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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疫情防控督导方案集聚【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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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疫情防控督导方案【第一篇】

一、工作目的

按照省市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更好更快适应疫情防控当前形势和工作需要,抓紧抓实抓好我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具体工作,加大抓落实工作力度,提高抓落实工作效率,提升抓落实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确保实现三大工作目的:一是全力推动确保中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我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有力解决上级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摸准快改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突出短板问题,有力解决“老大难”“啃硬骨头”力度偏软的问题;

三是通过找问题、补短板、抓执行,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建立健全卫健系统疫情防控常态防控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方式

(一)建立抓落实机制

1.常态化自查

各卫健机构、机关各股室、各专项工作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自查。

(1)自查责任领导、自查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各专班工作组领导、各医疗卫健机构主要负责人。

(2)自查内容:本单位、本组、本股室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本周交办工作事项完成情况;

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本单位、本组、本股室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自查频次:每周自查,每一个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后及时进行过程管理。

(4)信息上报:各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股室要将本周自查工作情况,报经自查责任领导审核同意后,于每周五下午17:00前统一报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每日一调度

(1)全员参战。进入冬春季后,各医疗卫健机构及局机关参照不同情形疫情应急处置,启用预案,要求全系统工作人员迅速进入应战状态,每个人对标职责,认领任务,严守纪律,保持24小时备战。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健机构、局机关

牵头领导:

牵头股室:局机关各股室

(2)日调度会商。各医疗卫健机构及局机关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新的形式,分析其他地方案例,特别是当下暴露的农村防控的薄弱环节,对标我们的工作,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疫情防控每日调度会商制度。

第一,局分管领导每日会商。局分管领导及各专项工作组要每日召开调度会商会议,每日研判区疫情防控形势与卫健系统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第二,卫健系统每日一调度。各医疗卫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每日召开调度会议,每日研判各单位疫情形势与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于每日下午17:00前将情况以日报形式汇报至疫情防控调度群内,由同志牵头安排人员汇总。

第三,实施防控情况日汇总。各专项工作组、各医疗卫健机构每日必须精准、及时、按实际报送有关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调度工作的通知》(__市__卫健发〔20__〕__号)文件要求统一报送,由医疗卫健机构、各业务股室逐层汇总到局办,局办汇总后形成全局工作日报。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健机构、局机关

牵头领导: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

3.每周一研究

各医疗卫健机构及局机关要建立“周研究”工作机制,每周进行一次疫情防控工作作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每一项工作要及时发现每一个问题,明确到要做什么、做到何种程度、由哪些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落实责任人是谁、完成时限等。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可采取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周工作调度会研究。自即日起,将按重点任务或重大补短板事项,分版块、分领域开展专题督促,按照“分类查找问题、每周一主题、一周抓整改、周周有改进”的方式,实行每周确定一个抓落实的重点任务,一抓到底、打通梗阻,一周一轮换,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强化抓落实工作的指挥调度,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螺旋式上升、全方位提升。

1.主题来源。以我系统突出的疫情防控重难点短板问题为主。一是近期上级关于某一方面、某一版块工作的最新要求和硬性指标;

二是上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

三是区本级常态化自查和督查问题;

四是基层反映最集中最突出问题。

2.主题审定。由局主要领导直接点题,或由班子成员、医疗卫健机构负责人向局长请示同意后确定主题,或每周五由督导(暗访)组提出建议主题及抓落实专项方案,每周日前予以公布下一周抓落实主题。

3.调度机制。区卫健局每周研究确定一项抓落实工作的具体主题并制定“考卷”,每周明确责任人抓落实整改并“答卷”,每周末局领导对本周抓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评卷”。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健机构、局机关

牵头领导:

牵头股室(人):局办公室

(二)强化抓落实督查

1.建立督导检查组进行常态化督查

(1)督查方式:由局领导牵头专业工作组、执法大队、机关股室成立三个专业督导(暗访)组和一个机动督导(暗访)组,每周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

(2)督查重点:三个专业督导(暗访)组,对辖区内行业防控的专业工作开展每周检查:副局长徐昌金牵头综合监管股、执法大队从专业角度对疫情防控进行综合督导(暗访);

副局长唐大会牵头医疗救治组负责对各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预检分诊、院感防控、医疗救治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督导(暗访);

卫生总监__牵头疾控中心对健康管理、消毒、疫苗接种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暗访)。由__、__、__三位同志组成机动督导(暗访)组,检查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落实情况、上级领导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交办事项、局调度会、工作例会等安排工作事项、对前期督导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3)信息上报:各督导(暗访)组发现的问题及时以日报形式上报局办,督导、暗访现场交办的问题当天反馈到区卫健局疫情防控调度群。

2.建立问题台账,促进问题整改。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导发现的问题建立各专项工作组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局办公室根据各专项工作组及各医疗卫健机构上报问题台账,及时汇总成卫健系统的问题清单、整改台账。

局党委副书记同志牵头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三个督导(暗访)组和一个机动组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纳入“回头看”督查内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要求及时整改到位,若不能及时到位的明确整改时限。

各医疗卫健机构要成立督导检查组,重点加强对院感防控、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村卫生室“三个规范”等工作的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健机构、局机关

牵头领导: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3.落实专人督办。各医疗卫健机构及局机关要落实专人督办,根据周一局领导、院领导的安排部署及近期重要文件领导批示要求,列出“四张清单”,即: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以调度清单的形式下发,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科室)认领承办,并及时做好反馈,在下一周的调度会上将上周的调度情况作通报。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健机构、局机关

牵头领导:

牵头股室(人):局办公室局人教股

(三)逗硬抓落实考核

1.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立每日疫情研判与通报制度,分析研判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式,并结合我区实情,查找存在的风险点,提出专业防控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局党委将对防控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并与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医师定期考核、院长绩效晋升等挂钩。

2.强化督导考评结果运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查促改、以查促效。要加强抓落实督查结果运用,对“日调度”“周研究”“回头看”工作抓落实,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力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扣除单位年终考核绩效分值。对于屡次违反不改正或疫情防控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相应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直至免去责任单位领导职务。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健机构、局机关

牵头领导:

牵头股室(人):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异常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面临巨大压力,一以贯之、持之以恒抓落实、抓落地是巩固全区疫情防控成果的根本抓手,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保持清醒认识,坚定不移地扛稳扛住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局班子成员、各医疗卫健机构负责人、局各专班工作组要带头主动履职履责,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各专班要对当前疫情防控的运行体系、机制制度、指南手册熟悉掌握;

对诊疗技术、防控方案等文件制度、规范等要加强对员工的全面培训。局班子成员、各医疗卫健机构负责人、局各专班工作组要抓好各项制度、文件、措施的落实。

(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一是问题发现要“准”,各专班工作组、督导检查组、医疗卫健机构要进一步下沉工作力量,下深水、动真格深入一线、深入实际操作,多看、多问、多到现场、多了解在执行层面遇到的实际问题,切不可闭门造车、走马观花。二是问题整改要“快”,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不过夜、现交现办的原则,短期内可解决的简单化、细节性问题要现场交办、立查立改,确因客观因素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深入研判、制定逐步整改措施,有重大风险和硬性指标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局党委汇报请示,切不可只记在纸上、没放在心上。三是问题整改要“实”,问题整改台账,要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严格打表推进、逐项销号清零,切不可“纸上整改”“变通整改”。

卫健局疫情防控督导方案【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公司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指导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事项。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aa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和国家、省、市、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复工复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明确任务分工

1、本着为员工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重要性,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安排好本部门人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部门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各部门经理)

2、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员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员工做好科学防护,保持充足睡眠,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3、全面排查员工信息,规范管理。各部门要做好相关人员排查,对春节假期后返岗、返工员工,省外员工2月17日前一律不得返岗,特别是对湖北省、河南省敏感地市返岗人员要重点追踪、排查。对于省内员工要每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咳嗽等感染症状疫情病例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并按照相关政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发生。(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4、落实防疫物资,加强预防。公司安保科设置疫情防控监测点,配备快速测温仪1-2个、消毒喷雾器1个、消毒喷壶1-2个、消毒液。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5、扎实做好厂区环境卫生与场所消毒工作。对公司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消毒,确保卫生无污染,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注意长期保持。(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部门)

6、全面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控。临沂市以外员工一律不得返厂。疫情检查人员佩戴医用口罩、戴护目镜。所有入厂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安保科人员对所有入厂人员进行详细登记,测量体温,对于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者严禁入厂。安保科人员对所有入厂的外部车辆进行详细登记,用喷雾器进行喷雾消毒一次,签订外来人员入厂须知,严禁外来人员在厂内随意走动。

四、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当公司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立即启动,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立即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分别上报区卫生部门,并在区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立即送临沂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3.立即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员工进行筛查及医学观察处理。

4.迅速、严密、彻底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及后续处理工作。

五、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如与政府政策、规定相冲突的,以政府政策、规定为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各工作组依据政府政策、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卫健局疫情防控督导方案【第三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

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

三、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四应急对策

1.所有公司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感冒咳嗽发热症状人员,应劝其去医院发热门诊治疗,不准进入公司。

2.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全员隔离。

3.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4.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5.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要认真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6.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式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五对外联系部门及电话

急救:120

街道应急办:

**有限公司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卫健局疫情防控督导方案【第四篇】

目前,全县各行业逐步恢复生产经营活动,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传播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内容

1.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进行督导。

2.对学校疫情防控进行督导。

3.对宾馆酒店、养老服务机构、洗浴中心、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进行督导。

4.对美容美发场所、网吧、KTV(歌厅)、健身房、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疫情防控进行督导。

5.对购物交易场所、客运站、火车站疫情防控进行督导。

二、督导标准

(一)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标准

1.各工业企业单位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的发生。

2.全面采集了解从业人员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不畅等症状),对返工人员登记造册,湖北、黑龙江省返工人员集中隔离14天,其他外省人员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上报。

3.在厂区门口、生活区、办公区等主要点位设置测温点,进入厂区前有专人负责为工人测量体温,有测温记录,工人上班期间佩戴口罩。

4.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工作场所每天进行全面消毒,并做好记录。

5.减少或避免聚集性、群体性活动,尽量采取非接触方式进行沟通。

6.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集中用餐。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米安全距离;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7.为工人准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如洗手液、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8.设置应急隔离室,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相似症状人员,应立即将其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健康机构处理,并协助做好流调工作。

9.员工集体宿舍要有专人管理,保持宿舍的内外环境清洁,每天进行消毒、通风处理;工人进入宿舍前要进行体温测量;严禁工人乱串寝室;严禁在寝室内进行聚集性活动;尽量保持人间距米以上。

10.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关闭中央空调,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能关闭的要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2.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按履行职责。

(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标准

1.各学校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的发生。

2.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进校人员必须戴口罩、测量体温,进行体温登记。

3.对返校学生及教师做详细情况摸排,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不畅等症状),具体到居住地小区门牌号,返校时间、车次、车厢、座位号等,存档并备查。湖北、黑龙江省返回人员集中隔离14天,其他外省人员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上报。

4.开学后,立即启动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制度。晨、午检覆盖到每个学生和老师,并做好登记和报告。

5.体温测量要有专人负责,并有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6.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清洁、消毒、通风并有详细记录,采取谁消毒谁记录的原则,并存档备查。

7.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集中用餐。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米安全距离;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8.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由专人保管,标志醒目,并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

9.按照关于下发《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镇卫联发〔2017〕17号)的文件要求,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标准,管水人员必须持体检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饮用水机必须消毒并有消毒记录。自备水必须进行水质检测,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学校生活垃圾要有专人管理,统一进行消毒、处理。

11.保持学生公寓的内外环境清洁,每天进行消毒处理;寝室每天都要进行开窗通风;学生进入宿舍前要进行体温测量。

12.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禁止组织大型群体性活动。

13.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校内停止使用中央空调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能关闭的要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5.自愿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按履行职责。

(三)宾馆酒店、养老服务机构、洗浴中心、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标准

1.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保证公共卫生设施正常运转。

2.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的发生。

3.全面采集了解从业人员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不畅等症状),对返工人员登记造册,湖北、黑龙江省返工人员集中隔离14天,其他外省人员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上报。

4.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班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每日进入经营场所前测量体温。

5.经营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体温计或体温枪等。

6.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的提示标识,进出人员戴口罩。

7.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每天营业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8.公共用品严格执行一客一用一消毒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

9.禁止接待举办聚集性活动。

10.设置应急隔离室,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相似症状人员,应立即将其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健康机构处理,并协助做好流调工作。

11.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能关闭的要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3.自愿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按履行职责。

(四)美容美发场所、网吧、KTV(歌厅)、健身房、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标准

1.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保证公共卫生设施正常运转。

2.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的发生。

3.全面采集了解从业人员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不畅等症状),对返工人员登记造册,湖北、黑龙江省返工人员集中隔离14天,其他外省人员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上报。

4.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班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每日进入经营场所前测量体温。

5.经营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体温计或体温枪等。

6.禁止聚集性等候,建议顾客提前预约,错开美容、美发时间,避免人群聚集。

7.公共用品严格执行一客一用一消毒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

8.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的提示标识,进出人员戴口罩。

9.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每天营业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能关闭的要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2.自愿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按履行职责。

(五)购物交易场所、客运站、火车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标准

1.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保证公共卫生设施正常运转。

2.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坚决防止疫情传播的发生。

3.全面采集了解从业人员假期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不畅等症状),对返工人员登记造册,湖北、黑龙江省返工人员集中隔离14天,其他外省人员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向所在街道(乡镇)上报。

4.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班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每日进入经营场所前测量体温。

5.经营单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体温计或体温枪等。

6.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不佩戴口罩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的提示标识,进出人员戴口罩。

7.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每天营业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8.禁止聚集性结账等候,减少或者避免聚集性会议,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活动。

9.设置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10.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能关闭的要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2.自愿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按履行职责。

三、督导要求

1.请相关行业部门高度重视,委派专人负责,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标准落实、落细。

2.强化追责问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执行不力导致后果的,严肃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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