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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的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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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的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州综治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命案防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坚持“命案必防、命案可防”理念,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民转刑”命案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为我州决胜全面小康和跨越式发展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州综治委统一安排部署,从现在起到2018年12月底,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要求,将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命案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双版纳、法治西双版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调研员宁德云担任。成员由医政医管科科长康云生、人事科教科主任科员高俊组成。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材料上报工作。

(三)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系列决策部署,把命案防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全面分析研判本地区命案发案态势,充分整合综治资源,借助社会各界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命案的发生。学习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坚持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相结合,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命案防控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往来、土地资源权属纠纷等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分层级分类别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机制,尽快扭转命案易发高发的被动局面,有效防止各类“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工作步骤。本次专项行动分准备、排查、化解和总结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1.准备阶段(2018年4月中旬前):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对开展专项活动做好安排;要层层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活动。

2.排查阶段(2018年4月中旬至5月底):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摸底,通过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数。把易激化、可能引发“民转刑”的命案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列入排查范围,逐一建立台账;各县市局、直属单位台账要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同时报至州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3.化解阶段(2018年6月至11月底)。各单位对前期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全力集中化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要认真分析研判,明确包案单位和领导,严格落实化解责任,促进问题解决。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倾向的家庭、婚恋、邻里、劳资、债务等纠纷,要有专人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11月底前仍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统筹研究调处化解措施;对确实难以在短期解决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和责任制。

4.总结阶段(2018年12月)。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回头看”,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及时“补课”,防止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各单位要全面进行梳理,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制定预防“民转刑’’命案机制性文件,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专项行动的成效将纳入2018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总结请于12月15日前报送州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二、工作措施

坚持以《云南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6〕42号)及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16〕47号)为基本指引,以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命案防范工作的意见》(云综治〔2017〕13号)及州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命案防范工作的意见》(西综治〔2017〕7号)为行动纲要,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我州实际,探索以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命案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力度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迅速组织综治调解员、网格员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工作,将当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易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重点围绕以下矛盾纠纷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一是长期未得到有效调解、患者及家属意见特别突出的医疗纠纷;二是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损害赔偿、劳动社保、生产经营等纠纷;三是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资源权属纠纷等民间纠纷;四是对社会不满、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五是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人员、特定利益群体等重点人员。

(二)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各单位要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解决。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做好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制度,对辖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人群、重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要充分发挥单位综治维稳的职能作用,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化解制度,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各单位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

2.层层压实责任。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把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密切配合,绝不允许推诿扯皮。各单位要建立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包保责任,逐级包保、一包到底,建立长期责任督导台账,及时调处化解,不留死角。

3.分类调处化解。各单位对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重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把解矛盾的主动权;对所有矛盾纠纷都要建立台账,层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特别是医疗纠纷,包案领导和调解人员要主动介入,做常做细做实工作。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包案;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对多次化解无果、情绪依然激烈易引发命案的当事人,在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干预的同时,要尽早联系公安机关采取防控措施,对相关人员及时实施人身保护。

(三)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各单位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命案工作与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工作场所和家属院内社区**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的动态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两地分居家庭的关心帮助力度,对因婚姻家庭关系不和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大调处化解力度,防止矛盾激化。加强疏导、心理危机干预,落实管控责任,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预防“民转刑”命案源头性、根本性、基层性工作,是深化平安西双版纳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作为,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维护本单位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安排部署专项行动,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好“民转刑”命案防控工作。

(三)畅通信息渠道。各单位要强化信息报送、交办、反馈,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台帐汇总、信息报送,情况实行每月一报,于每月5日前报州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情况或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特别是在“民转刑”命案易发高发的传统节日和敏感时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专门研究部署,及时上报和跟踪问效。

开展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的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手段,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广泛地号召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最大限度遏制命案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巩固和发展和谐康普的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坚决确保“三个不发生”:坚决确保不发生命案;坚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案件;坚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性全乡治安大局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通过整改命案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2020年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全面高质量落实,确保在命案防控方面,实现2020年命案发生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命案,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案件,全乡命案破案率达95%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命案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和慷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源头预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防控婚烟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落实居家监护责任,有效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加强出租房屋、公共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和重点行业治安防控力度,有效防控酒后杀人、激情杀人等命案;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未就业就学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排查摸底,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控命案发生。加强命案快侦快破,坚持“命案必破”,提高对命案犯罪的震慑力。

2.在重点青少年的管控和帮扶方面。积极开展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在学龄期的可采取劝学返校等方式,开展继续教育;超过学龄期的可协调各方关系,落实就业措施,避免再次流入社会。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制度,掌握思想动态,适时调整管控措施。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保障机制,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实现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零障碍”。深入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设立维权站,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婚法、继法、儿童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将贴切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生动形象的进行多种形式的传播,以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权利。

3.在流动人口管控方面。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模式,派出所、各村要全面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依托警务室、网格管理等,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摸清全乡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底数,加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复杂部位、高危人员摸排,全面采集、登记、核对实有人口信息,建立数据共享、实时更新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系统,强化数据分析,查询比对、关联应用。加强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落实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通过对出租房屋信息的摸排实现对流动人口信息的全面掌握,做到底数清、情况眀,同时,要对外来人口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每月向辖区派出所和综治办上报情况

4.对其他重点人员的管控方面。各村要发挥村干部监督作用,凡居住在本村范围内的群众,扬言报复社会、家庭关系紧张、离婚独居和酒后闹事、状态异常、行为失控等重点人员,要纳入监控视线,及时发现问题,提前做好预警,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恶化。建立每月跟踪回访制度,掌握思想动态,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五、工作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清当前我镇命案预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命案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民转刑”命案的防控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大山”的大事来抓。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依法治理、综合治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压缩命案发案的时间、空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命案防控工作要求。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行性强的命案防控工作计划,进一步将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头上,务必将命案防控工作抓小抓早抓好,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遏制重特大案(事)件的发生。

(三)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命案防控工作联动合力,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督导,严肃追责。各挂村、分管领导负责对社会治安、命案防控等工作进行的督导检查。对治安问题突出的村(居)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限期进行整改;对因重视不够、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命案防控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刑事犯罪突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甚至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实行责任倒查。各村(居)、股室站所、驻镇部门每季度要对2021年命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判,并撰写命案防控季度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进行梳理汇总。

开展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的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州、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命案防控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手段,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广泛地号召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最大限度遏制命案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巩固和发展和谐康普的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坚决确保“三个不发生”:坚决确保不发生命案;

坚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案件;

坚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性全乡治安大局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通过整改命案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2020年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全面高质量落实,确保在命案防控方面,实现2020年命案发生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命案,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案件,全乡命案破案率达95%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命案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由和慷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以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命案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源头预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防控婚烟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落实居家监护责任,有效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致人死亡案件;

加强出租房屋、公共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和重点行业治安防控力度,有效防控酒后杀人、激情杀人等命案;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未就业就学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排查摸底,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控命案发生。加强命案快侦快破,坚持“命案必破”,提高对命案犯罪的震慑力。

(一)狠抓目标管理责任。按照2020年平安建设任务要求,落实好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定期督促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平安建设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责任部门:党政办、综治中心)

(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提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的运用,督促各村、综治委成员单位及时录入、调解、回访排查出的矛盾问题,紧紧围绕家庭邻里纠纷、琐事纠纷、感情纠纷、民间债务纠纷等重点矛盾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易到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二是紧盯矛盾问题排查、化解、稳控情况。实行每周开展一次矛盾问题排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跟踪回访工作,随时掌握动态,对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矛盾问题,按照“四定三包”(定牵头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化解、包反馈)的要求,及时发现,就地化解。对于本级无法化解的,迅速逐级上报,妥善应对。对在工作中了解到的有可能引发个人端事件的信访信息要及时通报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并跟进工作,有效防止命案等极端案(事)件的发生。每月召开综治例会,听取黄任单位矛盾问题化解情况,掌握工作进程,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举措,确保因久拖不决而引发矛盾激化,发生命案。三是强化信访排查预测。高废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切实提高初责任部门落实荦措,确保因久拖不决而引发才盾激化,发生命案。二是强化信访排查损测。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到联防、联调、联动,发挥整体合力。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对情绪极端、扬言报复社会或他人的来访人员,要及时通知乡政府、派出所,主动关注动向、落地核查及全力做好解释劝导,引导正确的信访途径和司法途径维护个人利益,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发生危害他人生命的案(事)件发生。四是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红袖章队伍等作用,提前介入发现的矛盾纠纷,避免因情绪激动、泄愤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责任部门: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各村)

(三)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与救治。乡民政所要协调各村、派出所开展筛查随访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县具有肇事肇祸风险的严重精神障得患者底数,健全分类台账,更新电子信息系统、落实包保责任。各村要不断加强与民政所、派出所的联系,一方面,继续实施居家看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大居家监管精神疾病患者签约服务的模式,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无力监护或监护不力的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申请低保或予以政策范围内的救助帮扶。按时给精神病人发放药品,每月及时上报病例用药随访情况及病人死亡情况,确保信息互通,情况互明。民政所、派出所、各村要对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每月回访一次,掌握现状,视情况进行约束或收治,确保应治尽治、应管尽管。(责任部门:乡民政所、派出所、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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