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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管理制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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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管理制度

 

    中成药临床应用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依据药品说明书,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原则,通过辨证、辨病或辨证辨病结合合理选择和使用中成药。
    二、开具处方要求
    中成药和西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注射液应单独开具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三、处方期限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d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注明理由并双签字确认。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并双签字确认,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d)。
    四、中成药给药途径要求
    根据患者的疾病状况合理选择给药途径,不同给药途径的吸收速率排序如下:静脉注射>吸入给药>肌内注射>皮下注射>舌下给药>口服给药>直肠内给药>黏膜表面给药>皮肤给药。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选择给药途径给药,遵循“能口服不注射,能肌内不静注” 的原则。
    五、中成药使用禁忌要求
    处方用药应避免配伍禁忌和使用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用药禁忌;同时应注意是否存在证候禁忌、服药饮食禁忌、特殊使用方法禁忌、中西药配伍禁忌及运动员使用禁忌等。根据病情确需使用的应由开具处方的医师再次签字确认。
    六、含有毒饮片中成药的使用
    临床常用的含有毒饮片中成药(有毒饮片包括28种医疗毒性中药和有毒中药饮片),应按照药品中所含有毒饮片中成药的种类和毒性,严格控制药品剂量和疗程掌握“中病即止”的用药原则;原则上避免含有毒饮片中成药重复用药及剂量叠加,如确需重复使用含有毒饮片中成药需由开具处方的医师双签字确认。
    七、含西药成分中成药的使用
    临床常用含西药成分中成药中所含西药成分的种类,应避免出现与西药成分的重复用药、剂量叠加、配伍禁忌。
    八、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用药
    ①对育龄妇女应详细询问是否怀孕或预期怀孕,严格遵守妊娠禁忌用药。妊娠期妇女应避免使用妊娠禁忌中成药品种(即使双签字也不得调剂);如确需使用含妊娠慎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医师应双签字确认。
    ②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用药应选择对胎儿及婴幼儿无损害的中成药,尽量采取口服途径给药,应慎重使用中药注射剂。
    ③应尽量缩短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用药疗程。
    九、儿童用药
    ①儿童用药应考虑生理特殊性,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生理特点,选择恰当的药物和用药方法,必须兼顾有效性和安全性。
    ②用药剂量应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服用,对于只标明“儿童酌减”的品种及与成人通用的品种应严格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③应结合具体病情,在保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根据儿童年龄与体重选择相应药量。一般情况新生儿用成人量的1/6,3岁以内的可服1/4人量,3-5岁的可服1/3成人量,5-10岁的可服1/2成人量,10岁以上的与成人量相差不大即可。
    ④应避免选择毒副作用较大或含有对小儿有特殊毒副作用成分的中成药。
    ⑤儿童患者使用中成药的种类不宜多。
    ⑥根据治疗效果,应尽量缩短儿童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十、老年人用药
    ①老年人应确定优先治疗原则。患有多种慢性疾病者,为避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应注意病情的轻重缓急和主要病证。
    ②注意联合用药情况。老年人由于所患疾病往往不止一种,使用药物种类也较多,使用中成药时要注意询问同时合并使用的其它药物,了解是否会产生不良影响,并加以预防;剂量要适当。
    ③由于其肝肾功能多有不同程度减退,或合并有多器官严重疾病,对药物耐受量低,药物剂量一般要从小剂量开始用药。
    ④慎用药性峻猛品种。老年人身体各项机能退化,对汗、吐、下等作用峻猛的药物要慎重。
    十一、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
    ①避免或减少使用可致肝损伤、肾损伤的药物,如因病情必须使用的,应适当减少药物剂量,缩短使用时间,可短期或交替使用。
    ②注意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产生新的肝、肾毒性。
    ③药物使用初始剂量宜小、品种少而精、中病即止的用药原则。
    ④定期监测肝、肾功能,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⑤避免随意增加剂量和延长疗程。
    ⑥可选择采用直肠给药、皮肤给药等方式,减轻肝、肾负担。
    十二、既往过敏史患者用药
    用药前应详细了解患者过敏史,有过敏史的患者应慎重,尤其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在获取病人既往过敏原或过敏类信息的基础上,提示患者用药处方中是否存在与既往过敏物质相关的、可能导致类似过敏反应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慎重使用可导致患者过敏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十三、中成药之间的联用
    ① 多种中成药的联合用药,应遵循药效互补和增效减毒原则。
    ②注意避免配伍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如确需使用由开具处方的医师双签字确认。
    ③应严格避免重复用药,如功效相同或相近药物联用,成分重复,剂量叠加等,特别是含有毒性或药性峻烈成分的中成药,每份处方仅可开具一种。
    ④应避免产生拮抗作用的中成药联用,避免不良相互作用而产生不良反应的中成药联用。
    ⑤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严谨混合配伍,应分开使用,不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种同时共用一条通道。
    十四、中成药与中药汤剂的联用
    ① 应避免出现汤剂与中成药相互矛盾的现象。
    ②应避免重复用药,如功效相同或相近药物联用,成分重复剂量叠加,特别是含有毒性成分或药性峻烈的饮片。
    ③应避免出现配伍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如确需使用由开具处方的医师双签字确认。
    ④给药途径相同时,服用时间应有一定间隔。
    十五、中成药与西药的联用
    ①应尽可能了解两种药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有明确禁忌的,应避免联合应用;如有直接物理反应影响吸收的,应间隔服用时间;如影响药物分布的,应避免联合使用;如影响药物药物代谢与排泄的,应视情况而定,如有协同增效作用的,可以联合使用。
    ②应注意观察两者合用后的病情变化,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止合并用药,并对症处理。
    ③中西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尽可能选择不同的给药途径(如穴位注射、静脉注射),必须同一途径用药时,应将中西药分开使用并注意使用间隔,更换药物时应注意冲管。
    ④使用含西药成分的中成药时应避免同含有相同成分的西药或存在配伍禁忌的西药联用,注意均含有西药成分的中成药之间的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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