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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冠防控应急预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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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冠防控应急预案篇1

一、制度管理

1.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向当地工信部门申请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

4.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成立专门应急队伍,坚持领导带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发现疫情危险能够反应迅速、有效处置。

5.实行每日承诺履诺制度。每天下班离岗前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书面承诺书,次日上岗前报告履诺情况。下班回家职工要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固定线路、固定时间,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

6.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防群控,员工之间相互监督落实防疫承诺履行等情况。

7.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要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当地工信部门。

8.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区域作为外市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保证好隔离职工的生活和待遇,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建设隔离场所统一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假期出行信息。工作期间,每天登记情况,存档备查。

2.全面排查接触外市及重点疫区来滨人员等情况。除不需隔离人员外由外地返滨职工,严格执行带薪隔离观察 14 天措施,确认健康后再上岗。

3.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延后返岗。

4.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5.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确保人流物流有序出入。

6.明确检测人员任务,压实责任,配齐额温枪及其它体温检测仪等装备,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7.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缩小生产单元,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限定工作区域。生产单元之间相对隔离,防止串岗、乱岗。

8.疫情结束前不召开大型会议,不办聚会聚餐,不搞集体活动。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压减会议数量。

9.建立企业职工防疫交流群。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对有恐慌心理的员工加强交流和心理疏导。职工合理诉求或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三、消毒和防护

1.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口罩、消杀产品等疫情防控用品短缺问题,由各县(市、区)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协调解决;本地区确实无法自行解决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解决。

2.配备专职消杀队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合理使用消毒剂,遵循“五加强七不宜”,真正做到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五加强”: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做好个人手卫生。“七不宜”:不宜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宜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进行消毒;不得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空间)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宜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宜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大于1000mg/L)做预防性消毒。

3.加强对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并保持空气流通。

4.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四、运输管理

1.严格落实进出通道 24 小时人员值守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人员聚集。

2.加强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消毒,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3.单独设置货运通道。设置特定的接洽区域,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进行物理隔离。

4.接送货物进出口设置检查岗。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5.单独设置的司机及押运货人员休息室。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走动。

五、就餐管理

1.加强就餐卫生管理。对职工食堂餐前餐后进行消杀防疫,保证就餐环境安全、食材安全和餐具卫生。

2.实行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就餐时单人单桌,防止交流交谈,做好错峰就餐时间安排及人员用餐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医院新冠防控应急预案篇2

1、编制目的和依据

指导企业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企业复工导致的疫情扩散,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和整体疫情稳定可控。编制依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

2、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XXX, 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设置专门集中隔离观察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查的人员情况,设置专门的集中观察隔离点,保证一人一间,数量足够,观察隔离点应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要求。

5、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6、对企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

对企业所有返蓉员工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居湖北等地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建立详细的排查人员登记表(见附表1),要细化到人。

分类建立人员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对于正在湖北疫情发地区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前暂不安排返岗;对于14天内从湖北返蓉必须进行14医学隔离观察,并做好记录(见附表2),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有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返蓉人员,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7、汇总信息及上报

对人员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汇总信息报各功能区主管局。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企业联络员工作群,畅通企业、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第一时间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指导,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健康筛查,上下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员工要佩戴口罩,严格杜绝各类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重点针对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如何规范洗手等加强培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使各级人员能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9、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员本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办公室,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疾控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10、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医院新冠防控应急预案篇3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 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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