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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诊所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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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第一篇】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技术事故,不构成犯罪。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要求,等等。医疗事故案件中常见的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有:错用药物、错治病人、错报输血、错报病情、擅离职守、交接班草率、当班失职等。诊疗护理常规,是指长期以来在诊疗护理实践中被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与惯例。各项诊疗操作和护理,均有一定的操作规程的要求,这些规程是为了保障操作稳准,避免失误而制定的,在诊疗操作和护理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就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

危害结果的大小是衡量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区分罪与非罪的客观标准,构成本罪在客观上必须要求发生了病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是指按照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医疗伤亡结果之形成不同于一般加害事件之处在于。后者是加害行为本身直接引起人体机体损伤,而前者则多是由于医疗措施未能有效阻止病情发展而导致病情恶化而引起伤残或死亡,或者是医疗措施对人体侵害直接引起病人伤亡,或者由于医疗措施客观上加重了病情,促使病人伤亡,可见医疗伤亡结果的出现既同原患疾病有关,又同医疗行为有关。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的实际作用可以是四种,即有效、无效、反效、直接破坏人体。据此,可以把医疗伤亡形成机制分为四种:

(1)违章医疗行为虽然对阻止病情有效,但是效用不足而最终因病情发展引起病人伤残或死亡,如抢救农药中毒病人时使用的解毒剂数量不足致使病人死亡;

(2)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没起到任何作用而由于病情发展引起伤残、死亡,这包括医方违章不作为和无效作为两种情形;

(3)违章医疗行为同治疗需要背道而驰从而加剧病情引起病人伤亡,如用反药等;

(4)违章医疗行为本身直接破坏人体而直接引起伤亡或同原患伤病相互迭加共同导致病人伤亡,如手术时操作粗心误伤大血管等等。

这四种情形中,违章医疗行为均与病人伤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社会一般观念观察,上述后两种情形中违章医疗行为与病人伤亡间的联系容易为人们注意,而在上述前两种情形中,由于医疗措施客观上起到一定治疗作用或者至少没有起反作用,因而违章医疗行为与病人伤亡间的关系易被忽视。这是特别值得引起注意的。医疗伤亡结果之出现大多数同违章医疗行为有关,又与病情本身有关,那么,应如何认定违章医疗行为对伤亡结果的原因力大小?这应看医疗行为之违章程度即违法性程度如何。只有医疗行为严重违反医疗规章制度,才能由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基于对医务工作特殊性及危险性的照顾而得出的结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由于医务工作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所以,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向来十分重视对行医者任职资格的考核,事实上只有具备一定医疗知识和技能,才能避免行医的特殊危险性,从而达到救死扶伤的目的。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临床医疗活动本身有特殊的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医务人员稍有不慎即会发生不幸后果,如果把一般过失行为确定为犯罪,于情理上有失公平、于法律上则有失于严苛。因此,本罪主观方面是指存在业务过失而不是普通过失。医务人员依照法律承担救死扶伤的职责,有义务对自己的医疗业务行为负责,即对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而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实际是指其业务技术水平。

二、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3、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将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两类。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区别关键在于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失职行为还是技术失误。本法将医疗事故罪限定为责任事故,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事故,不构成犯罪。

(二)医疗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罪的相似之处在于:

(1)两罪在主观方面均属过失犯罪。

(2)二罪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

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生产单位直接从事生产或指挥生产的人员;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二者业务性质不同。

(2)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工矿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危及的是不特定或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本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3)过失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前罪发生于生产作业中,而本罪发生于诊疗护理过程中。

(三)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都可能出现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二罪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则是医务人员;

(2)客体不同。前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3)过失的内容不同。前罪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而本罪则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过失;

(4)客观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本罪则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操作常规;

(5)危害后果不同。本罪的危害后果仅限于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受损,而前罪的后果既可以是人员伤亡,也可以是财产损失,还可以是恶劣的政治影响。

(四)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它们在危害结果上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后二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2)主观过失的性质不同。本罪的过失属于业务过失,而后二罪的过失属日常生活中的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而后二罪分别表现为通过某种方式致人死亡或造成他人重伤。

(4)客体不同。后二罪侵害的客体是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而本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诊所规章制度【第二篇】

一、门诊部工作人员守则

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4、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收取病人礼金,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和秘密。

6、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对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8、保持医馆整洁,美化环境,创造温馨的就医环境。

二、医师执业制度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3、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4、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不实的医学证明文件。

5、对重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及时推荐到有更好医疗条件的医院去就诊。

6、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7,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

8、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馆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医师处方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诊所申请获准后可以行使处方权利。

2、药房应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剂,如果处方出现错误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拒绝调配,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进行处方核对。

3、对含剧毒的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应单独处方,其剂量不得超常用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者,应在剂量旁加签名或注明需要情况。

4、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量、服法、禁忌。药品要用正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

5、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

的药品标准为准。

6、对违反规定处方、使用不当的药品,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四、中药处方配药工作制度

1、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的各项内容,如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生签字等是否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剂量、服法等是否正确,经审查无误后方可配药。

2、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的要求配方,如发现处方中有毒、麻药或某种缺药等问题应及时与有关医师联系,妥善解决。

3、药品按规范的标准计价,做到计价准确无误。自费药品的药价单例。

4、若有矿物类、贝壳类、坚果类药物,需打碎后入药。对于处方中注明“先煎”、“后下”、“烊化”等字样的药物,需另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用法。

5、凡医生注明急重症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6、严格处方复核制度。处方配好后,认真检查有无漏配、错配,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确认无误后方可包装。发药时,应该核对性别、年龄等,并向病者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7、严格剧毒管理,按有关毒、麻药管理条例规定,设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设薄登记,并定期检查销量和用量情况。

8、药品分类存放,做到贴标签准确无误。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尽快解决。

10、药房的器具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整齐。

11、保持药房秩序,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簿,对所发生的差错应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依照规定的《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原则》严肃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同时要向领导报告。

3、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报告,如不按规定报告,其责任人要承担一切后果。

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

1、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区防疫站的领导下,宣传中医预防保健卫生知识,做好传染病的登记、及时报告和防治工作。

2、对急性传染病要嘱咐病人及家属立即转到传染病医院就诊入院治疗。

3、对近年在我国部分地区暴发的非典可疑病例和禽流感可疑病例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病情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和传染病控制中心,不得延误病情。

七、中医科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

1、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八、医师处方制度及操作规程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医馆申请获准后可以行使处方权利。

2、药房应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剂,如果处方出现错误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拒绝调配,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进行处方核对。

3、对含剧毒、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应单独处方,其剂量不得超常用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者,应在剂量旁加签名或注明需要情况。

4、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量、服法、禁忌。药品要用正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

5、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6、对违反规定处方、使用不当的药品,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九、中药处方配药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

1、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的各项内容,如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生签字等是否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剂量、服法等是否正确,经审查无误后方可配药。

2、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的要求配方,如发现处方中有毒、麻药或某种缺药等问题应及时与有关医师联系,妥善解决。

3、药品按规范的标准计价,做到计价准确无误。自费药品的药价单例。

4、若有矿物类、贝壳类、坚果类药物,需打碎后入药。对于处方中注明“先煎”、“后下”、“烊化”等字样的药物,需另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用法。

5、凡医生注明急重症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6、严格处方复核制度。处方配好后,认真检查有无漏配、错配,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确认无误后方可包装。发药时,应该核对性别、年龄等,并向病者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7、严格剧毒管理,按有关毒、麻药管理条例规定,设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设薄登记,并定期检查销量和用量情况。

8、药品分类存放,做到贴标签准确无误。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尽快解决。

10、药房的器具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整齐。

11、保持药房秩序,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设备使用制度及操作规程

诊所的所有设备应保证安全运行,所有的非诊所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对诊所的设备进行操作。工作人员在使用相应的设备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进行违规操作。设备使用时要填写相应设备运行记录,并关注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将设备使用完毕后,将设备的电源关闭;并做好设备的安全检察,以避免设备给我们造成安全隐患。设备有专门的人员定期进行运行检查并定期进行养护。部分设备使用后需要进行消毒处理的必须经过消毒后方能进行再使用。

诊所规章制度【第三篇】

一、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

二、在医疗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量。

三、医疗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原则,配备黑、黄、红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红色袋,装可以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他特殊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每日及时处理清空。

四、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要先进行毁型处理,再消毒,最后集中焚烧或及时深埋。

五、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及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浓液等,要先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加盖放置4小时,再倒入厕所。

六、完整保存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记录,并定期向辖区乡镇卫生院上报处理报表。

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变卖医疗废物。

诊所规章制度【第四篇】

1、认真学习掌握本诊所的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2、接诊每一个患者时首先要说:“您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坐,患者坐到椅位上要问:“您怎么了?”“您哪里的牙不好?”或者“您有什么需要?”患者叙述病史时要注视患者耐心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求以及患者的期望。

3、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手套和口罩,检查患者之前让患者漱口(如果患者主诉冷水刺激痛需用温水漱口),检查时最好交给患者一面小镜子,然后全面检查并告知患者其它牙齿的疾患。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齿附着齿区引起患者不适。

4、治疗前要向患者介绍2至3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的治疗的时间、次数、优缺点及大致的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出,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必要时可以用模型详细介绍该治疗方案。

5、治疗中在进行每一步操作之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在进行磨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都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的症状和感觉,治疗必须严格按照各项治疗的操作标准进行。

6、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需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的照明灯。

7、治疗的过程中必须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8、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的口腔周围血迹、唾液以及印模材料,用小镜子介绍今天治疗的效果,叮嘱治疗后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有的症状和处理办法,作好预约并提醒患者留意通知,调整椅位使患者离开椅位。

9、患者复诊时要仔细询问治疗后的反应并耐心解释相关症状,说明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10、鼓励对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电话、邮件)。

11、绝对不允许和患者发生争吵。

12、医生必须遵守和患者的约定时间,绝对不允许预约的时间医生不在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患者取消预约。

13、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责和医疗工作制度,执行医疗常规、严格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差错。

1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诊疗水平。

16、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项和水平。

诊所规章制度【第五篇】

一、口腔门诊工作制度

1.口腔诊疗工作有一名分管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主任全面负责管理口腔门诊诊疗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严格遵守《医院员工守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守服务承诺信条。

3.科主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以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4.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做好班前准备,准时开诊,工作时间不离岗,离开诊室向科主任请假,对迟到早退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6.严格遵守口腔科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认真学习各种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合理使用,避免损坏。检查并记录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科主任。

8.保持诊室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病人提供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

9.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解答问题耐心有礼貌。

10.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预约复诊时间。

11.按规定收取治疗费用。

12.按规定合理用药。

13.对疑难病例不能确定诊断时应请上级医生会诊。

14.患者就诊当次未能确诊,治疗四次以上未能解决问题者,及时报告科主任。

14.工作时衣帽整齐,禁止大声喧哗、聊天。

15.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共同协作、共同提高。

16.下班前要关电闸,水门,气门,门窗,保证安全

17.维护本院利益,维护科室利益,爱护公物,开源节流。

18.时刻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有责任感,有爱心。

二、科室员工沟通协调工作制度

沟通协调形式

1、科室每2月举行一次员工意见沟通协调会议,让科室领导与员工、员工之间进行广泛地交流和沟通,以便协调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作出整改。

2、员工沟通协调会的开会时间,一般应至少提前3小时通知员工,保证员工意见能及时在沟通协调会上反映。

3、遇到有些问题在科室协调会上不能解决的,可咨询医院相关部门,将该职能部门意见在沟通协调会上通报。

4、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可利用科会或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扩大会议进行沟通协调。

5、科室设置员工意见本,员工可以随时将问题和意见写在意见本上。

6、凡是员工意见经采纳后产生效果的,应得到公开表扬。

7、护士长每月征集科室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

沟通协调内容

1、总结工作和讨论工作计划

2、传达和学习上级和医院文件、会议精神,讨论贯彻落实上级和医院的决议及工作布署。

3、通报科室民主管理小组会议的决议。

4、需经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的重大事项,可事先在员工沟通协调会上征求员工意见。

5、讨论科室文化建设的实施。

6、根据科室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讲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

7、讨论分析科室确因管理疏漏而引起的投诉,广泛听取员工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8、通报科室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9、其它关系科室建设和职工利益的事宜。

三、口腔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时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患者、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时知道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2.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务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患者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私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四、口腔全程优质服务制度

1、建立就诊流程,针对口腔科患者不同人群需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2、设立口腔分诊台及候诊室。

3、提供电话、就医咨询、纸巾、TV候诊、饮用水等,为病人提供优雅、舒适、方便的就医环境。

4、从着装、语言、行为、治疗处置上予以规范医务人员,不能使用服务忌语,与顾客交谈须站立回答,不能边低头做事边回答病人等。

5、为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等患者交费取药,陪同进行各种检查。

五、门诊健康教育

1、门诊部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门诊健康教育,在候诊室醒目位置设立闭路电视和健康教育专栏,传播各科常见病和季节性的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经常更换宣传内容;督促医护人员在门诊过程中开展健康教育。

2、门诊医护人员以口头讲解和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对病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予指导;及时向病人或其家属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

六、口腔科绿色通道就诊制度

为了完善科室服务管理机制,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现制定绿色通道就诊。

绿色通道适用人群:

1.持老年证者。

2.体弱多病者。

3.有肢体或智力残疾者。

绿色通道就诊流程:

1.医护人员全程陪伴。

2.在和其他患者有效沟通后优先就诊。

3.提供专区候诊,休息服务。

七、口腔医患沟通工作制度

1、科室设专人(护士长)负责医患沟通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2、医院在一楼候诊厅,设立院长信箱,院办负责每月中旬一次收集信函,及时交往主管院领导处理。

3、在门诊大厅公示医院投诉电话:85128509,口腔医患沟通热线电话85128530,电话对外公示。

4、设立顾客意见登记本、病人投诉记录本及好人好事登记本。

5、每月不定期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6、护士长负责每月一次的医患沟通座谈会与病人沟通,护士长指定人员做好现场记录(记录于工休会议记录本),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不能现场解答的,应请示科主任或主管院领导后,给予答复。

7、科室医患沟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集中,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反馈,总结经验。

八、口腔感染控制业务学习制度

医院感染控制管理是确保医疗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感染控制规章制度制订口腔科感染控制业务学习制度如下:

1、组织全科职工有计划自学相关条例、规范、制度,科内定期检查,医务人员掌握基本消毒隔离知识。

2、组织学习医院下发的有关感染控制知识,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知识,并由科主任负责考核3、定期组织科内感染控制知识、制度学习

4、每年选派感染控制员外出参加学习,学习国内外口腔感染控制的先进方法。

九、医院感染在职教育与培训制度

1.对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加强在职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每月科内组织业务学习一次,每季专题讲座一次,每年外出学习一次。

2.对医院感染监控员的培训。由各临床科室挑选有实际工作经验、有威信的医师和护师担任医院感染监控员,由医院感染科对他们进行定期业务培训。

3.做好全员医院感染知识再教育,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普及教育,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意识。培训方式可采用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的文件、书刊或讲义,观看医院感染控制教学录像片,请专家作专题讲座,举办学术报告,医院感染知识考试等。

4.新分配来院的医护人员在岗前教育课程中应接受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5.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专业培训班,对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如医生抗生素学习班、护士消毒灭菌学习班、行政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学习班、清洁工的保洁培训班等。

十、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十一、治疗室工作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紫外线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其它人不得入内。

2、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6、无菌持物钳干燥保存,每四小时更换一次。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毁形、浸泡、消毒,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或失效期、责任者,超过一周应重新灭菌。

9、清洁、消毒物品与污染物品严格分开放置。

(一)治疗室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操作前应洗手,必要时戴手套;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二)执行医嘱时要做到“三查”(摆药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三)治疗室要保持整洁安静,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保持洁净,坚持空气清毒;治疗用品、污物处理等应按消毒管理办法执行。

(四)室内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与有菌物品、清洁物品与

(五)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使用前必须询问过敏史,做过敏试验和治疗时,要配备急救药品,密切观察反应并做好应急准备。

(六)治疗室应配备《药物配伍禁忌表》,联合用药时,应科学合理,注意配伍禁忌。

1、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2、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5、剧毒药品与贵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6、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接触病人粘膜的各种导管需高压消毒。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进行初步消毒后,再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重新灭菌。

9、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做空气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10、清洁用具应专用。

11、该制度与上级文件有矛盾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十二、口腔诊所医生职责:

1、认真学习掌握本诊所的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2、接诊每一个患者时首先要说:“您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坐,患者坐到椅位上后要问:“您怎么不好?”、“您哪里的牙不好?”或者“您有什么需要?”,患者在叙述病史时要看着患者耐心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求以及患者的期望。

3、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手套和口罩,检查患者之前让患者漱口(如果患者主诉冷水刺激痛需用温水漱口),检查时最好交给患者一面小镜子然后先检查主诉牙齿,并告诉患者牙齿的病情,检查完主诉区后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告知患者其它牙齿的疾患。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龈附着龈区引起患者不适。

4、治疗前要向患者介绍2-3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的治疗的时间、次数、优缺点以及大致的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除、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必要时可以用收费手册、模型和医患交流系统详细介绍该治疗方案。

5、治疗中在进行每一步操作之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在进针、磨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都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的症状和感觉,治疗必须严格按照各项治疗的操作标准和程序进行。

6、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需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的照明灯。

7、治疗的过程中必须要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8、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的口腔周围血迹、唾液以及印模材料,用小镜子介绍今天治疗的效果,叮嘱治疗后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有的症状和处理办法,作好预约并提醒患者留下电话一边通知预约和取消预约,调整椅位使患者离开椅位。

9、本诊所诊治的每一名患者必须填写诊所的病历记录,绝对不允许不写病历以及病历记录潦草、过于简单。

10、患者复诊时要仔细询问治疗后的反应并耐心的解释相关的症状,说明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11、鼓励对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电话、邮件)。

12、绝对不允许和患者发生争吵。

13、医生必须遵守和患者约定的时间,绝对不允许预约的时间医生不在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患者取消预约。

14、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责和医疗工作制度,执行医疗工作常规,严格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差错。

15、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诊疗水平。

16、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巧和水平。

17、同事之间密切协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绝对不允许发生医务人员之间的争吵。

18、执行诊室器械、药品等管理规定,所有物品使用后必须放在固定位置。

19、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更改和减免收费

20、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

十三、口腔诊所护士一般职责:

1、认真学习消毒隔离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2、提前10分钟上岗,穿戴好工作服、帽子

3、开窗通风,开灯、开闸,保持诊室内整洁、安静、空气流通和光线充足,保持治疗室整洁,打扫诊室卫生,整理台面、桌面,候诊杂志、期刊管理、清点。

4、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1)消毒液擦洗台面、桌面以及拖地

(2)用75%酒精擦拭调药台,并更换玻璃板。

(3)取出消毒的口镜、玻璃板,擦干备用。

(4)检查补充各诊桌上药品(含氧化锌、干尸、根管糊剂等)、消毒液、敷料等。 (5)按时更换消毒液,及时补充药品、棉球等。

5、提前整理当天预约患者的资料,必要时打电话提醒和确定预约的.时间。

6、衣帽整齐、佩戴胸卡、精神饱满、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指导其舒适就座,调好椅位、灯光、系好胸巾、准备漱口杯及检查器械。

7、听从治疗医生指挥,与其保持行动一致,,密切配合医生的治疗工作,主动看阅病历,问病情,准备所需的物品和器械,及时递送调好的材料和药品。

8、患者就诊完毕,帮助取下胸巾,撤走漱口杯及检查器械。

9、维护诊室就诊秩序:安排陪同人员舒适就坐和阅读报纸书刊。

10、及时补充诊室各种消耗物品,经常整理医生诊桌、调药台、治疗台上物品,保持干净、整齐,各物品归位。

1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凡口腔用物均应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在进行各种配合前均应洗手、戴手套。

12、揉搓银汞时用丝布,严禁直接用手捻,银汞枪每次用前须酒精消毒,汞应挤入高盐水瓶内。

13、负责诊椅、痰盂的卫生及保养,每一个患者治疗完毕后刷洗痰盂,诊椅每半天门诊结束后清洁。

14、熟练掌握本科常用器械、药物、材料的作用、用法及常见病的诊断、治疗和护理。

15、每日清点并登记器械,每周检查、保养器械,及时补充和报损。

16、登记治疗中需要购买的材料、器械,保管好药品和其它物品,定期查对药品及器械。

17、负责下班时关好水、电、窗、锁。

18、配合医生做好收费工作。

口腔诊所护士其它职责:

1、学习口腔医学知识,耐心、专业地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做到不推、不顶、不冷、不硬,使用文明语言,如:您、请、对不起等。

2、了解本诊所各级医师的特长和出诊时间。

3、医生因故推迟就诊患者(前一个患者还没有治疗完毕),要向后面的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医生会马上给您治疗”,

4、配合医生进行预约和改约工作。

5、工作时间不谈与工作无关事,不看与工作无关书报,如因工作需要离开分诊台时须请他人替岗。

6、根据本诊所特色做好疾病防治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

7、认真听取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和要求,给予恰当的处理。

8、负责管理诊所调查表

9、负责修复技加工的联系、接收以及登记管理。

10、一次物品用毕进行分拣,回收处理。

11、仔细清洗各种污染器械,并及时高压或浸泡消毒。

12、每日按时消毒物品,并清点登记、注明消毒日期,保证门诊所需的器械、敷料、手术包

门诊护士长工作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及护理人员的分工与排班。

2.巡视检查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深人各科门诊,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改善就诊环境。检查护理质量,改进服务态度。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做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3.督促护理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4.检查指导护理人员做好开诊前准备工作、健康宣教工作,巡视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应急情况。

5.组织安排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指导落实进修、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研,及时总结经验

十四、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八)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一)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个时内完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四)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五)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二)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三)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四)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五)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死亡讨论至少在一个月内完成并有记录。

(六)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十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1、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电脑管理,每位病人一个ID号,认真记录病史,安顺序就诊。

2、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3、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4、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或用%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浸泡1-2分钟55,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6、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8、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9、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清洁

10、整顿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11、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12、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并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13、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十六、口腔科管理制度

(一)本口腔诊所实行主任负责制,诊所所有工作人员接受主任的管理,诊所人员的工作分配方案等诊所主任决定。

(二)诊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纪、法规、院纪、院规及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三)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必须服从诊所主任的安排。

(四)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事先请假。

(五)工作人员必须维护诊所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有任何有损于诊所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六)医生、护士的班前准备及班后检查工作要细致、及时。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七)对待病员及家属要和蔼、耐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对待特殊病人应适当予以照顾。

(八)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诊所人员不得以医谋私,坚决杜绝任何自行向患者或家属收受或索取钱物的行为。

(十)工作时间不得到其它人的工作间聊天,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十一)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持诊所的清洁卫生及安静的工作环境,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不得大声喧哗。

(十二)爱护诊所设备和设施,定期保养,遵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程或人为造成设备和设施损坏者,依损失情况酌情赔偿。

(十三)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各种材料,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诊所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并主持诊所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诊所的业务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本诊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劳动成本,确保经济指标的完成。

2、组织诊所业务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督促和指导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3、负责诊所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诊所的财务统筹,购买计划、奖金、加班费分配。

4、督促检查诊所工作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5、督促检查诊所各工作设备间物品井然不乱,各设备运行情况,经常检查和登记机器的用管理和维修情况。

6、负责本诊所人员的请假、消假、休假,考勤。

诊所规章制度【第六篇】

(一)本口腔诊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本诊所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负责人为所在诊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职工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诊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高压配电盒和氧气瓶。

(五)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经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六)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七)电器产品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九)根据消防安全要求,诊所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三)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诊所规章制度【第七篇】

1、诊室医师应由医德医风好、医疗阅历丰富的资深执业医师担当。

2、合理支配就诊流程、缩短病员候诊时间。接待病员时看法亲善、关切爱惜、有礼貌、耐性解答问题。对疑难、危重病员优先提前支配门诊。

3、严格执行首科首诊负责制,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试验室检查、器械检查申请单,及特殊检查协议书。认真填写门诊登记。

4、医师应认真检查病员,用疗效精确且经济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敬重病员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5、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或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刚好请上级医师会诊。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根据《传染病管理法》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

7、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全部物品放置规范整齐,确保良好的候诊环境。诊室要有遮掩设施,爱惜病人隐私权。

诊所规章制度【第八篇】

一、保持室内清洁,桌面、地面整洁,桌面每日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随手关门。

二、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三、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专用拖布,每日空气紫外线消毒一次。

四、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五、给药前,注意询问过敏史;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对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时间、用法。

七、物品摆放整齐有标记,无菌物品按无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无菌物品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八、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

九、接触病人的医疗废物一律不能带回治疗室,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规章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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