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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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市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根据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继续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巩固、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确保环保目标全面完成,以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以“两个重心、两个强化、一个突出”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两个重心”即以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为重心;“两个强化”即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一个突出”即突出对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着重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1.加大对城区洗浴、制衣、加工等行业燃煤小锅炉查处力度,发现一台,拆除一台,严厉打击燃煤小锅炉反弹现象。
2.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工作,新建无燃煤区面积平方公里。
3.加大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加大城区拆迁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改变城区主干道清洁方式,推行机械收尘和喷水降尘;对入区载重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和喷水冲刷;依据《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开展建筑扬尘排污收费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责任人:
4.强化城区噪声污染治理。
(1)交通噪声治理。设置禁鸣标志、标识,加大机动车禁鸣查处力度,改善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对禁鸣路段机动车辆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2)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1.开展农村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2个新农村(社区)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对农村(社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2.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开展生态村建设,20-年11月底前,创建1个省级生态村。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
3.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在农村区域推广使用天然气(沼气),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储、集中处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三)强力推进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
1.开展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工作,建设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20-年6月底前完成选址征地、可研、环评工作,20-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2.排查辖区内向枯河流域排污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20-年11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的水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的通知》(郑政〔〕26号)要求,对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后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整治,20-年11月底前整治到位,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自来水公司、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责任人:
(五)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热电行业
20-年10月底前,-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热力厂7号锅炉除尘提升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碳素行业
(1)力争20-年6月底前,-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碳素厂脱硫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继续开展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治理。20-年2月底前下达限期治理企业名单,20-年11月底前完成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
对企业实施关闭、下达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任务,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完整并归结成档。
(二)强化工作标准
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标准:必须按照治理通知书的要求,及时上报治理方案,通过审查后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加强工作调度及信息上报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每月20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综合整治调度表,每季度上报一次综合整治督查报告,半年报送一次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及时上报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将列入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及关闭企业名单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定期向社会综合整治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五、部门职责
区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和督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治理整顿并组织验收,对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迟缓的单位实施周督办、周汇报;负责统一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工作力度;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予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
区工信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督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生产线)的淘汰、关闭工作。
区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
区工商部门:根据依法做出的处罚文件和通报,对关闭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区电力(监管)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或拆除)的企业(或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依法督促电力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不得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及其它不符合环保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供应生产用电。
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对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目标考核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政府环保目标的重要内容,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将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分解至各相关部门。20-年11月中旬,区政府将对各相关部门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视为当年目标未完成,依据《市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环保督查
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建立督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督查一次。同时,要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明查与暗访,督查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四)落实资金保障
区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负责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资金保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七、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省监察厅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监发〔〕6号)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对目标不落实、未完成方案所列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影响环保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的,由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因违法排污或工作失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影响恶劣的,属于行政机关的,由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查处。污染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
建设新农村首先要有新环境、新面貌。当前,我乡环境容貌“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与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为彻底解决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特制定我乡环境容貌脏乱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增强农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为着力点,以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保证,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面广量大,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今年要年全面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任务,使环境面貌发生明显改变,居民生活条件环境。
三、整治任务
(一)清洁农村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场所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充分有效利用生活污水冲厕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路、无溢流。
(二)治理清运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聚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科学建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垃圾箱);及时清运农村垃圾,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三)治理乱堆乱放。清理村内柴草、杂物,清除街道两侧的私搭乱建。全面整理收拾主街道、小胡同内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物堆料,打扫庭院内的卫生,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结合村庄开展的植树建绿活动,以绿治脏,以绿挤乱,选择成长快、易管护、适宜当地的植物进行绿化,逐步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
(四)整治道路沿线卫生。清楚107国道、京港澳高速、乡级主要干道沿线视线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拆除杂乱无章的违规建筑,并搞好两侧绿化。
(五)建立管护制度。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传,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制度,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的环卫保洁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各村要按300人配备1名的标准设立专职的环境卫生保洁人员,负责清扫保洁、清运垃圾、绿化管护。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有效机制,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村庄整治,吸纳有一定代表性的村民进行监督,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四、工作要求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主要是为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和出行环境提供条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环境卫生基础。必须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一)全面部署,全民动员。各村支书要负总责,加强领导,抓好部署,要动员到村中,宣传到户内,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打一场全民参战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战役。要结合农村开展的党员主题教育活动,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农村党组织进行教育、改进工作、联系群众的重要主题和重要实践,切实负起责任,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带头参加整治活动,率先垂范。
(二)成立组织,加强指导。为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乡里成立专门组织,由乡长王本富同志任组长,副乡长张中程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各包村干部及各村支书。政府将抽调专门人员定期深入各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乡财政设立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对完成整治任务、达到整治要求的村实行定额补助或以奖代补,对垃圾集中清运、处理进行补助。
(三)周密安排,联片推进。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制定具体而周密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和行动计划,要明确责任,掌握好推进的进度和节奏,确保有序稳步推进。要突出整治的区域效果,采取连片、连线整治的办法,全面推开,整体覆盖,做到村村有行动,村村有变化。要注意工作方式,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有一定基础的村庄鼓励提前完成,对那些底子薄、面貌差的村庄,要积极往前推,早着手、早整治,争取早日改变脏乱面貌。
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3
为切实加强**镇及周边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维护旅游重镇整洁文明的良好形象,助推我县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石元江任组长,副县长彭涛、县猛管处处长张艳阳任副组长,猛管处、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经开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规划局、县电力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所、**镇政府、高坪乡政府、抚志乡政府、**镇派出所、景点圈总公司、**镇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项整治组(分为市容整治组和“两违”整治组)、应急处置组、群众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108名工作人员,其中县行政执法局30人、县旅游局8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国土资源局5人、县食药监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公安局10人(含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4人、县“两违办”8人、经开区管委会2人、景点圈总公司12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政府15人、高坪乡政府2人,抚志乡政府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行政执法局欧阳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上传下达及现场联络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加强各工作小组之间联系。
(二)专项整治组
1、市容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58人):县行政执法局28人、县旅游局8人、县公安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5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县工商局2人、县食药监局2人、抚志乡政府2人、高坪乡政府2人。
工作职责:负责规范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拆除乱搭乱建建(构)筑物;清除规范户外违规广告,清理乱拉乱扯悬挂物,以及打击倒卖门票、非法拉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2、“两违”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14人):县“两违办”8人、县国土资源局2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行政执法局2人。
工作职责: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等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三)应急处置组
组长:
成员(5人):**镇派出所公安人员5人。
工作职责:负责在整治现场跟踪维护秩序,依法打击处理阻碍或暴力抗拒整治执法的具体行为人;密切注意被整治对象的非法动向,及时将暴力抗法者带离现场;妥善处理其它各种突发事件。
(四)群众工作组
组长:
成员(15人):**镇政府15人。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整治组对被整治对象进行劝阻等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整治现场;全面掌握被整治对象情况,防止其出现异常举动;**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制定稳控工作方案。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工作食宿等各种后勤保障工作。
二、整治内容及时间
1、时间:20**年5月29日—6月28日。
2、内容:规范出店经营、拆除临时乱搭乱建构筑物;清理违规户外广告、清除乱拉乱扯悬挂物;倒买旅游门票,非法营运车辆拉散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5月29日至6月1日)
**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通过发资料、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做好调查摸底,掌握各种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
(二)集整治阶段(20**年6月2日至6月28日)
所有参加整治工作人员必须于6月2日上午9点半在景点圈管委会会议室(听涛山庄)参加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随后各组由组长带队赴现场进行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镇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下最大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保证圆满完成本次整治工作。被抽调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并确保抽调人员准时到位,以保证有足够人力参与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要做到群众工作细致、治安防范周密、现场处置得当、后勤保障充分、强制手段有力。现场所有人员不得携带公文包和其他物品,各部门执法人员一律着装参加整治工作。
(三)严肃纪律,服从指挥。各相关责任单位和执法人员要以身作则,服从指挥,不擅离整治现场,不准迟到早退,不做“老好人”,不准为整治对象说情、打招呼。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整治工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