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健康具体实施方案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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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健康实施方案1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把镇村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齐家务乡“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二、评选范围
本乡所有家庭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家庭的关系,讲礼貌、讲文明,诚实守信。
2、好学进取,敬业爱岗
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成效显著。精心抚育子女,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孩子,鼓励他们自强自立,积极向上。反对虐待遗弃儿童,不溺爱娇惯子女。
3、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夫妻互敬互爱、和谐温馨,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发展上做出积极贡献。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邻里之间以礼相待,相处和睦,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不乱挤乱占共用场地和设施,自觉清扫公共卫生。
5、低碳生活,热心公益
家庭成员均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爱惜资源,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热心公益事业,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好模范作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比:
1、家庭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的;
2、家庭成员与邻里吵闹,不能和睦相处的;
3、夫妻、婆媳、翁婿发生纠纷,有不良影响的;
4、其他影响村庄建设、邻里和谐的。
四、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领导小组为齐家务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表彰展播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宣传评选活动公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1、各村党支部开展一次“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可以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2、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根据“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集中评议、党支部把关的方式,向“文明健康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候选对象。各党支部按评选条件推荐五户“文明健康家庭”提名候选人。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日—6月7日)
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党支部评选出的“文明健康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表彰展播阶段(6月8日—6月20日)
乡党委、政府将对最终入选“文明健康家庭”户进行嘉奖表彰,并对家庭事迹进行展播宣传。
家庭生活健康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进一步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纵深推进“五大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展示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的时代内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精神文明力量,县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20**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二、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相濡以沫。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尚德守法,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九)存在以下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的;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4、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
8、家庭成员利用荣誉称号进行炒作或商业牟利的;
9、家庭成员不落实移风易俗工作,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
10、家庭成员有其他情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材料报送
(一)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并提交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突出家庭美德、家风家教、志愿服务等方面真实生动、感染力强的事迹),用于宣传展示。
(二)不同场景的家庭成员全家福2张(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
(三)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1月22日前送到县文明办,同时电子版及全家福照片发送文明办邮箱:****,联系电话:****x。
四、报送数量
县直各单位、各社区、农场至少报送1个、各乡镇至少报送2个。
五、表彰奖励
由海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相关单位进行评审,出具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向上级文明办推荐表彰。
家庭生活健康实施方案3
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村民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技能,根据《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南府办发〔20**〕20号)和《永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永乐乡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府通字〔20**〕15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健康促进区”工作,通过“健康家庭”评选活动,营造“家家健康,人人幸福”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通过健康家庭评选工作,创建和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健康家庭典型,健康村“健康家庭”评选户数达总户数的20%以上,组织评选“健康示范家庭”6户。
三、领导小组
成立永乐乡健康家庭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严明(乡党委书记)
郝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杜礼梅(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邓忠全(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龙光云(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员:马荣(乡党政办负责人)
陈兰祥(乡科宣中心主任)
黄桂珠(乡计生办负责人)
龚道祥(水塘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计生办,黄桂珠同志负责健康家庭评选资料收集、整理及上报。
四、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年4月至5月
(二)活动范围:水塘村
五、评选程序和方法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申报和推荐阶段(4月22日-5月1日)
1、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入户宣传等,广泛宣传健康家庭评选的目的、意义,扩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
2、申报方式,申报家庭填写《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申报表》。
3、推荐方式:(1)组织推荐,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2)家庭自荐,凡自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家庭都可以参加“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可以自行向村评选活动办公室申报。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6日-5月15日)
1.严格按照《南明区“健康家庭”评选标准》(附件1),对申报的家庭进行初评,初评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公示无疑后,将《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申报表》《南明区社区健康家庭事迹材料》上报到乡。
2.乡健康家庭评选办公室根据村级评选情况,评选出6户健康家庭示范户,填写《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初评汇总表》(附件3)《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初评名单登记表》(附件4),报送至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命名健康家庭(5月16日-5月31日)
1.对照“健康家庭”评选标准,由村提出健康家庭初步名单,综合各种方式推选出健康家庭,并进行结果公示。
2.对评选出的健康家庭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对“健康家庭”示范户进行表彰。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意识。深刻认识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工作,抓好做实,根据“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组织辖区村民积极参加“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宣传,积极引导。以“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为契机,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减三健”为抓手,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如LED显示屏、标语、宣传栏、微信群等,宣传和引导广大村民了解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并积极培育、挖掘、提炼各类健康家庭的先进事迹,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活动具体、措施有力。开展活动要经常,主题突出、富有特色、家庭参与面广,以点带面,推动“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