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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实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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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学生社团经费公开化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社团全体成员公开账目,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团的应正常收取会费并向全体会员公开以及上报学生会办公室。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活动策划书和申请表上写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及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会员会费

各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末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下学年社团招新期间预算、收取会费标准的申请及会费将如何服务社员等详细说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上报学生处批准通过后方可按规定执行。收会费时需向社员开出收据。招新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会费收据及新社员名单进行财务核查。

三、账目管理

各学生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账本。且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管理社团财务、发票,并且要制定详细合理的财务制度。社团财务负责人不能是社团第一负责人。财务的出入要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定期公开给会员知晓。财务负责人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财物去向用途,做好现金记账。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四、票据正规化

各学生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或是社团财务有支出时需索取正规的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20元以上须用正规发票)。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社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方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如发现虚开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五、拉赞助

所有学生社团向其他单位拉赞助开展活动时,须向学生会办公室声明,应拟有书面的活动方案,说明赞助经费金额和预算使用情况,必须在活动开展之前向社团全体成员说明拉赞助的成效与金额数目,必须具有正规的赞助合同,确保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必须出示此次活动的全部正规账目材料与票据上交到学生会办公室以供核查、备案。如核查发现社团存在不正常的经费收支情况,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职责权限,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第二章    总公司费用开支    第三条 总公司各部门在日常费用开支中,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量为总公司节约开支。    第四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按预算定额办法执行,年初总预算由财务本部平衡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批。原则上半年做一次预算调整。    第五条 各部门的日常费用开支中,属预算内的,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本部审核并按下列权限签批:一次开支300元以下的,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一次开支300~50000元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后报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开支50000元以上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财务本部总经理复核后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属预算外的费用开支,必须提前报财务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六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用支票(预借差旅费按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在日常开支用款前,凭部门正职签字的“经费审批单”到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报销时,对未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人帐,对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按权限重新审批或报批。第三章    投资项目用款    第七条 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公司的大型投资项目用款,必须按年、季、月上报用款计划,由总公司平衡后于年初下达资金计划,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内用款,一次用款100万元以内(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共同审批:一次用款100~1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一次用款1000~5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共同签批;一次用款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经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两人以上和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九条 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外用款,一律先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凡计划外用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同时有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以上的共同签字。第四章    贸易项目用敷    第十条 各所属企业需总公司提供资金和资金担保的贸易项目,凡一次所需资金或资金担保在100万元以下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批;100~500万元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500万元以上的,须报总公司计划部、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十一条 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提供信用证授信额度担保的审批权限按(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执行。第五章    日常资金调动    第十二条 总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的日常资金调动,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则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十三条 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临时拆借资金或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临时垫付资.一次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金额在50万元上的,由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第六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资金,积极参与经营投资决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章 资金筹集管理

(一)本公司筹集的资本金为各股东投入的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

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资,应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实收资本外,还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属企业,通过负债方式筹集的资金,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1、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其中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等负债,应由销售或营业部门负责,财务部门积极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负债则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各部门自行筹措的短期经营性借款,除总经理批准的以外,财务部门不负责偿还 。

2、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均由总经理授权,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

财务部门在筹措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负债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及财务风险等情况。

第三章 货币资金管理

(一)货币资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

2、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须先通过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然后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属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3、对零用现金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

(1)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从备用金中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单据报销审批单”,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附在后面,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单项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在7日内报销,临近月末的,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

(2)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由用款部门填制“借款单”,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用款部门在购置物品经验收入库等手续办妥后,应及时汇总填制“单据报销审批单”,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附在后面,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单项报销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一致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列账,时限为7天。

(3)审批权限规定:

①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②专项用途资金支出,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③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总经理审核批准,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二)现金管理

(1)所有现金业务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所有支付的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据实写明用途。

(2)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性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经总经理批准。

(3)库存现金采用核定限额管理,每日的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三)银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支票和财务专用章,必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个人包办。

(2)必须按顺序号签发支票。签发支票在支票备查簿上登记。

(3)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4)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如确属需要,也要填写签发日期和款项用途,并封住最高限额。

(五)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1)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选择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证金等结算工具。

(2)及时办理结算,对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

(3)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六)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要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要结出余额。

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每日核对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每月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调节相符,由会计人员按月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存档。

第四章 对外投资管理

(一)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必须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进行,由总经理授权负责长期投资项目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对外合资合作参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海关、工商、税务等手续。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业务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尽快登记于企业名下,不得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业务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定期盘点制度。

对所属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投资和收益检查工作。对股票和检查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也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做出处理决定。

5、公司所属企业因故撤销、合并、出让时,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二)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该项业务。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列亏。如出现较大亏损,公司可委托会计事务所对该经营项目进行审计。

(三)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2、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确性。

第五章 销货与货款管理

(一)企业的销货业务应统一由业务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定单---确定采购---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款结算等程序办理。

(二)业务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销售或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组织采购工作。

(三)发货通知单由业务部开具,由财务审核确认办妥所有手续后,交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普通销售发票由业务部门专人登记、保管、开具。

(四)销货业务的货款,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门应将销货发票与销货单、订货单、运(送)货单相核对。

(五)由业务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六)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等事项,同样通过业务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单证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或转账等手续。

第六章 商品采购与付款管理

(一)企业的商品采购业务统一归业务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商品采购业务和付款业务一般按请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

(二)业务部应根据销售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定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定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三)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四)所有购货业务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 运输方便、就地就近。

(五)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六)购货付款手续,商品采购由业务部办理,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办理,按规定到财务部办理请款付款手续。

(七)到货验收后,由经办部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定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付在请款单后,按审批流程报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八)财务部将从仓库签收的一份验收单与业务部报销转来的发票所附的验收单进行核对,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 商品采购成本与费用管理

(一)商品采购业务由业务部负责。对于商品采购成本费用的控制,由业务部和财务部建立成本责任制,降低成本。财务部应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人事和工资的管理,严格考勤,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三)对期间费用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符合规定。

第八章 存货与仓库管理

(一)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搞好有关基础工作,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二)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商品每月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季度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销货成本及日常耗用,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三)存货计价方法: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性物料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四)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和财务部进行登记管理。

第九章 工薪与人事管理

(一)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事务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部门,作为人事管理和 计算工资的依据。

(二)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并根据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三)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劳动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门扣款。

(四)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由代领人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财务部开具收据,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五)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费,按职工类别合理分配记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 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管理

(一)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与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要能反映出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

(二)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与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计算出其他业务利润。

(三)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实事求是。

(四)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财务处理要恰当。

(五)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六)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董事会审议后依次用企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弥补。

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管理

(一)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设备及土建安装工程为资产管理部,办公设备为事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臵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二)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主管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三)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主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门审核后作账务处理。

第十二章 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二)本公司各部门实行内部考核。各部门费用按费用计划开支,节超按比例奖罚。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小规模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特征

小规模私营企业投资规模小、自有资金有限、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产品科技含量低、员工素质不高、市场竞争力有限。

这类企业的财务管理主要有以下特征:

1、财务管理地位不高

小规模非科技型私营企业,其决策模式主要为经验决策。

私营企业在经营决策方面有着高效率的优势,但决策程序较粗糙,决策所需信息中,在相当程度上仍使用以供销人员为主体的偶遇式市场信息收集方式,信息的收集处理利用并无规范的规则,财务人员几乎不会参与收集分析信息,决策信息准确度较差,决策的可靠度低。

企业财务管理未受到重视、财务管理在业主以外的管理中影响不大、地位不高。

2、未配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人员

大部分小企业未配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人员,财务人员当作“记账”员,主要负责对外提供财务与纳税报表。

有些会计平时不到企业中去,月底或月初企业经营者把资料交给他们,他们根据取得的资料做账。

由于取得的资料不完整,往往造成存货、资金、往来、费用等不真实,记账户数多了后,账务处理简单化,将企业的经营业务不是逐笔登记记账凭证,而是采取汇总登记(不管有多少发票),也不按照要求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3、财务管理职能作用不大

小规模私营企业在发展初期,人与人的关系基于血缘关系和地缘联系,对团体以外的人不信任。

在财务这一敏感部门,“忠诚度”成为用人的重要标准,无血缘、乡缘关系的财务管理群体很难与家族势力平衡。

所以,在小规模、低层次的私营企业,真正的财务专业人才很难留住,财务人员大多未经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财务管理的能力,难以为管理高层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

4、企业法人财务观念淡薄

财务观念是财务管理的基础,观念的更新会带来管理水平的提高。

而目前为数不少的小规模私营企业经营者,在经营中主要靠“拍脑袋”、“搏一搏”,财务管理对他们来说,是个不可理解的概念。

他们认为财务就是记账或算账。

自己办的企业,只要平时记流水账,到年底结算有无盈利即可,没有必要设立会计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没有必要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

因此,许多原始资料不提供给财务,把会计只当作纳税申报的工具,没有真正发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作用。

5、企业资产管理混乱

一是现金管理混乱。

多头开户银行,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大量用现金交易,企业业务人员随意支取现金长期不结算,有的企业现金收入不入账、正常的费用支出也不入账等。

企业现金管理不规范,给企业财务管理埋下隐患。

二是应收账款失控。

这主要发生在产品(商品)供大于需的私营企业,由于供货企业间的互相竞争激烈,为了避免自己的产品被淘汰出局,采取垫资发货办法,造成应收账款居高不下。

三是存货管理混乱。

没有建立完整、准确的材料(商品)、产品仓库明细账。

材料(商品)采购因资金紧张赊欠款项,对方没有开具发票或为了压价不要求对方开票,造成入账无原始凭证,有的以白条入账,有的干脆不入账,造成企业存货一摊糊涂账。

四是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有的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没有及时登记入账;有的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取得发票而无法入账;有的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原始记录不清,无法按现有《会计制度》要求采取分类折旧;有的企业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没有按规定清理,造成账实不符。

二、对加强管理的建议

1、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财会知识培训

有关部门应针对目前私营企业在财会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经营者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经营者的法制观念。

特别要加强对《公司法》、《合同法》、《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金融法规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辅导,提高经营者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理解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要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去审视企业的经营管理,摒弃“小富即安”的小农意识,要做到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这样才能办好企业、办大企业。

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

财政部门作为企业财务人员的主管部门,要通过调查研究,找出私营企业财务人员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培训的方式和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也可采取企业会计互审互查方法,使他们在检查中增长知识,以达到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之目的。

同时对私营企业中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应加强执法力度,对不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或采取不法手段偷税的,应按照《会计法》、《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法人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对相关的会计责任人员予以吊销会计证等行政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3、加强外部监管力度

从目前私营企业的现状来看,靠企业自身约束来规范会计工作是不现实的,我们应该更多地借助于外部监管,帮助私营企业实现会计规范化。

我国的会计监督是由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其中前两种属于外部监督。

国家监督是由财政、税务、银行、工商、证券、监管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社会监督则以会计中介机构为主体,由其接受他人委托,对有关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验资等工作。

如其在执业过程中,发现私营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及时上报财政、税务等主管部门,对私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正确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出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2、热爱本质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向一切贪污、盗窃、铺张浪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行为作斗争。

3、会计要认真做好计帐、算帐、报帐工作,认真审查各项收支业务。做到手续完备,符合制度;出纳人员要严格审查各种收、付款凭证,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定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4、坚持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出纳付款的报帐程序。

5、各种原始凭证的报销,经办人必须签字,说明报销用途,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二条差旅费报销

1、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教职工培训,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2、差旅费报销,必须按现行差旅费规定标准执行,不得突破标准,超标准和绕道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三条医疗费报销

1、凡在医院门诊看病、购药者,医疗费自理。

2、确需住院治疗者,需本人提出申请(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检查、诊断书),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报销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住院证明、发票,方可按规定报销(纳入“两基”办报)。

第四条招待费报销

1、接待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一般工作人员或来宾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根据情况安排招待(接待标准不超15/元人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酒水和饮料,确需用烟酒的,不使用名烟名酒,坚持节俭原则。

2、不经主要领导批准,擅自请客或到外地请客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自理。

第五条借款制度

1、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先由借款人注明用途,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借出,但必须在出差回来3天内将借款还清,原则上,300元的借款必须经主要领导批,1000元以上的必须经会议讨论通过。

2、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一律不准借公款,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的,借款人必须写出还款计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

3、一律不允许将公款借给非本单位人员。

4、凡欠款未还清者,不允许再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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