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手机管理制度条例【参考5篇】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的行为,确保课堂纪律与学习效率,促进良好校园环境,是否能有效落实?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学校手机管理制度条例【参考5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了减少手机对学生学习生活的影响,保护孩子们的视力,预防孩子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更进一步地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学生成长需求,制定了《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正面教育、及时引导;教育为主、处理为辅;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二、管理细则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家长书面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复同意。
2、上学期间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通讯协助,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家长也可以拨打班主任及科任老师电话进行联系沟通。
3、如若发现学生私自携带手机进校园并使用,均视为违纪。学校老师有权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当场制止并收缴手机,通报班主任进行情况询问,与家长沟通联系,由学生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家长来校领回手机。
4、如遇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或校内大型活动(运动会、庆“六一”等),学生必须向班主任申请允许后方可携带使用手机,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由班主任代为保管。
5、若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造成遗失,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保障措施:
1、学校将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全体师生和家长的认识。
2、学校将制定《关于加强手机管理致和美家长一封信》,指导家长监督学校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各班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交流《常州市丁堰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公约,督促学生自觉执行。
4、学生如需联系家长,可借助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手机,学校也设立了学生临时联系需求电话(门卫传达室);家长如需联系学生,还可以通过QQ、微信、拨打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电话等方式。
5、若发现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任何老师和班主任有义务进行教育引导,通知家长领会手机;违规3次以上,报学校学生部,由学生部主任给予批评;情节严重者,报分管法制副校长予以训诫。
四、校外使用手机建议
1、原则上,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得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2、使用手机仅限于查询资料、沟通交流,浏览健康向上的网页和APP,帮助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要求浏览内容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消息,不涉及金钱操作,不得私自进行网购。
学校手机管理制度条例【第二篇】
第一条:为解决使用手机对学生发展的不利影响,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保护视力,让学生在校专心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对象。本条例适用于周南实验中学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总原则。在满足学生与家长正常通话需求的基础上,坚持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原则。
第四条:条件保障。学校在教学楼一楼、食堂一楼、宿舍一楼设置共12部公用电话,学生可使用校卡拨打电话与家长进行联系。必要情况下,学生还可以借班主任手机与家人进行联系。紧急情况下,学生还可以借用班级任课教师、年级组长及教育处、教务处座机与家人联系。学校各班级还建立了家长微信群,学生或家长均可通过班主任转达信息,实现必要的双向沟通。
第五条: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我校为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来源于微机派位,属于就近入学,学生基本无需携带手机进校园。原则上所有学生不准带手机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包括MP3、MP4、手机充电器、电话手表等)进校园。
第六条:特批手机管理。坚持有限带入校园的原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进校园的,须严格遵守申请、放置、使用等规范。
1、因家庭特殊情况确实有使用手机需要的学生,包括寄宿生和少量放学途中需联系家长的走读生,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书,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教育处审批通过、签字盖章后方可使用。且只能使用仅具备通话功能的按键手机或电子手环。该情况的学生在进校后要第一时间将手机交由班主任保管,需要时向班主任申请,使用完后及时交回班主任保管,严禁在课堂内及课余时间玩手机。
2、体育节、艺术节等大型校园活动中班级需要用学生个人手机拍摄活动照片的,原则上每班批准可使用两部手机,学校统一发放特批手机使用贴,特批手机使用贴仅在活动时间内有效,原则上使用期间手机卡取出将班主任保管,学生只能利用特批手机进行批准的操作,严禁以�
3、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由于班会课或其他班级活动需要,安排学生使用手机的,必须按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要求进行使用,但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手机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4、校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研学、参加比赛等)中手机管理,按带队老师要求执行,且仅限于活动时间段内使用。
5、其他本条例未规定的特殊情形,由活动的组织老师根据本条例原则,进行相应规定和管理。
第七条:学生手机监管。所有周南实验中学学生都应按要求不携带手机进校园或按要求合理使用手机,学校将通过违禁物品排查、学生会监督管理、师生举报等形式进行监管,对于查实手机违规(包括违规携带或违规使用)的学生,其手机一律交学校教育处保险柜保管至毕业,此项工作由教育处蒲德荣老师负责,毕业前不再提供申请领回的途径,同时扣班级量化考核分,对违纪学生进行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等处分,并影响个人评优、纳入个人综合素质考核。
第八条:宣传教育。学校通过升旗仪式、班会课、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校纪校规和防止沉迷网络的教育,通过家长会、家庭教育讲座等方式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学生手机管理,并履行周末、假期学生在家的手机管理责任,家校协作共同为学生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九条:该条例解释权归学校教育处。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学生手机管理方案【第四篇】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精神,进一步保护学生视力,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教育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重庆市沙坪坝区树人景瑞小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日常手机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管理细则
1、学校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智能电话手表、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3、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园使用手机,家长需要提前填写书面申请书,交班主任老师审核同意,报德育处备案,方可带手机进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交至班主任处保管。每间教室设置了手机保管箱。
4、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老师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
5、学校大型活动或学生外出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综合实践活动等),经申请同意后学生方可允许携带使用手机,班主任在活动前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收回代为保管。
6、进入校园的智能电话手表,请家长按照在校时间,将电话手表设为禁用模式,各个班级设置。学生在上课期间,电话手表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电话手表发、看短信息;玩电话手表(如听音乐等)均视为违纪。
7、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视违规严重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向学生手机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8、如有急事需求,学生可以使用公用电话:。
四、保障措施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树人景瑞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A、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B、使用内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大现金的红包等。
“学生入校禁用手机”和“学生正确使用电话手表”,学校旨在通过此规定,防微杜渐,继续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请您在收到并阅读完这份方案后,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并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让我们一起携手,助力孩子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学生手机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我校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