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范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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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篇】
为有效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防止和克服消极腐败现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山西省委《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扩大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为出发点,以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机制创新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使公共权力的运作行为规范、程序严谨、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学院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贯彻执行情况。(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2)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思路、措施等;(3)有关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和形成过程;(4)有关全局性问题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实施情况。
2.领导班子建设情况。(1)领导班子及其主要成员任期目标、科学发展落实情况;(2)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和信访接待等情况;(3)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活动情况;(4)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述职、评议、考核、奖惩等情况;(5)领导班子结构优化情况。
3.干部人事工作和组织建设情况。(1)组织设置、调整情况;(2)干部人事改革情况;(3)优秀基层党组织创建情况;(4)干部管理选拔任用考核情况;(5)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6)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落实及责任追究情况;(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承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述廉评廉情况;(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4)重要信访工作情况;(5)专项治理工作和查纠严重损害师生利益不正之风情况。
5.制度建设情况。(1)议事规则、决策程序;(2)党内情况通报、报告及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3)民主生活会制度;(4)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5)述职述廉制度;(6)干部选拔任用制度;(7)干部实绩考核制度;(8)询问、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9)联系教职工制度等。
6.思想和作风建设情况。(1)理论宣传和思想引导情况;(2)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情况;(3)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情况;(4)干部绩效状况;(5)扶贫济困情况等。
7.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执行情况。
8.其他上级要求的或根据实际情况党委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的程序按照“公开内容提出——相关部门整理——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向规定范围公开——意见反馈——建立档案”的程序实施。
四、公开的形式与时间1.公开形式
(1)采用召开党员大会、办公会、全体教职工会等会议形式公开。
(2)利用党务公开栏、院报、校园网等媒体公开。
2.公开时间
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
党务公开是推进民主管理,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务公开工作在学院党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党务公开日常工作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聘请民主党派代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职工代表为党务公开监督员,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咨询监督。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制定,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核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结果。
第四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五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三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我校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教师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 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党支部改选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责任
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执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四、党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单位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如实登记,归档备查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 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 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 坚持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相结合,将党支部重要研究事项向党外群众进行公开;坚持事后公开与事前公开、事中公开相结合,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将预先方案公开,充分听取意见,在实施中不断修正改进。
第五条 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期限根据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 党支部要严格遵守“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和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由党员讨论修改党务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和时限,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批准,由党务公开工作专项负责人执行公开,通过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设置公开信箱和公开投诉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要求整改落实后再予以公开。
第七条 学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确定考核标准和等次,明确考核方法和程序以及考核奖惩办法,以此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