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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聘用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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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聘用制度1

为了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非教师人员聘任制,根据学院工作的需要,按照“按需设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加强外聘非教师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满负荷工作;

4、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小于60岁,女性小于55岁;

5、应聘技术、管理工作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的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担任过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某种特殊技术技能为学校急需者。

(二)以下岗位除具备以上5个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系部聘用管理人员(干事)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管理实践经验;

(2)有较高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和文稿处理能力;

(4)外语系、国际学院等外事部门干事要求具有较高的外语能力;

(5)档案干事要求政治可靠,系中共党员。

2、学生辅导员

(1)政治历史清白;

(2)道德品质好,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具有一定的领导、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敢于管理,能胜任工作;

(4)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机关、院校正科级及以上干部并具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验;

(5)形象气质适合教育工作,身体健康,能坐班,能住校。

3、图书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有较高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文稿处理能力。

4、实验实习人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特殊工种的能工巧匠,或中级技术职称(含技师、高级工);

(2)具备较强的相应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

二、聘用人员待遇

(一)学校根据被聘用人员资历、聘用岗位性质及任务等,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1、技术与管理人员

(1)大专生(或助理职称):400元~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2)工程师(技师、科级、特殊技能人员)、本科生:500元~9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3)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600元~1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2、劳务人员:350元~6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0元,其余为岗位津贴)。

(二)值班补贴

外聘人员原则上节假日不安排值班,确因工作需要值班的(须经主管部门或领导批准)给予一定的值班补贴。标准为:技术管理人员每天值班费20元,劳务人员每天值班费15元。

(三)受聘人员医疗保险采取学校与个人分担的办法,学校发给受聘人员医疗保险费20元/月。(受聘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事宜,等学院正式职工启动此项工作时再定。)

(四)寒暑假休息待遇

寒暑假休息期间外聘技术管理人员享受100的基本工资;劳务人员享受50的基本工资。

(五)依据工作业绩给聘用人员发放年终奖200~500元/年。

(六)受聘人员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三、聘用程序

(一)由系、部、处在编制内提出聘用书面申请(附聘用人员身份证、学历、职称等复印件),经主管领导批准,由人事处备案、审核、核定工资。

(二)聘用前一次性交纳押金200元。正常解聘,押金如数退还。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不包括寒暑假),试用期间工资按待遇的85计酬。

(四)受聘人员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因公除外),一律由本人负责,费用自理。

(五)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应遵守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聘用部门的管理。

(六)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要求解除合同关系,应当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部门和学院人事处。

(七)受聘人员因违纪违规或触犯法律,学院可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资晋升

为了鼓励聘用人员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对30的聘用人员实行工资晋升制度,月工资晋升标准为20元。

由用人部门根据当年聘用人员工作的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学院综合平衡后,按年度审批。

五、本办法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 年 月 日施行。

员工聘用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规范离职人员重新返聘入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离职员工不是因为被酒店辞退、淘汰的;

二、离职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

三、离职后在外无不良记录的;

四、在店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

五、经部门申报酒店领导批准的。

六、返店员工向酒店提出申请的。

第二章权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重新回店的录用。

第四条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并签示具体意见。

第五条主管(含主管)以下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资经理报批总经理。

第六条副经理及经理级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报批-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上岗前要进行全面体检(耒阳市收生防疫站办理健康证);

第八条上岗后,如是在原岗位工作,需要一个月试用期;如在新的岗位则需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通过考试合格持予以转正。

第九条凡离职人员二次入酒店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酒店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新计算工龄。

第十条返店员工至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手续按新员工进店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返店一次的员工,如再次离店,则不再接受其返店。

第十二条原则上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自动旷工3天解除合同的员工等永不录用,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三条对要求重返酒店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以书面文件向酒店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用人部门经理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送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岗位聘用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现“评聘分开、能上能下”原则,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使用中心所有正式职工,含退养及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

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聘任职数

中心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拟聘职称岗位系列和数量,经上级机关、当地人事部门核准后,在聘任前公布。

四,聘任岗位设置

1,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类、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政工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2,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包括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

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在核准的岗位范围内,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5)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职称聘任的资格条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员”级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3)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初级职务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4)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4)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中级职称。

5)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确定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取得高级资格后,可申报高级职称。

4)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的其它条件。

拟聘任中级职称以上者须联系自己的工作岗位,撰写1篇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字数在2000字以上,不得抄袭。拟聘任高级职称者其撰写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至少1篇在区级以上(包括区级)杂志或刊物上发表。

(4)参加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相

应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聘任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如下表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执业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职业资格条件

1,取得前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职业)工作2—6年,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

2,符合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经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直接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报相应技能(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

六,外单位新进入人员,在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得到确认后,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及个人实际,进行竞岗聘任。

七,不予聘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完不成工作任务。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所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与从事专业(工种)不相符。

5,聘任单位认为应该缓聘和不聘的。

八,解除聘任

受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聘任。

1,聘任期限到期而没有续聘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

3,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5,工作岗位调动与原聘任资格不相关的。

6,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聘任实体被合并、撤销、改制的。

九、聘任考核办法

贯彻公开竞争,双向选择原则,在满足聘任所需的基本条件情况下,原则上根据综合评定和加分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聘任,直至规定名额满为止。

综合评定是对竞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分数体现,总计10分。由中层干部、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二部分考核组成,具体分值为中层干部4分,专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6分。

员工聘用制度4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调整优化学校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符合学校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2.基本思路: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教职工聘任制。

二、聘任范围

所有公办教师

三、聘任原则

1.坚持注重实际,任人唯贤,秉公办事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原则。

2.考核和考试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试根据本人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内容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三部分。

3.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整体需要有机结合,既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整体需要,又要尊重教师人个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4.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教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平等参与竞争,学校择优聘任。

5.年龄、学科结构合理。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取得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五、聘任步骤

1.聘任范围。

所有公办教师

2.聘任程序。

(1)核编定岗。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核编原则,下达教职工编

(2)制定方案。制定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3)公布岗位及聘任条件。以学校为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4)应聘。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应聘申请。

(5)聘任。各校可采取面试、试讲、考核等形式,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及教师应聘情况,由聘任领导组研究聘任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

(6)颁发聘书。受聘教职工的任期一般为1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也可以终止聘约。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六、聘任合同

1.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后,不因领导的职务变动而终止。

2.聘任双方应全面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违反聘任合同的,承担违反聘任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3.聘任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聘任岗位的任务指标和工作目标责任,合同期限(一年),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纪律及其它要求等。

4、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双方同意,可以续订。

七、其它

1.解聘。

2.缓聘。

3.低聘。

4.辞聘与拒聘。

5.落聘。

八、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

2.制定方案阶段;

3.全面实施阶段;

4.转岗分流阶段

岗位聘用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好本轮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人员范围

大水泊镇事业单位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已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

二、聘期时间

聘期自岗位公示后无异议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三、岗位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确定岗位等级。

参加岗位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现聘岗位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根据《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XX〕10号)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四、聘用程序

专业技术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动议酝酿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召开岗位竞聘工作会议,动议酝酿岗位竞聘工作。

(二)确定竞聘岗位数额

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工作要求,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7个。副高级岗位2个,其中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岗位8个,其中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3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岗位7个,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由单位统一调整使用。

现聘副高级六级岗位1人、七级岗位1人;中级八级岗位2人、十级岗位1人;初级十一级岗位2人、十二级岗位3人;工勤岗位技术工五级1人。

本次竞聘设专业技术岗位2个。中级九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1个。

(三)组建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并成立专家委员会对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领导小组组长:刘晓燕

成员:刘超、宫志鹏、鞠传鹏、刘晓东、吕金剑、王秀昭、时华东、宋振红、刘佳桐

专家委员会:吕金剑、王秀昭、时华东、宋振红、刘佳桐

(四)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1、拟定方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竞聘范围、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考评办法、聘用程序、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等内容。考评办法把工作实绩作为重要依据。我镇事业单位拟定统一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征求意见。竞聘上岗初步方案拟定后,通过单位内部办公系统、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意见要予以采纳,并及时修改完善,确保竞聘上岗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3、审核方案。拟定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镇政府同意,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竞聘上岗

1、公布方案。在本单位公布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并传达通知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个人申请。应聘人员按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本单位聘用工作机构。书面申请要体现个人基本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竞聘的岗位类别和层级、个人签字等内容。

3、资格审查。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对符合岗位条件的竞聘人员,按照所竞聘的岗位类别分类梳理,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开。

4、综合考评。制定量化考核评分细则,领导小组对申聘人员进行评分。

根据镇事业编制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本轮竞聘期间,从应聘者考勤、工龄、学历、年度考核、奖惩情况、现任职务情况、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为便于操作,特制定以下几项量化评分标准:

(1)工龄:每满1年计1分,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记分。

(2)学历:按最高学历计分。研究生以上学历,计8分:本科,计6分;专科,计4分;中专(含高中),计2分;初中及以下,计1分。

(3)考勤:在岗上班,计15分,有迟到、旷工现象,视程度扣1-5分;按规定请销假,且全年请事假不超过8天,计5分;否则,视程度扣1-5分;请病假需正规医院出具证明,全年病假不超过22个工作日的,计5分;否则,视程度扣1-5分。

(4)年度考核评优:20XX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计4分;年度考核为合格,计2分。

(5)年度表彰奖励:20XX年度市级奖励5分,区级奖励3分,同一年度同一项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6)现任职务:正科级职务5分,副科级职务4分,正股级3分,副股级职务2分,科员1分。

(7)工作业绩:由专家委员会根据应聘者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赋分,最高不超过20分。

(8)民主评议: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组织机关干部对应聘者进行民主评议,依据评议结果赋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研究确定聘用结果,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经镇领导小组审查同意,于20个工作日内报送区人社部门备案。

7、存档备查。岗位聘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收集整理竞聘上岗材料,按照竞聘上岗的先后流程,汇总基础资料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五、工作职责

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岗位竞聘机构、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竞聘人员资格审查、备案材料填报、存档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镇政府负责动议酝酿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确定岗位聘用数额审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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