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服务员管理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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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服务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
一、代表酒店迎送VIP客人,处理主要事件及记录特别贵宾、值得注意客人的有关事项。
二、处理关于客人结账时提出的问题及其它询问。
三、迎接及带领VIP到他们的房间,并介绍房间设施。
四、作VIP客人离店记录,落实贵宾接待的每一个细节。
五、处理客房报房表上与前台状态不同的房间及双锁房间。
六、处理客人投诉,解决客人问题。
七、遇紧急事件时,必须(没有上司可请示时)做出及时、果断的措施,视情况需要疏散客人。
八、有时间应尽量参与前台接待的工作,了解当天及以后几天房间走势。
九、监督检查前厅各岗位的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并与沟通。
十、与客人谈话时尽量推广酒店的各项服务设施。
十一、为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的客人安排送护或送院事宜。
十二、负责贵重物品遗失和被寻获的处理工作。
十三、与保安部人员及工程部人员一同检查发出警报之房间、区域。
十四、与财务部人员配合,追收仍在住宿的客人的`欠账。
十五、向管理层反映有关员工表现、客人的意见。
十六、每天坚持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当天发生的事件及投诉处理情况,并向客务部经理汇报。
十八、完成与服从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值班经理、及直接上司指派的工作。
酒店服务员管理制度【第二篇】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5、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9、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本酒店其他餐厅就餐。
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帐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协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宾馆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住宿员工应当服从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长的管理与监督;
二、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五、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七、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八、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打扫;
九、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人事行政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5—30元罚款。
十、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屡次不服从管理人员监督、指挥;
2、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5、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6、有盗窃行为。
宾馆服务员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一、凡酒店员工服从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戴工作牌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2、员工无论何种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等放。
3、在员工食堂就餐时佩带工号牌,非本酒店员工在员工食堂用餐要经过酒店批准。开餐时间:早餐:7:30-8:30、中餐:10:30-12:00、晚餐:15:30-17:30、夜宵:8:30-10:00。
4、维护清洁卫生,不准乱倒饭菜残渣,
5、珍惜粮食,发现浪费者加重处罚。
6、保持员工宿舍干净整洁,安全、节约用电用水,防火防盗。不准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若是亲友探访必须经由宿舍管理员同意,并在晚上23:00前离开宿舍。不准从事赌博活动和其他违法行为。
7、如有下列行为者将受到处罚: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杂物、不讲究个人卫生,无故造成的噪音,带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私人物品乱摆乱放,不做值班卫生,私自带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有偷窃和违反法律行为,损坏公物等;严重者交公安依法惩处。
员工处罚条例
二、 轻微过失: (5元―30元)
(1) 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2) 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交验包裹。
(3) 上班时不带工号牌或不交警卫检查。
(4)在店内前厅、商场逗留,穿行或出入客用店门。
(5)经理助理级别以下未经批准搭乘客用电梯(保安、行李员、大堂副理、总台夜班除外),使用客用卫生间。
(6)上下班不走职工出入口,下班后不穿店服离店。
(7) 非当班时间私自在店内逗留游逛。
(8)当班时不佩带工号牌,不着店服,仪表仪容不符合规定标准。
(9) 当班时误点,高声喧哗或高声说话。
(10)工作时哼歌曲、吹口哨、跺脚、奔跑,在营业场所双手叉腰或插口袋,整理头发或衣物,抓痒、化妆、照镜子、打响指等有失职业风度的动作。
(11)当班时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杂志等。
(12)当班时吃东西,不按部门主管规定的时间就餐。
(13)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14)服务时不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
(15)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动用店内物品、设备、仪器。
(16)当班时不接受领导的安排、指挥,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17)在禁止吸烟区和客用吸烟区吸烟。
(18)服务效率差,引起客人明显不悦。
(19)代他人或请人代打考勤卡者
(20)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严重者将另行处理)。
(21)不遵守员工宿舍、员工餐厅的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可按规定给予严重处分)。
(22)不遵守所属部门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情节严重者可按规定给予严重处分)。
(23)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三、 严重过失 : (100元以上或开除)
(1) 殴打宾客、同事。
(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条款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的。
(3)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或利用已付帐单向另外客人收钱和故意加收、中饱私囊。
(4) 偷窃、骗取客人、同事、饭店的财物。
(5)私自将属于饭店的物品、客人遗忘、赠送的物品及同事遗忘的物品携带出店。
(6)与客人私做交易、贿赂、纳贿或进行不道德行为及额外服务以收取费用者。
(7) 擅自给亲友或熟人以特殊照顾或优惠。
(8) 骚扰客人私生活、偷看、窥视者。
(9)当班时故意违反店内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规范,造成饭店财物受损或客人、同事伤亡。
(10)违反国家法律、财经纪律,给国家和饭店造成损失。
(11)在饭店内携带、藏匿各种伤人凶器。
(12)有意向外单位泄露饭店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饭店利益遭到损害或伪造饭店文件欲谋私利。
(13)对领导不忠实及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有损于饭店及全体员工利益的谣言。
(14)当班时聚众闹事,煽动及参与殴斗事件或煽动员工集体怠工、罢工等活动,假传上级命令或对上级命令压而不发。
(15)在店内与客人做淫秽性交易
(16)旷工连续七天或全年累计七天的。
(17)未经管理当局允许,同时受雇于其他雇主、公司或单位。
(18)当班时睡觉,在饭店赌博。
(19)当班时喝酒、服用麻醉剂、致幻剂等。
(20)拒绝执行管理当局的决定,当班时不服从上级的命令,拒绝工作或遇紧急情况不服从上级指派的工作。
(21)客人严重投诉。
(22)未经允许私自用万能的钥匙打开客房及办公区房门,私撬更衣柜。
(23)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重大影响。
(24)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