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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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务必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状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齐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状况,务必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状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向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贴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企业备用金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规范集团旗下各学校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金碧教育集团现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根据学校日常零用现金开支需要,为各校区财务部门收费员核定备用金定额RMB2000元每月,可循环使用;
2、校区财务部门凭使用备用金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分类报销单据,定期向总部报销以补充备用金定额。但在会计处理上不透过定额备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余额。
3、平时,定额备用金科目不记录领用事项,除非发生调整或收回备用金定额的业务。每周二,收费员务必向总部会计部门报销当期费用;
4、校区备用金主要用于因特殊状况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招待费除外),如:学校快递费、多刷一卡通费用、每星期不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采购等事项。其他超过500元的特殊支出须向总部申请付款。
5、该备用金如因收费员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错误导致公款丢失或缺少,职责由收费员本人承担。
请校区各级部门依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支付备用,收费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备用金日常管理核算工作。
备用金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处室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处室及各项目部。
二、备用金种类
1、临时备用金,是指一次领用,使用完毕后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的备用金。
2、周转备用金,是指一次领用,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周转循环使用的备用金。
三、备用金范围
1、材料采购备用金;
2、办公用品采购及办公设备维修备用金;
3、土建公司应急备用金;
4、食堂物资采购备用金;
5、车辆日常运营备用金;
6、其他备用金。
7、所有零星备用金及其他借款都属于借款,借款的时效为2年,即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备用金管理原则
1、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处室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不论临时备用金,还是周转备用金在每年12月20日前(农历)必须结清,次年重新按本制度进行审批。
3、备用金因使用责任人离职或职位调整,由使用人、处室长、人力资源部和财务处负责做好备用金结清工作。
4、当月用备用金(主要指周转备用金)支出的费用,必须在当月内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进行报帐,按月做好结清工作;如果备用金支出前明确约定需经过一定期限才能归还或结清的,写明情况说明并由领导审批同意,并在该期限内做好结清工作。
5、备用金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不使用时必须放在财务处;使用时必须由处室负责人或助理、经办人等两人以上签字、监督及使用,财务处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五、管理职责
1、财务处作为备用金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备用金的申请审核、备用金的发放、备用金的清查以及依据备用金的支出情况做好成本核算等事务。
2、各处室长负责本处室内所申请的备用金的使用与日常监督,确保备用金的正常使用;备用金直接使用人对备用金承担直接责任,严格按审批内容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做好备用金的支出与报销,做好使用台帐,如未使用的,应立即归还。
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因离职或职位调整协同财务处做好备用金的结清工作。
六、备用金申请程序
1、由使用处室的使用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附件一),注明备用金的种类、日期、申请部门、使用人、金额、用途,然后由处室长负责签字确认。
2、经处室长签字确认后,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主办会计及财务处领导审核后进行签字。
3、经财务处签字确认后报分管副总进行审核后,由使用人上报董事长进行审批。
4、经董事长审批后,财务处凭审批单发放备用金给使用人,并由使用人向公司财务处出借条;如暂时不使用的,由财务处负责保存备用金,使用时必须经处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使用人向财务处出具借条,财务处方可将备用金发放给使用人。
5、备用金使用及报销时间不能超过七天,否则要重新审批同意后放可再用,审批后的备用金必须放在财务处,要用时领用。
6、特殊情况另行审批,特事特办。
七、备用金使用规定
1、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使用人每次对于用备用金支出的费用,在该项费用发生前,按以下规定进行先行报批:
(1)材料采购备用金支出时,必须按采购合同或询价审批单上写明的'材料进行采购。
(2)用于办公用品采购、维修等事项需要用备用金支出的,必须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由使用人填写《费用支出情况申报表》,说明费用支出原因、预计金额等内容,并报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财务处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后报董事长进行审批。
(3)用于应急性垫付或应急性借支的备用金(主要指土建公司应急备用金),在应急性支出前必须由使用人写申请报告上报经董事长授权的审批人进行审核批准。
(4)备用金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在借条中必须明确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或违约金。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审批为准。
2、经审批后,使用人方可用备用金支付该项费用。
3、若备用金用于材料采购支出的,则按公司《材料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同时与财务处做好结清工作,财务应对该笔借款做好清帐手续。
若备用金用于办公用品采购、维修等事项支出的,则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的费用支付及报销流程进行审批报销,同时与财务处做好结清工作。
若备用金用于应急性垫付或应急性借支的,在支出前必须明确归还或结清期限,并由使用人和审批人负责按期收回或结清备用金。
4、使用人向财务处领取经董事长审批的备用金时,必须填写借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公司有权向使用人按公司规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收取利息。
(1)利用公司备用金用于私人资金使用的情形;
(2)按本制度规定须在12月20日前(农历)办理结清的,而不肯办理的情形;
(3)离职后不肯归还或不办理备用金结清手续的情形;
(4)其他违规使用备用金行为。
备用金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更好地控制和管理营销系统备用金,健全备用金管理体制,保障本公司发展的稳定与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标准:
1、营销系统科室人员(含科长)备用金借款最高限额为1万元(含1万元),副部长级以上(含副部长)备用金借款最高限额为2万元(含2万元)。所有的借款各部必须登记台帐。
二、审批程序:
1、营销系统科室人员因工出差的员工需借用备用金时,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一式二份,借款单据上必须注明个人厂编。
2、营销系统总部人员备用金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各部门主管部长审批。
3、各类人员的备用金超标准借款必须经营销财务部部长加具意见,营销副总裁批准后,提交营销财务部会计核算科出纳支付。
三、返纳要求及扣罚标准:
1、备用金借款原则上应于因工出差返回总部后及时返纳,若未及时返纳,累计借款金额少于各级别标准的,到当年12月26日前要返纳,如超过此时间仍未返纳的,则按应返纳全额逐月在该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直至扣清,另按应反纳额的`5%予以扣罚。
1、副部长级以下人员借款1万元以上的,由借款当月起,会计期超过2个月,单据还未返纳的,则平均分期扣罚该员工工资,直至当年12月26日仍未返纳完的,则按应返纳全额扣罚该员工当月工资。
3、营销系统员工借用公款后而申请离职者,应自觉清还借款,行政部凭财务部门签发的清债确认单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若借款人末清还债款而离职的,其债务由所在部门负责,全额在部门工资中扣除。
4、扣罚通知单在当年12月份的26日前由营销财务部财务人员填写并交被扣罚部门主管部长,被扣罚部门在当月28日前反馈意见给营销财务部,如不按时反馈的则视同认罚。
5、营销财务部财务人员如不据实扣罚,一经集团财务部或集团审计部发现,则对责任会计按应返纳备用金总额的1%扣罚。
6、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免除扣罚或跨年度不返纳的,由责任部门申请并说明原因和提供担保人同意书,经营销财务部部长批准并备案方可。
四、本制度适用于营销系统总部编内人员,分公司备用金制度参照《分公司管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