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管理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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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工安全管理制度1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操作规程。要求全体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严格执行。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二、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人员管理
、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车辆检查
、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3、启动管理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4、行驶管理
、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 门架须后倾。
、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5、装卸管理
、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
、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禁止超载作业。
6、作业管理
、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行政组主任同意。
、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为了保护驾驶人员,叉车装备有头顶保护装置。驾驶人员的身体包括手和脚都应该在保护范围之内
7、停车管理
、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8、充电管理
、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9、维修保养
、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不能自己进行修理。
、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严格按照公司的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作业。
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贵重品或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方可行驶。
9.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10.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
12.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揳牢。
13.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4.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四、附则
1、由于叉车在校内的特殊性,特如下规定:在学生密集处严禁使用叉车。
3、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适用范围2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叉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安全规程。
1、人员
、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劳动局和安监局所发证件必须到质监局进行换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2、启动
、车辆启动前,检查刹车、方向盘、方向灯、货叉、轮胎、升降架、电瓶电路等,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司机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不稳定之货物应予以固定。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
、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
、空载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必须先停、看、听后再开车,看时需用手指左边并喊“没问题”、指右边并喊“没问题”进行确认;须转弯时还应打转向灯。
、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之情形。
、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作业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装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行驶时严禁向前探身,手脚不得放入主桅之间。
、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使用专门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篮子须与叉车桅杆固定,篮子门必须关闭。
、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
、如果高空作业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
、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叉车驾驶员应戴好安全帽,坐在驾驶室协助,并对叉车周围状况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
、装卸时应注意货物的前后左右不得与其它货物重叠。装卸长度较小的货垛时应防止货叉前端带起其它货物。
5、停车
、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应尽量停在叉车的停车位,如因工作的缘故无法停靠时,应以不阻碍厂区交通及厂区作业为原则停靠。
、叉车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文件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6、充电
、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附则
1、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现场主管,由现场主管联系保养商维修。
2、本规程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在实施过程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
3、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4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我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三、职责
1、负责仓库短绒、蛋白、棉壳的装卸作业,叉车的使用和保养。
2、负责公司叉车的修理和维护,有特殊情况的要向上级主管汇报。
四、要求
(一)资格: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开车外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违者罚款,因此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叉车司机承担80%以上的责任。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反光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完全、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钥匙,严禁使用其他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再间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冬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车间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他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叉车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离地面20—30c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在厂区内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行车安全。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挡才能离开叉车。
9、叉车出入门或装卸货物时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0、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旁,更不能用来运人。严禁超载行驶。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作业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货物运输前要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的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的钢管等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私立离开叉车。
6、无论有无货物,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7、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的存放在无碍通行的地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8、所有违反操作规定导致货物或车辆、人员损害的由叉车司机承担60%以上的责任。故意违反规定的将依情加大处罚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六)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他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部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每辆叉车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5、驾驶员和叉车维修、保养人员应按照上述规定认真执行,确保生产过程中叉车的正常使用。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条 安全管理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条 安全管理部制定叉车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后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配齐救援所需设施设备。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完成对救援队伍的培训。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应作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接叉车事故报告后,讯速报安全部负责人,安全部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
第六条 叉车事故实行分级按时报告制度,现场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10分钟内)报告安全部,安全管理部在接报警信息后了解清楚事故基本情况(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1小时内向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并作好报告记录。
第七条 后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接通知后迅速到达救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