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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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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工作方案1

在做核酸检测前后,需要注意什么呢?检测前做核酸检测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以免引起呕吐;采样前30分钟做到不喝饮料(包括不喝水)、不吸烟、不喝酒、不咀嚼口香糖等;临检要减少吞咽动作,不做清嗓子(例如咳痰吐痰)动作。采集鼻咽拭子前,被检测者应告知采集人员是否有相关既往病史或相关事项。例如鼻腔手术史、鼻中隔弯曲、血液病、咽喉疾病,或服用抗凝药等相关危险因素;检测者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检测前取下口罩,检测后立即戴好,可准备一个备用口罩,污染后方便随时更换。检测中在采集口咽拭子时被检测者头后仰,张口发出“啊”音,有助于暴露咽喉,但过程中会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被检测者可配合采集人员尽量放松、深呼吸;采集过程中可能出现鼻部酸痒感,刺激打喷嚏,可立即用纸巾(提前备好)或手肘遮挡;检测后采集后立即离开采集地点,避免在采集地点周围吐痰,呕吐。鼻咽拭子采集后可能出现少量鼻腔出血,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出血量较多请及时到医院进行处理。由于个体差异、耐受性、既往病史不同,存在出血、感染、心脑血管意外等少见并发症和不良后果;核酸检测前后都需要注意手部卫生,可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或免洗酒精擦拭双手;   提高效率,提前准备   由于医护人员防护严密,可能听不清讲话,同时也是为了提高效率,请务必一定带好身份证或户口本,佩戴口罩(最好戴两个,其中一个备用),带包纸巾(采集可能引发不适流泪),注意提前把姓名、身份证号、现在住址、联系电话,提前写张纸条(写的时候注意请保持字体工整,防止工作人员无法识别)交给相关人员!

核酸检测工作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群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一、检测目的快速准确掌握学生和教职工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确保复学工作顺利进行。二、范围对象本校全体教职工、学生。   说明:①本校学生、教职工原则上在居住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②学生、教职工也可以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③所有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核检的教职工、学生开学时带核检结果入校,将结果上交至本班班主任或处室负责人。三、检测时间及安排1、检测时间:2020年8月20日——21日   2、检测分组及安排(2至6年级检测方案)   第一批次:(六1、六2、六3、六4、六5、五1、五2、五3、五4)入校时间:1:40—1:55 检测时间:2:00   第二批次:(五5、五6、五7、四1、四2、四3、四4、四5、四6)入校时间:2:20—2:35 检测时间:2:40   第三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三7)入校时间:3:00—3:15 检测时间:3:20   第四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三7)入校时间:3:40—3:55 检测时间:4:00四、收费标准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四类学生实行免费检测,不再交费,不用报销。其他学生和教职工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负担。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核酸试剂采购和检测的实际,核酸检测费用为50元/人次。五、注意事项1、学生检测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间距。   2、学生在学校门口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3、进入校园后请到原班级等候老师点名,按照老师点名顺序站队,在老师带领下依次到指定班级进行核酸检测。(第四批学生直接在班门前整队)   4、核酸检测结束以后,回到本班等候,本班检测结束以后统一整队离校。   5、家长如需接送,把孩子送到校门前时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门前聚集,在检测结束以后到原路队解散位置等候(第一批2:40,第二批3:20,第三批4:00,第四批4:40),因检测人数众多,请家长们耐心等待,不要在门前聚集。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检测,请告知班主任,随后自行到医院进行检测,开学带检测报告。   7、核酸采集结果,医院会以电子表格式发送学校,如个别老师或学生需要纸质检测单,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检验科获取。

核酸检测工作方案3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排查漏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防指〔2020〕147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更加快速、准确检测筛查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从源头切断“传染源”,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验室建设

       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疾控、医疗机构建设具备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PCR 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对本级疾控、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配备予以经费支持,对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要采取新建、改造实验室用房,配备相关检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在 6 月 30 日前每个县(区)均要建成 1个以上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

        二、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管理

       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具备达到二级生物安全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PCR实验室的基本开设条件,尽快形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实验室备案登记,加强对医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每个实验室至少配备一名具备 PCR 上岗资格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核酸采样和检测结果的准确。要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政策解读,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等内容培训,全面提升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能。

        三、加大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技术操作

       各县(区)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 号)要求,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做到本地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血液或血清标本、便标本的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四、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剩余样本处理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4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7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科学、安全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并严格做好检测剩余样本的安全处理,杜绝出现病毒从实验室泄露,造成二次感染的情况发生。

        五、申请开展检测工作的报批程序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需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含基因测序和染色体芯片技术)的,必须向广西临床检验中心提出申请,在该中心官网(网址:)“下载”专区栏下载、填报《广西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后与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广西临床检验中心邮箱:gxccl@ 和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医 政 医 管 体 改 科 邮 箱 :swsjyzk@。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导则》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广西临床检验中心,审核合格后,医疗机构持《广西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合格证书》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表》,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六、核酸检测的对象和检测机构及费用

      (一)检测的对象范围。各县(区)在优先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开展其他人群的检测工作,做到“愿检尽检”。“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为: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监所工作人员;7.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

      (二)检测机构及费用。检测机构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后续新增的本市医疗机构。其中,第 1、2、6、7 类人员由属地疾控中心负责采样、检测,暂无条件的县(区)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第 3、4、5 类人员由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采样并由本级具备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其他人群由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主联系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其中“应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核酸检测工作方案4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排查漏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防指〔2020〕147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更加快速、准确检测筛查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从源头切断“传染源”,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验室建设

       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疾控、医疗机构建设具备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PCR 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对本级疾控、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配备予以经费支持,对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要采取新建、改造实验室用房,配备相关检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在 6 月 30 日前每个县(区)均要建成 1个以上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

        二、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管理

       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具备达到二级生物安全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PCR实验室的基本开设条件,尽快形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实验室备案登记,加强对医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每个实验室至少配备一名具备 PCR 上岗资格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核酸采样和检测结果的准确。要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政策解读,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等内容培训,全面提升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能。

        三、加大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技术操作

       各县(区)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 号)要求,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做到本地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血液或血清标本、便标本的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四、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剩余样本处理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4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7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科学、安全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并严格做好检测剩余样本的安全处理,杜绝出现病毒从实验室泄露,造成二次感染的情况发生。

        五、申请开展检测工作的报批程序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需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含基因测序和染色体芯片技术)的,必须向广西临床检验中心提出申请,在该中心官网(网址:)“下载”专区栏下载、填报《广西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后与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广西临床检验中心邮箱:gxccl@ 和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医 政 医 管 体 改 科 邮 箱 :swsjyzk@。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导则》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广西临床检验中心,审核合格后,医疗机构持《广西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合格证书》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表》,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六、核酸检测的对象和检测机构及费用

      (一)检测的对象范围。各县(区)在优先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开展其他人群的检测工作,做到“愿检尽检”。“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为: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监所工作人员;7.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

      (二)检测机构及费用。检测机构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后续新增的本市医疗机构。其中,第 1、2、6、7 类人员由属地疾控中心负责采样、检测,暂无条件的县(区)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第 3、4、5 类人员由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采样并由本级具备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其他人群由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主联系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其中“应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核酸检测工作方案5

按照成安镇益兴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学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1、实施目的   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复学工作,快速掌握教职工可能的感染现状,第一时间筛查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带毒者,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2、检测时间   月 日 9:00-12:00, 14:30-17:30   3、检测地点   检测区:临时隔离区(教学楼北楼一层)   4、注意事项   1、请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前往检测,提前3-5分钟到达临时隔离区前,然后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排队候检。   2、请所有参检人员进入校门前须核验身份(健康码+测量体温,请遵守入校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好口罩。   3、请所有参检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参加检测。   4、请佩戴好口罩,同时准备一个备用口罩。   5、采样前30分钟请勿嚼口香糖,饮用大量水等。   6、采样时可能会有咽部不适,请带好纸巾,有痰吐在纸巾内投入指定垃圾桶。   7、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指引,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候检,完成检测后迅速离场,不逗留、不聚集、不交谈。   5、工作要求   1、请各班主任及时通知并有序组织本班参检人员按时检测,严格遵守检测工作和纪律。   2、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协调工作,组织小组成员做好参测学生数据统计工作,后勤人员做好检测区和候场区场地清洁和消毒工作。

核酸检测工作方案6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输入防范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20]98号)和《关于落实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20]10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测对象

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等工作人员重点人群(以下称“重点人群”),重点人员要做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输入防范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20]98号)文件执行。

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愿检尽检。

二、工作职责

配合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黄花机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特别是继续做好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摸排工作,并按照之前规定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做好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人自费核酸检测的宣传,确保有需求检测对象能及时检测。

三、检测安排

(1)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实行实时采样检测。

(2)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实行实时采样检测。

(3)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个人,可到自费检测点自行实时检测。

四、自费检测机构

长沙卫实医学检验所(仅工作日开放,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东九路急诊旁,160元/人,联系方式:范春生,13973586906);

五、检测费用

按照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2020]21号)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费长沙市统一按160元/人次标准收取,最新收费标准以上级文件为准。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属于医保对象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不属于医保对象的由县财政承担。武汉来(返)长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长人员和健康码红黄码人员检测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核酸检测工作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6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慈利县相关特定人群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快速掌握特定人群可能的感染现状,第一时间筛查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带毒者,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二、采样原则

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为扩大检测范围,提升检测速度,按照“政府鼓励、专业支持、企业参与、群众自愿”原则,由疾控中心提供场地实施采样,在确保生物安全前提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核酸检测采送样服务。

三、检测对象

1.县人民医院接诊的可疑发热病人、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2.全县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3.县域内复工复产企业上岗员工(外省员工必检)。

4.有检测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员工。

5.有检测需求的社会公众。

四、组织实施

1.核酸检测工作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实施,县疾控中心设立固定采样点,对外采样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至中午12时。

2.样本检测由市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

3.一线医务人员组织工作由县卫健局负责。

4.复工复产企业员工检测组织工作由各企业及驻企防疫联络员负责。

5.机关事业单位可预约上门采样。

五、费用来源

县人民医院接诊的可疑发热病人、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全县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检测费用由财政解决。外省返慈员工检测费用暂由所在企业自行解决。

慈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核酸检测工作方案8

按照XX镇XX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学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实施目的

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复学工作,快速掌握教职工可能的感染现状,第一时间筛查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带毒者,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检测时间

X月XX日9:00-12:00,14:30-17:30

检测地点

检测区:临时隔离区(教学楼北楼一层)

注意事项

请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前往检测,提前3-5分钟到达临时隔离区前,然后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排队候检。

请所有参检人员进入校门前须核验身份(健康码+测量体温,请遵守入校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好口罩。

请所有参检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参加检测。

请佩戴好口罩,同时准备一个备用口罩。

采样前30分钟请勿嚼口香糖,饮用大量水等。

采样时可能会有咽部不适,请带好纸巾,有痰吐在纸巾内投入指定垃圾桶。

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指引,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候检,完成检测后迅速离场,不逗留、不聚集、不交谈。

工作要求

请各班主任及时通知并有序组织本班参检人员按时检测,严格遵守检测工作和纪律。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协调工作,组织小组成员做好参测学生数据统计工作,后勤人员做好检测区和候场区场地清洁和消毒工作。

核酸检测工作方案9

一、组织管理

为顺利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成立核酸检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参检人员有序与医务人员对接(登记组、检测组)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工作安全有序展开,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由:参检查人员排队组、引导登记组、引导检测组、检后蔬导撒离组和安全保障组等组成。组长负总责,各小组为责任人。

二、保障措施

1.设置参检查人员排队障碍式廊道,(根据医务人员检测1人的时间,设置长度大于30分钟等候廊道);

2.根据医务人员的需求设置登记台、检测台数量;

3.备应急车辆一台;

4. 设置外围警戒线;

5.协调公安警察现场值勤。

三、责任分工

1. 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

2.参检查人员排队组:2人(首尾各1人),负责组织参检人员有序进出障碍式廊道;

3. 引导登记组:每组织1人(根据医务登记组数量设置),负责将参检人员从排队检测廊道引导至登记台(每组人数由医人员决定);

4. 引导检测组:负责从登记台将登记完毕组引导至检测组检测;

5. 检后蔬导撒离组:1人,负责将检测完毕人员蔬导撒离;

6. 安全保障组:负责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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