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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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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篇1

着力健全组织设置,铸牢老同志精神家园

突出党组织设置标准化,全力推进组织设置全覆盖,实现“离退休党员干部在哪里,党支部就建到哪里”。全区离退休党员干部超过100人的单位全覆盖成立党总支,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且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全部单独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外固定地居住半年以上且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成立临时党组织,不断探索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向社区、社团、学习活动场所、老同志集中居住地延伸。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规范班子配备,落实书记(副书记)、委员通讯补贴,增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让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切实发挥引领作用。

着力加强教育引导,确保老同志思想常新

着力离退休党员教育引导,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学习讨论、座谈交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传递书香·共享阅读”赠书活动,2020年为离退休党员干部提供学习资料1500余册,确保了疫情期间学习不断档、思想提升不松懈。运用信息化打破传统束缚,推动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融合。依托“万州党建”“万州老干部”“万州关工事”等党建新媒体,利用“万州离退休党建工作”、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群等党建交流新平台,打造“老有所学”的“掌上乐园”。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引导,广大老党员“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

着力打造工作载体,搭建老同志展演舞台

突出党内组织活动,积极搭建平台,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凝聚、挖潜和释放离退休干部党员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以“四就近”社区为平台,组织130余名社区离退休党员,积极投身“四点半课堂”、基层治理、交通劝导、邻里纠纷化解等志愿服务,带领社区老人成为社区管理治理的银发力量。以区关工委、传统教育协会、体育协会、书画协会、艺术团等涉老组织为依托,鼓励引导离退休老党员发挥特长优势,积极关心关注下一代成长,极力在法制教育、红色传统教育、读书演讲活动、传承良好家风、弘扬传统美德、建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正能量。全区离退休党员在助力脱贫攻坚、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及城市基层治理、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积极作为、献智出力,充分展现了老党员们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政治情怀和良好风貌。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篇2

1、“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及参加党内其他活动。

(1)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3)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

(4)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灵活安排组织生活。

2、党员学习制度。

(1)一般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可灵活掌握,提倡自学。

(2)学习内容主要是政策理论、方针政策、时事政治、本部门单位政策措施等。

(3)学习形式可采取听报告会、观看党员电教片、座谈会、发放学习资料、参观考察等

(5)因年老体弱、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支部要定期派人走访,送学上门,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和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4、联系党员制度。(1)教育局党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经常沟通联系,切实给予关心。(2)要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四必访”制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等,教育局党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建立各种记录档案以备检查。

6、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1)离退休干部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地按期足额交纳党费。(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费收缴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及时督促党员缴纳党费,由教育局党组织统一上缴县委组织部。(3)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定期向教育局党组了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有关情况,并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监督。

7、监督检查制度。(1)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以及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3)出现违纪问题的党员,交纪检部门处理。

8、年度考评制度。按照教育局党组要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严格程序,做好本支部的迎评工作。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将党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及时报教育局党组,提请教育局党组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篇3

根据中央组织部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老干部党组织建设的指示精神,使老干部党建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总支在老干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结合老同志特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党总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离退休党支部和在职人员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按照《党章》规定,党总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总支的重要工作由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按分工组织实施。涉及行政工作的重要事务,需经党总支委员会研究。   三、党总支书记根据党委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主持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安排部署党员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发展、评选先进及其它有关工作。   四、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指导离退休党支部和在职人员党支部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   五、按时收缴党费,及时将收缴的党费上交党委组织部。   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党总支主要领导要不定期向校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取得上级党委的支持与帮助。   七、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科级干部及一般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   八、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九、充分调动老党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政治优势,在关心下一代、老有所为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做好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党费缴纳制度   一、按期缴纳党费是《党章》对党员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增强党性观念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党员以工资收入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础,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   三、原则上党员每月上缴一次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月缴纳时,经支委会同意,可以预缴或补缴,但一次预缴或补缴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以支部为单位每月收缴一次党费交处党总支,处党总支每月向校组织部缴纳一次党费。总支、支部不得截留党费。   六、每季度各支部对支部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处总支对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必须向党支部报告,原则上外出一个月以下的以口头形式报告,一个月以上须以书面形式报告。   二、对外出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以下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参加当地党组织活动。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有固定地点,要将他们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外出地点不固定的,支部应与他们经常保持联系,协助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具体情况。   三、党员应自觉与支部联系,及时汇报思想等情况,接受党组织监督,并按期缴纳党费。   四、对流入的党员,总支要及时弄清情况并进行登记,要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纳入党支部的有效管理,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联系党员制度   一、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特建立联系党员制度。   二、党总支委员要重点联系1-2个支部,定期了解党员的思想、生活和身体状况以及所联系支部的工作情况。   三、支部委员要重点联系1-2名有特殊困难的党员,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切实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老同志的心坎上。   四、党员要定期联系1-2名非党离退休干部,一方面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另一方面要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党支部建设。   五、党总支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总支委员、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工作汇报及党员联系非党离退休干部工作汇报。对于在联系党员和联系非党群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予以表彰和鼓励,并将联系党员和联系非党群众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报告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和更充分地体现党务公开,按照《党章》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报告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书记每半年向总支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两次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报告要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杜绝走过场,避免流于形式。   三、将落实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作为向党员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结合不同时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要求,加强对党员组织生活方面的教育和监督,把党员是否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向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五、处党总支要定期向校党委汇报工作,主动争取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组织生活制度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广大党员监督。   二、党支部每两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工作,进行党员教育,过党的组织生活以及发展党员等党务工作。   三、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定期上党课。   四、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五、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六、党总支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促进工作。采取党内、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听取意见,制定改进措施。   理论学习制度   一、处中心组坚持每月组织一次理论学习,要求总支委员及支部书记参加。   二、学习要突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在内容上应突出**的学习。在形式上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讨论与专题辅导相结合,要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   三、每个中心组成员要建立学习专用笔记本,记录学习重点和学习心得。   四、每次学习参学率不得低于90%,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时,要履行请假手续,并要事后补课。   五、党支部组织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并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事先将学习时间、地点、学习内容等通知党总支联系成员。   六、党总支和各支部的理论学习,都要实行严格的考勤,并将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篇4

一、充分认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全县党员中占有一定比重,他们长期接受党的教育培养,是一支忠诚于党的事业、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队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建设,对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证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二、以健全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是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正常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其自身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十一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   1、组织生活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和参加党内其他活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要根据老同志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来安排,次数要适当,内容要丰富,形式要灵活多样。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要指定党员负责联系,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会议精神,通报党支部活动、工作情况和重大时事政治;要经常了解其思想、生活情况,听取并反映其意见和要求。   2、学习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把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活动经常、内容明确。集体学习应每月安排一次,提倡自学。重点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章》,中央、省、市、县政策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同时,应根据党员的需要,丰富学习内容,包括经济、科技、哲学、历史、艺术、养生等,活跃学习氛围,可以通过交流、讲学、讨论和举办学习成果展览等形式增强学习实效。   3、民主评议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安排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积极的思想斗争,将评议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4、报告工作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离退休干部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报告思想、学习、发挥作用等情况。   5、联系党员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分工联系1至3名离退休干部党员。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书面传递等方式,及时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生活、学习、健康和发挥作用等情况,经常沟通联系,切实给予关心。   6、走访慰问制度和探望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对党员定期走访慰问;对生病住院、长期患病的党员,支部委员会要定期派人看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7、参观考察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就近参观考察工农业生产、重大项目和建设新成就,听取本地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参观考察次数及时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经费、车辆等方面的支持。   8、外出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制度。凡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应把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活动,接受当地党组织的管理,同时,原单位党组织也应定期与他们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对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主动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组织生活。   9、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制度。各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培训,并在培训经费、学习资料等方面给予保证。   10、党费收缴制度。要按照党章规定,由支部逐月按标准收缴党费,年底向党员公布,对不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加强教育,杜绝党员少交、拖交及漏交党费的现象。   11、监督检查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对党员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发挥模范作用、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或按规定提出建议,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纪律处分。三、几点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的统一规划之中,认真部署,加强指导,经常研究,为开展工作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条件,进一步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各基层党委(党组)要把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提上议事日程,及时进行研究,作出安排部署。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定好、学习好、宣传好、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3、注重实效,发挥作用。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拓宽思路,探索规律,按照于法周延、于事周密的原则,修订完善好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保证保障作用,努力开创全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度篇5

1、根据(离)退休党员年龄大、身体弱、参加组织活动不方便等特点,党支部可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对于身体较好的(离)退休党员,要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组织活动。

2、对于身体较好、外出工作的党员,按外出党员管理办法执行。

3、对于长期卧床不起或行动困难的党员,党支部要关心他们,定期送学上门,了解党员思想现将状。

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联系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二、加强离退休党员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离退休党员花名册、交纳党费登记簿、参加组织生活记录等簿册。

三、党支部要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请专家授课、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离退休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四、离退休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结合离退休党员的实际情况来开展,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五、党支部要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组、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六、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组织集体上访、静坐、示威等活动;不参与邪教及封建迷

信活动;不从事违反政策规定的经商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七、离退休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八、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以及地方党委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退休支部管理制度[篇2]

1、“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及参加党内其他活动。(1)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3)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4)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灵活安排组织生活。(5)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支部要定期派人走访,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和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2、党员学习制度。(1)一般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可灵活掌握,提倡自学。(2)学习内容主要是政策理论、方针政策、时事政治、本部门单位政策措施等。(3)学习形式可采取听报告会、观看党员电教片、座谈会、武当数字选学城网上学习、发放学习资料、参观考察等;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同志,要送学上门,帮助他们参加学习。

3、报告工作制度。(1)教育局党组每年至少向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通报工作情况2次。(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每月向教育局党组汇报1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3)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汇报1次工作(特别情况下可通过适当形式向党员汇报)。(4)党小组每月向支部汇报1次工作。

4、联系党员制度。(1)教育局党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情况,经常沟通联系,切实给予关心。(2)要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走访慰问制度、“四必访”制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等,教育局党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建立各种记录档案以备检查。

5、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2)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

6、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1)离退休干部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地按期足额交纳党费。(2)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费收缴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及时督促党员缴纳党费,由教育局党组织统一上缴县委组织部。(3)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定期向教育局党组了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有关情况,并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监督。

7、监督检查制度。(1)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以及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3)出现违纪问题的党员,交纪检部门处理。

8、年度考评制度。按照教育局党组要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严格程序,做好本支部的迎评工作。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将党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及时报教育局党组,提请教育局党组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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