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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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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xx〕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恒德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一)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二)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四)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凡是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成立由校长当组长,年级分管领导为组员的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自查工作组,严格把好审核关。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严格按照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三)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一)不允许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二)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三)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第二篇】

1、本院读者凭本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校园卡)进馆。非本院人员经主管院领导批准,需到图书阅览室办公室办理接待手续后可入馆。

2、读者应自觉维护阅览室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严禁乱扔纸屑,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火。

3、图书外借需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以盗窃书刊论处,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

4、按需从书架上取阅图书,并按编号对号归架,,保持书架整齐。

5、教职工每人可借阅5册,借书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

6、进口英文原版书和期刊一律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如过期未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从过期之日起每册每天罚款元。

8、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

9、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并按书价2--5倍赔偿。

10、凡寒、暑假到期的图书,放假前10日内可到阅览室办公室办理续借手续,凡在此期间办理续借或外借手续者,所借图书都可顺延至开学后10天内归还,否则,按实际超期天数收取延期费用。

11、借出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12、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阅览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第三篇】

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岀版物(含数字岀版产品)。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要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

1.坚持底线原则,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在课外读物推荐工作上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要坚持“凡进必审”“凡荐必审”,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2.加强图书馆服务能级建设,发挥主渠道阵地作用。学校要加快图书馆的完善工作,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多方推荐,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分享交流活动;设置书刊流通点,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加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级,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第四篇】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02号)相关要求,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适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1.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成立了以马忠福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施丽卿为副组长,班主任、语文教师、图书管理员为成员的课外读物推荐、管理、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常规管理工作。

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分管领导、班主任、语文教师、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教师严禁接受请托,借向学生推荐书目之机获取经济利益。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新增课外读物按照上级规定采购。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并对此类书籍进行清理、报告、处置。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并及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关于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家长、学生进行宣传,让师生、家长尽知尽晓。

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第五篇】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本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教务处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长室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第六篇】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21]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8、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学科教研组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管理工作组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10、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规范课外读物读书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从而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现制定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开展课外读书活动的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学校每学年举办“读书节”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4、课外读书活动审核流程。

1、教导处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2、根据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活动教师因活动需要,向学生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通过教研组商议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及语文教师报备。等具体审核人审核符合要求,经教导处备案之后再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进课外读物,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教师荐书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要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基本标准。

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教师荐书的流程。

1)教师列出所需要的荐书目录。

2)教师把所需要的书目报所在备课组和教研组审核。

3)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审核并报教导处备案。

为了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学校制定了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政教处、各年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各年级语文备课组长和本班语文教师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班级工作内容。

1)班主任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对十二种不良书籍要让学生知晓,对学生书籍进行一次大清理。

2)每班对学生自治管理读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每周定期对学生课外书籍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的班级公约。

4)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读物管委会。

3、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

1)班级学生管委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清理学生所带书籍。

2)对不遵守课外读物管理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降一级。

3)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联合家长和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为不合格,并进行重点教育直至其改正为止。

1、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的来源,确保合法性。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捐赠读物,一律不予接收。

2、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确认受捐赠课外读物事宜背景,确保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在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核,确保对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严格把关。

4、图书馆负责人如实填写《嘉一联中受捐赠读物进校园备案表》交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审核通过后,上交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受捐赠。

5、总务处规范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种渠道捐赠的课外读物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第七篇】

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文件要求,青岛26中认真贯彻落实“五项管理”规定,规范办学行为。聚焦“手机不离手、作业写不完、睡觉睡不够、体质缺锻炼、读物缺指导”等突出问题,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精准施策发力,多措并举,着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强化课外读物进校园程序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力。

一是坚持底线原则。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

二是开展特色活动。学校成立读书社团,开展“经典诵读”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文学素养。建设课间读书角,为学生提供良好阅读条件。更新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推荐给家长,鼓励学生养成亲子阅读习惯。

三是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了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第八篇】

为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加强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让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请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1.严格读物管理。净化阅读环境,杜绝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流入校园。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2.养成读书习惯。建议家长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馆,以学校推荐书目为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培养学生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

3.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4.营造读书氛围。家长每天要抽出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

5.建议给学生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

6.参加读书活动。教育孩子爱护图书,不随意损坏图书;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读书活动。

7.加强图书室建设。加强我校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第九篇】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组长:裘冠华。

副组长:唐文珠。

领导小组成员:教研组长、图书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1、课外读物进校园都要经过审核小组合议,然后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遵循“按学生人数1:1购置学年读物数量”。

3、凡未经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

4、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凡触犯规程,严肃处理: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对上述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教师要严肃训责。

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第十篇】

教师要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带领学生潜心阅读经典美文,领略中外名著,吟咏古今诗文,强化国学教育,在大量的阅读实践中培养小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和兴趣。

1、控制作业量,保证学生每天至少有半小时自由阅读时间。不断地探索课外阅读指导的思路,逐步形成课外阅读的基本课型,如:指导课:这种课型主要是教给小学生阅读的方法。指导学生边读边思考,提高理解能力、评价能力、想象能力等;指导学生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等;采用摘录好词佳句和感想相结合的形式。

推荐课:小学生年龄小,认知水平有限,选择读物时往往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因此,我上好推荐课,通过讲解主要内容、朗诵精彩片段等向学生推荐读物,也可以同学之间互相推荐。

欣赏课:这种课型主要是引导学生欣赏阅读材料,可以通过配乐朗诵、角色表演等各种方式,促使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对文章进行鉴赏,受到美的熏陶和感染,积累语言材料,提高审美能力。

汇报课:这种课型是在学生课前广泛阅读的基础上汇报自己在课外阅读中的感受与收获。主要形式有:读后叙述、交流评论、表演展示等。

2、努力实现资源共享教师要利用好学校图书室阅读资源,制定图书阅览的计划,包括每周的阅读篇目。

3、师生同读一本书,尽力与学生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书籍记载着人类成长的'历程,是人类历史的见证,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读中形成“与书为伴”、“与书为友”的良好读书风尚,实现‘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高尚,读书使人文明”目标。

感受阅读的快乐和幸福。举办“读书节”,邀请家长和师生共同参加。诸如名著欣赏讲座、阅读名著演讲、文学社采风、征文比赛、朗诵比赛、文艺演出等阅读交流活动。组织“书香班级”、“亲子共读书香家庭”、“班级阅读之星”、“十佳博览之星”、“诗词诵读大王”评比,激发学生读书热情,提升学生读书质量。

5、注重考核评比给学生适当压力。尽可能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把学生的课外阅读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之中。以检查促开展,以活动促提高,尝试采用活动评价、作品展示、读书记录卡等形式对学生的课外阅读进行评价,建立学生的课外阅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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