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规章制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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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员工规章制度1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工厂的规章制度2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 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本章程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1 有用之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2 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臵摆放工具及物品。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
第十六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九条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二十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犯本章第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 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30。凡加班超过10点钟后的有5元夜宵费。
第二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20号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15天。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条
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
第三条
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工伤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二条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三条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 第四条
人员调动
第一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二条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五条
考勤打卡规则
第一条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若厂级领导或员工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及时说明备案。
第三条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四条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
第五条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七条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凡无故旷工一天者,处罚300元。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一条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二条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补假。
第六节
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七节
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
4、辞退或开除
第八节
辞工制度
第一条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一月(30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30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第二条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 不计工资, 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第九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节
奖惩处理程序
第一条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
第二条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传栏公开通知批评,态度较为恶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
第十一节
厂服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旧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六条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七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节
员工福利待遇
第一条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补助用餐和住宿。餐补350元/月,住宿费、水、电费全免。 第二条公司负责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第三条工龄单方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双方入厂满三月合格转正员工,结婚可享有十天新婚假期。 第四条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员工,可享受正式员工级工资待遇。
第六章 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第二条 上班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准时进入岗位,并禁止未到点离岗下班,违者一律以早退论处。
第三条 严禁乱扔乱放废料、杂物、工具等,当本区域内有材料或杂物、工具落地时应随手捡起并规范放整齐。 第四条 保证车间环境、机械台桌面整齐、清洁,货物放置规范,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五条 严禁将工厂工具、纸张和任何生产材料与产品带出厂区,违者将按偷盗论处
第六条 下班前各部门主管应检查本区域内门窗、水、电总制掣,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七条 严格遵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作业,及消防制度,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条 违犯本章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关处分,情节严重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程序规定另行处理。
第七章
质量管理政策
第一节
质量方针及目标:
本厂遵循质量第
一、客户至上的宗旨,尽全厂员工之努力、用科学合理之方法,切实执行质量管理之规定,以期做到高质量的产品,以符合客人要求及符合相关产品及行业标准!
第二节
产品质量标准:
按客户的要求;
按相关产品的国内及国际标准;
第三节
品管组织人员编排:
第一条质量控制及检验流程: 第二条不良品除理:
1、所有于不同生产环节上检出的不良产品必需分开摆放并加明显的不良品标记,返工、报废、退货等不良品必需作分别注明。
2、所有的不良品状况必需写书面报告呈主管部门;
3、质量部分要及时通知生产或采购部门对所发现的不良品作出及时处理。 第三条纠正和预防:
1、对发现所有的质量状况必需于第一时间找出原因;
2、及时研究所需纠正的措施,以防再度发生;
3、实施控制,以保证纠正措施得以执行并且有效;
4、对所有的员工要进行不断的在操作技能及质量标准上的训练,以期每位员工能不断提高生产技能、不断熟悉质量标准、不断加强质量意识;
5、对生产或质量管理上的不足需要不断地认识并作纠正
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
第八章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械设备、工具是公司重要资财之一,必须建立和健全设备使用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统计公司资产。
第二条凡外购、自制各种设备和工具都必须办理申请、审批、验收登记、定位放臵、绘图造册、检验报废程序规范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应按公司指定的机械设备放臵点定臵管理,未经公司许可不许随意搬放他处,以便于公司绘制设备分布平面图和定期盘点核算资产。
第四条设备调用、搬迁位臵,必须报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造册备案,并随时更改放臵平面图和跟踪统计。
第五条凡新购的机电设备,必须报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指导,方可投入使用,确保人机安全投入运作。
第六条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工厂发给的一切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当天报部门主管人员并申请补发。
第七条属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专业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维护记录,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状况,预防早期磨损。
第八条设备工具的报废、更新应由使用部门填表申请,经设备专业维修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核实签认后,方可将《设备报废申请表》随同《设备申购表》交公司重新申购或换用。
第九条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员工,本章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遇本章节未规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处理。
第九章
装配车间制度
为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卫生生产。
第一节
工作程序
第一条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计划单》合理安排各项装配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服从主管的装配安排和调动。
第二条装配工进行安装产品时应首先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第三条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车间主管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四条各种装配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第五条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装配工具,均由仓库库管员发放,装配工无权到仓库拿取任何零部件,待装完成后,一定要上交仓库。
第六条装配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及时进行返工返修,不得乱扔给别人;不得拖延返工/返修时间。
第二节
定臵管理实施要求
第一条有物必有位:装配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臵明确; 第二条有位必分类:装配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第三条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臵区越,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臵,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第十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物资和产品流通保管和控12 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库管员职责
1、准确详细地做好各种物资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产品的验收要求,做好产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或者不合格的材料产品等一切物资严禁入仓。 第二条
仓库日常保管工作
1、货物入库需按要求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分码放臵。要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货物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工具、货物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做更正。
3、库存信息应每月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月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
入库物资的管理:
1、产品、工具及物资到库后库管员应依据送货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核对、清点。在经使用部门和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产品和物资核对清点无误后,库管员要及时填写入库登记单。
3、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登记。 A、未经厂部各级领导主管审准的采购。
B、与产品图纸尺寸、数量相差较大、未按采购单要求的产品或材料。
C、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产品及材料,库管员要到现场认真核对后方可验收产品或材料,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三条
工具和材料的领发: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工具和原材料无库存时,库管员应及时通知领用人,领用人要上报各主管审批在由主管按要求填写工具采购单交由采购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用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私拿工具及各种产品材料,不得在货架和货柜中乱翻、乱动、乱扔,如有违者库管员有权制止其行为,警告无用者,律以严惩。
5、易损的工具均要以旧换新,一律先交旧工具,之后在领用新工具
第十一章
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共同维护厂区、集体宿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创造舒适优美的环境。
第二条人事部门应按照本厂实际管理情况,不断完善厂区、宿舍等公共区域有关管理细则,持续规范优化公众环境。
第三条自觉遵守各有关公共场所公约、细则,做一名文明有礼的合格员工。
第四条按时作息,禁止在公共区域内汹酒喧闹、聚众赌博、高声吆喝和放高声音响等影响公众休息的不文明行为,共创安定清静的休息环境。
第五条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悬挂衣物,影响公众区域环境形象。
第六条爱护公共环境,禁止在厂区采摘花草树木,乱扔垃圾、乱泼乱倒污水和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反对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惯,提倡勤俭节约的美德,用水用电后随手关水关电,积极举报破坏公共设施和随意浪费公司财物的不良行为者。
第八条非特殊情况下,不准将厂外人员引入厂区,共创安定有序环境。
第九条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由执勤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违章者将由当值人员按程序登记呈报人事部按有关规章处理。
第十条违犯本章有关条款者将受到警告、检讨处分,情节严重者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员工住宿管理细则
为了使本厂员工有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清静、卫生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保持宿舍环境美观整洁,禁止往宿舍窗外随口吐痰、不得随手乱丢垃圾,不乱倒污水,各自衣物、洗洁用品找定位臵摆放整齐。不得在宿舍乱拉电线、损坏设施、设备
第二条遵守住宿安全规则,严禁在公共宿舍生火煮东西,乱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爬坐走廊上的安全防护墙(栏)上。私自拆卸任何安全设施和消防标识,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舍区,若有火警发生,请马上撤离舍区。
第三条入住员工宿舍者必须服从工厂安排床号及调动,不服从厂部按排及调动的不给予住宿。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区赌博、汹酒、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从事任何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及吵架、打架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恶性行为。
第五条在厂员工要关心集体,夜间11:00——12:00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停止一切文娱活动就寝休息,不得外出,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六条保持厕所清洁,便后冲洗,不留下报纸、杂物等
第七条本房损坏公物或乱抛硬物堵塞厕所孔的,同房者应积极主动协助追究,责任不清的,赔偿费或维修费由该房住宿人员分摊抵偿。
第十三章
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上机前,首先应检查电源、机械性能及防护装臵是否安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二条启动电机前,应确保机床台面无任何可移动物件时,方可开机操作,以免操作中,因震动而使物件坠于脚踏上造成机床误动而伤害人体。
第三条严格按操作规定工作,规定用双手开关时严禁用脚踏,决不允许私自改变操作方式。 第四条使用脚踏板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以防误动脚踏板而造成伤害。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尽量选择用双手开关同时操作
第六条开机后,严禁将手放于机床任何传动部位及滑块的工作区域。
第七条机床工作中,如发现滑块自由下落或有不正常撞击声及噪单,成品有毛刺及质量小时,应立即关机检查。
第八条任何时间都须注意机床及模具紧固螺丝或传动皮带的松紧并做出正确处理。 第九条设备维修之中,应切断电源,严禁开机修理。
第十条冲制小产品时,应用工具夹取,严禁直接将手伸入模具之中索取工件 第十一条 严禁两人同时操作同一机床,禁止酒后、上机操作。 第十二条 人体不可触及配电系统任何电极。
第十三条 严禁操作中思想不集中、或闲谈聊天、以免分神而造成伤害;在身体欠佳、情绪不稳定及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不可上机操作。
第十四章
消防制度
第一条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每月15号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查;电器、电路有关等设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消防通道、安全门不准堆放杂物、机械等,经常保持畅通。
第四条严格管理和规范放臵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厂安全管理小组批准,任何人与部门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厂方指定的原存放点。
第五条新员工入厂时,由人事部培训有关安全防火知识及紧急疏散方法,并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厂全员安全疏散实习演练。
第六条各部门应在下班离开作业场所时,关闭一切电源,发现电路、电器有破损现象要即刻中止使用,报电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业。
第七条若发生火警,厂中心领导应即刻到位,迅速组织消防工作,采取紧急、正确的消防措施灭火,并及时报火警119求援。
第八条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工厂上班的规章制度3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员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