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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范例【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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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第一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缓解和消除农村贫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

目前,在我国农村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称两项制度),都是以农村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的,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于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作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具有重大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在总结一些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基本原则和试点范围

(一)目标。

通过探索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从而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全面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坚持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地域分布特点和不同地区两项制度标准的差异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帮扶和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三)试点范围。

中西部地区应将试点范围扩大到80%以上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到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东部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试点范围。

二、标准和对象

(四)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扶贫标准,以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扶贫标准。

(五)对象。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

三、主要内容

(六)程序的衔接。

要统一组织,使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

严格按照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程序和民主公示的要求,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

对于申请享受两项制度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分别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扶贫部门审批,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和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

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部门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

(七)政策的衔接。

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产业开发、扶贫易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小额信贷、

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

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以及被拐卖后获解救的妇女儿童家庭提供重点帮扶。

要坚持依据统计部门的监测数据确定扶贫对象,防止盲目扩大规模,确保政策兑现。

因地方自定扶贫标准而增加的扶贫对象,由省(区、市)人民政府安排落实扶持资金。

(八)管理的衔接。

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和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档案,会同统计、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对两项制度涉及的对象同步进行调整。

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生活情况。

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要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要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的,要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各省(区、市)和试点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办法。

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五保、农村低保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四、保障措施

(九)切实加强领导。

省(区、市)和试点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试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十)周密制定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试点县的试点方案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试点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试点县的实际情况给予支持。

(十一)加强部门协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了保障《雨城区商务扶贫实施方案和通信扶贫年初计划》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局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并向检查组全面展示我局脱贫攻坚工作的真实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指导我局对专项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展开全面自查,对工作的不足方面进行全面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迎检领导小组

按照工作安排,区经商局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指导检查内容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机构: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脱贫攻坚指挥部日常工作,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上下联络,为局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脱贫攻坚经验做法的总结。

2、资料整理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收集脱贫攻坚工作档案资料,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清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妥善处理。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温暖过冬”等扶贫物资的购买;加强扶贫工作支持的资金使用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4、群众走访组:

组长:

成员:全体在职干部

工作职责:加强对贫困户的走访,落实帮扶措施,落实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脱贫攻坚工作。

三、加强责任追究

各组务必按照责任分工工作,并随时接受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各小组之间务必加强配合,领导小组随时对各成员的工作进行督查,如果发现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单位将视性质和后果进行相应处理。

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第三篇】

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组将于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赴达川区开展20-年脱贫攻坚成效实地考核工作。为做好本次迎检工作,确保石板街道高质量通过考核验收,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达川区石板街道脱贫摘帽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石板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任组长,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街道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负责整个迎检工作综合统筹、上传下达和其他各工作组落实情况督查;2.负责汇报材料、迎检方案起草;3.负责每日工作信息收集和传递,及时报送前线指挥部;4.负责对全办迎检准备工作情况开展指导;5.负责督促各村、各部门落实迎检工作组要求提供协助的有关事项;6.负责对全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7.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二)督查指导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收集并整理好“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相关资料;2.收集并整理好中央、省、市、区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相关资料。3.督查指导各村迎检工作准备情况;4.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三)资料整理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负责按照达川区脱贫攻坚成效实地考核迎检工作手册要求整理街道办、村两级脱贫攻坚相关迎检资料;2.负责联系相关单位部门及时提供考核检查所需资料、材料;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四)驻村帮扶组

组 长:

成 员:各村第一书记、各驻村农技员、农信员、法律顾问、各帮扶责任人

职责分工:1.负责“5+2”“3+2”帮扶力量责任落实、作用发挥,做好政策知晓度、群众满意度、脱贫攻坚工作认可度提升等工作;2.负责指导帮扶力量做好迎检工作;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五)环境整治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负责督促全乡做好公共区域、公路沿线、村社道路两旁、农户院落卫生打扫整治;2.督促各村开展好“四清六治”工作。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负责全乡脱贫攻坚氛围营造;2.负责脱贫攻坚宣传报道;3.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负责考核组人员在乡工作期间的生活安排;2.负责考核组人员的相关工作物资准备;3.负责考核组临时用车安排;4.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八)应急维稳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分工:1.做好脱贫攻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定应急措施;2.开展教育疏导和稳控化解;3.负责群众信访劝退工作;4.负责迎检线路的管控;5.完成领导临时安排工作。

二、迎检准备工作

(一)准备时间

20-年11月13日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

(二)准备范围

全办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

(三)现场准备

1.街道办“三有”达标准备。准备好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达标验收等资料,明确街道办中心校校长、街道办卫生院院长、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为现场汇报人员。

2.扶贫产业准备。确定金刚村青脆李为我乡扶贫产业主导项目。各贫困村做好扶贫产业项目现场布置、标识设置,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现场汇报人员。

(四)细化工作

1.细化迎检工作方案。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迎检工作细化方案,并将各村迎检方案报驻村联系领导审核,方案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内容全面。

2.制定特殊工作预案。各村要排查各类情况,并制定完善突发群众群体事件工作预案,加大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严防部分群众过激行为,保证考核组入户核查有序开展,不受外界干扰。

3.做好街道、村、组三级向导员培训方案。各村要进一步梳理村、组级向导员名单,确保每一名向导员讲政治、讲纪律;要拟定本村向导员培训方案,扎实做好向导员的细化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向导员都熟悉本村本组的基本情况,吃透脱贫攻坚政策,准确把握考核工作流程,做好全程陪同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五)考核资料准备

1.汇报材料按参考模板精心准备。街道脱贫办牵头撰写石板街道脱贫攻坚工作汇报材料,各村负责本村脱贫攻坚汇报材料。

2.街道和村脱贫攻坚资料归档。资料按照区上要求统一进行分类、管理。街道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金刚村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铜宝村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关渡村脱贫攻坚资料管理人员为-。

3.各村准备农户(含贫困户)花名册,由街道脱贫办汇总后上报。一是自然村、村民小组情况,村民花名册及基本信息,二是系统中全办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年度脱贫户分村打印),三是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病户、慢性病户、五保户,四是易地搬迁户、CD级危房改造户和外出人员等名单。

4.街道脱贫办汇总整理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就业扶贫政策措施享受人员名单。

5.扶贫项目管理。各村扶贫项目资金按照“四议五公开”制度,管理规范,项目按期完工,报账及时,资金安排使用相关资料真实、准确、规范、完善,后期管护到位。

6.帮扶资料。由街道党建办负责“5+2”、“3+2”帮扶力量考核办法涉及的有关内容准备,村级帮扶资料由各村第一书记完善准备。

(七)车辆安排

车辆安排如下:铜宝村、金刚村、关渡村各提供一辆车辆方便考核组入户开展工作。

(八)考核组反馈问题处理

各村要及时准备扶贫政策措施享受名单及佐证材料,考核组交办需要核实的疑似问题,要立即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澄清或书面回复。

三、工作要求

(一)要有大局意识。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要认清形势、全力应对,要讲政治、顾大局,要树立主人翁的意识,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相关单位要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到点;选定的街道、村、组向导员、其他工作人员要努力熟悉政策、熟悉数据、熟悉情况,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发现的扶贫信息,要正确处理,及时上报,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紧密配合。

(二)要有责任意识。各工作组、各村所涉的工作任务,均要于11月13日前完成,要把准备工作限制到天、细化到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向导员、驾乘人员、后勤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要注重仪表形象,注意礼仪礼节,充分展示全办干部的良好形象;要精神饱满、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充分展示全办人民的热情好客;特别是各级向导员要做到心正、脑清、识广、眼明、手快、腿勤,相互配合、无缝对接、环环相扣,以良好的服务确保评估人员在仪期间工作安心、生活舒心。

(三)要有纪律意识。评估期间,凡选定的街道、村、组向导员、其他工作人员一律全程参与,不得请假、推脱和找他人代替;一律全天候待命,不得手机关机或离开石板街道办事处境内,保证通信畅通;一律服从总体调度,不得私下调整;一律不得向任何不相关人员透露任何信息;一律不得在与评估相关场所照相、录音,不得翻阅评估资料,更不得擅自发布与考核评估相关的任何信息。

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第四篇】

各村委(社区),镇直各单位:

2018是全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之年,为认真做好全镇迎检准备工作,真实客观反映我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顺利通过各项考核评估,助力全县脱贫摘帽,经研究,特制定迎检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经研究,决定成立麦岭镇脱贫攻坚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开勇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银姣同志任第一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余青海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迎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扶贫办,由余青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迎检相关工作。   

二、加强迎检调度,限时做好迎检准备

(一)各村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查缺补漏,对贫困人口资料,一个自然村,一个组、每一户筛选清洗,完善入户调查相关资料,据实算清贫困户收入,严格执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一户一档”要求,完善贫困户全部档案资料。“两公示、一公告”程序要到位,补充更新扶贫系统信息,确保线上业务系统和线下纸质资料准确一致,切实做到识别纳入有依据、动态调整有凭据、脱贫退出有证据,保证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准确度。村委和扶贫信息员密切配合,对村扶贫资料进行验收归档备查,确保资料质量,妥善保存于村部楼档案室。

(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应熟悉本村(分片)所有类型贫困户(含14、15退出户)基本情况,熟练掌握各种扶贫政策,并对应享受的贫困户是否享受。对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对象等要列出清单,掌握具体的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好应对工作。挂村工作组、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对所帮扶贫困户的资料负责,迎检前到贫困户家中走访一次,关心贫困户生产生活,宣讲扶贫相关政策,了解帮扶对象“一户一册一卡”是否发放到位,宣传资料是否装袋,如果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发放和装袋,切实提高精准帮扶群众满意度。

(三)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体队员在此期间一户一户走访贫困户,了解贫困户所思所想所需,建立帮扶清单,逐一落实帮扶措施,完善驻村工作日记和帮扶相关资料,提高贫困群众对驻村干部精准扶贫工作满意程度。通知各村民小组组长排查顽固信访户、重点难点控制人员,做好相关培训。

三、搭建乡村门面,展现美丽生态

各工作组负责组织对所有公共区域(人群密集的地方、镇道、村道、村委周边环境,尤其是卫生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理。各包片村干组织村内人员对所负责自然村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清理。检查当天除带路干部以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所乘车辆应及时撤离现场,禁止集中停放在村委。村迎检工作小组成员要做好后勤工作,搞好村部楼卫生,布置会议室,做好茶水、点心等会务工作,并善于发现各种不稳定苗头性问题,妥善处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防止按程序没有评为贫困户且情绪激动的一般农户在督查期间闹事。

四、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对接反馈信息

每个村委确定五个迎检带路村干部,督察组分组后视情况随机应变。假定督察组分五组进村入户,按照村干部熟悉程度进行合理分配。各负责各带路村干部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现场调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想办法把问题消化在现场;在带路时一定不能带绕路,如有几条路能同时能到,要先与检查组沟通;尽量不让检查组在村逗留时间过长,村干部不能乱说话,更不能坐在家里谈相关信息。

五、加强督导巡查,严格责任追究

要求迎检工作小组成员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并对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迎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有任何懈怠、漫不经心、不负责任之举,当即上报镇纪委,对责任个人在全镇进行通报;因个人过失造成严重后果者,由镇纪委上报县级进行处理。

附件1:富川县麦岭镇迎检向导名单

附件2:麦岭镇迎检应急小组名单

村脱贫攻坚迎检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加快推进全市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各项减贫任务按期实现,结合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针对省、所反映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综合检查工作要求,现结合全市民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在重庆调研脱贫攻坚工作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为重点,坚持照单全收、举一反三,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反反复复地去抓”,坚持紧盯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项目、难点工作、薄弱环节的检查。通过检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

二、检查范围和方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全部行政村(社区)的社会救助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监督,对所辖各行政村(社区)的全部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开展综合检查全覆盖;市民政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内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两级社会救助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监管,对所辖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市行政村(社区)随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总数的15%。

三、检查内容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情况,重点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情况;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情况;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情况;是否存在过度保障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20××年4月底前)

由市民政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民政领域综合检查工作,部署工作任务,说明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标准。

(二)实地检查(20××年5月1日-31日)

具体工作开展时间为一个月,市民政局随机抽取部分乡镇(街道)的行政村(社区),开展实地检查。各乡镇(街道)在此期间要完成对本行政区所有行政村的检查工作,并及时汇报。

(三)整改落实“回头看”(20××年6月10日-6月25日)

市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再次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

市民政局依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将不定期开展全面检查或随机抽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监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加强管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

(二)广泛宣传救助政策。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屏、网站平台等渠道,通过会议宣讲、集中咨询、现场解读、发放传单、摆放展板等方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使群众了解救助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常识内容,使社会各界都能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支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三)加强部门密切协作。各级民政部门应积极会同组织、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社会救助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救助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共同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责任。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分政府责任和部门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责任,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主观渎职还是客观失误。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程序,会同相关部门直接督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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