支票等方式变相拖欠货款的,公司有权扣除代理商销售返利。三次以上违反规定的,终止代理协议。

第八章产品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管理

1、公司客服部负责代理商及其他客户产品问题投诉的处理。

2、若代理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投诉问题,应第一时间及时与公司销售人员或客服部联系,协助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解决。如因代理商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第八篇】

为实现双方共赢,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对xx品牌产品线上销售进行更好的管理,特制定xxxxxxxx线上代理商管理制度。由xx电商事业部对线上代理商进行全面管控。

一、合同签订及主要内容

1、公司资质备案,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信息、银行账号信息、联系人及电话作为备案(以上信息需加盖代理商公司公章),双方签订代理商销售合同、产品型号价格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2、销售合同主要针对销售的渠道、付款方式、订货交货、支付款方式与账户、销售期限等内容的明确。

3、产品型号协议就是我司对经销商的供应产品型号、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的明确。一件代发的代理商另明确运费标准。

二、授权形式及主要内容

1、代理商在各个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必须经我方书面授权,店铺名称须与授权书内授权店铺名称相一致,销售授权书双方各执一份。

2、授权书包含授权编号、授权渠道、授权产品、授权期限。

3、授权书采用xxxxx法务部固定格式。

三、产品及价格体系执行

1、xxxx有限公司电商事业部(以下简称为xx事业部)为代理商确定产品清单,代理商不得销售产品清单以外的产品;如需新增产品,经电商事业部书面许可后,方可上线销售。

2、代理商可以选择包销产品,由电商事业部对代理商包销产品进行全网价格管控。

3、代理商必须执行由电商事业部制定整体xx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得低于xx价格体系进行销售。

四、营销方案规划与提报

1、营销方案是指代理商在双方合作期限内销售xx产品的营销策略方案。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代理商提报方案交由电商事业部审核,电商事业部充分了解代理商的产品目标、销售目标、销售策略的前提下,确保在xxxxxxxx的现行规章制度框架下保障代理商营销方案的稳定实施。

2、营销方案分为整体营销方案、爆款产品打造方案、日常平台官方活动方案和大型活动方案。

a、整体营销方案包含合作期间的销售产品型号、销售额、销售数量、销售策略、销售渠道、销售店铺数量、销售额及销售数量的月度分解、考核手段。

b、爆款产品打造方案包含销售产品目标、价格、策略、时间期限、考量标准。

c、日常平台官方活动方案包含活动渠道及方式、产品型号、销售目标、价格、策略、时间期限、考量标准。

d、大型活动方案包含活动渠道及方式、产品型号、销售目标、价格、策略、时间期限、考量标准。(仅限“六一八”、“双十一”、“双十二”和“超品日”)。

3、营销方案必须提报电商事业部进行书面报备,经电商事业部书面许可答复后,方可执行;xx事业部会根据行业大盘数据、平台性质及xx实际情况进行建议性指导。

4、未经电商事业部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参加产品降价活动。

五、素材使用及产品标准

1、代理商店铺的店铺首页、产品详情页、产品主图、产品视频、产品参数描述、检测报告、除菌报告、能效报告、保修政策等应由电商事业部审核后,方可上线展示,未经许可内容不得进行展示。

2、代理商销售产品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3C证书、能效报告、除菌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认证报告,不得上架无资质产品进行销售。

六、数据监控

1、代理商店铺开通后须纳入电商事业部的ERP管理体系,方便电商事业部进行考核。

2、代理商必需提供可查看店铺销售数据的账号(仅查看销售数据,不要其他权限),方便进行数据查询与汇总;代理商按店铺进行汇总提报账号。

3、电商事业部按平台选用官方的数据软件,如生意参谋、京东商智等,代理商需开通这些官方软件的对接权限。

4、电商事业部会根据代理商店铺数据变化,根据行业大盘数据、平台性质及xx实际情况结合店铺进行建议性指导。

5、代理商有刷单计划时,需提前报备,电商事业部核查人员会根据店铺数据判断刷单真伪;若无报备方案,则按真实销售进行数据汇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七、订单备货

1、代理商应向我司下生产订单,产品由我司xxx事业部人员抽样检验,经我司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线上渠道的销售。

2、如遇大促活动需提前一月告知电商事业部,协商提前备货事宜。

3、严禁代理商私自向线下渠道供货与变相供货(如线上大批量采购,则需与电商事业部做好备案工作),代理商应报备产品库存,配合我司OEM事业部人员监督。

八、保证金制度

1、保证金标准,对代理商统一收取授权保证金,收费标准为单平台单店铺壹万元、旗舰店壹拾万元。

2、代理商按保证金标准缴纳后,电商事业部向代理商出具相应的开店授权书。

3、店铺违规被电商事业部罚没保证金时,代理商应在被罚没的三个工作日内补齐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时,加重处罚。

九、售后处理

1、经销商所销售的xx产品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标准执行,不得夸大售后服务等。

2、产品售后服务应纳入我司体系,全国统一售后服务热线:400-xxxx-xxx。如遇到工商投诉事件,应立即处理。

3、为了更好提升线上销售的服务水平,我司应与贵司建立沟通渠道(建立微信群,代理商安排专人协调处理,群内成员做好备注:公司+负责事项+姓名)。

十、违规及处罚管理办法

1、违规分为一般违规、严重违规和重大违规

a、一般违规常见如下(包含但不局限):

1)店铺已经上线销售15天,未接入电商事业部的ERP管理体系或未提供查询店铺数据的`账号或未接入xxxx业部订购的官方软件。

2)店铺已经上线销售15天,未提报整体营销方案

3)店铺上线后,代理商安排的售后业务对接人不到位

4)订单格式未按xx固定格式提报

5)刷单未报备

b、严重违规常见如下(包含但不局限):

1)私自上架产品清单以外的产品

2)私自进行产品降价销售

3)店铺出现夸大宣传

4)店铺出现对消费者的违背承诺

5)未按规定时间补齐保证金

6)店铺已经上线销售30天,还未接入电商事业部的ERP管理体系或还未提供查询店铺数据的账号,未提报整体营销方案

c、重大违规常见如下(包含但不局限):

1)私自出现3款以上产品降价

2)私自上架销售无资质产品

3)私自从其它渠道采购xx线上型号产品

4)私自向线下渠道供货与变相供货

5)违反广告法、虚假宣传

6)因代理商原因被投诉到相关部门、不积极协调处理的

2、处罚措施分为一般违规处罚、严重违规处罚和重大违规处罚。

a、一般违规处罚措施为书面警告和扣除保证金20xx-5000元。

b、严重违规处罚措施为书面警告、扣除保证金5000-10000元、提高产品供货价10-20元/台。

c、重大违规处罚措施为全额扣除保证金、提高产品供货价20-30元/台、书面解除授权及合作合同,违约代理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电商事业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查,发现违规时进行通报及相应处罚,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到位的,给予加重处罚。

十一、合同解除

1、代理商未按年度达成销售回款指标,电商事业部有权解除合同或不再续签下一年合作合同。

2、合同期内代理商出现私自伪造开店授权或其他重大违规事项时,电商事业部有权提前解除合作合同,告知相关平台进行关店处理,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保留追究代理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内代理商出现多次违规事项,电商事业部有权提前解除合作合同,告知相关平台进行关店处理,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xx

xx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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