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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案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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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以及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掀起“”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期间我局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新高潮,现就2020年我局“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安排如下。

一、宣传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日—12月8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1.***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5.“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四、活动安排

今年“12·4”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宪法精神真正深入人心,我局拟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一)举办一场法律知识讲座。依托晋中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讲堂”,由特种设备监管科主讲有关《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二)组织一次集中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市局重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带动全局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

(三)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网上知识竞答活动。组织全员参与晋中市组织开展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等有关知识网上竞答活动,利用市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组织各县各部门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展示和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服务活动。在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集中展示各级各部门普法工作特色、亮点和成效。选定适合的公众场所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服务活动。

(五)开展送法上门活动。联合相关单位,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宣传主题。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县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要利用相关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法律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使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第二篇】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依法治国总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二)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决定的新精神新举措。通过深入宣传国家和本市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深入宣传终身教育、教育督导等法规规章,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宣传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提升教育系统的法治化水平。

四、具体举措

1、结合学校实际,运用电子屏幕、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介发布法制宣传口号,在校园中营造宣传宪法、学习宪法的浓郁氛围。

2、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讲座,聚焦(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立足嘉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中心工作,深入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认真开展“三个一活动”: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开展一次主题班会、说一说“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第三篇】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培育法治文化 加快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依法治国总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二)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决定的新精神新举措。通过深入宣传国家和本市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深入宣传终身教育、教育督导等法规规章,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宣传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提升教育系统的法治化水平。

四、具体举措

1、结合学校实际,运用电子屏幕、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介发布法制宣传口号,在校园中营造宣传宪法、学习宪法的浓郁氛围。

2、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讲座,聚焦(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立足嘉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中心工作,深入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认真开展“三个一活动”: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开展一次主题班会、说一说“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2022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第四篇】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今年“12·4”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大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决定》进一步阐述了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更加突出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实现宣传活动社会全覆盖。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性,加大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及时推广宪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长久性,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波、群众容易接受的日常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深入。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及宪法知识作为重点,抓出特色、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生态文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四)注重宣传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明确了具体规范和准则。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抓好《纲要》宣传推进工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宪法和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山东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山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认真落实全市部署要求、抓好面上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县安排下列活动: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人人学宪法”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切实提_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灵活安排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确保活动期间每名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5个学时。

(二)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各中小学校积极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活动期间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至少为在校学生讲一堂高质量的宪法课。授课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习阶段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影像,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全面、深入普及宪法及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让中小学生真正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普法惠民生”活动。各窗口单位日常工作中要在依法高效办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展板、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宣传单等灵活形式,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乡镇(街道)利用集市日,组织各执法、执纪基层单位,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县普法办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设立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县直部门集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大众日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县普法办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电视竞赛。

(六)县普法办以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重点,组织举办全县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可行性俱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文艺汇演、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群众欢迎的形式,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努力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12·4”全国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照片,于12月25日前报县普法。各级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有关法治理论文章等,及时报县普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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