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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方案【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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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方案1

为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灾后重建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宣传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制定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方案如下:

一、宣传目的

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建设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丰硕成果,使公众及时了解集中整治工作的任务、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质量和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为我市建设灾后重建样板和试验区示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时间安排

20**年6月-9月

三、工作安排

一是广泛开展“五个一”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一次文明礼仪知识,传播一句文明用语,做一件文明事,纠正一起身边不文明行为,提一条文明创建意见或建议。通过集中设点、标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解疑答惑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宣传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社会治安、交通知识、健康知识等。围绕“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优化发展环境,改善城乡群众生活条件”主题,宣传开展综合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

二是开展“创建整洁优美工作环境”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要求,集中开展机关环境整治,改善机关面貌,营造窗明几净、整齐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内部和外部形象。

三是开展机关节能降耗活动。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节约每一滴水、每每一张纸、每一度电,降低办公成本,树立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四是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积极参加“三美、六不”活动(“三美”: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放养家禽、不乱停乱放车辆),培养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是开展家庭卫生清洁活动,倡导文明健康、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每个家庭,通过“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引导家庭成员树立起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使家庭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家庭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六是组织机关干部党员开展综合治理进村进社区进户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农村、社区和群众中开展强有力的集中宣传行动,协助移民安置村和联系社区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及文明礼仪、爱国卫生、健康、法制等相关常识的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帮助移民安置村和对口联系社区集中开展“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和“四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等治理工作;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帮助困难户、贫困户开展整治工作,发挥机关干部职工的带头作用。开展治理环境、美化办公区、住宅区、恢复生态等内容的公益活动,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宣传卫生环保知识、清理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

社区小区治理方案 引导社区治理方案

社区治理方案2

今年以来,昭化区司法局坚持以“法治昭化”建设为统揽,紧紧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点,聚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社会治理、法治扶贫等重点领域,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责任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强化组织保障是推动工作具体落实的利剑,把聚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向,坚持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重要领域,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股室具体抓,充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统筹依法治区三项制度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紧盯工作任务及要求,统筹依法治区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系,强化工作协调配合,助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统筹机制。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理清工作责任,瞄准工作抓手,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大盘子”,“一揽子”统一实施、推进、考核。注重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工作例会,局党组会、司法行政业务分析会专题讨论研究,采取“精准式、点穴式”精准施策。二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横向推进机制。严格按照依法治区“1+3+N”工作推进机制,即一个委员会+三个协调小组+十六个重点成员单位,充分结合依法治区工作,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贯穿推进,融会贯通。三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纵向推进机制。以区级部门、镇、村(居)社3个层级为纽带,以12个司法所为单元,推行司法所联系指导辖区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层级+行业+区域”联动协同机制。

三、统筹法治政府体系建设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目标,统筹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标对本,梳理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区长、镇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建立谁执谁普机制。始终坚持处理一件影响一片执法普法体系,细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的方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尊法、守法意识。三是持续优化审批与服务。严格落实“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政务APP、微博微信、网上办公等电子信息化系统,为群众提供办件查询、办事导引、网上初审、自助填单等服务。对全区各部门涉50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将5000余项行政权力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压缩各类审批办理时限50%以上。四是规范加强市域执法监督体系。充分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强化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注重规范执法流程及执法程序,今年来,开展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20余次,受理食药安全案件8件,采取行政措施40余件。

四、统筹镇村改革后半篇文章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围绕乡镇行政区划及村级建制调整,切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第一时间融入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工作。采取实施“三强化”助推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改革,即: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筑牢稳定“第一道防线”;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三项措施,为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调整提供良序。第一时间摸清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情况。为建强改革后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督促司法所及时掌握改革后乡镇和村级建制撤并情况,强化对撤并后12个镇及150个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进行充实调整和优化。第一时间完成改革后充实调整调解员培训。为确保改革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延续性,确保工作不断档,工作推动不乏力,迅速组织改革后被充实的670余名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促使其更好的提能履职;同时,采取“四评四审”(村、镇、司法所、司法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推荐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2名,区级人民调解能手3名,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通过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充分激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工作动能性。第一时间促改革后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发挥作用。镇村改革后被调整设立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主动作为,为防止镇村改革后因涉及人民群众土地、山林以及遗留问题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72次,排查矛盾纠纷198件,预防纠纷171件,调解矛盾纠纷618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疫情期间,劝调取消各类酒宴33起,基层治理得以夯实。

五、统筹公共法律服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区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工作理念。一是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三级联动”。坚持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着力点,全面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覆盖了100%;87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强化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围绕治蜀兴川、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兴广战略及昭化实践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贴近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基层乡镇提供文件合同合法性修改意见和建议23条,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1件,审查合同(协议)48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等7件;开展送法进项目、进工地、进项目服务65场次,开展企业各类合同法治体检598份,调处化解涉企用工矛盾纠纷22次34人,为企业用工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三是极力推动法律援助“五零”服务落地落实。极力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本着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受援范围,创新适合贫弱群体的援助方式,让法律援助在群众身边“零距离”服务;坚持援助中心和承办人员从申请到办结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并积极与其他单位沟通协调争取为受援人在费用上提供减免缓等“零收费”服务;坚持应援尽援的理念,主动为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上门服务的“零障碍”服务;开展当场接待符合条件及时受理“零等待”服务;同时,全面打通线上线下法律援助和咨询通道,采取通过电话、QQ、微信、微博等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实现“线上”法律服务,2019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受到司法部表彰。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8件,提供法律咨询1110人,法律援助服务总人次1426人次。

社区治理方案3

为认真贯彻执行仙桃市统战部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经办事处宗教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一次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为目标,以调查摸底为基础,以治理和规范为重点的宗教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委、省民宗委和市委工作部署,拟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专项整治工作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__[__]__号和***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按照市民宗局的要求,集中一段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治理,着重解决天、基两教私设聚会点和佛、道教乱建庙宇等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消除隐患,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我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一切宗教活动场所必须经政府批准,并依法登记备案,加强管理。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制止自封传道人的非法传教和秘密交通聚会,取缔非法私设的宗教活动场所。

2、帮助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宗教管理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整顿合法宗教场所治安秩序。打击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的违法行为。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合法进行。

3、清除非法宗教宣传品和迷信宣传品。

4、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宗教事务管理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工作制度,保证在本地区不出现非法宗教聚会活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是:

1、全面摸清非宗教组织经营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情况、非宗教活动场所情况。

2、引导信教群众正确理解和认识信教自由与依法依规管理的关系,帮助干部群众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

3、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乱建宗教活动场所行为。

4、进一步完善各个社区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取缔的场所,明确基层组织和具体责任人进行监管。

三、工作步骤

一是调查摸底。(完成时限:__月__日)。

各社区负责组织对各自辖区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__月__日上午12:00前将有关表格报送至办事处宣传办。

二是分类治理。(完成时限:__月底)。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健全机构。

将宗教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__辖区宗教工作基础网络建设,建立宗教工作信息员队伍。根据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__宗教活动场所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宗教活动场所整治成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

四、工作要求

这次开展非法宗教专项治理工作是在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组织办、宣传办负责日常事务,重点督促、指导、检查各村整治情况。对重点由驻村干部重点负责,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采取定人包点的办法,即每个非法点都有专人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直接负责,并实行责任追要层层事事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保证落实各项措施。对调查不深入,出现漏报及处理遗漏的和处理措施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意隐瞒、抵制专项工作,支持纵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严格按党纪政纪条例处分。

社区治理方案4

根据镇党委统一安排部署,为有效整改落实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推进宗教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的宗教工作职责,防止非法宗教活动反弹,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村实际,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专项行动深化治理工作,以村为单位,原则上15-20户成立一个联结小组,挑选村组党员干部、退休教师、退伍军人或乡贤能人等担任组长,重点开展“同心学政策、同心学技能、同心守法规、同心树新风、同心创先进、同心奔小康”的“同心联结”活动。真正达到农村宗教问题治理不反弹;社会治理体系延伸到村、组、户;基层党组织建设储备后备力量;乡村文明建设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共同进步的目的。

二、活动内容

(一)同心学政策。要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各乡镇党委结合各村实际,指导村支部制定村民联结小组的学习规划,明确学习内容,确定学习时间,原则上由联结小组组长进行学习组织;要广泛涉猎学习内容,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战略部署为重点,要达到学实、学透、学深的目的。要灵活掌握学习方法。充分利用群众活动日、农民讲习所、J怏乐星期天、“颂党恩、跟党走,系列教育活动等,传达政策、促进交流、增进信心;定期的开展恳谈座谈活动,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愿。

(二)同心学技能。强化技能培训,加强与人劳、农业、民政、工信等部门联系对接力度,以人才培训中心、农广校等培训机构为主体,以村为单位每年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次;要强化创业引导,以各乡镇优势产业为重点,结合确定的产业扶贫基地,引广大群众走出自主创业新路子,实现实干致富,远离神灵寄托;要扩大平台建设,各地要积极挖掘自身优势,为群众积极搭建信息平台,村级组织要详细掌握各个小组的人员组成和特点,实现信息的双向对接,提升群众的务工收入水平。

(三)同心守法规。要强化相互约束,要求各联结小组要把遵纪守法作为底线要求,通过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牢固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群众争做遵纪守法模范;要积极开展法治教育,通过网络、自媒体等多种手段,广泛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把新时代的法律规定、道德约束、行为规范等融入到村规民约中,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同心树新风。要着力营造文明乡风、村风,引导群众摒弃不良民俗,通过文化健身天天乐、建立红白理事会等多种形式,让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远离宗教束缚,自觉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倡导乡村既有。“颜值”又有内涵,不断促进乡风文明;要深入挖掘家族文化,提炼和订立家训、家规,组织群众学习传承好家风,积极树立新风尚,让家风教育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见贤思齐,自觉将好家风好家训融入到曰常工作生活之中。

(五)同心创先进。要树好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先进典型成风化人,每月以联结小组为单位,评选一次先进个人,发放一定数量的“同心超市"积分,让大家在参与中受教育、得实惠;要整合各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统一由联结小组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在落实富民政策、先进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切实发挥“同心联结"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六)同心奔小康。要通过开展党员结对帮扶、群众互学互助等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乡土能人发挥积极作用,常沟通、多联系,及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努力为普通群众树立榜样,营造互助友爱、乐于奉献,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创新创业热情,共建小康社会,共圆伟大梦想。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村成立“同心联结"活动组织机构,党支部具体负责“同心联结"活动的实施、考评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要把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敢抓善管的同志调配到活动中来,充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同心联结”各小组长要组织本组各户学习、守规、创先、致富等日常活动,结合“六个同心”每月召开一次专题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串门谈心或集中座谈活动,推动“同心联结”活动常态进行;村两员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发现有搞迷信活动、私自聚会和外来人员传教等违法违规活动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三)激励机制。村党支部每月对联结组开展一次评比表彰活动,对表现优秀的家庭和小组长颁发荣誉证或同心超市积分卡,对受表彰的小组长优先推荐为村级后备干部人选,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将进行重点培养。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不得评先表彰,同时影响本组其他家庭评先表彰。

社区治理方案5

一、少数民族工作定期研究制度

社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每季至少一次研究民族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听取工作汇报。探讨社区民族工作,研究民族工作计划方案,协调社区各方力量,商讨、解决民族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二、向少族民族代表人士通报工作制度

社区党政领导应及时向社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通报社区重要工作,同时请有关人士参与社区各界人士恳谈协商会议。认真听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意见。

三、联系交友制度

社区要分层次与少数民族居民结对子、交朋友,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少数民族重点对象,结对交朋友;其他社工按联片包户与少数民族群众结对子,经党保持联系、关心慰问,对其中重要对象做到四个必访,即生病住院必访,有灾难、困难必访,发生矛盾纠纷必访,有特殊情况必访。

四、帮困制度

社区要经常了解在经济上、生活上、工作学习上有困难的少数民族人员的情况,对这些人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予以适当帮助,对特别困难的对象给予特殊的帮助。

五、学习联谊制度

社区建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定期组织活动,组织少数民族人士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的方针政策,坚定信念、增进共识,重大节日组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开展联谊活动,有计划的组织参观考察和寓教于乐活动。

社区治理方案6

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市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市域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和作用。以**市为例,当前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要在既有基础上寻找深化之路、实现在新时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

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实践

(一)坚持党建引领。**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一是做强乡镇(街道)治理单元。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乡镇(街道)治理中枢,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改善运行模式,推动行政资源、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细市域社会治理细胞——“全科网格”。以农村80—120户、城市300户以下为标准,彻底整合原先的“七网八网”为一张“全科网”。切实发挥好网格员的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作用。三是做专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乡贤及其组织在反哺家乡、奖教助学、扶危济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发展1832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2%),会员20918名。

二、市域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当前群众对环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2.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当前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一些“天灾”受到“人祸”而放大影响。社会流动加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既有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3.风险的监管缺位和机制不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严峻,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于落实。

(二)社会结构调整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增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短期内由于政策调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进,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相互交织,城乡利益调整面将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冲突更为激烈,既对大局稳定、社会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会治理难度增大、隐患增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参与人数不断攀升。

2.信访压力和金融案依然严峻。当前由利益问题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不少,涉及的群体多、领域宽、诉求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仍根深蒂固。总体信访维稳形势仍较严峻,越级上访居高不下,信访案件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一些全国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扩散到外地,外地输入型非法集资风险急剧上升,致使部分投资人经济损失较大,维稳压力增加。

3.心理问题和价值取向的错位。当前,新旧观念激烈碰撞,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学业、竞争等心理压力加剧,导致儿童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精神疾患、抑郁自杀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态、变异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为上的“错位”,使得报复社会、应激恶性案件等风险增加。

(三)网络技术革命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网络犯罪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利用网络谣言、舆情炒作等使社会热点发酵,进而带来群聚事件屡见不鲜。传统违法犯罪借助网络蔓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黄赌毒、盗窃、诈骗、传销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网络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础数据改变蒸发,进而引发金融紊乱、供电中断、交通瘫痪等公共安全事件将进一步增多。

2.网络空间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机为基本平台的网络社会,使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甚至社会行为以新的机制形成,传统的社会管理已难以奏效。具体表现为: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新闻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撑,对一些网站的查处存在处置效率低甚至无法处置等问题;治理缺乏震慑,查封的处置权限、约谈等措施没有震慑力;风险缺乏评估,缺乏网络舆情风险的评估意识和工作机制,容易导致舆情的发酵和事件的复杂化。

3.平台整合数据共享进程有差距。网络技术与社会的全方位融合,数据信息炸裂式增长,但操作平台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还存在不断新增的趋势。部门数据鸿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重要信息无法共享,多头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如一些村级网格员要熟练掌握十来个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镇级指挥室有七八种系统接入,并要分别受理、处置各个平台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职能力不足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够适应。市域社会治理涉及众多主体与对象,需要统筹全局、系统治理、整体发力。但在现行条块分割的体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门,仍存有老观念、运用老方法,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会做的,而不做自己应当做的”,有时出现治理“真空”,有时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难题的能力不足。

2.社会参与程度不够深入。培育、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办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众自治队伍相对缺乏,对社会组织的引导不够,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未充分发挥。一些地方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区教育、社区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存在参与领域不广、不深,发挥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

3.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多元化参与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还未形成。统筹衔接机制尚不完备,资源共享共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需要继续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社会治理人才还有一定的缺口,特别是需要大量素质高、能力强、热心肠的网格员、调解员、村官、社区社会工作者等。

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对策思考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实基层基础等前提下,在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丰富市域社会治理主体、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1.提升党组织统筹能力。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党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各级党委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研究确定本地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制定出台政策意见。深化完善“堡垒指数”星级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倒排一批软弱落后党组织,加快整转提升。深化“亮旗”行动,全面推进“五星”系列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亮剑,带头示范,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法润**”行动,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广大市民的内心,融入到血液。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健全“最美**人”挖掘培育、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实施“千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设立“新风榜”“功德榜”“和谐榜”等文明榜单,实现德润人心。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依托其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汇演、法治晚会等乡土气息较强的活动,发挥其中心集聚效应,成为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加强身边好人选树培育和学习宣传,组织先进典型“晒、比、读、讲、演”等活动,用好典型示范,汇聚社会善行。挖掘乡土文化,厚植文明乡风,弘扬乡贤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引领。

社区治理方案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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