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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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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设备的使用、维护与保养,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确保安全与质量,减少故障与损耗,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管理。是否符合实际需求?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设备设施管理方案 篇1:

一、成立防爆设备管理小组:

组长:机电科长

副组长:供电副科长生产副科长

成员:机电技术主管工程师分管供电技术员设备组

电管组五小电器、电缆组

二、防爆设备进矿验收入库制度:

1、新设备到货,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共同拆箱,按设备装箱单逐项验收。

2、设备入库前要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等资料,并确保防爆性能和各种保护试验合格,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库。

3、随机资料由设备管理部门存入档案,设备入机电设备库备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登记、编号、建卡,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入帐。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规定的经考试合格的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方可下井。

2、防爆设备在搬运时,必须要妥善保护,避免受激烈震动和冲击,上下山运输时必须轻移轻放,严禁翻滚,防爆面缝隙要涂防锈油,各进出线孔必须密封,高压配电箱解体运送时,必须由防水布盖好,以防渗水。

3、防爆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凡有故障的设备禁止使用。

4、安装人员必须按供电说明书进行安装,如有变动经有关人员或机电总工批准后进行。

5、安装峻工后,经矿机电总工组织或单位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安装人员必须按>和>进行。

四、防爆设备运行、检查制度:

1、加强防爆设备验收制度,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2、各单位维护组长是兼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的电气防爆管理工作,防爆检查组对其加强领导。

3、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及其它线路使用单位每天需有2小时以上停电时间,进行全面检查、检修,且每班使用前跟班维护要做一次彻底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防爆组要做好井下防爆设备全面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做到每日一次,并负责日报表填写,对发现隐患的单位送通知单限期解决,并负责每周一次完好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做好月报表。

5、主备风机、综保,每班使用前要做一次试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对井下各种保护设备、过流整定值、安全保护的性能做周期性的检查,严禁出现不合格接头和电气失爆。

五、防爆设备回收上井、检修、入库制度:

1、井下设备严禁周转使用,设备不用或毁坏后,要由使用单位送交机电科。

2、设备上井后机电科组织设备组、电管组和使用单位等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有丢失或破损则按原价索赔。

3、如果设备已到使用年限或防爆安全性能达不到要求时,则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并要详细记录在册存档备查。

4、设备的检修要按照“设备检修内容”和“检修质量标准”进行。

5、检修中所用的材料、零部件必须经过质量检查,合格者方可使用,检修情况及各种技术数据,要详细记录在册存档备查。

6、检修后的设备要严格验收,验收工作由设备组、电管组和检修班组等相关人员参加。

7、检查设备防爆性能和各种保护试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入库。

8、设备入库要分类摆放整齐备用。

设备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

第五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报销。

第九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1、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2、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3、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4、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公司设备技术装备水平和实现设备保值增值,盘活设备资产,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数控精密类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寿命周期综合管理,确保设备资产保值增值、设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领导都要重视和加强数控精密设备管理与维修、维护。各单位要明确把保持设备完好、满足生产需要作为本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建立以公司主管经理领导的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生产准备室是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全寿命周期的综合管理以及维护维修,各使用车间是执行单位。

第七条:生产准备室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单位的数控精密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各类人员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

2、负责设备日常故障维修、联系工作,保证及时、高质量完成设备日常故障修理工作,填写好各种记录和验收凭证,达到设备完好率要求。

3、负责数控精密设备备件计划的编制、采购供应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

5、负责监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合理使用,教育职工遵守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制止违章操作,参与调查处理设备事故,组织完成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周、季保养工作,认真保养、维护好数控精密设备。

9、配合完成新增数控精密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前期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操作者上岗前的实际操作、理论培训及考核。

第八条:使用车间职责:

1,须持证上岗。

2.按照数控精密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认真履行职责。

3.作好数控精密设备的故障卡、保养卡、点检卡的填写工作。

第三章:数控精密设备业务管理程序

第九条:新购进数控精密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准备室会同技术部和财务部门办理验收移交生产的各种手续,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条:生产准备室负责按规定对数控精密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的管理,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一条:生产准备室负责数控、精密设备的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封存。需封存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生产工艺技术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生产准备室按规定办理报批封存手续。设备封存以前由生产准备室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保养,达到完好并实施防尘、防锈、防潮。封存设备原车间科室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封存设备的启用。由使用单位申请并办理设备启用手续,公司及上级业务主管批准。设备启封时,由使用单位同生产准备室对启封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确认设备状态完好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数控精密设备的调拨和外借。各车间科室一律不准私自外调和外借公司设备。公司各类生产设备确需调拨和外借的应由需方提出设备借调申请报公司生产科,生产科会同技术部门、财务部门、设备使用单位审核后报公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生产科与需方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后方可将设备交需方。

第十五条:数控精密设备的报废。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上报生产科,经生产科会同技术部门、财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确需报废的设备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生产准备室办理报废手续,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报废。在设备报废审批工作未落实,新购置的设备未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使用单位原则上仍使用原设备,不得私自报废、拆除和改装报废设备。报废设备统一由生产准备室负责处置。

第十六条:设备事故。由于人为责任原因造成的故障,使设备或其零部件的机能损失或丧失、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等,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称为设备事故。

出现事故后要立即(1小时之内)上报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严肃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对事故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分别依据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做出相应的处罚。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设备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数控精密设备故障维修。操作者在数控精密设备运转、保养、点检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要按要求填故障修理卡报生产准备室,故障排除后,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八条:数控精密备件业务程序。生产准备室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控精密设备材料、备件的计划、采购工作,备件、材料的`型号、规格和质量要符合要求。

第四章 数控精密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修理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的培训、操作证。

1、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由技术室生产准备室组织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方可办理设备操作证。操作者必须凭证操作设备。

2、一人操作多台设备,在操作证上要注明主要操作设备和兼操作设备,每个操作者只允许配置一台主要操作设备其它为兼操作设备。

第二十条:多班制生产设备操作工人必须严格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五项纪律(见附录)。

第二十二条: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数控精密设备操作规程,保证安全、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如遇有关人员强令操作人员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时,公司及生产准备室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并可越级报告实际情况,并对违章指挥者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数控精密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设备三级保养制度即日保、周保、季保和其它设备的各项维护保养规定,按要求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内容;各单位须按规定的设备保养时间保养设备,确需变更保养时间,须提前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如保养不合格,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数控精密设备使用单位要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得随意拆除设备原配的零部件和元器件,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改装和改造,如确实需要改装和改造,按照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第二十八条:生产准备室要认真组织搞好本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修理、联系工作,并做好各项修理记录;对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故障停机率、设备可利用率、检修计划、日常维护和三级保养完成情况做好记录和统计,并作为考核依据;对重点、关键设备部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设备故障的修理

数控精密设备发生故障后,操作人员要及时通知生产准备室,说明故障原因以及故障发生的详细时间,并且填写好故障卡。生产准备室接到机床故障通知后,立即通知维修中心。并做好时间记录。如维修中心不能解决,生产准备室有权按照维修合同扣除固定收费后。通知主管经理,联系厂外或其他社会力量进行修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文件相矛盾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准备室。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统一的设备变更程序,确保在设备变更过程中的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和便于审查。确保发生变更的设备系统在安全、健康、环境方面不受影响。确保在发生设备变更后有关规程、档案得到及时修改,相关人员得到培训和教育。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设备或设施的永久性变更或暂时变更和紧急变更。

第三条引用标准

本制度执行国家、行业的各类技术规范,及本厂各类检修、运行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专用术语定义

永久变更:任何不属于暂时变更的变更,都是永久变更。

暂时变更:指仅仅维持在一段限定或指定时间内的`变更。暂时变更是以试验的方式实施,或是为了在永久变更实施之前,或在永久变更准备好之前,确保安全运行而采取的变更。暂时变更包括设备的测试、因未有指定的设备而需短期偏离常规,以及其它属暂行性质的变更。要使暂时变更成为永久变更,必须完成永久变更的流程。

紧急变更:紧急变更是一种必须立即做出的暂时变更,目的是确保员工的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及设施不受意料之外或突发情况的影响。紧急变更的审核没有永久变更的审核详细,但仍需要基本的风险评估。只要完成永久性变更规定的变更流程,便可使紧急变更成为永久变更。

临时性调整:短时间内的调整或在做出永久性调整之前的调整。

恢复至调整前状态:在原调整计划日期届满或原调整执行原因消失时,必须恢复所有调整,把包括所有文件、警告标识、图表和其他调整遗留问题在内的设备或系统恢复至原始状态。

新永久性调整的实施:如果现行临时性调整被永久性调整代替,必须把所有临时性调整的影响予以消除,并完成暂时变更管理程序。

将临时性调整定为永久性调整:如果需要保持到期的临时性调整,必须由负责执行永久性调整的部门审查批准,完成永久性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申请的发起:变更申请必须有具体的变更对象。

第二章流程

第五条本程序旨在提供一个系统地跟踪变更工作进展的框架和指南。包括四个阶段:确认和发起、审查和批准、实施、结束。

确认和发起

在确认需要对设备或实施进行永久性或暂时和紧急变更,以便更好地确保安全、健康,保护环境不受污染,变更发起人应当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变更进行意见采集。

在确认变更需要后,变更发起人应当填写变更申请表,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发,将调查问卷及变更申请表一并转至工程设备处。如果是紧急变更,可直接通知工程设备处立即指定变更负责人,进行变更的审查工作,稍后提交调查问卷及申请表。

审查和批准

在收到变更申请表后,变更负责人,负责收集详细的有关情况并执行总体审查工作(1级审查)。

如果通过1级审查,工程设备处负责

通过1级审查,如果工程设备处负责 如不需要2级审查可进行变更实施程序。

如果变更审查表未获生产副厂长批准,由工程设备处负责人及变更负责人把情况向相关人员说明。

在需要2级审查的情况下,工程设备处负责:

根据风险级别安排进行简易的或综合的风险评估。

向厂部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变更负责人应当提供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审查通过后,将有关文件(或报告)妥善保管以备审查之用。

实施

设备变更都要经过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设备变更负责人履行授权程序,完成变更授权表,然后付诸实施。

根据厂部相关授权指定变更的执行人员(一般为工程设备处主管或点检员),并向其提供相关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执行人员必须确保完成以下事项:

收集全部的设备变更资料,如申请表、授权表、变更方案、图纸、手册等。

按规定执行变更。

向相关各方交换进度信息。

设备变更实施完毕后填报竣工报告(如制图、测试报告等),并报送变更负责人。

结束审查

在设备变更实施完成后,变更负责人应当确保以下事项的完成符合有关规定:

操作指南的更新、维护规格要求、变更资料及制图等。

与相关各方交换信息并进行宣传。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培训。

完成设备变更结束审查表并签字。

设备变更申请表的作用在于控制整个变更过程。由工程设备处把每一份变更申请表编上序列号码以便审查。表格原件由工程设备处保存,把完整的设备变更工作记录副本存放在厂部资料室或档案室存档。工程设备处经理负责对各项变更进行审查,评估变更效率,确认进展情况并分析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六条职责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负责人:工程设备处处长

负责设备变更全过程管理,完成变更项目的2级审查,对本厂设备变更工作每年集中检查一次。对本厂年度内所发生的设备变更在安全、健康、环保方面以及经济性情况进行评估,每年一次。

批准设备变更的执行程序和操作规则,解决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每年一次。

对本制度实施效率进行定期审查。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执行人:工程设备处专业工程师

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完成对设备变更项目的1级审查。

向员工推广本制度,审查设备变更各类技术资料、人员培训、规程制度的修订情况。

协调该制度与其它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在发生设备变更情况时对流程和操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把设备变更申请和变更详细情况登记并存档。

所有相关人员

变更发起人

通过审阅变更事项后,确保变更在安全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填写变更申请表。

由部门领导签发后转至工程设备处。

工程设备处经理

执行设备变更2级审查。

指定变更负责人

变更负责人

全程负责变更的审查、授权、执行和结束工作。

与所有与变更有关的人员/部门交换信息。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的培训。

第七条检查与评价

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设备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季度应对设备变更工作进行集中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永久变更检查评价表》(见附录5)中,报设备技术对应专业技术主管进行评价,无对应专业技术主管时由设备技术部经理负责评价。设备技术部评价人在《设备变更检查评价表》上要对已完成的设备变更提出评价意见,由设备技术部经理汇总整理后,送交厂领导审核,并由设备技术部负责将最后所有评价结论、审核意见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和评价人中。

第八条反馈

本制度应根据各生产部门的反馈意见由制度负责人进行修订、完善。

第九条附则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解释、修订权属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检查与评价表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目的

企业建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长、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二、范围

1、设施设备包括范围: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监视测量设施设备、办公用品、交通运输车辆、供电供热供水通讯设施设备。

2、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门

设备动力科:主要管理范围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公共工程,供气供暖、供水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起重设备;

安全环保科:主要管理范围安全设施设备及消防设施设备;

技术质量科:管理范围监视测量设备

办公室:管理范围办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四、各部门管理内容

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2、设施设备技术档案

3、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4、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6、生产设施、设备变更台帐和相关资料

7、建立监视与测量设备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管理

五、管理标准及要求

1、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技术文件例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由公司档案室收集存放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借阅,可以复印;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所有设施设备的台帐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并按照动态情况进行管理;台帐要求书写清楚、字体端正;要求分别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主要设备和关键装置要建立维修动态纪录档案。

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六、设备设施购进计划编制

1、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计划编制由生产主管部门编制,新建的项目有项目提出单位编制设备设施计划,计划编制是要求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安全要求、数量等写清楚,将需用时间写明白,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门采购

2、公司供应部当接到计划时,应对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的性能、材质、安全要求、供应商资质、价位、售后服务等情况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七、设施设备购进后的验收

所有设施设备进场后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验收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为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见本制度),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等共同对购进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单位对验收情况写出验收报告,财务科根据验收报告进行付款或者拒付;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

八、设施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经对设施设备验收工作之后准备安装,安装工作分几类情况进行:

1、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管理部安排设备动力科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行吊等有生产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现场安全措施有安全环保科监督执行

3、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施设备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生产管理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单位进行试车

5、外委加工设备设施同样按以上各款执行

九、设施设备的试车试运行

1、当新增或者安装的设施设备验收后投入试运行,试车前编制试车方案,内容包括:1设施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2设施设备所接触得物料性质及危险性3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4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

2、试运行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3、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方准许上岗操作。

4、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5、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试运行情况。

6、设备试运行结束后,有设备动力科、使用单位写出试运行报告。

十、设施设备的检修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包含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十一、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按照具体的相关规程和制度执行

十二、设施设备的报废拆除管理制度

1、设备年久陈旧或者工艺等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等申请报废拆除,必须有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生产、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共同论证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报废,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2、报废拆除的设备在得到批准后,拆除前必须做好安全风险分析报安全环保科批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国家相关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被拆除的设备设施应在管理台帐上予以注销,并记录入变更台帐。

4、被拆除的设施设备应集中管理由生产管理部按照权限进行处理和保管。

5、财务变更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的发挥设备的功效,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职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实习人员等。

三、职责

(一)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二)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三)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设备的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1)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产部同意执行。

(2)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详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4)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二)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1)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安全生产详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2)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3)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2、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1)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2)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4)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三)设备的交接班规定

1、凡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规定。生产班组应设立交接班记录簿,并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应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打扫干净,并向接班工人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故障的检修,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如无接班人,应告知班组长。

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岗,发现交接记录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处理。如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班组长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应向生产部报告。

5、维修人员也应该执行上述交接班规定。

6、生产部应定期抽检设备交接班规定执行情况。

(四)制度的执行

关键设备点检制度(通用版)

设备点检是设备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目的是通过点检准确掌握设备技术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工作性能,预防事故发生,减少停机时间,延长设备寿命,降低设备维修费用,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7: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下属各分厂.部室(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采购.接收.安装改造维修.注册登记及变更.定期检验.日常运行及维护.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停用启用.注销等流程的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电梯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内所涵盖设备(包括安全附件)。

3特种设备购置接收要求

必须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生产制造的特种设备,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不得选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无正式资质厂家生产的设备。

特种设备到货时,工程部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质量认真检查,并仔细核对其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资料妥善保管存档。

4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要求

工程部使用单位提出招投标申请后,招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招标,招标部门应对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进行资质核实,不具备资质的不得参与招投标。

工程部使用单位应监督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开工前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办理报检手续,并将“告知单”及“报检回执”复印件存档,并留安全部备案。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取得监督检验合格证书,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对于需进行安装的特种设备,设备随机资料由安装单位保管,由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连同安装告知书.监督检验报告等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应资料留有备份。

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时,应供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等有关资料。资料准备好后报公司安全部审核。审核经过后由安全部统一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公司内部提报工作。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含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安全部审核。安全部审核经过后,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检验申请,并将检验计划下发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计划做好检验的准备及配合工作。

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使用单位应将检验报告交档案室,自我留存复印件,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置于对应特种设备醒目处。特种设备单位在拿到“检验报告”5天内,将更新后的最新台帐报安全部备案。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按附件二执行。

7日常运行及维护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公司《特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持证上岗。

7;2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岗位应按照设备特点及使用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安全部不定期组织职能部室及各使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抽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职责人,涉及费用的要估计费用,并及时对整改情景进行复查。对于无法短时间进行整改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可行的临时措施及监护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设备受控安全可靠运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员应根据本单位设备及生产特点,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生产和技术人员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报告程序及报告资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配备救援人员及所需应急物资。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进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景及时进行修订。

使用单位需停用特种设备(一年以上),应当封存设备,同时应当取得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准许停用的批复,然后持有批复并填写《特种设备停用申请表》书面告知安全部,由安全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如若重新启用,使用单位应向安全部提交检验申请,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检,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确需报废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设备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在设备报废后5日内,使用单位持报废手续并填写《特种设备注销申请表》和电子版,提交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使用单位安全员应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含设计资料和随机资料.日常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的建立完善工作。安全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台帐;(见附件一样式)

(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包括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6)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卡;

(7)其他设备资料。

7.8特种设备台帐应及时进行更新,设备信息发生变化(如新增.报废.停用.启用.取得检验报告等)后3日内应及时将最新台帐报安全部。

8罚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报采购计划时选型不当,造成设备安装后无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考核职责人200元台.使用单位主管领导100元台。

采购部门采购特种设备时未审核制造单位资质,造成所购设备为无资质资质过期单位所生产的,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并按规定完成设备采购。

招标部门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时未审核施工单位资质,由无资质单位施工的,不得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公司各单位部门无相关资质自行设计.制造.安装任何特种设备的,考核职责人500元台.单位主管领导200元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接收.验收设备时未认真检查,导致资料不全而影响后续注册.检验手续办理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补办缺失资料,并考核相关职责人100元台。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及时提报注册.变更.检验申请,导致设备非法使用或超期未检的,考核职责人100元次,主管领导50元次。

安全部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册.变更.检验.启用.停用申请后,无故拖延审核.办理的,考核职责人200元次。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不落实.未经批准启停用.因管理不善导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健全及其他问题的,考核职责人100元次,主管领导50元次,对职责单位按照公司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发现的特种设备问题,对相应职责人按照上述罚则考核。

设备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公司设备动力科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各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实现生产修理两不误,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单机。独立(如起重行车。运输车辆。金属切削机床。锻压等)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实行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区域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任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然后空负荷试车,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交接班记录本”,每班人员应认真写清楚,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金属切削机床。起重行车。锻压机械。运输车辆等通用设备,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责任制。

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每季度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XX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

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一年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内容及要求进行。

连续生产线上的专用设备,推行点检。预修和厂休及节假日的维修责任制,根据点检的预修计划,进行定量维修。

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周期的确定,可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生产班次划分类别。

类设备周期最短。

类设备周期较长。

类设备,不作定期规定。

车间设备主任组织分管的设备员,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并报设备科备案。

车间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机组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企业所有生产工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进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新建和技术改造的机组或单台机设备在验收投产前,要编写好维护规程,经审核后,发到岗位个人。

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内容:

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要求。

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凡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成套机组。单台设备的维护规程由设备所在部门的设备技术组负责编写。

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生产工艺改变,设备参数变更,车间工艺组应在工艺改变前一个月通知设备组,及时对规程进行修订。

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凡新编制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凡修订后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7.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维护规程必须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车间设备组要经常深人车间检查维护规程执行情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车间设备主任汇报,严肃处理。

8.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提供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车间和设备科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凡在用的设备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按厂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必须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必须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必须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内容。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设备档案的内容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责任者等)。

档案记载的内容。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凡在用的100千瓦及以上的大型电机。高压屏。高压开关。变压器。整流装置。电热设备等应独立建立专业档案。

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新设备到货后,设备库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交技术资料室复制两份,原资料归厂资料室,复制资料一份交设备科,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设备大。中修,必须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9.附件

设备管理办法 篇9:

第一条:总则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总台接待员认真记录考勤情况,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汇总、报告。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的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公司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附件。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向总办报告。

第三条:上、下班时间及打卡时间

上午:9:00—12:00,若遇加班或开会等前一天延长下班时间,可向后延半小时。

下午:14:00—18:00,(员工食堂开饭时间:中午:12:00)。

第四条:迟到、早退

1、员工每日早9:10之后,下午14:10之后到公司视为迟到。

2、员工每日在中午、下午规定的下班之前无故离开公司视为早退。(外出工作办事,均应向部门同事和总台接待员说明去向)。

3、因公不能按时打卡,需持部门证明交综合事务部,方不以迟到、早退论处。

4、公司综合事务部定期汇总考勤情况,凡迟到、早退累计六次以上者给予黄牌警告一次并作为年终年度年薪考核依据之一。

第五条:事假

1、员工遇私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批准后予准假。如确难以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待回公司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下同)。

2、一般员工请假在二天内,由其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二天以内,应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②打架斗殴、违纪行为造成无法上岗;

③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均为自动解聘。

第八条:工伤

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指非违规操作的意外所致),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相关鉴定机关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第九条: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10个日历天(不含旅途)。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条: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不含旅途),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产假

员工产假为90个日历天。本公司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产假期间的发放工资标准为:本人岗位考核年薪的40%计发(外出补贴不发)。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项,经总经理室制订后报董事会批准补充。

第十三条:生效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行政办公室。

医疗设备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3

第一条施工单位负责人招聘(晋升)制度

1、招聘负责单位为装饰公司质管中心——工程管理部;

2、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应聘(晋升)条件:

(1)在合肥市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施工工作五年以上、从事室内装饰施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2)有固定施工队伍;

(3)中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3、招聘(晋升)程序:

应聘(晋升)者报名————工程部经理审核其提供的资料(个人资料、施工队伍工人资料)————面试(口头考核、书面考核)————总经理对固定施工工人施工能力考核————总经理对施工实景考核;

4、录用:

考核合格的应聘(晋升)者交纳壹万元工程保证金、质量押金后(或由其垫资壹万元)签署录用协议;对其所属施工工人按招聘程序进行考核招聘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第二条施工单位定级制度

1、施工单位(以项目工程部为施工单位)等级划分

(1)a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20%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35%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表彰率为20%以上者;

e、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5%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3%者。

(2)b级:符合下列综合条件的施工单位:

a、季度内在建工程中,客户投诉率小于15%者;

b、季度内样板工程率5%以上者;

c、季度内回头工程率20%以上者;

d、季度内售后服务处罚率为"0"者;

f、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罚款率小于15%者;

g、季度内因工程质量、施工用料、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客户结算扣款额占工程总额比率小于5%者。

(3)c级:不符合a、b级条款之一的合格施工单位;

(4)d级:留在公司察看或试用期施工单位;

2、定级方式:

由市场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情况及季度考评结果进行统计公布,由工程部核实后进行等级鉴定。

设备管理制度 篇10:

(1)业务室负责人为机房内仪器设备的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有领导责任。

(2)每台仪器须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制定严格的“设备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新购置的仪器,须经严格验收,由业务室负责人统一签收。

(3)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技术规程及注意事项,凡属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4)设备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若发生重大故障或损失,及时报告设备负责人,写明事故报告,由业务室负责人组织调查,并做出处理。

(5)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精心维护仪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不得擅自拆卸、更换。

(6)移动式、搬移式监测设备应定期开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 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 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第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二)单位负责人应当是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检验师(或者工程师)及以上持证资格,熟悉业务,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三)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持证检验检测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规定要求;

(四)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设施;

(五)具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试验、办公场地和环境条件;

(六)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七)具有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其申请项目对应的在用设备数量(已落实任务的)应当符合有关核准项目规定的最低要求。

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等规定执行。

第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程序为: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第十一条 申请资格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填写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核准申请书,并附有关资料,经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告知申请机构。

其中气瓶检验机构申请资格核准,由所在地的市(地)级、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分别做出资料确认和受理决定。

第十二条 资格核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机构应当约请经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实施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内容、要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批(其中气瓶检验机构鉴定评审报告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核准证》。审批和发证工作应当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四条 《核准证》有效期为4年。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复核准申请(其中气瓶检验机构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核准申请)。复核准具体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变更核准检验检测项目,其变更核准程序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持有《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内,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同时告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十六条 取得《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检验检测活动

第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安排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报检的检验检测工作,落实检验检测任务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第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依法实施检验检测,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提供技术服务。保证检验检测结论真实、可靠。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经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签署。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指派持有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对涉及的受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不得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验机构,不能如期完成本单位经核准的特定范围的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及时告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当选择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材料检测、金属监督等未设立专项检测核准要求的除外),并对检验检测的最终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跨地区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时,应当在检验检测前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检验检测结果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检验案例。

第二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可靠的检验检测数据档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实现检验检测与安全监察之间的网络数据传输和共享。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在核准的检验检测项目内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进行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等影响公正性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行为等检查制约制度。

第二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现场检验检测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检验检测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检验检测,保证检验检测人员自身安全与健康。

第二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1次常规性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25%,4年中至少应当对每个检验检测机构抽查1次。同时将监督抽查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常规性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的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考核规则》执行。

国家质检总局将定期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三十条 常规性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由实施检查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常规性监督抽查连续2次不合格,或者监督抽查、抽查考核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质检总局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一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情节严重的,由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暂停其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

(一)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地址、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在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备案并办理变更换证,并告知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使用单位报检,或者未完成已落实任务范围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

(三)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它检验检测机构的;

(四)检验检测机构分包无损检测等专项检验检测项目时选择未经核准的专项检验检测机构的;

(五)跨地区检验检测前,未书面告知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未按有关规定向其报告检验检测结果的;

(六)发现被检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的;

(七)违章操作,造成检验检测人员人身或健康伤害的;

(八)未按规定填报检验案例、有关材料的;

(九)未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的。

第三十二条 检验检测机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第三十三条 暂停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期限为30日。

停检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核准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其承担的检验检测任务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排其他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

停检期满,由做出停检决定的部门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整改合格的,恢复检验检测;整改不合格的,报国家质检总局吊销《核准证》。

第三十四条 被吊销《核准证》的检验检测机构,2年内其重新申请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鉴定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诉。

检验检测机构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结果或者相关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组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抽查考核或者做出相关处理决定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

第三十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协会应当在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人员素质、推动改革创新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核准、鉴定评审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试行)》(劳人锅[1985]3号)、原劳动部《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劳锅字[1988]4号)、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格认可工作的通知》(质检办[20xx]137号)同时废止。原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管理办法》(劳安字[1990]12号)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规定不再执行。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篇12:

学校的财产是学校的公共财物,学校财产的管理是总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更好地管理好用好学校财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设施设备:

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空调、热水器、电风扇、日光灯等;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计算机等;图书(包括声像资料);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钢琴(电子琴)、服装等;交通运输工具: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等;医疗器械:实训室器材;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字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计算机等;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其它公共设施。

二、学校财产的常规管理原则是:

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并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实训室管理负责人负责管理学校,护理实训室、药学实训室、机房、钢琴室、汽修实训室、建筑实训室、所有实训室设备等,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

三、建立领用、借用、赔偿制度,凡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领取专用,并填写领用财产登记单,一式两份。

—份自存、—份交总务科。发放财产后,应在领用单上注明,同时做好财产记录,用者交还时,还要有注销手续。凡临时使用品,可作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由借用人签字;交还时,仍要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凡教职工离职时,财务科必须见到总务科签字,证明不欠学校物品,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决不允许学校财产随便流失。赔偿制度: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或自然损坏,经查实应对损坏当事人进行赔偿处罚。

四、财产应经常定期检查及财产的使用、分布和完好情兄。

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点。根据学校情况有重点地进行为新学期做好准备,以便维修和添置。以保持财产设备最佳状态。工程较大,工期较长的,除特殊情况外,可在假期进行,以不影响教育教学。

五、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对学校财产不准私自使用、转移或调换,如有发生要进行教育、制止。

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要经常进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准推拉;开窗户时要用力适度、以防脱落;在实验室上课师生要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节水、节电,人走灯灭等等。还要进行文明举止的教育、门要轻开轻关、不准用脚踢;不准乱画乱写乱刻字,学校总务科和德育科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六、各科室、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财产统一造册,并由各科室负责人、教师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生管等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各科室留一份,总务科留一份,每学期初(末)总务科进行清点封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实训室、体育器材、食堂等各功能室的财产,学校清理造册,交由功能室责任人签字,一式两份责任人留一份,总务科留一份,每学期初(末)总务科进行清点封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学校宿舍财产由生管签字,一式两份生管留一份,总务科留一份,每学期初(末)总务科进行清点封存,对损坏的公物一律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者,加倍赔偿。其它财产由总务科管理,用者到总务科借用领取,用后归还,有损失的酌情处理。

九、教室财产建立班主任责任制,班主任负责制。学期初清点,期末封存。班级财产内容:课桌、凳子、讲台、黑板、灯、风扇、开关、插座、班班通、液晶显示器、计算机、室内墙壁、教室外走廊、墙壁、天花板、门窗、窗帘、卫生用具等;各班的财产均在学期开始时由总务科与班主任当面点清,当场记载各班公物配置情况。班主任必须常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对有关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应及时给予表扬。凡是正常损坏,班主任应及时向总务科反映情况,经查明原因后,由总务科安排调换或派人修理。凡属非正常损坏则由损坏人负责赔偿,并把赔偿费用交清。凡属违反纪律造成公物损坏的行为必须给予严肃处理,对班级财产保管得好的班主任、管理员,根据学校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十、教师办公室财产管理实行科室负责制。各办公室(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的财产,以及各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设施,均由总务科登记造册,并标明资产标记、标签。人人都要爱护办公室的设施,人人都必须具备主人翁的。态度,凡因失职造成的失窃或损失将由当事人负责。调动或办公室的调整,所有设备由总务科统一调度。各办公室的财产由总务科负责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相符。各办公室的财产不得随意带出校园,如确须暂时借用,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经总务科批准,并立借据。用完及时归还,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办公室内应保持财产设施排放有序、整齐清洁。加强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一、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实行生管责任制,生管负责制,并落实到使用者。宿舍的财产:门、窗、窗帘、床架、床板、玻璃、桌椅、供排水设施、储物橱柜、照明设备、电风扇、空调、热水器、卫生洁具等,实行人和物一一对应制度,不得任意变换。谁使用、谁负责,生管对所管区域负责。生管除平时抽检外,总务科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对损坏的财产及时赔偿和维修,以保证教学和生活次序。

十二、个人使用财产,根据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由个人承担损失赔偿;公共财产不能查实的宿舍由所有人员共同承担损失赔偿。损失学校财物,则按公物价值,视情节轻重赔偿。专业课器材、实训室器材、体育器材的管理与赔偿,由专业课教师、实训室负责人、体育器材上课教师专门制定管理与赔偿办法,并把赔偿金额交总务科。损坏与遗失公物主动向总务科报告并承担责任者,按实际价格赔偿或酌情赔偿;若隐瞒不报者,则加倍赔偿。赔偿金按损坏程度确定,在规定赔偿金额时,要按公物的新旧程度和损坏的具体情况酌情赔偿。

十三、每学期初总务科与科室负责人、班主任、实训室负责人、生管进行财产交接使用,中途如有变动必须经总务科办移交手续,并学期末检查验收。财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设备设施管理方案 篇13:

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所在岗位负责实施,把岗位设备进行定机、定人、定职责,分配到岗位操作员实行。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有人维护,有人负责。

1、要按操作正确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不准无关人员随意乱支用机械设备。

2、经常巡回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松动、异常呼声、振动、泄漏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应立即汇报跟班维修工进行处理,或汇报有关领导。

3、发现设备有特殊情况,危及生产安全或其它财产安全,应采取紧急停机措施,然后汇报有关领导。

4、经常擦拭清扫设备,保证在用或待用设备表面清洁,观察设备的不正常腐蚀、磨损情况做好岗位记录,掌握腐化情况,汇报有关领导。

5、保持设备运转场地的清洁干净,保证设备不受不应有的酸气、废液的污染和腐蚀。

6、按设备的润滑规定给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加油换油,保证设备润滑正常。

7、一般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每班进行一次,重要设备(锅炉、回转炉、煤气炉、30KW以上风机及30KW以上水泵)每班进行二次或以上,并少量多次。由班组长督促进行。

8、作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记录并交接班。

9、因维护保养管理不好、造成设备管道积污积灰,要对维护保养工处以考评,因维护保养管理不好、造成设备管道损坏,对有关人员应以处罚。

设备管理制度 篇14:

一、各种机械各种设备、设施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无证人员操作。

四、认真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定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安全及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指定专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查,以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六、各种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发事故的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七、使用场所和停放场所应设有标志、有防火、防雨、防瓷等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八、停用和检修机具、设备、设施时,必须专人看护、禁电、防止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九、机械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十、现场设备、设施必须登记,做好帐。

十一、安装就位长时间停用后使用等,必须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试验,经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做到状况、保护、性能符合设计标准、要求,结论肯定手续齐全。

十二、租赁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状况好,防护齐全,性能态正常,交接手续齐全。

十三、各种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引用标准正确、有计算、结论肯定、验收部门人员手续齐并作到及时,使用过程中经常和定期复查。

十四、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各项规定要求的按章处罚。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1、运行管理所有。.。

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运行管理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表(及工量器具)的运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由各使用岗位(人员)负责。

设备管理实行车间全过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车间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关心设备、维护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和三个对待(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已成事故对待;外单位事故当本单位事故对待)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2、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保养。包机、包修人员必须贯彻“维护为主,检

操作工在运转期内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不发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维护工在所包的时间内不能因检修不及时或质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在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①日常保养:由操作工班前班后进行,每班不少于20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设备润滑和场地清洁。

②二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作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畅通油路,调查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③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洁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修理。

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工对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设备维护保养要坚持做到:

①清洁:设备无油污、无积尘。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运动面不脱油,场地房所周围无脏物。

②润滑:油枪(杯)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适用,定期加油,合理润滑。

③整齐: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齐。

④检查:紧固调整、防腐防漏,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

⑤观测:经常对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进行观察和测定,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

操作工和维修工对设备需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并填写运行检查记录。认真交接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日常检查内容:

①各种控制仪表的指数和波动范围。②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③机械磨损件的温升,振动情况。④传动减速装置与轴承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⑤各种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⑥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⑦电气动力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季节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制度,巡检中将“看、摸、听、闻、查”做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这是设备维护保养主要环节。

3、设备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消除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持设备完好状况掌握生产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篇16: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

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篇17:

一、变配电室设备的巡视检查分为以下几种:

⒈交接班时巡视。

⒉值班期间正常定期巡视和节日期间的加强巡视。

⒊天气变化或设备异常的特殊性巡视(包括无人值班站在内)。

⒋主管部门技术人员的重点监督性巡视。

⒌夜间巡视。

二、每天正常巡视的时间一般规定如下:

⒈两班制:8:30 20:00

⒉重要节日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节日期间要缩短巡视周期。

三、正常巡视及交接班巡视应按固定巡视线路对每一个设备逐项检查,巡视内容与方法按各设备运行规程规定。对存在缺陷的设备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特殊性巡视应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进行检查:

⒈天气骤冷时重点检查充油设备的油面和管道有无冻裂。

⒉暴热天气应检查变压器等设备温度是否高和油面的情况。

⒊大风时重点检查室外架构、母线、引线等牢固状况和有无外物可能刮上运行设备。

⒋初雨、初雪、大雾、小雨、雪雨交加的天气着重检查绝缘子、套管有无闪络放电的`现象及覆冰积雪现象。

⒌高峰负荷时应重点检查大电流部分和各处接点的发热情况。

⒍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异常时或事故处理后,要缩短巡视检查周期,进行重点监视。

五、夜间闭灯巡视,每周至少一次,主要检查一些白天不易发现的缺陷,如接触不良,接点发热,局部轻微放电以及点晕等。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篇18: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各类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以及高处作业吊篮、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第二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违法使用未经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四条监督部门受理登记时,应对使用单位提交的下列相关资料复核:

1、《福建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报表》一式两份;

2、经技术负责人、总监审核同意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方案;

3、设备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

4、产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家印章)1份;

5、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租单位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的合格证明;

6、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安装单位安装结束后的自检合格证明;

7、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使用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单位组织各方验收的合格证明;

9、使用、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五条资料经复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于申请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使用登记,并在《福建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同时发放《福建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和《福建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牌》;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申请之日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第六条登记编号按省的要求,采用统一编码格式。登记编号由六组字母和数字构成:地区代号、起重机代号、机种代号、登记日期、登记序号、产权属性代号。

第七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于每季度末将本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汇总表》报送三明市建设局安全监督机构。

设备管理办法 篇19:

为了加强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证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如下办法。

一、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方案。

二、各处室的自动化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微机中安装的软件由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配置,不得随意卸载。不得随意在微机中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能随意使用外来软盘,以免感染病毒。

四、配置给个人的微机仅供本人工作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配置给处室的打印机、碎纸机、复印打印一体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等供处室工作或机关大型活动(会议)使用,不得用作他用。如确需外借,需处室负责人同意。数码照片一般不作冲洗,储存电脑备用,确需冲洗的由分管副局长审批。

六、办公自动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故障,要及时与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不得在故障未排除前继续操作,更不得自行拆卸,以免造成资料丢失或设备损坏。经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检查需要修理的',由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修理。

七、各处室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履行保密职责。微机设备上应设置个人密码口令,要定期不定期更换口令。

八、离休干部信息库、机要室、档案室、文印室等涉密微机严禁联接互联网,其他微机未经同意也不得联接互联网。

九、严禁在微机上玩电子游戏、网络游戏、上网聊天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十、各处室要指定专人对处室的自动化设备进行管理。各处室的处长、�

十一、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对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运转、使用及保养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及处室负责人进行处罚。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 篇20: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习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他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和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工作。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签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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