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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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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一),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年月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十、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变更表》

附件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附件五:《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资产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情况,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同时使固定资产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归入流动资产类。

2、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计提年限20年、净残值率10%;机器设备折旧计提年限 10 年、净残值率10%;运输工具,折旧计提年限10年、净残值率10%;计算机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办公家具及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

三、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的财务部和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审计部是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1、财务部主要职责

⑴、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年度核算;

⑵、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盘点。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总经理审批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⑶、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提入折旧、盘盈盘亏、转让、租出、报废、报损、报毁等会计处理的审批;

⑷、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⑸、负责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

2、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⑵、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大修手续;

⑷、负责行政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各类未用、在用、停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⑸、负责监督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

⑹、年终前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⑴、监督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

⑵、监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提出问责,上报处罚意见;

⑶、监督固定资产清理盘点执行情况;

⑷、负责提交公司年度固定资产审计报告。

4、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设立负责专管理员或兼职管理员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维护、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调出、变更、处理必须经行政办公室、财务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⑶、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⑷、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台账;

⑸、定期组织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对账,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购置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按年度预算增加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签署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报表》,交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参与,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3、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另附固定资产计划书或合同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管理部门审查;

4、相关合同经行政、财务等相关部门及律师审核,领导核准后方可购置。

5、重大项目固定资产的购置,按董事会批准的立项项目固定资产清单和建设投资概算购置。项目概算外,需增加建筑物、建筑面积以及设备行固定资产时,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批。

(二)验收

1、固定资产购入时,由行政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2、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完工交付固定资产时,由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编制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与行政办公室及使用部门办理交接。财务部确定固定资产的原价。

(三)领用及归还

1、固定资产采购后由办公室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并在《领用单》上签字,送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出入库登记,《领用单》一式两份,办公室和领用部门各一份;

2、对直接购入、自建完工、集团调入、接受投资、盘盈、接受捐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及办公室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将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于固定资产上;

3、财务凭办公室开的出入库凭证予以报销,并自使用日的下月起计提折旧;

4、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依据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通知书,由办公室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办公室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四)保险、保管

1、管理部门办公室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本公司的保险管理政策办理投保;

2、投保作业按《财物保险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3、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

4、《固定资产存放明细》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单位外,另一份应由使用部门张贴于该场所墙壁适当的位置,以便查核。

5、重要设备的保护,应由使用部门制作标示门牌,悬挂显眼位置,以明职责。

(五)调拨、出租、外借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一式三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办理转移登记。第一联由办公室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移入部门,第三联送移出部门;

2、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3、未经办公室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

4、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办公室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经总经理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

(六)闲置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产品停止生产、加工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使用部门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单》提报闲置原因和设备现状连同该设备履历资料经财会部门填记帐面价值,并拟订处理对策后,经总经理核准,据以实施。

(七)让售(有偿转让)

办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让售由行政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将让售或有偿转让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有偿转让)理由,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经总经理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

2、固定资产的让售(有偿转让)以登报公开招标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有偿转让)条件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八)维修

1、由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售后维修服务。使用部门联系办公室,统一组织售后维修服务,如产生费用的计入使用部门办公经费;

2、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应分期摊销计入期间费用,不得调整资产原值。对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理(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则在发生当月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九)报废与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折旧按财务规定执行。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③、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④、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⑤、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经营中使用,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公室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转 载于: )固定资产时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行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固定资产清查

1、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终至少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2、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公司纪委、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部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①、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②、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③、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3、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4、在清查以前,行政办室及使用部门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5、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盘点表需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办公室审核确认,财务部并根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对盈亏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7、审计部清查中发现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盈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

六、奖惩

(一)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二条、资产的定义和分类、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的预算管理、资产的采购、验收、日常管理以及资产的保养、维修和报废、处置,检查报告和奖惩制度。

第三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统一牵引、分层分级管理原则公司对各部门的资产按照权责划分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为人资行政部,各部门为行政人员。

第四条、资产保全原则资产管理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实施保全措施,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单位价值较高、易损坏、易丢失的资产应办理财产保险。

第五条、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原则责任到人原则是指每项资产均应有保管人(一般指使用人)负责管理。

第四章、资产定义及分类

第六条、公司对资产的管理按两大类设置,一类是固定资产,另一类为低值耐用品。

第七条、固定资产是指出资购买、建造、自制或接收捐赠,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含)元以上的各类资产;

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2000元(不含)以下,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能确定为固定资产的为低值耐用品。

1、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指公司出资购买的用于办公及经营活动的各种房屋等。

(2)建筑物及辅助设施:是指围墙、上下管道、下水道、煤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暖气管道、专业气体管道等。

(3)机电设备:是指机械设备、供电设备、供暖/冷(汽)设备、炊事设备、安全设备、电力及通讯设施、通用机械设备、电机、变压器、高、低压成套设备,监控设备、大型消防设备、保安设备等。

(4)电子设备:是指计算机系统设备、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辅助设备、办公用电子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集线器ADSL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稳压电源、投影仪、考勤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摄录像机、照相机、照拍设备、录音机、音响、功放、调音台、话筒、高音喇叭等。

(5)研发设备:是指豆浆机、研磨机、微波炉、烤箱等。

(6)运输设备:是指办公用车、后勤用车、其他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客车、货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

(7)其他物品:是指办公家具、陈列品、图书及资料、文件柜、凳子、吧台、老板桌椅、办公隔断、办公桌椅、会议桌椅、各连锁店标准件、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办公室使用的工具书及名著书刊等。

2、低值耐用品包括

(1)办公专用:是指办公设施类、办公用品类、音响设备类及装饰类,包括办公桌、职员椅、会议椅、文件柜、五节柜、更衣柜、电话机、小灵通、ADSL调制解调器、电风扇、饮水机、保险柜、白板、电暖气、计算器、订书器、凭证装订机、验钞机、U盘、移动硬盘、音箱、耳机、耳麦、玻璃框、信条框、展架等。

(2)中心厨房专用:是指仪器仪表类、实用工具类、小型机械及通讯用具类、劳动保护用具类、门窗,包括遮阳伞、小型灭火器等小型消防设备、卷帘门、防盗门等。

第五章、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公司人资行政部

1、组织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

2、监管各部门资产购置、更新、改造等大型计划与预算的执行情况;

3、各部门原值在2000元(含)以上资产未到使用年限的报废审批;

4、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组织协调资产的调整和购置;

5、组织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6、编制申报公司资产预算方案;

7、不定期检查资产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8、组织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对各部门的资产信息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根据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拟定资产盈亏报告,对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的资产进行及时处理。

第九条、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

1、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本部门年度资产需求计划及预算;

2、汇总上报本单位每月新增、新减资产情况;

3、组织落实资产购建、使用、更新、转移、出租、出售、报废等具体管理事项;

4、组织落实资产验收工作;在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5、定期清查盘点建立本部门的电子资产台帐,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6、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维修使用记录;

7、及时反馈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维修、更新等申请,同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章、资产采购

第十条、需要添加资产的部门应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资产使用部门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拨或采购。

第十一条、采购资产时要根据货比三家、合理低价原则,按相关管理流程办理,填写书面资产采购询价记录。

第十二条、采购资产签订购货合同时,合同应注明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售后服务、违约责任、技术条件等详细条款。

第七章、资产的验收和增加

第十三条、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标准和合同条款进行现场测试验收。

第十四条、资产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部以及使用部门办理验收、接收手续,填写书面资产验收说明书;资产需办理出入库管理的,应及时填写出入库单,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十五条、资产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依据资产规定编制资产编码,并交使用部门;使用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标签的粘贴;资产标签质地选用蓝色扣取纸制作,标签内容应包括资产名称及资产编码;

第十六条、行政部门负责将资产信息录入资产管理软件,财务部门负责审核行政部门录入的资产信息。

第十七条、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人凭《资产申购说明书》、《资产验收证明》、合同(订单)、发票,经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需要预付款的可以凭《资产申购说明书》、合同(订单)办理预付款手续。

第十八条、在接收捐赠、调拨、划转的资产时,应及时填写《资产调拨说明》并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资产的调拨与划转;遇有移交资产资料不详时,接收单位应及时与之联系,取得详细资料。

第九章、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人应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人及财务部门不定期对资产状况进行清查核实,应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十一条、不论以何种形式取得资产,都要以准确的价值及时入账。对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资产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应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进行经常性养护,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维修。

第二十三条、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经资产管理人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财务管理部核定费用,相关领导审批。收回出租、出借的资产时,原借出单位资产管理人应认真查验。出租、出借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各单位财务部门。

第二十四条、各集团应建立资产清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账、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按年度出具《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

第十章、资产的保养和维修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重视资产维修工作。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资产定期检查、鉴定,并组织维修,确保资产使用安全。

第二十六条、设备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日常和定期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和安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禁止违规操作,带病运行。

第二十七条、资产维修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批,审批后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维修,维修完毕填写《资产验收单》;凭《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资产验收单》、发票到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第十一章、资产报废

第二十八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可以申请报废:

1、使用期满。资产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经鉴定确认不能进行修复和继续使用的;

2、灾祸毁损。因火灾、水灾、震灾等不可抗拒力量以及交通事故等造成资产毁损的;

3、由于设计、施工、制造技术不过关,质量低劣,无法修复继续使用,未达到预定使用年限而中途报废的;

4、不需要的闲置资产或者由于技术进步被先进设备替换下来的落后设备进行出售和有偿转让的;

5、除上述情况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确需报废的资产。

第二十九条、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经资产管理人提出申请并附书面《资产报废申请说明书》,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相关领导批准报废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第三十条、资产报废后处理报废资产清理原则:根据业务属性,办公类资产由行政及公共事务部确定,生产加工类由运营部或中心厨房确定,行政、财务部门参加鉴定。报废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对部分或全部仍有使用价值的,由资产管理部门在资产管理软件上备注说明。并将报废资产的相关手续提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二章、资产调拨

第三十一条、资产管理部门为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应定期对积压、闲置的资产及时调剂处置,合理配置使用。

第三十二条、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内部资产使用情况,对需调拨的资产提出调拨意见,附书面《资产调拨说明》。

第三十三条、调出部门资产管理人凭《资产调拨说明》提供调拨设备以及相关资料并调整相关实物电子台账。

第三十四条、调入部门资产管理人凭《资产调拨说明》查验调拨设备以及相关资料,调整相关实物电子台账。

第三十五条、财务部门根据《资产调拨说明》、销售发票等相关调拨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六条、部门调整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产清查,办理资产信息的变更。

第三十七条、人员调岗或离职,必须由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部门出具调离人员所保管的资产清单,并对其进行数量、性能、外观等方面的检查,确认完好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后,资产管理部门才能在《员工离职(调动)资产交接单》上签字,否则,人力资源部门不予办理调岗或离职手续,不得发放相关薪资。

第十三章、资产管理软件的应用

第三十八条、公司使用XX资产管理软件。

第三十九条、资产的增加、更改、调拨、报废、处置,根据相关凭单,分别登入有关帐套,保证帐套里资产信息的完整和准确。软件中资产卡片信息的修订由行政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审核。

第四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检查资产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并进行资产核对。

第十四章、资产的报告制度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资产使用状况发生调整后及时变更,并定期盘点反映资产管理状况。

1、资产增减情况定期报告每月25日前,各部门资产管理人负责统计本单位资产增减情况,填写《月度新增资产统计表》(附表6)、《月度减少资产统计表》,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并分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每月28日前随月度行政工作报告一并上报。

2、资产年度盘点每年11月份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公司的资产盘点工作。盘点工作要求:

(1)盘点前准备事项:人员编组、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事先核对账目、资产盘点统计表等表单、待盘资产的整理等。

(2)成立盘点小组,下发文件,明确盘点的组织、分工、方式、标准、过程要求、完成时间等。

(3)盘点:资产盘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具体实施。

(4)形成盘点报告,内容包括账面资产、实盘资产、盘盈、盘亏及情况说明。

对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出具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对不能维修或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按报废资产审批流程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五章、资产管理的责任与奖惩

第四十二条、建立和完善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相关责任,上级领导付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资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管好、用好资产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四条、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责任人和上级领导的责任并处以1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1、未按本管理制度履行职责,资产管理不善,致使资产严重损坏、丢失的;

2、在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中,未按本管理规定办事,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及时进行帐套登记,不按规定填写各种单据,隐瞒真实情况的;

4、擅自转让、处置资产或用于经营投资的;

5、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6、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收缴资产收益的。

第四十五条、对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100-2000元:

1、积极开展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资产管理中有创新,运用和推广现代技术并取得显著效果的;

第四十六条、造成资产的人为损坏或因管理不善而丢失的,相关责任人在按丢失资产净值赔偿的基础上,按以下损失比例进行处罚:

1、损坏及丢失资产净值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罚款;

2、损坏及丢失资产净值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的,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对进行通报批评;

3、损坏及丢失资产净值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进行记过处分,调离原岗位;

4、损坏及丢失资产净值在50万元以上的,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0-10000元罚款,并责令停职检查;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办理审批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

2、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情节恶劣的;

3、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实施。

第四十九条、各部门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施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资产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加强中心财产管理,保障中心财产安全,完整,根据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产的购置

1,设备(含软件)的购置采用预算制度,并在学校预算制定前,各科室对将购置的设备,配件和工具等提出书面预算申请,报中心办公室,并经中心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购置项目,原则上不能进行采购。

2,资产的购置必须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3,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申领支票和办理报销等事宜。

二,资产的登记及申领

1,资产购置后,必须到中心办公室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2,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增手续。

3,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后,由科室负责人领取并签字。

4,涉及公用设备,配件,器材,耗材等由物管员统一管理,各科室根据需要填写出库单领取。

三,自查的日常管理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原则上按所属科室进行管理,科室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由主管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2,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对资产的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及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4,资产因工作需要带出校外的,应填写相关单据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并交中心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带出。

四,资产的报修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问题时,及时上报中心办公室。

2,各科室要对出现的故障或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并对故障或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办法及结果进行登记。

3,各科室对出现的故障或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报中心主管领导,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请有关单位进行维修后处理。

4,维修后,由中心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进行登记备案。

五,资产的核查

中心办公室每学期进行一次资产核对工作,以确保资产合理,有效的使用。在核查过程中,有关科室负责人应密切配合。

六,资产的报废

凡是报废的资产,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上报中心办公室,按照有关程序批准后,由中心办公室与有关科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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