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宿舍规章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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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制度【第一篇】
一、规章制度的目的
本宿舍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员工在宿舍内的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活质量,促进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和谐发展。
二、规章制度的范围
本宿舍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宿舍内居住期间的行为,包括睡眠、生活、娱乐活动等。
三、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管理人员制定,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向全体员工宣传并执行。对于规章制度的修改、修订应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确认和领导审批,再进行宣传和执行。
四、宿舍规章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一)宿舍管理单位
由公司指定专门负责宿舍管理的单位或个人,职责为管理宿舍内的设施、维护宿舍安全、协调解决员工宿舍问题等。
(二)宿舍卫生
1、 宿舍卫生由管理单位定期进行清扫,员工应当自觉保持宿舍卫生整洁。
2、 禁止在宿舍内乱扔垃圾,如有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罚款。
(三)宿舍安全
1、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禁止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等违法行为。
3、 禁止乱用电器,每一个电器使用完毕应当断电,并及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上报。
4、 禁止使用未注册的电脑等设备,并注意保护个人资料。
5、 宿舍禁止饲养宠物,如需饲养宠物,应当去往店铺或者相关场所。
(四)宿舍秩序
1、 员工在宿舍内应当尊重他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犯、冒犯、侮辱等行为。
2、 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等打扰他人。
3、 禁止在宿舍内吸毒、饮酒、吸烟等违法行为。
(五)执行程序
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管理单位应当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2、 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六)责任主体
1、 管理单位应当对宿舍内的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2、 员工应当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宿舍秩序。
(七)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如产生经济损失等,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费用。
五、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员工在公司宿舍内的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尊重他人、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维护宿舍秩序和与企业之间的和谐发展。同时,员工在宿舍内的行为也应当符合公司的内部政策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具体规定如下: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HRM部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给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加强员工住宿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统一安排住宿的员工,应遵循以下宿舍管理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清洁整理,环境清洁;
(二)员工宿舍的财产由房东提供,综合部统一登记管理,员工应爱惜宿舍内配备的公共财产,不得故意损坏及转移宿舍内的财产。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酌情由住宿人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三)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四)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五)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六)电脑、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避免妨碍他人安宁;
(七)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即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日内,移交房屋钥匙迁离宿舍;
(八)员工宿舍严禁酗酒、严禁“黄赌毒”,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住宿人自行负责。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住宿人相关法律责任;
(九)员工宿舍的房租费(含物业费)由公司负责,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等杂费)由住宿人均摊;
(十)同一宿舍合住的员工应相互关照,对晚归的同事应知道行踪。
(十一)本办法自颁布生效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第四篇】
1.目的:
根据工作需要,企业为轮岗或家不在本地员工配备单间宿舍,为了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详和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范围:
宿舍适用范围。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宿舍居住人员。
2.管理部门职责:
行政部: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宿舍管理员:厂区宿舍管理员由行政部指定人员,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管理员负责企业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3.职责
人事行政部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制订、修改、监督等工作;
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宿舍统一布局、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住宿情况,储备足够的空房间,保证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人事行政部每月组织6S小组、电工、保安队对宿舍进行6S大检查,主要检查:水电供应情况、有无乱拉乱接电源现象、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标准、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员工私自调换床位或房间现象、员工是否有乱窜宿舍现象、卫生是否干净;
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按此制度安排、监督、执行等工作;
保安队负责对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工作;
所有员工必须按此制度执行。
4.宿舍管理程序
宿舍管理员职责
宿舍管理员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宿舍管理员必须按此制度执行,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所有员工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都必须由宿舍管理员按标准统一安排、统一分配;所有在入职前未申明入住公司宿舍的,均必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经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分配;
宿舍管理员如未按标准分配者,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并重新按标准给当事人分配;
宿舍管理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不按规定标准安排而超出标准安排的,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取消当事人住宿资格;
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宿舍进行财产、安全大检查至少一次,少于一次者,给予警告一次;具体检查内容:宿舍硬件设施(床、门窗、热水器、洗手台、冲水箱、风扇等)、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等)、乱拉乱接电源现象、有无员工乱窜想象、乱换床位或调换房间现象等;对有违反者作出处理并通报表扬和批评;
每月底安排电工对工厂、宿舍水电底数进行抄表,宿舍管理员监督电工抄表是否准确,建立水电台帐,电工抄表出现错误或宿舍管理员计算错误的,处以警告一次,具体水电支付标准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统一标准为:水费XX元/立方、电费XX元/度,公司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的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入住宿舍人员水电费自付,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分摊水电费;中途离职人员由公司电工同保安人员到该宿舍抄水电底数,平摊自己应扣除部分费用;
宿舍设施维修事宜均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电工进行维修,电工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在三天内修复,修复完毕经申请联络人确认签字后将《水电维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员登记台帐;所有维修事宜必须在三天内修复,未能及时修复的。必须有充分理由证明,否则,对宿舍管理员或电工作出警告一次处理;
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将水电费用支付情况、6S检查情况、公司管理信息等给予宣传或通报。
住宿条件
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即可安排住宿;
外宿者必须满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外宿则可随时申请;
住宿公司宿舍员工水电费自付。
住宿申请
新进人员: 行政人员根据人员岗位安排宿舍,一般:部长一人/间,主管两人/间,宿舍分为职员和员工宿舍两类;
外宿人员:外宿人员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时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入住。
住宿须知
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需变动宿舍或床位者须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宿舍内铺位等资产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布局,不准随意挪动;
住宿者需按标识要求将生活用品按规定摆放,以保持宿舍整齐、整洁;比如:被子要卷起来摆放在床的中间位置,枕头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摆放在床下;
员工需增加设施应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方可购置;
清洁宿舍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舍员必须保持整齐、整洁,物品按类摆放,宿舍内各员工轮流值日,全体舍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节约用水用电,因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员工支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茶壶、电暖器、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一次;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门窗外。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做到:人走灯熄、水关;
人事行政部不定期对宿舍做6S检查,每个月一次,评选出前三名与后三名,并对前三名的宿舍进行奖励,同时对后三名的宿舍进行教育;
禁止高空抛物,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造成人身伤害的理应赔偿;
禁止在宿舍酗酒、赌博,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一次,赌博者没收赌资;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并作开除处理;
宿舍财产损坏或损失,经查实属人为原因导致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无人承认或无人举证,则由该宿舍所有人员一并承担赔偿;
未经允许,不得拿、动、用私人物品,如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宿舍内禁止吸烟,发现第一次记警告一次,第二次记严重警告,第三次记小过一次;
男生不得光着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楼道走动;
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探访至异性宿舍;
公共楼道上的热水器只限于饮用用水,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不得随意在墙上钉铁钉、拉线、乱接电源,禁止在墙上、房门上乱写乱画,严禁破坏现有生活设施;
为了确保住宿人员的安全,并保证同宿舍人员的休息时间,平日不加班者,须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如果加班超过23:00时,则在公司值班保安处登记;周末员工必须24:00时前返回宿舍,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违反此规定;
员工在22:00时以后,所有的有声电器必须关闭,如有需要收听的则必须带上耳机,不得打扰其它人员休息;
进入宿舍须出示厂牌或能证明是宿舍入住人员,凡有不配合保安员工作者,保安员有权不让其进入宿舍,利用他人厂牌蒙蔽闯关者,对当事人双方记严重警告处分;
保安员在不影响员工休息或不侵犯员工隐私的前提下定时或不定时查房,查房内容有:清理离职人员、是否有异性逗留等现象,有无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现象,并记录查房结果报告人事行政部;
所有离职人员办完手续后,离开宿舍时必须清走自己的所有物品,严禁将废弃物品堆放在宿舍以及乱扔等现象;
严禁在宿舍内或走道上出现嬉笑打闹、大声喧哗等现象;
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瓜子果皮等杂物,违者记警告一次。
宿舍长职责
以身作则,遵守并维护《宿舍管理制度》;
配合行政文员加强宿舍室内外管理,督导舍员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若舍员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宿舍长呈报行政文员、人事行政主管处理;
对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况予以监督;
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制定卫生值日表,监督全体舍员做好卫生工作;
监督舍员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
宿舍长有权清理自离与离职人员,如宿舍长知情不报,由宿舍长承担后果。
宿舍长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岗位补助津贴;
宿舍所有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宿舍长或宿舍人员到宿舍保安处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当班保安统一交到人事行政部,在三天内由电工对指定设施进行维修;
按时参加宿舍长会议,及时反映宿舍舍员生活情况,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物品管理规定
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钱包、现金、银行卡、手机、电脑等,身份证请不要和银行卡存放在一起,遗失后果自负;员工丢失物品应立即通知宿舍保安或报警处理;
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所有物品带入宿舍时,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宿舍物品放行条》,经批准后按放行时间放行,请自觉接受保安检查。
7员工外宿
外宿申请:临时外宿或时间较短(一夜),申请人填写《外宿申请单》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
需长期外宿者,填写《外宿申请单》提出申请,经逐级批准后严格按《外宿申请单》上的事项详细登记便于备查;
外宿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物品安全自行负责;
宿舍借宿管理规定
申请借宿人员一次最多申请三晚,公司每天不超过十人借宿,且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担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借宿人员将《借宿申请单》交给当班保安;
所有借宿人员必须于次日08:00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当班保安有权立即将其请出宿舍外;
借宿申请单须到宿舍保安或部门文员处领取,未申请者,不得借宿;
借宿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厂内员工正常离职者(离职不超过一天);
厂内员工之朋友、同学及亲属;
只限同性申请,异性则不予受理;
宿舍特殊事件处理
遇台风、火警、盗窃、斗殴等自然灾害或治安案件现象时,请及时报警或报告保安,并协助公安或管理人员处理;
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员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时,应及时上报值班保安处理;
保安员必须不定时对生活区、宿舍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遇公安人员合法办案,宿舍人员应主动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或阻挠;
探访
每天18:00—20:00为亲友探访时间,原则上亲友探访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亲友必须在员工的带领下,在保安处登记,探访人员不得超时逗留。
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及维护集体利益,请务必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对应行政处罚。
9.住宿申请及宿舍管理:
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新入住员工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行政部报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通知员工入住。
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进行统一编号。
员工入住前与宿舍长对宿舍内物品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行政部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入住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更换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除轮岗外入住人员的房租需每月缴纳。
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10.宿舍设施与安全管理
企业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企业财产,未经行政部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1.宿舍卫生管理
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准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严禁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
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和烟头 。
禁止在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养宠物等。
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宿舍管理员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任务,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楼内整洁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员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行政部。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和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节严重的。
5.经常破坏宿舍安静、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有偷窃等不法行为。
8、员工私自将宿舍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
13.员工退宿管理
1、 员工退宿时应填写退宿单,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2、 员工退宿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罚款100元。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 5 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14.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
安保人员/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火险发生时,应保持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安保人员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如情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15.附表 :
1、《员工宿舍登记表》附件1
2、《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2
3、《宿舍检查评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书》附件4
5、《退宿单》 附件5
16.备注:
1、各项罚款由行政部统一制表备案,现金由财务部保管,用于员工宿舍建设专款。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3、本制度报局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