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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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食堂(餐厅)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
五、食堂操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六、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不使用一次性餐具。
八、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明,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九、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严禁制作凉拌食品,食品要48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廉,味道鲜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严格财务管理,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要定期公布菜单和价格,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二、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发现其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禁止其入场经营。
二、通过签订合同、责任状等方式,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及时暂停或者取消入场经营资格;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农业或市场监管等部门。
三、建立市场经营者档案,记载入场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四、建立和完善市场食品、农产品准入、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不合格食品销毁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
五、设置食品信息公示设施,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六、建立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根据要求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七、指导督促市场内经营户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工作,落实管理规范要求。
八、根据规定要求,建立市场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配备专职
检测人员,对上市食品(农产品)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检测结果、建立检测台账、公示检测信息,对不合格食品(农产品)要及时下柜,通知农业或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九、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市场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我所认真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有序,初显成效。现将一年以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我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首先为凸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我所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其它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其次,为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县局的部署,我所年初就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夯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紧紧抓住食品经营户进货查验义务的履行,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把好流通环节源头关;二是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三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实行网格化监管,落实包保责任制。
全所三个监管组根据实际情况,将整个辖区划分为12个监管网格,每个网格由专人负责,实行全面包保。
三、加强培训,夯实基础。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所全面系统地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监管人员在进行市场巡查的同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宣传《食品安全法》,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规范发放许可证。
我所在履行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营业执照登记职能的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发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238份。
五、督促经营者开展自律,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我所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包保责任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各自网格区域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定期巡查,帮助、指导、督促经营户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和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并与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经营户进行自律管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我所结合节日市场检查,已组织了5次全面清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六、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所加强了对食品经营的质量监管,采取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查缴以感观能发现的“三无”、过期、变质食品;二是根据消费者投诉的线索发现劣质食品。今年以来,我所没收不合格食品2600瓶(袋)。
七、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结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节等节日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的经营户,城乡结合部的小摊点、小卖店和流动商贩、小作坊等,进行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同时,按照上级的部署,开展了“票证通”系统百日攻坚行动,从源头保证了食品安全。
八、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今年我所加大了对食品经营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从经营者自律、食品质量、包装、商标广告、标识、“三无”过期变质等方面,及时从重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至目前止,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经营户2800余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5户;食品类案件已立案查处24件,罚款 12万元;调处食品类消费纠纷35起。
九、积极开展探索,创新源头管理。
抓好源头管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关键。当前流通领域食品的主要源头为食品批发户、食品配送户、食品总经销和总代理,抓好了这些环节的管理,基本上就能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我们飞霞工商所集中了全县大多数的食品批发经营户,为了从源头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我们强化对食品批发、配送的管理,要求凡属食品批发户、食品配送户、食品总经销和总代理的经营户全部开通食品安全“票证通”系统。到目前为止,辖区内共有76户食品经营户开通了“票证通”系统。
一年来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很大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以日常巡查、节日专项检查、重点商品专项整治、12315申诉举报核查为抓手,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与密度,及时发现、有力制止不合格食品和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二是加大查处力度,保障食品安全。继续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中违章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力地惩诫不法分子,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震摄力,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县局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通报信息,凝成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第四篇】
一、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二、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四、从事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五、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七、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八、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九、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十、禁止经营《食品安全法》中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十二、协助食品安全管理机关清查和处理不合格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认识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将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创建文明建筑工地工作中,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2、提高认识,做好施工工地卫生监督工作。
3、工地食堂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消毒剂、杀虫剂等),工业用盐(亚硝酸盐)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4、工地食堂要保证加工环境、就餐环境卫生清洁。
5、工地食堂饭菜在烹制时必须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菜豆等)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严禁食青皮、发芽土豆、不明来历的蘑菇等有毒植物。
6、炊管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7、严禁购买、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一律不得购进,以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8、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预防传染病发生。要保持环境卫生,采取灭鼠、防蝇、防蚊措施。做好饮用水供用设施的卫
生防护,落实消毒措施,防止水质污染。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革除不卫生陋习,工地宿舍要经常打扫,保持通风良好,教育民工勤洗衣服,勤晒被褥,勤洗澡,不喝生水,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调剂,提高抗病能力。
9、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工地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工地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信心,共同营造卫生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