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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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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明确驾驶员责任、车辆检查、乘车规范及应急处理流程,确保每次出行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如何有效落实?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车辆运营,保障学生乘车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运行管理规定

1.自觉接受各部门监管,按时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交警、学校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会议,按时参加车辆临检及年审。按要求足额入保(乘员险达80万/人,三者险达100万)。

2.校车实行公司化管理,安全责任到人。疫情期间严格执行防护操作流程,确保驾驶员、照管员全部接种疫苗,并进行绿色通行码的验证,确保行车安全、防疫安全。

3.校车原则只为学校的学生上、下学服务,不得另作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校车时,要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4.校车驾驶员、照管员按要求配备合格,严格执行操作流程。校车标识齐全、车辆安全设施齐备。

5.车辆按规定保养与设备维护,确保校车行车记录仪等设备正常运行;出车前,必须全面检查车辆状况,坚决不开“带病”车上路。依据有关技术规定,制定合理的车辆二级维护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6.严禁酒后驾驶、超员、超速、副驾驶位置坐学生等违法行为。

7.校车按审批路线和站点行驶与停靠,不得随意更改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严格执行“六定两点”制度(定人、定车、定座位、定检、定路线、定时间,上车、下车两次清点学生人数)。

8.安全监督台帐、“六定两点”统计表、乘车信息表塑封后张贴于车内,座位统一编号,学生对号入座。

9.学生上学时,校车驾驶员驾驶校车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等候学生,学生上车时随车照管人员在车下组织学生按车次、座号有秩序上车,不得随意更改车次和座号。

10.学生上车后,随车照管人员要求学生对号入座,系好安全带。对学生进行点名,对点名未到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员启动校车。

11.校车行驶过程中,随车照管人员要制止学生出现离开座位、相互打闹、将身体探出窗外等危险行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12.校车到达学校指定停车位置,随车照管人员先下车引导学生下车,确认无学生或学生物品遗留车内后,带领学生入校与值班教师交接,双方填写乘车学生交接表后,值班教师安排学生进入学校教室。

13.学生放学时学校安排值班人员在指定位置要求学生按车次、座号排队,校内候车,随车照管人员进入学校与值班教师办理交接后,带领学生排队出学校上车。

14.学生全部上车后对号入座,随车照管人员进行点名,要求学生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校车驾驶员启动校车。

15.学生在每个站点下车时,随车照管人员要对该站点学生进行点名,先下车查看情况,护送学生到达安全地带后再返回车上。

16.到达终点站确认学生全部下车后,检查车内有无学生遗留物品,清理车内卫生,校车驾驶员将校车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

17.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及时报告公司,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带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学生家长联系。

二、相应考核标准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校车驾驶员、照管员进行考核,除每月定期一次对校车安全运营专项检查外,还将对各校车安全运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以及举报专查。(采用100分制,一分值扣10元)

1.超速超载情况(20分)。发现超载3-5人的一次扣2分;超载6-10人的`一次扣10分;超速超载被举报一次扣5分;超载10人以上的一次扣20分。

2.照管员跟车情况(20分)。发现无照管员跟车的一次扣5分,第二次继续无照管员跟车的扣15分。发现3次及以上无照管员跟车,此项分值扣完。

3.规定线路行驶和定点停车情况(10分)。发现一次未按定点线路行驶和定点停车接送学生的扣2分,发现第二次的扣5分,发现三次以上,此项分值扣完。

4.车内配置及使用情况(10分)。按规定安装监控、停车示意牌,配置医药箱、灭火器、安全锤,齐全且使用情况正常不扣分。配置不齐全或使用不当,根据情况每次扣2分及以上。

5.校车驾驶员培训学习开会情况(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的扣2分,无故不参加和有事不请假的一次分值扣完。

6.校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和学生乘车发生意外伤害的实行校车安全一票否决制,全年奖补资金用于事故处理。

7.政府补贴以百分制考核结果为依据发放,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一次性兑现。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校园的安全,本着学生“安全第一”,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的宗旨,制订校车安全逃生演习方案。

二、演习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车辆

时间:2月17日

人数:乘坐校车的学生

车辆:8辆

三、演习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成员

组长: xx

副组长:xx

组员: xx 校车驾驶员、照管员

四、准备工作

1、广播准备

2、集中行政楼门口排队、并介绍逃生(方法、顺序、路线、及集中地点)。

3、到各辆车有驾驶员介绍相关逃生知识。(认识逃生通道、逃生锤等)

4、卫生保健准备

五、逃生过程

1、警报声起(以哨声为准)

2、随车驾驶员、照管员安排逃生线路及秩序。

要求:

1、每为学生用衣袖(餐巾纸)捂着鼻走。

2、逃生时不抢道、不惊慌。

3、照管员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4、 重点危险地带专人把守(车门、车窗),每车配一人(照管员或驾驶员)

5、集中行政楼门口

要求排好队,各辆车驾驶员清点人数,当场汇总。

6、演练后领导发言

7、演习结束有序回教室

六、人员安排

1、安排组织:xx

2、警报:xx

3、广播:xx

4、领导总结发言:xx

5、卫生保健:xx

6、排队安排:xx(桥)、xx(行政楼门口)

7、安全方面:xx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车负责老师任副组长,校车带车老师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每辆校车必须有一名带车教师,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校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不驾驶有问题的车辆。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驾驶员接送学生规定

(1)校内:

A.驾驶员进校后不得在校内抽烟,随地乱扔垃圾,乱吐痰。

B.学生未全部上车前,不得发动车辆。

C.车辆进入校区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2)上下学途中:

A.如有学生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由随车老师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或家里,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B.若有家长要求驾驶员变更停车点或更改线路,驾驶员和带车老师不可随意答应,可请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方与车管部门协商研究同意后方可更改。

C.驾驶员应按校车行驶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的应在确定学生全部到齐后方能开车,否则仍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5、驾驶员职责

(1)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性能,保证行车安全。

(3)驾驶员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检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4)驾驶员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以免延误接送学生。

(5)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要经常检查,带齐证件才能出车。

(6)驾驶员对师生应热情服务、礼貌相待,言行举止文明。

(7)驾驶员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和休息。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生命,一切工作安全放在首位,为确保我园校车安全,确保每个乘车幼儿的安全,我园特定以下措施:

一、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三、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四、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五、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六、校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所在区域教育主管部门。

七、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班级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八、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九、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十、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十一、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十二、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三、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十四、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配有校车的幼儿园的管理。各幼儿园主办单位要同园长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十五、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校车入园后统一组织幼儿进班,防止出现因幼儿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一、总则

为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二、校车运营要求

1.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取得校车标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 校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相应的驾驶经验和安全驾驶记录。

3. 校车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三、校车驾驶员职责

1.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员应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确保按时接送学生。

3.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使用手机、吸烟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4. 驾驶员应确保学生在上下车时的安全,协助学生有序上下车。

四、学生乘车要求

1. 学生应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待校车,不得在马路上追逐打闹。

2. 学生应有序上下车,不得拥挤、推搡。

3. 学生在乘车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将手、头等伸出窗外。

4. 学生应爱护校车设施,不得在车内乱涂乱画、损坏座椅等。

五、校车安全检查与应急处理

1. 校车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2. 在行车过程中,如发生突发情况,驾驶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3. 如遇交通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驾驶员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学校及家长,积极组织救援工作。

六、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校车运营单位、驾驶员及学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因违反规定造成校车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校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校内树立明显禁骑警示牌,门卫人员有责任做好校内禁骑工作,时刻提醒违规学生,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扣车处理并报告政教处。

二、校内师生自行车、摩托车要按规定位置停放,门卫、值日人员共同负责做好早上师生进校时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工作。对不按规定乱停放的作扣车处理。

三、教师的汽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遇特殊情况应主动停放到校外,以免造成校内交通不便。

四、师生的车一律停放在规定的地点,校园内禁止骑车。

司机的职责 【第七篇】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机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

(5)司机发现所有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7)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文明话。

(10)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 建立校警随车制度。

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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