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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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内容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服务“三大攻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就;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三、实施步骤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 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 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6. 扎实开展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落实全省作风整顿工作部署,巩固扩大2017年全市作风整顿成果,坚决打好打赢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市委决定于2018年在全市持续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的作风整顿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以尊法治、强诚信、增便利、提效率、树形象为主要目标,以增强本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重要内容,倾听群众意见,回应企业诉求,深化依法行政,推动流程再造,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企业反响集中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推进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为推动省会城市建设提供作风保障。
二、整顿重点
集中攻坚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营商环境、自身建设不足三方面10类作风问题。
(一)群众反映强烈方面
1.漠视群众、见怪不怪问题。重点是: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漠不关心群众;不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不倾听群众意见,不理会群众呼声;对群众的困难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无动于衷;对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听之任之,对群众的诉求敷衍应付,该解决的不解决;对长期积累的矛盾推、躲、拖,不愿触碰,致使矛盾叠加激化。
2.折腾群众、衙门习气问题。重点是:态度不端,居高临下,把为民服务看作群众求他办事;对待群众咨询和办事不积极、不主动,该说明的不说清楚,该办理的不办理;不找人不办事,没有关系办不成事;人为设置“玻璃门”“弹簧门”,变“管卡压”为“推绕拖”;办事信息不公开,群众办事不方便,咨询热线、自助查询终端、政务网站等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形同虚设;群众维权困难,时常被来回“踢皮球”;垄断企业行政化,服务方式不便民。
3.伤害群众、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是:粗暴执法、随意执法,伤害群众感情;亲疏有别、执法不公,差异化对待群众;利用政策解释权巧立名目、伺机揩油;吃拿卡要、谋取私利,侵害群众权益;内外勾联,参与不法经营,为不法经营充当保护伞;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案不查、查案不结、久执不果。
(二)影响营商环境方面
4.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问题。重点是:不讲诚信,招商引资随意许愿,责任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强;不守规不守法,企业投诉处理不及时,对行政复议、仲裁和法院判决结果选择执行、消极执行、拒不执行,致使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公信力。
5.政策梗阻、弄权勒卡问题。重点是: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至上,执行国家和省、市利企政策暗箱操作,打折扣、搞变通,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闲在账上;以稽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变相参与经营活动与民争利;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寻租,暗示推荐中介服务,勾结“黑中介”非法谋利;搞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四指定”,插手工程项目。
6.流程不优、信息壁垒问题。重点是:简政放权不到位,明放暗不放,放责不放权,放权事项一放了之;假备案真审批,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审批服务流程不优,跨部门审批环节多时间长,并联审批不畅;“红顶中介”监管缺失,隐性审批程序繁琐;办事流程不公开、办事指南不易懂,窗口大厅多头受理、搞“前店后厂”;“四少”便民服务、“四零”承诺服务不兑现,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部门不联动、系统不联通、数据不开放,该公开的不公开,能共享的不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滞后,网上办事不便,“多次跑”“往返跑”情况较多。
(三)自身建设不足方面
7.能力不足、不在状态问题。重点是:本领不强、业务不精,工作拿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基本功不扎实,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标准低,自我感觉良好,政策研究不透,决策“拍脑门”脱离实际;制定方案跑粗、措施不实,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习惯老思维、老套路、老办法;对新形势新问题不敏感、不研究,遇事拿惯例当依据,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事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精神不振、平庸守摊、懈怠涣散,工作不上心,推不动叫不醒,动作迟反应慢。
8.不负责、不担当问题。重点是:拖沓敷衍、懒政怠政,“履责”变“推责”;该决策的不及时决策,该管的事不认真管,该干的工作不主动干;对职责权限内的工作,不请示不办,不批示不办;以批代管、只批不管、不批不管、以罚代管;不直面问题,隐瞒实情,遮丑护短;对不出彩不露脸的工作不用力,对有困难有矛盾的任务不敢碰硬,有的甚至做虚功、想歪点子、耍假把式。
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改革政策“空转”,不研究解决问题;调查研究不深入,听取汇报多,发现问题少;文山会海泛滥,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用责任状推卸责任,用考评代替落实;重管理轻服务,重痕迹轻实效;数字造假、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搞材料政绩、文字经验、形象工程;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当“收发室”“传声筒”;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摆架子、耍态度,“以己为上、以己为高”。
10.一些工作严重不落实问题。重点是:不想抓落实、不敢抓落实、不真抓落实;定的事不落实,反复强调的事不落实,督办整改的事不落实;对于上级部署持怀疑态度,拖着不落实;对于困难多阻力大的,找理由不落实;涉及地方部门利益的,顶着不落实;执行决策不坚决,推动工作不用力,落实打折扣;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落实不到位,“水流不到头”。
三、主要措施
(一)群众参与,面向社会公开问题。坚持开门查摆、开门纳谏、开门整改。广泛征集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把服务对象请进来,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走出去,深入服务窗口、站办所、科所队,与服务对象真诚对话,了解群众和企业对干部作风有哪些不满、哪些期盼,找准群众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摸清影响企业发展的障碍、烦苛和症结,盯准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最后一公里”。没有服务群众和企业职能的部门也要采取有效方式,横向征集业务相关部门、纵向征集上下级对口单位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面向社会承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详细梳理征集的问题和意见,突出重点逐项列出解决整改措施,报市委作风整顿办初审通过后,由分管市领导审定,面向社会公开承诺,集中攻坚突破。不宜公开承诺及没有服务群众和企业职能的部门要向市委作风整顿办作出说明。强化跟踪问效。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开承诺整改的突出问题开展电视问政,通过采访办事群众、企业代表、单位负责人以及明查暗访等形式,了解整改进度,倒逼整改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定期主动公开承诺问题整改情况,请群众参与监督,直至兑现承诺。
(二)聚焦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分级汇总政府对企业失信违诺清单,逐企逐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建立政府和工作人员失信记录,作为考核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带动社会诚信建设。开展司法执法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涉企积压案件,对执行难问题集中攻坚,坚决惩治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突出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权力运行关键岗位,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重点盯住行政审批、工程验收、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继续严厉打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改善群众和企业办事环境。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推动电力、燃气、供热、供水、消防等特定行业将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法定条件向社会公开,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接受监督。重点整治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或变相指定设计、施工单位,垄断配套工程建设,限制和排斥竞争,以及在配套工程实施、验收和交接过程中设置不合理条件、增加收费以及拖延工期等问题。
(三)对标先进,持续深化流程再造。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动,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升级,建设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推进强区放权改革,对区级行使效率更高、更便民且接得住、管得好的权力予以下放。完善“四张清单”制度,动态管理权力、责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四个清单。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继续推动流程再造。所有部门都要对照全国最高标准找差距,借鉴浙江“最多跑一次”经验,对照办理时限、要件数量、办事环节、跑路次数、网上办理等关键要素,持续推动流程再造,全市范围内同事项、同流程,实现更多审批服务事项时间最短、要件最少、办事最方便。特别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注销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深化“一把手”走流程。市直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都要对行政审批项目、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定期体验,发现问题,优化流程。新设审批服务项目或审批服务事项发生重大调整后也要及时进行体验。建立对“一把手”体验流程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四少”“四零”创建。将创建经验向所属单位、内设机构、基层一线推广。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深入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预审预约、限时办结,设置专门解决急事难事“兜底窗口”,实现公共服务缴费网上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服务。探索实施“多规合一”“多评合一”,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范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实现营业执照“一证一码”的互通互认。加快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动移动政务广泛应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建设,通过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自助政务服务终端的开发应用,力求更多事项审批“不见面”、群众“不跑路”。市、区县(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各行业系统都要围绕“跑一次”办事要求、“四少”“四零”服务标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推动流程再造。
(四)全程监督,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完善监督手段,形成人人参与监督、事事都有监督的局面。畅通举报渠道。继续发挥作风整顿公开举报电话作用,用好各类信访举报平台,在实体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在网上大厅开设“投诉举报直通车”,创建便于群众和企业参与监督的即时举报平台,随时收集作风问题线索。推动明查暗访常态化。抽调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建专门队伍,配发专业设备,通过现场追踪、模拟办事、随访群众、倒查台账等方式,开展点对点、常态化抽查检查,定期公布暗访结果,压茬推进整改。开展“窗口单位百姓评”。请办理业务的群众和企业代表对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进行等级评价,排名情况定期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窗口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开展同行业交叉互评。由行业部门牵头,以各区、县(市)行业系统为评价对象,开展交叉互检、交叉互评,查找差距,改进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群众长期不满意、反复出现问题和整改不力的,要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深层问题,强力促进深入整改。
(五)强化学习,全面提升服务本领。坚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引导广大干部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创新教育载体,把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等内容,切实提高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业务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精细严实”的要求,围绕岗位应知应会内容,组织开展业务理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系统培训,使干部真正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对照***总书记提出的“五细”要求,全面提高精细化工作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梳理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理论、业务知识和基础数据,开展适岗能力测评考试,对不达标的进行岗位调整。学习先进地区经验。鼓励干部更多地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开阔视野、解放思想,复制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我所用、加快发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执行市委出台的《市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组织干部走下去,走进基层、走进生产一线、走进群众中,切实做到与企业和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了解真实情况。改进服务理念。在全市范围内倡导“遇事别说不行,研究怎么能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摒弃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不为不办找理由,多为办好想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对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对照全国最优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多说服务对象能听懂的话、多写能看懂的字,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手段,拉近与服务对象的距离。探索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政商沟通机制,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升法治素养。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纪析案,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律框架内履行职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着力营造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六)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激励约束。坚持以责任促落实,一手抓激励、一手抓惩治,推动干部树立主动担当作为的责任意识。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市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解落实,把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部署的工作有人管,明确的任务有人担,群众的困难有人问。对下级责任不落实的,上级要提级办理,市里提级办理的,不仅处理事,还要处理人,落实“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针对查摆出来的环境和作风问题,通过完善制度抓落实,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养成自觉执行和坚持贯彻制度的思维习惯。严肃问责不护短。直面问题,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不包庇、不纵容,直查快办,坚决纠正,问责到人。特别是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作风和环境问题多发频发、影响恶劣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形成奖优罚劣机制。把干部作风作为识别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尺,通过作风整顿,结合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发现使用一批思想解放、作风过硬、担当承重、敢闯新路、实绩突出的干部;对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和问题严重的干部,要果断进行调整,让干部干好有动力、不干有压力,使“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成为常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时准确认定容错免责情形,建立和细化容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从组织上、制度上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委作风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法专项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作风评议、监督问责、流程再造、宣传报道5个工作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的组织领导。强化分类指导和行业系统指导,市直单位要抓好行业系统向下延伸,一个标准改进作风,一把尺子推动整改,上下一盘棋、系统同创优。各级主要领导同志要履行整顿作风的第一责任,带头转变作风,把自己摆进去,形成“头雁效应”。
(二)扎实有序推进。要精心谋划(3月下旬至4月初),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突出问题,梳理公开承诺要解决的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不能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要集中攻坚(4月中旬至10月底),制定专项整治措施,确定阶段整治目标,一项任务接着一项任务推进,一个难点接着一个难点突破。要认真考评(11月初至12月底),改进评价办法,将日常评议与年终评议相结合、专项评议与综合评议相结合,通过考评发现问题促进整改,检验作风整顿工作成果。各阶段工作可统筹考虑、整体安排、交叉进行。
(三)强化精准指导。要抓好整改督办,严审公开承诺要解决的问题,挂账整改,定期公开通报,全程跟踪问效,逐一对账销号。要用好《简报》《通报》《专报》,坚持“短辣精准”,促进交流借鉴,带动整体提升。要开展定向剖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或作风问题频发的系统,直接派工作组驻点督导、解剖麻雀,制定措施、推动整改。实行三级督办制度,属事部门和区、县(市)作风办进行一级催办;不能解决的由市委作风办进行二级督办,二级督办与作风整顿日常考核挂钩;经过二级督办还没有解决的问题,由市委作风办转交市纪委进行三级查办。
(四)营造舆论氛围。注重发挥正面典型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深入挖掘作风方面先进典型,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及时点名道姓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不断释放整顿作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及时反映全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果。加强与中央和省级主要媒体对接,及时反映全市整顿作风的好做法新成效,维护哈尔滨良好形象。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精神,全面优化税收服务,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沈阳振兴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服务升级:积极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税时限,拓展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制度,全面推进办税服务便利化改革。管理增效:通过进一步明晰职责,规范执法,提高基础事项和风险事项管理效能,为服务升级和形象提升提供支持。形象提升:夯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根基,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星级”评比等活动,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能力水平切实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纳税服务。
1、完善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具体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
2、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总局、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持续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让纳税人感觉到春风拂面的温暖。
3、畅通服务咨询渠道。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公开咨询电话,优化完善办税服务厅咨询岗功能。
4、推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项目。积极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和“掌上办税服务厅”,探索更丰富、便捷、惠民的“互联网+税务”项目。
5、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的业务范围,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6、全面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七个方面66项内容,实现“同城通办”。
7、放开发票领用限制。对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放开发票领用限制。
8、完善拓展“网上申领、线下配送”发票服务项目。纳税人通过网上申领发票,由EMS邮政快递送票上门,进一步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真正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全天侯完成发票领用业务。
9、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和影像扫描系统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
(二)规范税收执法。
10、规范进户执法检查。统筹规范税收进户执法检查工作,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杜绝随意检查等行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的纳税人除专案、专项检查及金税发票协查等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内接受国税机关的入户检查不超过1次。
11、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派单制”。制定推行《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派单制实施方案(试行)》,将依纳税人申请的需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的工作事项和依税务机关职权发起的日常管理和风险管理事项纳入派单范围,税收管理员根据派单内容开展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13、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行使税收执法权。
14、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总局、省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制定履行法定程序。
15、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全面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
16、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网上办理。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17、提速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指南(金税三期操作版)》的工作要求,承诺:“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税务机关业务全部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注销申请即时办结。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18、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国地税根据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申报、纳税等情况,联合开展2016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19、推进诚信建设。发挥信用等级的激励作用,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扩大“银税互动”范围。
(五)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2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建立和完善规范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工作流程。
21、实行纳税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按照市发改委信用办要求,及时向“信用沈阳”上报公示信息。
22、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网站、微信平台、电视、报刊等多渠道向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公开办税指南。
(六)强化督查问责。
23、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窗口服务质效、进户检查不规范、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4、着力整治税务人员工作作风。制定《沈阳市国税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
25、严肃监督执纪、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按照《沈阳市国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的规定,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定期通报曝光。
26、加强涉税中介的服务和监管。按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
27、健全服务投诉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试行)》的要求,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28、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标厦门等先进城市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听取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分别负责的责任体系,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认真总结、积极宣传打造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阶段成果,大力宣传在服务群众、服务纳税人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充分展示国税形象。
(四)强化考评问责。要把握时间节点,紧盯问题整改,强化督办落实,对于各种违反禁令的现象和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依纪及时查处,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部署和省、州纪委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派出纪检组政治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就专项检查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的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各乡镇、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营商发〔2021〕1号)和《**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营商发〔2021〕2号,部署要求,部室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及时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切实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提振企业信心、助推企业发展,为推进全县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检查时间
2021年6月至12月。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9个
方面(共29条措施,详见《***纪委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任务清单》):
(一)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动“非禁即入”政策落实、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推进证照制度改革、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创新人才聚集、优化招投标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二)优化市场环境,保障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优化登记财产服务、优化用水用电用气服务、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深化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便捷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纳税服务质效、降低物流成本、规范中介服务、降低用水用能成本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三)优化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安全共享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立审执”提速增效、强化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政策落实机制、完善督办整改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四、方法措施
专项检查不划阶段、不分步骤,重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补齐短板。
(一)督促全面自查自纠。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半个月左右时间,对照《重点任务清单》中涉及本部门任务,逐项进行深入自查自纠,掌握政策落实进度,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纪检监察组适时对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严不实、整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收集问题线索。6月份,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公布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督促驻在部门用好现有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惠企政策落实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按规定进行办理。纪委监委信访、案管部门对2020年以来收到的相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及时分办查办。
(三)开展重点检查。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派出纪检监察组,深入问题较多、市场主体反映较为集中的部门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走访调研、暗访体验、电话询查、调查核实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查办。
(四)加大查处力度。紧盯惠企政策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新官不理旧账”“微笑不办事,热情不服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对以落实优惠政策之名损害企业利益、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坚决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和案件一律曝光。
(五)督促建章立制。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边建,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惠企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巩固拓展专项检查工作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学透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发挥贴身监督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专班要抓好综合协调,及时汇总、梳理、报送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的有关政策问题。
(二)专项检查要注重“抓重点、动真格、见成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简单看材料、看台账、看报表。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查处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专项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各乡镇纪委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省纪委监委做法,同步开展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在抓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到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四)从7月份起,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每月底前将开展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包括部门自查情况、线索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情况、查处问责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分别报优化营商环境专班,12月30日前报专项检查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